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20]-007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7日 四、评审日期:2020年1月13日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成交情况: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张秀珍、王燕 、张改霞(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与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取。1标段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5969.00元(大写:伍仟玖佰陆拾玖元整),1标段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884.00元(大写:捌佰捌拾肆元整)。 九、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路先生 联系方式:18303910020 2、采购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大厦704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系方式:1334391950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发布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月15日
|
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20]-007号
采 购 单 位: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〇二〇年一月
目 录
询价公告……………………………………………………2
第二部分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4
第三部 询价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7
第四部分 询价须知 …………………………………………………15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16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17
第七部分 附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 19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20]-007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54.25万元(其中一标段48.25万元,二标段6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春节将至,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采购大米、棉被、油、面等物品慰问老干部和困难职工。(详见询价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米、油、面的采购
二标段: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棉被的采购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供货期:1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月7日 至 2020 年1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询价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询价文件;
4、售价:询价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由供应商询价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询价专用1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询价专用1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路先生
联系方式:18303910020
2、采购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大厦704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系方式:13343919503
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
第二部分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采购内容: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采购棉被一批。(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方式: 询价。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 货 期:1日历天。 付款方式:供货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付20%,自供货之日起三个月后付货款的30%,剩余50%货款五个月后一次性支付。 |
2 |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
3 |
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由供应商询价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询价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询价文件。 |
4 |
本项目不再统一召开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与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 |
5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副本内容须一致。 |
6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3日15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服务台 |
7 |
询价时间: 2020年1月13日15时 询价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询价专用1室 |
8 |
投标有效期限:自投标之日起60日历天。 |
9 |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
10 |
预算价:482500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 |
12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路先生 联系方式:18303910020 采购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大厦704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系方式:13343919503 |
13 |
采购代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
第三部分 询价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人: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采购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项目名称: 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1.4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20]-007号
1.5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6 采购内容: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采购棉被一批(详见第五部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响应文件报价应是询价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响应文件。开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询价文件及有关补充通知。
6、本项目不再统一召开答疑会,如有疑问请与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343919503
7、供应商应准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种会议,迟到或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合同由成交人与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
9、付款方式:供货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付20%,自供货之日起三个月后付货款的30%,剩余50%货款五个月后一次性支付。
第三部分 询价须知
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择优选定成交人。
2、本次询价已按照有关规定向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3、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
4、询价单位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一旦参与询价,均认为响应该询价文件中采购人的有关要求。
5、投标费用: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用等均由成交人承担。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需采购棉被一批(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2、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
三、询价文件
1、询价文件包括本文件和所有按本文件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等。
2、参加询价的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含的询价须知、规定格式等内容,询价单位的文件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否则,文件将被拒绝。
3、询价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对收到的询价文件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的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并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4、询价文件的澄清
4.1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送达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
4.2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答复的澄清要求,可以不予答复;若采购代理机构决定给予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答复中可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询价文件的修改
5.1采购人在询价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文件进行修改,应在询价开始前以变更通知的形式在询价公告发布的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所有接收(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6、询价文件、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四、询价要求
1、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要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履行合同。
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否则将认为是对该询价文件的不响应。
3、对询价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询价。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和修改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格式。
与报价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必须使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文件格式。
2、响应文件的组成。
2.1 响应文件应主要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报价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供应商服务承诺和优惠承诺;
(6)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
(9)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10)询价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1 响应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每册应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目录标注页码,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封皮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等。
3.2 响应文件正、副本须分别进行包装密封,应在密封袋上标明: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左上角应有“正本”和“副本”标志,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印章(即公章)。
3.3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须在规定签章处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印章(即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4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印章(即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4、响应文件的补充与撤回
4.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替代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的内容应按要求进行密封递交。
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补充替代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若撤回响应文件,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5、询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5.2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签章的。
6、询价有效期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询价之日起有效期为60日历天。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询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该供应商的投标失效。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投标报价
1、预算价:60000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
2、投标报价
2.1 投标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确定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2.2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的采购、检测、试验、运输、保险、利润、税费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全部费用。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七、询价程序
1、询价程序
采购人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询价会议,供应商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按时参加询价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递交的证件(原件)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等。
注:以上除特殊要求外,其余均为原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等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一经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送失真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应商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迟到、未到或未按要求出示有关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 核对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身份。
(2)经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进入询价阶段,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
(3) 询价小组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4) 根据最低评标价法原则,将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直接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5) 签订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地点,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有关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合同应分别送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签订合同时由成交人提供合同样本。
(6) 在询价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询价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询价情况,不得进行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二、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供应商进行询问,请各供应商予以口头答复,并形成书面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答复文件将作为投标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询价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接触。确定成交人前,凡与询价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询价情况泄密。
询价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三、询价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和方法
1.1公开、公平、公正
1.2技术可行,措施得当
1.3本次询价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价格低者优先成交。在价格同等情况下,依次按质量及性能参数、服务、提供的优惠条件等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人。
2、询价小组对每个参加询价单位的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进行比较。
3、询价小组将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顺序排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成交的,或成交人未按规定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该成交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该成交人的投标价与重新确定的成交人成交价的差额。
4、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6%),即:评标价=投标报价(谈判最终报价)×(1-C1)。
4.1投标供应商如是小型或微型企业需提供:
4.1.1《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小微企业库截图。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但必须出具省级以上司法部门认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1.2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生产企业名称以及生产企业为小微企业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小微企业库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以上两项,不提供不予以认可。
4.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参加询价单位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1未按询价文件明示的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5.2询价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投标报价、供货期等)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达不到要求的;
5.3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5.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5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
5.6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7询价响应文件有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其它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5.8供应商所提供样品不符合要求的;
5.9在评标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四、授予合同
1、本合同将授予经过询价小组和采购人确认的成交单位。
2、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询价响应文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另一份合同送至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存档。
第四部分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采购人或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询价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成交人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费用(有采购数量变更的除外)。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标段),需采购棉被一批。
货物名称 |
数量 |
要求 |
棉被 |
393条 |
一级羽丝被(2.5公斤) |
二、采购要求:
注:投标供应商需携带样品参加询价,样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如不符合视为无效投标)。
三、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1日历天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应商 )
甲、乙双方持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签发的 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根据询价文件、响应性文件的内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本合同所指货物为此次询价采购的电脑设备(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产地等技术要求),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乙方提供的货物是达到乙方询价文件及澄清中的技术标准。(售后服务要求按询价文件及响应性文件相应条款制订)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验收::
乙方应于2020年 月 日前按甲方要求在 (甲方指定地点)将货物运送达到验收条件。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四、付款:供货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付20%,自供货之日起三个月后付货款的30%,剩余50%货款五个月后一次性支付。
五、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向乙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货物款总额 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品质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全部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未交付部分货物款总额 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赔偿费。
六、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市级技术监督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七、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投标要求和投标单位须知,如有违反,按投标要求和投标单位须知规定予以处理。
八、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报解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注明:以上合同文本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文本是以采购文件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基础,经双方谈判后形成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 附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 项目 标段
响应文件
(封面格式)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附件1:
投标报价函
致: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询价文件及有关纪要通知,我方经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后,愿以总价(大写) ;(小写) 的报价承包本项目采购所有内容。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工作。
3、我方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效期60日历天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若成交,将受此约束。
4、成交通知书和本询价响应文件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明白采购人不一定接纳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也不需要采购人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供应商的原因和理由。
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方承诺我公司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够完成本项目工作。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报价明细表
货物名称 |
所投产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元) |
合价 (元) |
|
…........ |
||||||
…........... |
||||||
总 价(元): |
大写: 小写: |
|||||
供货期(天): |
||||||
产品优惠条款: |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4: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5: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承诺
附件6: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此处附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附件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9: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愿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询价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