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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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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6日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20年1月15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QYZC2019-617

二、招标内容: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预算金额:2945286.00元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非PPP项目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4日

四、定标日期:2020年1月15日

公告期限:2020年1月17日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及联系方式:

中标供应商:宁县宾馆

中标金额:¥2944286.00元

大 写: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肆仟贰佰捌拾陆元整

联 系 人:赵亚军

联系电话:18193432143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

六、中标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服务

期限

数量

金额

合计

备注

1

人员工资

1年

71人

2500/月

2130000.00

2

意外伤害

保险

1年

71人

1000.00/年

71000.00

3

服装费

1年

67套

780.00

52260.00

4

餐饮服务

人员伙食

1年

40人/276日

15.00/天

165600.00

5

办公费

1年

1项

40000.00

40000.00

6

税金

1年

1项

169320.00

169320.00

7

管理费

1年

1项

169320.00

169320.00

8

低值易耗品

1年

1项

146786.00

146786.00

总计(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肆仟贰佰捌拾陆元整

小写:¥2944286.00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方春新、李国政、贺文英、脱安娜、王林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林 电话:18794930765

地 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一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左晓妮 电话:18298829837

地址:庆阳市庆州东路由佳苑小区中三排1号3楼

监督管理部门: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34-6625510

主管预算单位: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4-6650366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办公集中区物业服务.pdf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QYZC2019--617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 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马向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杨 俊 2019 年 12 月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1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3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 致投标人............................................................................................................... 8 第一章 投标须知.................................................................................................9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3 第三节 投标须知...............................................................................................16 1. 总则......................................................................................................... 16 2. 招标会和招标文件.................................................................................18 3. 投标文件的编制.....................................................................................19 4、商务条款.................................................................................................20 5. 开标..........................................................................................................24 6. 评标、定标..............................................................................................25 8.授予合同...................................................................................................28 10. 合同的签署...........................................................................................30 11. 履约保证金...........................................................................................30 12. 合同生效...............................................................................................31 13. 代理服务费...........................................................................................31 14. 招标人的权利.......................................................................................31 15. 腐败和欺诈行为...................................................................................31 17. 其他.......................................................................................................34 第四节 评标方法及评审细则和评审表格...................................................... 35 一、资格审查...............................................................................................35 二、评标方法...............................................................................................37 三、评标标准...............................................................................................39 第二章 服务要求...............................................................................................42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2 一、服务范围...............................................................................................42 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42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60 一、合同主要条款.......................................................................................60 二、政府采购合同(样本).......................................................................6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67 一、价格文件...............................................................................................69 二、技术文件...............................................................................................71 三、商务文件...............................................................................................72 第五章 附件.......................................................................................................81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3 投标邀请书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 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我方现邀请贵公司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文件编号:QYZC2019-617 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2945286.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 章,真实性以网上检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 明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 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见格式文件),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 就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 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 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4 6、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投标单位” 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 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931-4267890。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见公告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见公告 五、招标时间:见公告 六、招标地点:见公告 七、招标内容:就本项目的方案和报价有关问题,进行招标。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5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 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我方现邀请贵公司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文件编号:QYZC2019- 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2945286.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 章,真实性以网上检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 明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 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见格式文件),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 就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 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 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6 6、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投标单位” 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 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931-4267890。 四、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月 日8:30分至2019年 月 日18: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 月 日 :3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 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后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 qysggzyjy. cn)投标单位模块按系统提示获取保证金缴纳相关信 息。详情请见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竞标买保证金网上缴退 的通知》(中心网站刊登) 。 缴纳期限: 2019年 月 日 分 (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缴纳、 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缴纳金额不足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缴纳联系电话: 0934-8869123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7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30分前(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林 电话:18794930765 地 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一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左晓妮 电话:18298829837 地址:庆阳市庆州东路由佳苑小区中三排1号3楼 监督管理部门: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34-6625510 主管预算单位: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4-6650366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8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 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 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且没有偏离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招标人: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一路4号 电 话:18794930765 联系人:王林 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庆阳市庆州东路由佳苑小区中三排1号3楼 电 话:18298829837 联 系 人:左晓妮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9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服务期 限为一年); 预算金额:2945286.00元; 3 招标范围 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2)卖方提供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风险。 4 项目计划 签订一个总包合同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供应商资 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真实性以网上 检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 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 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10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 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无重 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 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 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 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 活 动 期 间 ( 以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 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算90个日历天。 8 投标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后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http://ww. qysggzyjy. cn)投标单位模块按系统 提示获取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详情请见庆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竞标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的通 知》(中心网站刊登) 。 缴纳期限: 2019年 月 日 分 (以系统到账时间为 准),未按时缴纳、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缴纳金额不足视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11 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缴纳联系电话: 0934-8869123 投标保证金退还:所有供货商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 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9 投标报价 限价 ¥2945286.00元 10 响应文件 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U盘文本一份word格式(递 交不退)(注:投标企业资质原件单独密封,和投标文 件同时提交)。 11 响应文件 递交 以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的公告为准 12 开标时间 以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的公告为准 13 履约 保证金 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14 信用查询 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12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 动 期 间 ( 以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15 资格审查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开标现场实 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16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一 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物业进驻后,物业服务费用按月 支付,当月考评结束后根据服务质量等级在次月15日前 支付。服务质量考核未通过,整改后未达到甲方要求的 不予支付或解除合同。 17 代理 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帐户名称: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东郊支行 行 号:313834050134 账 号:6101 2301 3000 02499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13 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 所有无效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况外,投 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条款的阐述与 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判定)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须知第三节第4.1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 3、未获取招标文件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名称与获取投标文件企业的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的; 6、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招标文件规定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件)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 无效: (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14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发现存 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或者随机方式 (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7、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8、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投标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详细评审中有关无效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 的;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8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 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9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对招 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3、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 的价格的;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15 4、投标文件中未载明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的; 5、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四、其他无效情形(由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判定) 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相关供应商投标(响 应)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 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 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 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 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未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16 第三节 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招标人、买方”指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 “招标代理机构”指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指向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 当事人; (4) “卖方”指其投标被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 当事人; (5)“招标文件”指由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 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 件; (7) “书面函件”指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2 招标说明 1.2.1 招标代理机构就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已 经到位,可用于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采取公开招 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报价合理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投 标人,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 1.2.2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 1.2.3 招标代理机构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 时递交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Office”系列软件制作。 1.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7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 章,真实性以网上检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 明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 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必须包含养老保 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见格式文件),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 就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 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 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同时投标的情形的, 不得同时投标。 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8 1.4.1 投标人报名后现场踏勘,自行联系招标人勘踏,由此产生的费用,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2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 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损 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1.4.3 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 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 负责。 1.4.4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 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招标人概不负责。 2. 招标会和招标文件 2.1 招标 2.1.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 地点,参加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会 。 2.2 招标文件的内容 2.2.1 本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五章 附件 2.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 规范、参数及参考资料。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 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投标须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19 2.3.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事项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 个日历天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函件询问。 2.3.2 关于上述2.3.1条款询问的答疑,不能用来解释合同。除非招标代理 机构对招标文件作了修改,并以补遗书的形式在编标过程中发给每个投标人。 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修改招标文 件非常必要,则以补遗书形式将修改并通知每个投标人,同时,招标人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 收到补遗书后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加以确认。 2.4.2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遗书的内容 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 4.2.2款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确认收到通知,并将回执返 回招标代理机构。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 价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1.2 技术文件 (1)所提供服务方案 (2)服务要求偏离表 (3)项目实施保障 3.1.3 商务文件 (1)投标函(格式)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业绩 20 3.1.4 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投标人须提供近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六个月缴 纳税收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 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见格式文件); (6)信用查询; (7)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3.1.5 其他 (1)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为准。 4、商务条款 4.1 投标价格 4.1.1投标人应按“供货清单”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货 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1.2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 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1 4.1.3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服装费、利润、税金和风险、保险金等 一切费用. 4.1.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中标人协商支付。 4.1.5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包干项目的 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 4.1.6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4.2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 保持有效。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后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 qysggzyjy. cn)投标单位模块按系统提示获取保证金缴纳相关信 息。详情请见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竞标买保证金网上缴退 的通知》(中心网站刊登) 。 缴纳期限: 2019年 月 日 分 (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缴纳、 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缴纳金额不足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缴纳联系电话: 0934-8869123 4.4.1投标人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 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及开户行、账号一致,不得以分公 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4.4.2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 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括招标文件编号)。在汇款单附栏内 不填或者错填,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 导致投标无效; 4.4.3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 按招标人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方。 4.4.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 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4.5 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4.5.1 投标人按本须知 3.1 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 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 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 word 投标文 件(只读光盘及 U盘)分开密封,“开标一览表”“资质原件”单独密封。(注: 所有副本整体封装,投标资料共计 5个封包) 4.5.2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 逐页签字并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5.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 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 4.5.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4.6.1 投标文件应按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资格文件胶装合 订成册。 4.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4.7.1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资质文件应分别 用封包,包装(须有“密封”字样的密封条及加盖“密封”字样的密封章)且 密封袋上相应注明: 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资质原件 23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开启。 4.7.2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4.1.1中的规定进行密 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中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送达。 4.7.3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 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 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7.4所有开标一览表在开标会议上现场打开,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妥善保管。 4.7.5投标文件应根据本条款的要求,超过接收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 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遵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 4.8 投标截止时间 4.8.1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6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即为接 收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地点和时间将投标 文件交给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4.8.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投标人须知2.3款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式, 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果需要)。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 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 标截止期。 4.9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拒收所有迟到的的投标文件。 4.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1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 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4 4.10.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 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 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发送。 4.10.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4.10.4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 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 证金将被没收。 5. 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 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 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及监督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 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 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 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九)开标时,对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十)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5 (十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 (十二)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6. 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 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 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6.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 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 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 6.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3)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4)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6.2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6.2.1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 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证明文件审查通过的进行符合性审查等评审工作。 6.2.2 投标文件有投标须知第二节中相关的规定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 未通过的应作无效标处理。 6.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6.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 投标偏离。投标偏离分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6.3.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26 6.3.3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每项评审内 容进行评审。 6.4 投标报价的调整方法 6.4.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如出现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得出 评标价: ①以价格部分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 ②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4.2 如果出现多报或超出本招标项目“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 列明项目的数量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具体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照不 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6.4.3 按照本节第6.4.1条、第6.4.2条规定的调整方法确定的调整后报 价,须取得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调整方法以及调 整后的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4.4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按照本节第6.4.1条、第6.4.2条规定的进行 了调整的,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的,其投标 将被拒绝。 6.4.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小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投标人 的投标报价的总价;投标报价的总价大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调整后的 报价。 6.5 无效标的处理 除第一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作否 决处理。 6.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对答辩人的要求 6.6.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6.2 投标人委派的答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27 6.6.2.1 拟进行投标答辩的,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6.6.2.2 答辩人须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其身份。答辩人务必携带有效 的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拟委派答辩人非本节第6.6.3条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 答辩室。 6.6.2.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 答辩人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且投标 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6.7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和确定原则 6.7.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6.7.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6.7.3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 6.7.4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 否决无效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 组织招标。 6.8 招标过程的保密性 6.8.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否则,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不良 行为纪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6.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否则,给予 违反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28 6.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向未中标人就评标过 程及其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关人员不得向未中标人透 露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9 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见:本章第四 节评标方法、评审细则及评审表格。 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等 7.1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 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 价参与评审。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其他“微 型企业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企业。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及生产厂家中小微企业申明、员工工资花名、财务报告(具 体政策见附件) 8.授予合同 8.1 投标文件的审核 8.1 .1 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 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能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 容做实质性修改。 29 8.1.2 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 的、合适的资料。 8.1.3 审核和审查的原则:应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依据的文 件有: 1 )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 )记录开标过程的招标开标记录表; 3) 其他必须的资料。 8.1.4 投标文件的审核: 8.1.4.1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有投标须知第二节“投标文件否 决性条款摘要”的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 8.1.4.2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离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 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 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8.1.4.3 重大偏离的处理 8.1.4.3.1 招标人有权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判定投标 文件有无重大偏离,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判定结果 进行审核。除第一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财 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应坚持谨慎确定无效标的原则; 8.1.4.3.2 在做出任何一项无效标的决定之前,都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应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书面澄清。 2)书面澄清应由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果投标 人拒绝书面澄清或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3)做出无效标的决定,应详细记录做出无效标的理由、依据。 4)做出无效标的,招标人应当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 或者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8.1.4.4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结论确定之前,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 30 招标人暂停授予当事供应商合同等。 8.2 合同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如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或出现错误,招标人将根据 投标人的报价及招标文件按照下述原则修正,确定合同价。(但无论如何修正, 合同价不能大于中标价) (1). 合同价不超过中标价; (2). 以价格部分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 (3). 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他项 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 (4). 按照上述调整后总额如果超出投标人的报价,则合同价仍为中标 价,并按合同价调整分项报价,以形成计算合理的价格构成; (5). 合同价为含税价格。 9. 中标通知书 9.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将中标结果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庆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9.2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若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关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 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 如接到有询问或质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 四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可能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合同的签署 10.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0.2 招标人与中标人一次性签订总包合同。 11. 履约保证金 11.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 11.2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 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12. 合同生效 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按本须知10款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合同各方授权代表在合 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3. 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中标人协商支付。 14. 招标人的权利 14.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数量或服务予以增加 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14.2 招标人追加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应与 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十。 14.3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对存在造假的中标候选人,招标 人有权暂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 法进行复核,对存在造假的中标人,由财政部门依法审查,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 责任。 15. 腐败和欺诈行为 15.1 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好处 ,影响与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事务有关人员的行为均属“腐败行为”。 15.2 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工作或合同执行,或投标人之间串通,影响 公平竞标,均属“欺诈行为”。 15.3 腐败或欺诈行为均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而且,将进一步取消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招标人所有其它工程投标 竞争的资格。 16.澄清和质疑 16.1综合说明 32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 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 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 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 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 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16.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获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 获取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 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 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经登记接受。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该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 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该内容真实,证据充分, 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 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 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 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 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在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7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答复,答复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 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 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 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 33 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 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6.3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应尽早获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 要澄清或质疑,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经登记接受,我方会在规定的时间 内尽快组织回复,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延期的,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发布更正公 告。 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 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 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 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 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 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 34 称/项目编号)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 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 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 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 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 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 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16.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6.5其他 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采购人所在单位或者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 责任公司。 17. 其他 17.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 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17.2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 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 17.3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5 17.4 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7.5本招标文件如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 网上最终发布的为准。 第四节 评标方法及评审细则和评审表格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1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 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 2 投标人须提供近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原件、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 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 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 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 个月。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 件); 36 5 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结 果为准) 6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 证金 评审结论: 说明:1. 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通过” 或“未通过”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过”,否则结论为“未 通过”)。 评审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为准。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 准的,从其规定。 37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 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 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 签字是否齐全; 该项目是否只有一个投标方案; 是否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 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 3 分项报价表或投标报价不存在严重缺漏项 目的(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除外); 4 投标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 式投标; 5 经核实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响 应性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6 投标有效期、售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 7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8 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 的因素; 38 评审结论: 说明:1. 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通过” 或“未通过”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过”,否则结论为“未 通过”)。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 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 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 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具备推荐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 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根据技术部 分响应程度作成评比,由优到劣。 39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评审因素 分类 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和得分 商务 25分 服务 承诺 7分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承诺不拖欠服务人员工资者得4分; 2、为缓解当地就业压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诺就业人员以项目 实施地劳务人员优先者得3分。 业绩 5分 1、投标人提供近2年(2018年至今,以签署时间为准)同类项目 业绩者得5分;(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中标公告截图为准,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售后 服务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对比,售后服务方案完善、 适用性及对故障响应时间、处理、定期回访等售后服务措施全面 的得6-8分,较全面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标书 制作 5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以下方面进行对 比: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程度,内容完整性,排序工整等方面; 2、思路清晰、装订规范、精致大方、页码清晰等方面; 比较后能完全体现以上要求得5分,基本体现以上要求得3分,其 余得1分。 技术 55分 服 务 方 案 25分 1、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服务要求得15分,有一项 负偏离该项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物业服务理念、遵 旨、标准、整体管理构想、服务定位、管理模式、工作计划;物 业服务的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性、实用性强的 得8-10分;内容基本完善且科学合理性、实用性一般的得6-7分; 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5分;其余得1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项目 实施 保障 30分 1、为避免人员流动导致岗位空缺,投标人需制定针对人员招聘方 案,根据招聘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招聘方案所列内容完善、招聘 内容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工资水平及福利待遇优厚的得5分;招聘 方案简单、招聘内容不完整的得3分,其余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40 2、为确保上岗人员尽快熟悉工作内容,根据有效投标人提供的培 训方案进行对比,培训方案完整、合理,操作性强的得4-5分,培 训方案完整性、操作性一般的得2-3分,其余得1分,未提供不得 分。 3、根据有效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人员、服务质量、岗位 职责、财务、考核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制度健全,内容合 理,实用性及实施性强的得8-10分,制度片面,实用性及实施性 一般的得4-7分,管理制度简单、实用性差的得1-3分,未提供不 得分; 4、根据有效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方案)进行综 合比较,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10分,方案简单、可 行性一般的得5分,其余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价格 20分 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投标 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2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 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 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 价参与评审。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41 四、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42 第二章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 二、服务内容与质量 1、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集中办公区供排 水、强电、供暖、通风、空调、餐厨设备等系统设备、管线设施的维护保养和 紧急维修; 2、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的卫生保洁(包含所有楼内公共区域、会议 室、楼外院内、地下室),垃圾归集及雨水、污水管道疏通; 3、餐饮服务:集中办公区所有工作及服务人员供餐、就餐服务; 4、会务服务:会议中心及视频会议室举行的各类会议的卫生、音响、茶 水、导引等; 5、文体活动场所管理服务; 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管理质 量满意率达到85%以上,无不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物业管理服务全天候、 无缝隙衔接、正常运行率100%;遵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和采购人要求设置岗位职数,制定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各种预案等,定期向 采购人报备岗位值守人员和管理措施;人力资源配置不少于规定的最低配置人 数(详见《人员配置表》);物业管辖区域水、电、气等能源资源达到控制指 标,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 采购人委托中标方提供合同约定外的管理服务事项,发生费用由双方另行 商定。 三、服务人员配置 应根据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和服务约定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管理服务机 构、配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总人数原则上保持在71人(详见人员 配置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人员花名册报采购人备案。 43 投标人配备人员系投标人雇员、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与采购人既不存 在劳务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承担费用支付和纠纷调处。由于人员 配置不到位不合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在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关的人 工费用。 投标人配备的管理和主要技术人员须全部持有相应职位的从业资格证书 和岗位证书;主要负责人(驻场经理)必须从其本部选派,且具有从事物业管 理具体项目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有良好的工作业绩。主要负责人实行工作日在 岗和离岗书面告知制度。 投标人要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杜绝非法用工,避免因不当用工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特殊岗位的员工,由甲乙双方共同招聘并组织政 审。投标人要制定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规划和人员激励办法,对物业管理服务人 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规范、安全知识、保密纪律等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积 极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通道。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规范着装,佩戴 标识,保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言行文明规范。 薪酬福利 (1)从业人员工资应不低于宁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和采购人对用工岗位 工资最低指导标准,适当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保持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 老员工的存在比例。中标人按规定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费用,其中 工伤保险必须缴纳,否则采购人可直接从应付物业费中子以扣减该笔费用,同 时应保障从业人员应享有的福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的加班费。 (2)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缺岗的,按其岗位、劳资标准和缺岗情况从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物业服务办公设备及会议服务、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修、餐饮服务等服 务项目维修保养材料由采购人承担,其他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四、服务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必须达到的指标 44 (1)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率85%以上。 (2)无不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 (3)物业管理服务全天候、无缝衔接、正常运行率100%. (4)人力资源配置不少于规定的最低配置人数。 (5)物业管辖区域水、电、气等能源资源达到控制指标。 2.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一览表》)。 2、项目要求 (一)综合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及各种应急预案健全,作业指导书项目 设置齐全、运行程序规范、服务要领具体、有服务流程、岗位职责、质量标准 、落实措施、考核办法。 2、设立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业主需求和 投诉。属物业管理服务责任的,要向采购人和物业使用人道款并及时纠正;属 无理投诉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与物业使用人之间协调解决 有困难的,要上报采购人进行处理;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在半 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3、加强员工宿舍管理,无不安全、不文明现象发生。 4、每季度办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实际需要,无缺岗、脱岗现象,配备人员总数不 少于采购人要求。 6、实行无缝衔接,约定事项沟通、落实及时、畅通到位。 7、人力资源配置不少于规定的最低配置人数。 8、物业管理服务各种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9、制定省级、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方案,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 施。 10、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工作日在岗和离岗书面告知制度。 11.物业管辖区域水、电、气等能源资源达到控制指标。 45 12、物业管理区域内按有关规定应由专业技术部门进行检测的,按国家规 定标准进行检测。 (二)会务服务 1.会议服务规范 (1)统筹协调调度公共会议室,为办会单位预定适合会议规格、特点及 参加人数的会议室。工作日下班时间或双休日有专人会务值班。 (2)会议室日常保洁1次/天,会前进行卫生检查,会后立即清扫。 (3)配备专业弱电技术工做好会议室灯光、音响、视频、投影等设施调 控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实行会务分类服务。一类会议(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根据 需要指定专人周到服务,提供开水、纸杯、茶叶等,确保质量;二类会议(有 县级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做好场内服务,主席台(或主要席位)提供茶叶、 开水、纸杯,每15分钟续水一次;三类会议(办公单位组织召开的业务会、培 训会、职工会等)搞好室内卫生,保证开水供应,每15分钟续水一次。 (5)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礼仪服务。 (6)室内活动场所按时开关,保持整洁,配备专业技术工做好设施设备 定期维护工作。 (7)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8)做好会议室卫生保洁和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及门窗、桌椅、门锁维 修工作。 (9)制定会议室管理制度、会务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和故障排除处置方案 ,建立健全会议服务安全防控体系。 2.会议服务标准 会前准备工作 (1)根据情况灵活掌握会议承办单位,会议名称、内容、召开时间、地 点、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等相关情况。 (2)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重要会议召开前1小时到达会场,协助 46 办会单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协助悬挂会标;协助合理划分会场区域;摆放会 议座签;调试会场的话筒、音响、录像、投影等设备,根据会议需要,连接笔 记本电脑插座,保证信息通道畅通:整齐、规范摆放茶杯、茶叶和开水;搞好 会场卫生,保证会场干净整洁、并然有序;检查会场照明、通风、扩音、空调 等设施,发现异常及时修理及报告;配合会议主办单位检查会前准备情况,查 漏补缺。 (3)做好视频会议的沟通衔接、设备操作等工作,确保视频会务服务零 失误。 会中服务工作 (1)做好入场引导工作。 (2)协助维持会场秩序。 (3)原则上15分钟供应一次茶水,要步伐轻盈,面带微笑,操作规范。 会后整理工作 (1)清理会场,收拾茶杯、座牌,检查是否有参会人员遗落的物品,及 时交还物主或上交采购人综合管理股。 (2)清扫会场,关闭空调及用电器电源,关好门窗。 (三)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电梯系统 (1)日常运行管理。 (2)巡视电梯运行情况。 (3)配合维保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4)协助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5)负责应急响应和事故救援。 (6)协助定期申请电梯检查。 管理人员要求:必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电梯操作相关资质证书,操 作人员必须持有电梯应急钥匙;对轿厢内的轿顶、底、脚垫及四壁每周早晚各 打扫擦拭一次,每月全面清洗一次,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操作面 47 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无污迹,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2.供暖系统 (1)供暖系统正常运行中的维护保养。 (2)定期检查水位指示器阀门、管道、法兰等是否渗漏。 (3)保持换热站设备启闭正常,调节灵活有效。 (4)供暖系统内外进行检查,如受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 象,若发现有严重缺陷及早修理,如缺陷并不严重,亦可留的下次停炉时修理 ,如发现可疑之处,但并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作出记录以便以后参考。 (5)必要时将外面罩壳、保温层等卸下,以便彻底检查,如发现严重损 坏部分,必须修妥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将检查及修理情况填入供暖系统安全 技术等级簿。 (6)定期对供暖管道系统的维修及保养。 (7)定期对供暖系统的循环泵进行系统保养,每年供暖前后各保养一次 (8)每年对供暖系统设备进行全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油(气)喷嘴、 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器并添加树脂、设备管道拷铲补漆; 对除氧器、冷凝水箱检进行维修清理。 (9)每半年一次对压力表进行校验。 (10)每季一次对供暖系统设备进行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爆装置进行 安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对机械设备更换或添加润滑油; 超压、超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良好。 (11)每月一次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清洗,对安全连锁装置安全性能试验一 次;应有专业人员对锅炉运行进行管理,做好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监督、管理、工 作记录。 (12)定期向水质检测中心报送水质情况,配合完成水质硬度检测,应不 大于3毫克/升, (13)供暖系统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备,性能可靠。 (14)各种证书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8 (15)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汽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16)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17)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20%之内。 (18)规范锅炉维护标准,对维修检查情况,做好工作日志和工作记录。 3.供电系统(强电) (1)限电、停电应有明确的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及时通知用电单位。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高低压电气设备试验,留存高低压电气测试合 格的报告。 (3)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记 录。 (4)高(低)压变(配)电柜操作运行正常,检测表计显示准确。 (5)高(低)压变压器运行正常,温控显示准确,联控动作正常。 (6)变(配)电柜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稳定, 符合工作要求。 (7)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各类表计显示正常。 (8)功率因素自动补偿电容器(组)运行正常,自动切换正确可靠。 (9)变(配)电系统联络自切正常。 (10)做好配电室24小时的人员值班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11)执行电力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完成电力年检工作。 4.给排水系统 (1)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2)每周检查一次污水泵、提升泵、阀门等,保证排水系统通畅,各种 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定期对水处理系统全面维 护保养,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职业资格;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污水排放达 到DB31/19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3)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49 (4)每月对办公区给排水总管道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 油漆。 (5)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 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按规定执行。 (6)定期对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 (7)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通知办公区内各单位 做好应对措施。 (8)经常性检查化粪池污物积聚情况,根据需要配合主管单位定期清理 化粪池,隔油池每年定期清理三次,各类管道每月全面检查二次,并做好检查 记录。如有堵塞不畅及时清理,确保管道畅通无阻。 (9)定期对高低压区生活水箱进行清理、消毒,每天保证检查两次,早 晚各一次。 5.避雷系统 避雷系统应按规定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1)每年检查一次办公楼重要机房的设备防静电地板的接地是否可靠, 并对办公楼的各楼层的钢窗、钢结构进行外观检查。 (2)每半年对办公楼顶层的避雷带、避雷针、遵雷线、避雷网、顶层屋 面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每半年一次对楼层强、弱电间内的接地装置 进行检查,遇有问题及时解决;保持办公楼顶部所有的避雷设施及所有的金属 物体的接地完好。 (3)每月一次对办公楼变配电室的设备的接地带进行检查;每季度对办 公楼各重要机房内的配电柜及设备接地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管道、 构架等金属物按地良好。 (4)主楼侧翼平台的所有避雷设施完好。 (5)雷电活动频繁季节,加大对遵雷设施的检查频次与力度。一周一次 6.空调系统 50 (1)维保内容空调设备的维护保养主要是对空调主机、风机盘管、新风 系统、阀类、控制柜等设备进行周巡查月检查,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转 正常。 (2)维保细则。 (3)对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应该接照规定的频次进行。 (4)对空调系统开机前进行检查,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记录 运行参数,分析运行记录。 (5)对空调系统开机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 记录运行参数,分析运行记录。 (6)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湿器、风闷 、积水盘、风机表冷器进行清洗和保养;定期清洗和更换空调机组的空气过滤 器、冷凝水积水盘和冷凝水管道。 (7)进行循环泵、空调主机、冷却风机电柜主电路螺栓紧固,测试绝缘 值,作好记录。 (8)对空调系统主机、电机、管道、集水器、分水器进行检查保养。 (9)各种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10)保证冷冻主机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 冷冻水。 (11)检查空调机组马达、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录运行参数。 (12)安排对新风量、排风量的测定。 (13)安排对空气品质的测定。 (14)安排对风管系统的清洗。 (15)在每年制冷制热前后,对空调系统各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两 次。 (16)对空调主机、风机管、排风口、进行全面检查及定期维护保养,确 保正常运行。 7.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51 小修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零星修补屋面、屋脊、补漏。修补地面、 内外墙和窗台、抹灰。保证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 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 致。修整门窗,更换五金件、换纱窗、配玻璃、刷油漆、墙面漆等。保证门、 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玻璃无破碎,五金配件完好。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①修补明沟、散水、落水管。②水、电、暖等管线及室 内外各类照明灯具的维修及零件更换保养。③各系统设施设备及循环泵的维修 、更换、保养。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现 象;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房屋装饰装修 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的现象。房屋零修、急修及时 率100%: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100%。有完备的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和卫生 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有设备台账, 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节能管理制度,配合建立节 能管理制度,采取节能措施。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 故,有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和处理措施,每天对设施设备及运行情况做好检查记 录。设备主管或设备员每日对公用设施设备(供排水、供配电、采暖、中央空 调和新风、消防、监控、门禁、避雷、电梯、通讯系统等)进行巡视,并有巡 视日志。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于不在处理能力范围内的,及时通知维保单位 进行专业维修。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 半小时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路灯、楼道灯、围墙灯、停车场灯、指 示灯景观灯、广告牌灯等完好率100%,并按规定时间开关。道路、广场、停车 场,保持路面平整、无开裂和松动、无积水,积水井不满溢,井盖无缺损,涵 洞通畅无损坏。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想的设施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和防护措 施。大堂应有办公楼示意图、单元标牌及司牌;楼层电梯厅、地下车库、消防 通道应设有路标及安全指示牌;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 设施,保证所有标志、指示牌清晰完整,维护设施得当。对蓄水池、二次供水 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每季度对水管网保 52 养一次,主要阀门、阀体开启灵活,无跑、冒、露、滴现象。屋面排水沟、室 内外排水管道应保持排水畅通,发现有防水层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 的,应在规定时间修复。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对公共雨、污水 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通畅。在接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停水、停电、停暖 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做好公共区域水、电的能耗管理工作,杜绝跑、冒、 露、滴现象。按照电力技术部门专业技术要求,规范制度。定期对闸阀的主干 加注润滑油,确保灵活运行。定期更换法兰盘,确保正常运行。对循环泵等电 机设备每3个月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维护,对轴承加油、清洗水封圈保养,转轴 清理,对供热循环泵每采暖期维护保养一次,若轴承有杂音、损坏,要及时更 换,出现漏水,及时更换。控制循环泵的电源操作设备,要随时观察维护,防 止触头,线头松动发热而引起接触不良,导致烧坏电动机。绿地、花台,保持 龙头出水正常、无滴漏现象;水管无堵塞,无漏水现象,花坛完整。 (四)卫生保洁 1.材质清洁质量要求 (1)地面: 地砖:拖洗、清洗,保持光洁、明亮、无污迹、水迹。 PVC板:擦扫、拖洗,保持光亮、无污迹。 (2)软材质: 地毯;全面吸尘,保持表面平整、无残留物、无污渍、色泽均一、无视色 、无毛边、柔软、纤维成同一方向。 塑胶地垫:清洗,保持表面平整、无残留物、无污渍、无板结。 门帘:定期除尘,保持表面平整清洁、无污渍、无烂边、柔软、纤维成同 一方向。 (3)大理石:擦洗、打蜡,保持表面光亮、洁净、接缝四周边角无污垢 (4)木质材质;清擦,保持表面光亮、无积灰、无污渍。 (5)金属材质:清擦,保持表面光亮、无锈迹、无污渍。 (6)皮质材质:清擦、保养,保持表面光亮、无污渍。 53 (7)其他材质: 玻璃:擦拭,保持洁净明亮、通透性强、无划痕、无水迹。 复合板:清擦,保持无积尘、无污渍、无擦痕。 2.公共场所(部位)保洁要求 (1)清洁项目服务要求:走廊、门厅、大厅、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梯地 面: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 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 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旋转门、门中轴、门框、门边缝部位光 亮、无痕迹、无灰尘。旋转门空调出风口无灰尘、无灰尘。门把手干净、无痕 迹、定时消毒。 (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 、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指示牌、广告牌无灰 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3)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 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 器、喇叭无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斑点、 无架状物。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 (4)天花板、风口、公共灯具内或外: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 (5)走廊、楼梯窗玻璃、大厅门厅、电梯厅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 灰尘、无污迹、无水迹。 (6)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 (7)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保持干净、整洁 、无垃圾。热水炉外壳应无污迹、水渍。不锈钢台面无水迹、无污渍、无擦痕 。不锈钢水槽干净、无研点、无污迹无杂物、水垢,落水口无污垢。冷、热水 笼头表面光亮、无污渍、无水垢。下水道无异味、定期滴入消毒液。 (8)公共卫生间:丝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 54 、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 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 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 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 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9)地下车库: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垢;空气流畅,无异味。车库管 道无积灰、无污垢。灯泡、灯管、指示灯明亮、无积灰。灯罩无积灰、无污迹 。地面无积灰、无积水。定位杆、减速条无积灰、无污垢。反光镜干净、明亮 、无污迹、水渍。消防通道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 (10)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 异味、干净整洁。 (11)电梯轿厢;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垂直升降电 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保持空气清新、无 异味。自动扶梯踏步、阶梯于净、无灰尘、无污迹橡胶扶手保持色泽均一,无 灰尘、无污渍、定时消毒。 (12)停车场、绿地、花台、明沟:广场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外围通道地面应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积水、无污迹、油渍、轮 胎印,地面应保持原色。各类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光镜等表面 无积灰、无污垢、无污迹。水池内无漂浮物、无沉积杂物、无青苔、水保持清 澈、无异味。绿地、花坛、隔离带、周围无杂物、无积水。 (13)设备机房、管道: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灰尘、目视无蜘蛛 网、无污渍、无水渍。 (14)外墙:目视洁净、光亮、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 净,无污迹、无灰尘、无划痕。 (15)垃圾箱房:箱房封闭式专人管理,箱房循环保洁;整洁、干净、无 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弃物收集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 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定时消毒。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 55 (16)垃圾桶: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17)消杀灭害:对通风口、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 (18)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 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2.清洁项目服务标准: (1)设置卫生保洁提示牌或警示语。 (2)硬化地面2次/天清扫,地面保持干净、无散落垃圾。 (3)主次干道、台阶2次/天清扫,地面保持干净、无散落垃圾。 (4)室外标识、宣传栏、阅报栏等2次/周擦拭,目视无灰尘、明亮、洁 净。 (5)楼内通道、楼梯2次/天拖扫,无灰尘、无垃圾、地面干净。 (6)烟灰缸2次/天清理,无烟头、无杂物。 (7)电梯间2次/天拖扫,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 (8)开水间2次/天清理,擦拭无灰尘、无污渍、无积水。 (9)公共文体活动场所2次/天清扫,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 (10)门窗玻璃1次/周擦拭,洁净明亮、通透性强、无划痕。门厅1次/4 小时拖洗,无灰尘、无垃圾、干净、明亮。 (11)扶手、开关面板1次/2天全面擦拭,目视洁净、无灰尘、无污渍。 (12)消防栓、过道门、踢脚线、楼梯栏杆1次/2天擦拭,目视洁净、无 灰尘、无污渍。 (13)公共卫生间3次/天全面擦拭、清洗洁净、无污渍、无水迹、无异味 (14)电梯轿厢2次/天全面擦拭,定期保养表面光亮、洁净、无污渍 (15)护栏、健身设施、灯饰、音响、石桌、石张、花盆、停车场出入口 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 (16)停车场2次/天清扫,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无异味、无障碍。 (17)设备机房、管道1次/天清扫,无垃圾、无灰尘、无污渍。 (18)屋顶、平台、散水1次/月全面清理,无垃圾。 56 (19)协助主管单位根据需要对楼体外墙进行清洗,目视洁净、无污渍、 无积尘。 (20)职工餐厅前厅3次/天全面擦拭、清拖,洁净、无污渍、无水迹、无异 味。 (21)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22)清洁完后,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定时进行 保洁巡查,1次/2小时。 (23)卫生保洁实现标准化、零干扰,集中保洁时间为7:00-11: 00.13:0-17:00.做到随时维保,保持干净清洁。 3.垃圾归集: 合理布设垃圾桶、垃圾箱。 垃圾桶、垃圾箱每日清理2次,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无满溢现象。 垃圾分类、袋装收集,每日收集2次,及时联系垃圾清运单位进行清运, 做到日产日清。 根据实际需要对垃圾中转站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孳生。 消杀: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消毒、防疫、灭虫除害。 全力做好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和成果巩固工作。 (五)餐饮服务 1.餐饮服务基本情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在宁县新区集中办公区,服务内容为职工食堂日常供餐及 少量接待工作餐。服务对象为新区集中办公区全体干部职工约500-800人。供 餐方式为早中晚自助餐,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二层后厨劳务及餐厅服务(包 括洗、拣、粗加工、精细加工、供餐、洗消、保洁、就餐导引及服务)。 2.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委托提供以下服务事项: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 标准》搞好餐饮服务工作。 (1)根据采购人要求和餐厅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组建精干务实高效的 57 后厨服务团队,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科学配备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服务人员。配备的工作人员须全部持有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证、健 康证,聘用人员不少于30人(采购1人、厨师长1人、一楼厨师12人、二楼厨师 3人、杂工4人、餐服会服服务员9人),其中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人员要达到 30%。对确有专长,但无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经严格考察能胜任工作后方可 聘用。 (2)按照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健全餐饮管理服务规章 制度体系。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 操作规程、食品安全、组织纪律、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3)承担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运行养护、后堂病 燃生物防治、营养搭配、食品安全和后堂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确定的菜诸, 为力公区干部职工提供经济、卫生、便提、营养、充足的餐饮服务,定期调整 优化菜谢,确保新花样、新品种、新特色的菜肴,满足服务对象的日常餐饮需 求。 (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全面负责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与餐具的清洗消毒等。重视员工安全管 理和宿舍管理,全权负责后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用水 用电安全并承担相应后果及责任。 (5)广泛采用科学方法、先进技术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能源、降低成本 和能耗。国房设备设施及餐具、厨具等物品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人为破坏 的,要照价赔偿。餐具损耗率每月控制在3%。 (6)中标人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按照规定办理 用工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杜绝非法用工,避免因不当用工造成不良影响 。后厨人员要着装统一,仪表仪容端庄,言行文明规范。 (7)服从采购人管理。 采购人为餐饮服务的主管单位,指定的餐饮管理股专门负责指导、监督、 考核中标人工作,中标人应全力配合并支持采购人加强管理,共同提高集中办 58 公区职工食堂伙食质量。中标人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相关 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向主管单位报备,对证件不全、服务态度差、不服从管理 、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责令辞退。 采购人建立考勤日志,随时抽查中标人人的到岗情况,每天对中标人的后 厨人员到岗情况出行记录,作为每月支付包干费用的附件凭证,对缺岗人员按 现行工资标准扣除费用。采购人督促中标人按照创建“健康食堂”的标准建立 健全食堂管理服务规章制度体系,经采购人审定认可,在采购人指导、监督下 实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饭菜质量、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对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采购人可视情节 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成立餐饮管理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干部职工对餐饮管理服务 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中标人整改落实。 采购人每天对中标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每周进行小结通报,月底 综合鉴定,对照服务质量考评标准,扣除相关费用。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5%以 上,采购人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 附件、人员配置表 序号 服务名称 人数 备注 1 驻场项目经理 1 必须从其本部选派,且具有从事 物业管理具体项目经历 2 客服部部长(兼) 1 具有相关从业经历 3 客服 2 4 工程部部长(兼机修工) 1 具有相关从业经历 5 电系统维修工(含空调) 2 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上岗人员 必须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电工 证) 6 水暖系统维修工 2 59 7 环境部部长 1 8 保洁员 30 9 餐饮部采购 1 10 餐饮部部长 1 11 厨师长(兼) 1 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上岗人员 必须具有健康证 12 1楼厨师 12 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上岗人员 必须具有健康证 13 2楼厨师 3 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上岗人员 必须具有健康证 14 杂工(粗加工、洗碗等) 4 15 餐服会服(含灯光音响) 9 16 合计 71 五、服务年限:1年 六、人员到岗时限: 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10个日历天内须人员到岗,达到项目服务要求。 七、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物业进驻后,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支付,当月考评结束后根据服务 质量等级在次月15日前支付。服务质量考核未通过,整改后未达到甲方要求的 不予支付或解除合同。 60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 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 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 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 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 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 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 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1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 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 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 办法处理: 5.2.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 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 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 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 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 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 付款方法: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 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 提供入关证明。 7.2 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 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 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 62 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 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 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 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 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 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 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 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 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 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 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63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 同协商确定。 64 二、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月单价 年总价 服务期限 备注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服务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供方的服务保 证及服务承诺如下: 1、服务期限: 2、服务范围: 3、服务措施: 4、服务承诺: 二、 三、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四、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 填写) 65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经办人: 日 期: 账 号: 开户行: 供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经办人: 日 期: 账 号: 开户行: 鉴 证 方: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 章: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州东路由佳苑小区中三排1号3楼 电 话:0934-8856080 传 真:0934-8856080 鉴证方代表签字: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66 格式 履约保函格式(注:在中标后如有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格式] 合同名称: 保函编号: 致:XXX(采购人名称) 鉴于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已按 [合同名称] ( 编号: [合同编号])(以下称“合同”)实施 [项目名称]; 且鉴于你方要求卖方通过经认可的银行向你方提交合同规定金额的银行 保函,而且本行同意为卖方出具本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在本保函的担保期间内,我方将在收到买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 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 撤销地向买方支付索赔款,直至本支付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 我行放弃你方应先向卖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 力。 我行还同意:在你方和卖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合同文件 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上述变化、补充 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本保函担保期间从 年 月 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止 。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 址: 银 行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6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投标须知”中的要求编制投 标文件: 1、 价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2、 技术文件 (1)所提供服务方案 (2)服务要求偏离表 (3)项目实施保障 3.1.3 商务文件 (1)投标函(格式)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业绩 4、 资格文件(原件须带至评审现场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六个月缴纳 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 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8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见格式文件); (6)信用查询;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为准。 5、 其他 (1)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69 一、价格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服务期(年) ¥ 总价(大写)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 “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4. 此表必须单独提交一份,装在一个小信封内,密封并盖章,在递交投 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用于开标时唱标 70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服务期限 数量 金额 合计 1 人员工资 2 意外伤害保险 3 服装费 4 餐饮服务人员伙食 5 办公费 6 税金 7 管理费 8 低值易耗品 9 总计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签字或盖章。 3.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4.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应包括利润、税金和风险、保险金等 一切费用; 71 二、技术文件 (一)所提供的服务方案(或技术指标)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技术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最终实现目标、货物/ 服务的详细说明、服务要求响应表等。 (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响应/偏 离”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响应”;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项目实施保障 72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 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 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 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 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 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73 (二)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响应/偏离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响应/偏 离”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响应”。 3.该表可扩展。 (三)售后服务 (四)业绩 (五)其他商务材料 74 四、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为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 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5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 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签约、售后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 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六个月缴纳税 收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 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6 (五)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我方 (供应商名称)自愿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项目(采购项目名 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 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 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 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 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 门和监察机关举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 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77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项目管理实施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 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 采购合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 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 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没收违法得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民事责任; 78 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2.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 4.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信用查询: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79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格式) 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付 款 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保证金金额 (¥ 小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回执单复印件粘贴处(加盖骑缝公章) 特别说明: 1.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2.此证明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的唯一凭据,若因供应商未 提供或提供的财务信息有误而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或退付错误的一切损失招 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3.此证明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时间之前将扫描件(必须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传至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处邮箱3314834532@qq.com,待 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后回传至供应商邮箱,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 据,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视为未完全响应 招标文件格式,否则,责任自负); 4.本表必须为机打填写,不得手写,若因供应商手写内容无法辨识导致的 一切后果招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0 五、其他 (一)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微型企业承诺书 微型企业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属于微型企业,并且对于本次项 目我公司仅提供本企业或其他微型企业(企业名称: )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1 第五章 附件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9]3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 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82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 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 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 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 (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 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 于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 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83 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 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 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 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 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 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 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 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 84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 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 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85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 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 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86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 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 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87 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 88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 89 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 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 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邀请书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致投标人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第三节 投标须知 1. 总则 2. 招标会和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4、商务条款 5. 开标 6. 评标、定标 8.授予合同 10. 合同的签署 11. 履约保证金 12. 合同生效 13. 代理服务费 14. 招标人的权利 15. 腐败和欺诈行为 17. 其他 第四节 评标方法及评审细则和评审表格 一、资格审查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标准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 第二章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宁县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二、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价格文件 1 2 3 4 5 6 7 8 9 二、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三、商务文件 (二)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响应/偏离 微型企业承诺书 日 期: 年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