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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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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挂网版.pdf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川宏采招【2020】01-0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826808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8-826808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张女士 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00 至 2020年02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进行现场发售,招标文件自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6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6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E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川宏采招【2020】01-09 号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 O 二 O 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39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2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样例)....................................................................6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拟对四川交通职业 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 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川宏采招【2020】01-09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本次采购 共分为 1 个包。(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六、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进行现场发售,招标文件自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5日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采购 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 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陕西街 195 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 20 楼 E 座。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 208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028-8268081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陕西街 195 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 20 楼 A-E 座 联 系 人:何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 2 最高限价 投标人保障性窗口饭菜(保障餐菜品、保障餐窗口所占比例、 肉菜比、售价、每份菜品熟重)应答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障餐 菜品 保障餐 窗口所 占比例 肉菜比 售价 每份菜品熟重 高价位 菜品 25% 不低于 5:5 不高于 6 元 1.无汁无汤的菜不低 于 180 克; 2.带汁的菜不低于 200 克; 3.带汤的菜不低于 220 克。 中价位 菜品 50% 不低于 4:6 不高于 5 元 低价位 菜品 20% 不低于 3:7 不高于 3 元 政策性 菜品 5% 3:7 低于 2.5 元 3 评审过程中各包 最高限价能否临 时调节 是□ 否☑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项目 是□ 否☑ 7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8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投标 (实质性要求) 1、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允许、或者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在开 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如实填写所投产品是否为进 口产品,不得隐瞒投标产品真相参与投标;否则评标委员 会在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认定为投标无效。 2、如果投标人隐瞒真相用进口产品投标而中标的,将依法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9 是否允许投标人 将项目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交由 是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 6 他人完成 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 10 考察现场、标前答 疑会 本项目举行□ 不举行☑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有 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11 备选投标方案和 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2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 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 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3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中 小企业)和失信 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 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 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 型企业。 4、符合享受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 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 7 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评审得分总分扣除 5 分/次, 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评审后得分扣 完为止,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应当提供《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原件。 14 国家规定的优先、 强制采购范围 1、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 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 不予认定。 2、本项目采购涉及的产品如有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 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第七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获得相应得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报价产品型号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内的型号完全一致的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否则不予认定。 15 信息安全 要求(实质 性要求) 投标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 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 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 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16 定标 1.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 2.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 标供应商☑ 1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 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8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文件中载明的 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 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19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 本陆份,“电子文档”壹份。 20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壹拾万元整);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由投 标人对公账户转出); 开户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 账号:4402 2100 1900 7752 509 交款截止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投标人应将保函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入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一并向采 购代理机构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保函的格式以保函出具机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至少应 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不短于投标有效期)、 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保函出具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足 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等)。 3、退取投标保函原件时凭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在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办理。 21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伍拾万元整)。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22 采购文件、开评标 工作咨询 联系人:何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88759 23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 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 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转800、801。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座。 24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 联系人:张女士 9 联系电话: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转822。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B座。 25 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提出质疑的时 间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6 投标人对采购文 件技术指标、参 数,资质要求,评 分办法以及其他 采购需求提出的 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 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B座。 联系人:何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 27 对采购过程和采 购结果的询问和 质疑 受理单位: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转816。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B座。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注: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 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投标人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8 服务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转805。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B座。 29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项目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执行,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 币 12000 元。由采购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 10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 账号:4402 2100 1900 7752 509 31 特别注意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更正公告(如有)均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和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 由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进行现场发售,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递交 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每日主动上网及时查阅、下载相关信息, 以免遗漏造成损失,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备注 1、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 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 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 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供应商 的原则进行处理。 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政府采购 相关内容均为参照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11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 的采购人是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 合格的投标产品 4.1 参加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 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 题。 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 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4.3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 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 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6.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 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7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 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13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 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信函、电子邮 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 件的供应商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 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由于本项 目招标文件不进行现场发售,招标采购单位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开标时间前每日主动上网及时查阅、下载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由此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按招 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 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变更公告。 14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9.3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 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技术(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 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 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编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 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 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 标时提供);(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投标人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 时间为止不足一年)需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可为投标人或第三方 出具);企业法人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法人至少应 提供资产负债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6)投标人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含投标人承 诺)]; (7)投标人承诺函;(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见第三 章 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招标文件要求或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文件二:响应性投标文件 “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做出 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2)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方案、装修方案等); (3)项目技术服务应答表; 16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3)商务应答表;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6)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 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 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7)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 式填写相关内容。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 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7.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7.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退还时请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退还申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 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时请携带采购合同(正本)1 份(交代理机构存 档)及保证金退还申请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 金延迟退还的,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 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17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 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 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拒绝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 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文件必 须分别单独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 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实质性要求)。 19.2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 本陆份;以及用于单独提交的电子文档(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 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 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电子文档用 U 盘或光盘制作,内容与正本一致。 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 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9.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9.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未按以上 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9.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并逐页编码。 18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 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及投标日期。(实质性要求) 20.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以及招标 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正本、副本也可按份 分别封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投标文件”、“响应性投标文件”、“电 子文档”字样;正本、副本按份分别封装的,应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并注 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20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 标。 22.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 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19 23.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 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3.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 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 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4.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 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 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 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 标结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6)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汇总得 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投标人自行 查看。 (7)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由采购代理机 构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中标原则及程序: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 25.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顺序确定中标人。 20 25.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 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 证并留存复印件。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中标 候选人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 构备档。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 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 次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1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 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 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 须知附表)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2. 验收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 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本项目在中标供应商通知服务履约完毕后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 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采购人将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参照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 档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3.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2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支付款项 34.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参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九、质疑和投诉 35.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 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 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 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供相 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 理。 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 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 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 23 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2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5 一、封面 资 格 性 投 标 文 件 (或响应性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26 二、投 标 函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 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我方提供虚假资料; (7)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四、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文档”壹份。 六、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七、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八、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九、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日期: 27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 处任 (职 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 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 提供护照复印件)方可有效。 28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 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注:1、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 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方 可有效。 29 五、商务应答表 序号 商务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正/负) 注: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 答。如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 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商务要求,投标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投标人必须 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0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金融业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 309 号确定。 投资参股的关 联企业情况 (如有,应当详细列明投资参股企业名称、投资参股份额、业务范围等)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1 七、投标人承诺函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 标活动,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特殊 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填写:有/没有)行 贿犯罪记录。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供应 商或采购品目有强制性要求的,除了采购文件明确要求符合相关强制性要求并提供证 明材料的条件外,我公司承诺其他所有条件也完全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和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 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已完成报名登记。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2 八、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 定的失信行为 次(只计算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次数);(填写零、壹、 贰、叁、肆......)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2、财政部门对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 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3、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 行惩戒。 33 九、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备注 注:1.投标人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列入此表。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 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4 十、本项目管理、技术、售后技术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 后 人 员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5 十一、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 目质量 备注 合 计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6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 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1、本声明函应据实填写,非必须提供项。 2、投标人若虚假响应/声明,将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7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参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 (采购项目名 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本声明函,未提供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投标人应据实填写,若虚假响应/声明,将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资质性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无 (二)资质性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 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 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 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 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9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 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编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 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 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 标时提供);(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投标人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 时间为止不足一年)需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可为投标人或第三方 出具);企业法人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法人至少应 提供资产负债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6)投标人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含投标人承 诺)]; (7)投标人承诺函;(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见第三 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40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复 印件必须有效、完整、清晰。 2、本章审查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立即进行资格性审查工 作,评审委员会不负责审查本章内容。本章审查工作结束后,根据其审查结果决定是 否开展评标委员会评审工作。 4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在校生人数以学院实际招生人 数而定,目前在校学生春季 9000--10000 人左右,秋季 14000 人左右,学院设有一、二 食堂及餐饮商铺若干,学生自主选择就餐地点(含校外)。此次招标为学院学生一食 堂,学生一食堂营业面积(含后厨)面积为 3300 平方米左右(不含商铺和原教职工 2 号餐厅约 200 ㎡),设有主食库、蒸煮间、分餐间、推车存放间、洗涤间、冷藏间、 消毒保洁间、副食库、烹饪间、蔬菜加工间、肉类加工间等,食堂已配备厨房设施设 备,后厨中厨房配套杂件、易耗品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添加,免费提供办公室和 员工宿舍。 本次采购项目按《四川省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川教【2017】127 号)文件精 神要求,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本次采购共分 1 个包。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餐品要求 1.投标人在经营期间学生就餐高峰期时学生保障性供餐窗口必须全部开放并充足 供应。保障餐餐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售卖食品均应按规定留样备查验。 餐次 主食类 (包括但不限于) 菜 品 菜品种类 荤菜类 素菜类 早餐 包子、馒头、花卷、稀 饭、饼类、面条、饺子、 抄手等 鸡蛋、牛奶、豆浆、烤 肠等 不限 共计不低于 25 种 午餐 米饭、粗粮饭、炒饭、 面条、抄手等 肉丝类、肉片类、肉沫 类、禽类、鱼类、蛋等 共计不低于 50 种 晚餐 共计不低于 40 种 使用冻品食材的菜品不高于 5 种 由于学校食堂主要针对学生,要求学生保障性供餐中高价位菜品占 25%、中价位 菜品占 50%、低价位菜品占 20%、政策性价位菜品 5%四种标准的主要菜品,菜品售价 及饭菜份量要在方案中明确。差异化供餐不限价,价格须与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售卖。 售卖饭菜中,使用冻品食材的副食品不高于 5 种. 2.学生食堂内学生保障餐窗口数须占总窗口数的 60%,特色供餐窗口占总窗口数 的 40%。 42 3.饭菜质量及菜品份量应符合招标人要求。各项经营必须明码标价。 4.投标人要科学编制和认真执行营养食谱,建立相应的菜品库。不得售卖隔夜菜; 应根据季节调整食谱,并定期轮换。 (二)人员配备要求 1.驻点经理(1 人)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2014 年至今从事经营面积在 2500 平米以上的餐饮规模且管理 6000 人团膳项 目工作时间连续不低于 2 年; (3)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 心强。 (4)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员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提供 2018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厨师长(1 人) (1)具备中式烹饪师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鲜章; (2)2016 年至今从事经营面积在 2500 平米以上的餐饮规模且管理 6000 人团膳项 目工作时间连续不低于 2 年; (3)须经过招标人试菜,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4)擅长川菜、家常菜系列; (5)提供 2018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厨师(≧6 人,其中包含中式面点师等,满足该项目人员配置) (1)具备中式烹饪师高级(三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从事不低于 3 年中式烹饪或团膳项目连续 2 年的工作经验。; 4.大堂经理(1 人)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2016 年至今从事经营面积在 2500 平米以上的餐饮规模且管理 6000 人团膳项 目工作时间连续不低于 2 年者; (3)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 心强。 (4)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员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食品安全员(不低于 1 人) (1)具备从事经营面积在 2500 平米以上的餐饮规模且管理 6000 人团膳项目工作 43 时间累计不低于 2 年; (2)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员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工作责任心强,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6.库管(1 人) (1)具从事经营面积在 2500 平米以上的餐饮规模且管理 6000 人团膳项目工作时 间累计不低于 2 年; (2)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7.财务(1 人) (1)具备相关证书;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 (3)大专以上学历。 8.专(兼)职食品留样员(1 人) (1)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员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9.营养师(1 人) (1)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关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投标人盖鲜章; (2)从事不低于 3 年中式烹饪或团膳项目连续 2 年的工作经验; (3)大专及以上学历。 10.其他人员(若干) (1)满足该项目正常餐饮服务所必需的人力资源; (2)年龄均不得超过 55 周岁; (3)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及意识好; (4)一年内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酒店服务项目工作经验。 11.其他要求 1.投标人安排的本项目人员(除财务人员以外)均须持有效期内合格的健康证上 岗; 2.投标人安排的本项目人员均须接受招标人现场管理和指导,同时接受招标人的 内部管理规范。投标人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与本项目人员的劳动纠纷,与招标 人无关; 3.投标人承担此项目现场配置所有人员的日常薪酬、保险、福利、和服务现场发 生的相关费用等,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 犯,招标人不向投标人员工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应在工作日全天候安排厨师长和驻点经理在岗负责现场人员管理、现场 监控以及处理突发情况,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增加或调配现场员工,以确保服务 质量; 44 5.投标人须负责对该项目用餐区、后厨区进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操作规范、消 毒保洁等工作; 6.投标人须完全承担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负责为在服务现场及招标人场 地范围内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费用支付及垫付、保险理赔和妥 善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 7.所有人员均须与投标人进驻该项目后签订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如已与投标 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余期不低于一年); 8.特别说明: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驻场项目经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均为专职人员,不 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厨师长、厨师、大堂经理、专(兼)职食品留样员、营养师的所 有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置名单,须与合同(含续签合同)履约期 间实际驻场人员一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履约保证 金 10000 元; (3)驻点经理、厨师长、厨师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或由招 标人提议更换,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技术水平。 (三)安全要求 1.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到实处,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等的要求,投标人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许可审查指标的要求和贯 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集体用餐条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 食品安全和质量,达到四川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A 级(5 级)标准。 2.本项目所有食品原辅料采购须由投标人统一采购,同时按招标人归属地市场监 督管理局要求,所有食品原辅料供应商应加入招标人当地的食材采购溯源平台,并通 过该平台进行食材统一采购,以保证得到有效监督,投标人做好食品原辅料采购的索 证索票工作,建立好食品原辅料的出入库台账,保存相关凭证,期限不少于 6 个月。 同时做好农残检测,并配合招标人或其他行政部门的食材抽检工作,若抽检食材不合 格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投标人应确保食品安全,如果出现投标人所提供餐饮服务中的食物中毒等事件, 由投标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视投 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员工定期体检、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等制度,做到制度健全, 操作规范;负责做好食堂内和门前“三包”范围的环境卫生和防虫灭鼠工作。 ★5.投标人要确保用电、用气安全,不得有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用气等可 能引发安全隐患的行为,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 45 赔偿责任。 (四)设施设备要求 1.招标人提供能满足基本经营的设施设备(详见设备清单(附件),同时以现场 实际设备交接为准)。 2.投标人对现有经营的场地设施和厨房后堂设备等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养护 和维修。经营期间,如因保管不善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设施和设备损坏、丢失的,由 投标人负责维修及赔偿。 ★3.低值易耗品(含餐具)由投标人重新购置全新餐具,提供采购发票和清单在投 标人处备案,所采购接触食品的用具或器皿均须达到国家要求的食品级。不得使用聚 氨酯(俗称塑料盘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用具或器皿。 ★4.投标人为保障正常经营活动、满足食品安全需要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学生 食堂设备设施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应须自行购置相关的设施设备,采购设备包括但不 限于消毒设施设备、售餐设备、原材料加工设备等。 5.若投标人采购安装优于招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更换的原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 处理,在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后移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6.检测、验收、更新或所有设备设施、餐用具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质量安全 标准,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交由招标人审查、备案。投标人投入的食堂设 备使用期限为五年,如合同解除或终止,投标人投入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在 15 天内 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招标人将其设施、设备清理出场,招标人不承担保管责任,所 产生清理费用由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五年合同到期后,投标人投入招标人所有新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移动 后会对房屋结构或管线造成破坏)均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五)场地改造方案及要求 1.食堂装修翻新初步方案设想:改善师生就餐环境,打造适合具有招标人高校特 色餐饮文化的装修风格和服务育人的措施。营造良好的餐饮文化,休闲和学习环境, 成为广大师生就餐和休闲的“第三空间”。 ★2.投标人需在自行调研的基础上编制食堂装修方案,一次性投入装修改造工程直 接费用不得低于 200 万。投标人投入的装修金额以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委托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单位)审核的金额为准。审核装修 金额未达到投标人装修金额则须继续进行装修,以达到不低于招标要求的装修金额。 ★3.食堂大厅装修翻新范围: 就餐大厅墙面、地面、售餐间(含部分天然气管道)、 灯光、门、全部桌椅、售卖不同餐品区、功能区、整个食堂的三防设施等,满足投标 人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和消费心理。现有刷卡设施在装修改造期间由投标人拆除并保 管,完成装修改造后由投标人恢复(新购刷卡设备和线路安装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支 46 付)。大厅原有桌椅搬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投标人不得随意处置、破坏。 4.装修改造要求: ★4.1 投标人对就餐大厅的装修翻新须委托具有相应装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 计,设计结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设计文件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查的,投标人则需 完善相关其手续。严禁无装修设计施工图,任意装修。设计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就餐 大厅装修风格(具有招标人特色,就餐、休闲、学习一体)的描述及效果图等。投标 人应在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提供装修方案供招标人审查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和修 改。在招标人书面同意装修方案后 30 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预算(工程费直接费用 不低于 200 万元且不低于投标承诺)报招标人审查。招标人同意施工图纸和预算后, 按建设行政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4.2 食堂大厅装修施工期间,材料、设备选用及施工过程,功能分区和流程布局 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4.3 装修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事宜,若出现安全事件等均由投 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4 食堂大厅装修工期为 40 天,投标人须自行倒排工期,务必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完成装修并验收,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并通过验收的,每超出一天扣除履约保 证金 3000 元,超过 15 天,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 担。 4.5 施工结束后 90 天内,投标人应将装修改造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和竣工图等竣 工资料一套交留招标人留存。 5.后厨布局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等相 关要求,若在经营期间投标人需对其进行调整或改造,则须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附 改造项目清单等),招标人同意并书面回复后,可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投标人对后厨各功能间进行规范分割,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或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除投标人已提供的相关设施设备以外,有未涉及到的防火、防盗、防毒等 设施设备的还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的完好的相关设施设 备。 7.设置独立的食材农残快检室,并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所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 限于多功能食品安全监测仪、便携式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等。 (六)经营要求 1.在食堂售卖的各项餐品必须明码标价,保障性供餐窗口(含政策性供餐窗口) 饭菜价格实行价格最高限制;特色餐不限价,售卖价格须向招标人报备审核,在获得 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售卖,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涨售餐价格。 47 2.现食堂内支付方式由校园一卡通和支付宝两种方式组成,投标人与招标人消费 者之间不能直接使用现金交易。 3.招标人下属的卡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校园一卡通的管理与维护,并承 担校园一卡通的充值责任。 4.投标人在经营期间使用水、电、气费及其他校外行政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均按国 家标准收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可负责代缴水、电、气费,不承担其他相关 任何费用,所产生的餐费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卡务中心核对,在扣除投标人当月所有经 营行为中产生的水、电、气等代缴费用和 5%的贫困生资助金后,招标人财务部门通过 对公转账进行结算,所有餐费结算招标人均转入投标人提供的账户中,税费投标人自 理。 ★5.每月投标人经营学生食堂营业额的 5%和被扣除的违约金用于资助招标人贫困 学生,款项以投标人单位名义转入招标人财务部门,设立以投标人单位名称的贫困生 奖助学基金专项经费,进行专款专用,招标人学生管理部门,根据招标人的企业奖助 学金发放办法进行对招标人拟定的贫困生发放,投标人进行监督。 6.投标人应响应国家扶贫要求,配合招标人的扶贫工作。 7.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每月公布营业情况,并在食堂内部明显位置设置 公示栏,公示食材采购价格;学生保障性供餐食材采购价格异常上涨情况时,双方可 协商学生保障餐窗口开放数来进行调节。 (七)考核监督 ★1.投标人须定期与不定期无条件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温 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级行政部门、招标人食品安全管理中心组织的各项检查、测 评等活动,并根据检查、测评意见进行改进。投标人必须守法经营,积极配合招标人 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工作,接受该中心对原材料招标、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 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2.考核办法: ★(1)委托管理期内第一学期为试运营,双方应建立长期互信的沟通机制,在经 营期间,由投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共同确定综合满意度测评内容、测评人员基数。除第 一学期试运营外,每学期每个月进行一次由双方共同组织学生对本项目的菜品口味、 菜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度测评。每学期平均综合满意度在 70%以上(含 70%) 为合格,平均综合满意度在 65%(包含 65%)-70%,除整改外并处罚违约金 5 万元, 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平均综合满意度在 60%(包含 60%)- 65%,除整改外并 处罚违约金 8 万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连续三次平均综合满意度低于 60%, 招标人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及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处投入的所有装修费用 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2)月度综合满意度测评(第一年从第二学期开始)第一次低于 70%,招标人 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将会同招标人相关部门或领导对投标人现场经理进行约谈并出具书 面告知函,由投标人自行整改;第二次月度综合满意度低于 70%,招标人食品安全管 理中心将会同招标人相关部门或领导对投标人法人进行约谈并出具书面告知函;连续 三次月度综合满意度低于 60%,可直接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及投标人在招 标人所处投入的所有装修费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经营期内学生投诉每月不得超过 15 人(同一学生相同投诉事项不重复计 算),投诉内容:饭菜质量,现场工作人员投诉(售卖窗口态度不好投诉、与师生发 生语言或肢体冲突),诚信投诉(乱刷卡),意外事故投诉(所有设施设备导致的意 外事故,如滑倒、高空坠物等)。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符合招标人行政部门及地方行政部门要求规定。 (八)责任划分 1.食堂开放期间,食堂内所有人员人身安全均由投标人负责(如因地面湿滑摔倒、 食物中毒、员工与就餐人员发生冲突、员工与员工之间发生冲突等),所产生的医疗 费用、经济赔偿、法律责任等完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所有驻场工作人员在招标人单位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须由投标人完全 负责。 3.投标人在经营期间出现食品中毒事故(以温江区或上级行政部门鉴定为准)以 及消防、综治安全责任事故将承担所有民事、刑事及赔偿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和赔偿义务。招标人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及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处投入 的所有装修费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运营方案 运营方案:投标人在自行调研的基础上编制运营方案; (十)其他要求 1.设立师生开放日制度,在招标人的组织下接受师生对整个餐饮供应流程的监管。 2.经营期内投标人发生窗口菜品质量、份量、卫生、人员等问题及投标人响应的 其他事项未履行等情况,在招标人出具整改通知书后仍然再次出现类似事件、但招标 人认为可不必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投标人须立即关闭招标人指定的问题窗口并立 即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再次经营。 ★3.投标人在经营合同期内,平均每天应提供不低于 10 个勤工助学岗位。 4.设置现场投诉窗口。受理投诉问题,现场解决。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诚信经营,明码实价,货真价实,利润合理,安全卫生。不采购、加工、出售假冒伪 劣、过期变味变质、卫生防疫检验不合格等有安全隐患的食品。 6.经营期内设施设备检修维护方案,该方案须说明投标人在经营期内对项目设施 49 设备的维护体系,包括日常及非日常的各项检查、维修、维护、改进计划,以及与之 相关的检验与维护手册。 7.菜品价格要求: 保障性窗口饭菜价格实行价格最高限制,饭菜价格不得高于四川省高校“伙专会” 的指导价或同地区同类高校食堂的饭菜平均价格水平。 保障餐菜品 保障餐窗口 所占比例 肉菜比 售价 每份菜品熟重 高价位菜品 25% 不低于 5:5 不高于 6 元 1.无汁无汤的菜不低于 180 克; 2.带汁的菜不低于 200 克; 3.带汤的菜不低于 220 克。 中价位菜品 50% 不低于 4:6 不高于 5 元 低价位菜品 20% 不低于 3:7 不高于 3 元 政策性菜品 5% 3:7 低于 2.5 元 注:(1)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应为质量合格的合法销售产品; (2)以上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如涉及有品牌、型号,不作为招标要求。 (3)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加星号项的技术要求为关键重要技术服务要求,不满足 按“第七章 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处理;供应商可选用技术参数优于或等于的设备、材 料等进行投标,并列明详细的技术参数、品牌及型号等。 三、商务要求 1.委托管理期限为五年(2020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 月 31 日)。 2.食堂开放时间:春夏季 6:30-21:30,秋冬季 6:50-21:00,寒暑假按招标人安排进行 轮流值班;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均不得停餐或推委临时安排的工作餐和假期值班。 3.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 5 天内具备提供正常餐饮服务的 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始供餐。 4.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第一年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一学期。每年 合同期满,经招标人根据考核办法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要求进行考核,所有履 约(考核)事项符合合同约定,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投标人可申请签订下 一阶段合同,所有合同总期限累计不超过五年。 5.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条件: 5.1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合同期满或合同 终止,投标人无违约情形,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前撤离,并结清与招标人的债权、债 务,完成合同所有条款规定的义务,办完其他移交手续后 60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回 履约保证金的本金 (不计付利息)。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投标人经营中罚款、违约金等款项的支付,或在发生食品安全 或其它事故后,用以垫付人员的医疗费用、事故处理费用、赔偿招标人及他人损失等。 待事故原因调查清楚以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 招标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失;因投标人上下游合作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投标人先行承 50 担赔偿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失,并由投标人向第三方追偿。 5.3 履约保证金不足 50 万时,投标人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及时补上,投标人未及时 补足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 为不足金额的 20%。此款为专项基金,不得挪用,由招标人财务专款管理,此费用的 使用须按照招标人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6.履约保证金扣除: 6.1 饭菜中出现蟑螂、老鼠屎等异物,招标人按不低于投标人所售菜品金额的 10 倍扣除保证金; 6.2 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向师生提供就餐服务,推迟时间在 30 分钟内,招标人 将按 1000 元/次的标准扣除投标人所付保证金,超过 30 分钟,则按 2000 元/次的标准 扣除保证金。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除外; 6.3 投标人售卖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一经发现,投标人应立 即停止超范围经营行为,且一次扣除保证金 5000 元; 6.4 投标人在原材料采购和食堂经营管理中有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发现 一次,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发现的,每次扣除 1000 元保证金; 6.5 双方应建立长期互信的沟通机制,在经营期间,由投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共同 确定综合满意度测评内容、测评人员基数。除第一学期试运营外,每学期每个月进行 一次由双方共同组织学生对本项目的菜品口味、菜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度 测评。每学期平均综合满意度在 70%以上(含 70%)为合格;低于 70%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限期整改。若投标人整改后平均综合满意度依然低于 70%,平均综合满意度在 65%(包含 65%)-70%,处罚违约金 5 万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平均综合满 意度在 60%(包含 60%)- 65%,处罚违约金 8 万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连续 三次平均综合满意度低于 60%,招标人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及投标人在 招标人所处投入的所有装修费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后 15 天内,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撤离,办理移交 手续。如不按时移交,招标人将从该经营者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日。 7.招标人后勤基建处食品安全管理中心为招标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部门,投标人 须主动接受招标人当地行政部门及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伙管会”学生组织 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响应并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须接受招标 人的处罚。 8.合同解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以招标人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为准)、 消防安全事故、达不到招标人考核办法规定及其他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规范、 内容及要求的情形,将视投标人违约,投标人须完全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 标人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投标人进行整改及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 51 证金将不予退还,以及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处投入的所有装修费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 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出现停电、断水、停气紧急情况,除招标人提供紧急供电、自备水情况下,投 标人还应根据自身需要自备发电设备、备用水、液化气等相关设备,在出现停电、断 水、停气等不可控情况下 1 个小时内恢复正常供餐。 10.投标人负责办理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续期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 承担。 1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该项目提升服务满意度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场地进行日常维 护,确保其使用安全及功能正常,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注:本章中以上“三、商务要求”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 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制度, 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 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 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 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53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 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 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注:资格性检查适用于招标采购单位不自行进行资格性检查或者自行进行资格性 检查,但有供应商的资格在评标阶段已经发生变化的采购项目。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 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 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 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 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 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 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54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底和其他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 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工程、采购协议供货或 定点供应商采购、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 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 以不予认可。 根据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的投标人达 3 家及以上且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在 1 家及以上的,评 审委员会可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新采购, 投标人不足 3 家,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 2 家的,经采购人 代表同意,可变更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可通过综合评分排名推 荐成交候选人,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为 1 家时,经采购人 代表同意,可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可推荐成交候选人。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5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 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 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 56 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 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 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 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 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 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57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总分 扣除 5 分/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评审后得分扣完为止, 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保险 及安 全状 况 6% 6 分 1、保险 4 分: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的出 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 险,赔偿总金额(RMB):400 万元—499 万元 计 1 分,500 万元—599 万元计 2 分,600 万元 -699 万元的得 3 分,700 万及以上的计 4 分, 低于 399 万元得 0 分。(提供保险公司保费预 估单和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2、提供 2016 年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证 明材料得 2 分。(提供的业绩和称号食堂均须 甲方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原件,甲方盖鲜章,不 得隐瞒)。不齐全、不提供的不得分。 中标后 10 日内投 保并出示保单原 件查验,逾期将取 消其中标资格。 2 业绩 13% 13 分 1. 近三年内(2016 年至今)经营项目中有 10000 人以上、独立经营 2500 平米以上团膳经营项目 业绩并能提供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书,服务质量 和管理水平获得甲方单位认可,项目评价为优 或满意度 80%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共 3 分; (经营项目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无复印件不 得分) 2. 近三年内(2016 年至今)所经营的项目由教 育行政部门评定的“A”级食堂每个得 1 分,所 经营的项目为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标准化食堂 每个得 2 分,所经营的项目为教育行政部门评 1.提供合同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如 合同中未注明供 餐人数的,须提供 合同对方单位出 具的合同供餐人 数证明原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不予评分。 2.提供所经营项目 58 定的标准化示范性食堂每个得 3 分。同一项目 内获得的称号以最高为准,不累计,本项最多 得 10 分。 的书面证明并加 盖鲜章。 3 技术、 服务 要求 10% 10 分 投标人技术、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得基本分 10 分,与招标文件 “★”号技术、 服务要求有漏项或负偏离的每一项扣 5 分,扣 完为止;与招标文件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有漏 项或负偏离的,每一项扣 2.5 分;本项分值扣完 为止。 4 人员 保障 8% 8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科学合理的管理机构 图和人员配置一览表,分别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投标人的管理机构图和人员配置一览表中 每有一项内容的实质性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 人的,每具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本项 最多得 4 分。 2.项目驻点经理: (1)具有行业内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1 分; (2)获得过行业内:市级荣誉得 1 分、省级荣 誉得 2 分、国家级荣誉得 3 分,按最高级别记 分不累计加分。 注:所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须投 标人公章(原件须在评标现场备查) 5 运营 方案 19% 19 分 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方案,以 及响应招标人需求情况(包括经营期内的食品 安全保障体系、经营期间的内部人员培训、内 部人员考核机制、定期自检、自评制度、本项 目的制度建设、合同到期后的移交方案、设施 设备的良好维护和保养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每涉及以上一项内容得 1 分,最多得 8 分;投 标人的运营服务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的实质性 描述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每具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8 分。本项最多得 16 分。未提供运 营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2.投标人详细介绍在整个经营期间的经营理 念,体现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和公 益原则,做到充分保障学生基本保障餐需求, 提供平价、优质高效、营养的餐饮服务得 2 分。 3.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中“餐品要求”建立并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学生食堂菜品库清单得 1 评委评审时必须 严格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进行综合 评定。评委评审中 对此项加减分必 须有充分的理由, 并一一说明情况。 59 分。 6 信誉 22% 22 分 1.投标人或其经营的食堂项目(合同期内)获 得市级及相关行业协会相关奖项每个得 2 分; 获得省级及相关行业协会荣誉每项相关奖项每 个得 4 分;本项高得 14 分; 2.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 1 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得 1 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得 1 分; 4.中国校园团餐联盟成员企业得 1 分;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 年至今)获得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 1 分; 6.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 年至今)获得中国绿 色餐饮企业得 1 分; 7.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 年至今)获得 AAA 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得 1 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7 就餐 大厅 装修 方案 17% 17 分 1.根据投标人的就餐大厅装修改造方案,提供 大厅平面功能展示图、立面展示图、动线导视 图、方案效果图、灯光效果图等得 5 分,缺一 项扣 1 分; 2.提供装修详细清单并注明装修金额得 2 分,未 提供不得分。 3.装修主要材料表(标明材料品牌及规格或型 号)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4.效果图各方位展示。(包括但不限于墙面、 地面、功能区域、售卖区域、配套桌椅、灯光 等方面)6 分,每少一个有效的效果图展示扣 1 分,优于其他合格投标人项目效果图的加 0.5 分,最多加 2 分。此项最高 8 分。 装修清单须由具 有资质的单位出 具并加盖出具单 位鲜章,否则不予 认定。 8 学生 资助 3% 3 分 1.每月营业额中不低于5%的现金须用于对招标 人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并提供承诺函。在此基础 上每上浮 0.5%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2.由投标人自拟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适合于高 校贫困学生资助的其他有效方案,每项加 0.5 分,最多加 1 分。 9 投标 2 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等符 评委评审中对此 60 文件 的规 范性 2%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投标文件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的,出现一项非实质性失 误扣 0.2 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 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该项为 0 分。 项加减分必须有 充分的理由,并一 一说明情况 注: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分四舍五入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 5、 废 标 5.1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一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 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 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 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 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61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 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62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签订时间:201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 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 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 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项目验收 1、甲方与乙方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 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软件类:本项目在乙方通知甲方服务履约完毕后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 格后,进入一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完成最终验收。 其他服务类:本项目在乙方通知甲方服务履约完毕后进行验收。 3、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 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第五条 项目履约和售后服务要求 63 1、履约时间: 2、履约地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 3、 4、 ……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总价为:即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 元。 由以下部分组成: 1、XXXX,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 2、XXXX,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 3、XXXX,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 (1)软件类:全部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 票据凭证资料后的 15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按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九十价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 一年试用期结束完成最终验收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并由甲方 确认本合同服务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的 15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百分 之十价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乙方可自愿 在初验合格后甲方支付第一期货款前向甲方对公账户现金转账剩余 10%货款对应款 项,甲方同期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相应款项在最终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 退还)。 (2)其他服务类:服务履约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 资料后的 15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全额价款,即 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 第七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定制软件:乙方须在验收前向甲方交付软件全部源代码,本软件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著作权由甲方独享。 第八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6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计算款额的履约保证金,即 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只能以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含初验)合 格后经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接到乙方通知 15 日 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 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经济赔偿应不低 于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65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合同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安全责任 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正式使用之前的所有安全 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 构一份。 第十七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 208 号 地 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4402 2520 2902 6426 014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12510000450721008P 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66 附件: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品牌 1 四门冰柜 1 台 2 四层菜架 35 个 3 工作台 10 台 4 双头一吊小炒灶 1 个 5 双头一大一小一吊灶 1 个 6 单眼大锅灶 1 个 7 单门蒸饭柜 ? 台 伟尚 小王子 8 吊汤炉 1 个 9 六门冰柜 3 台 10 双层工作台 25 台 11 双星水池 7 个 12 卧式冰柜 3 台 13 双眼大灶 1 个 14 单眼大灶 4 个 15 单星水池 13 个 16 单门保鲜柜 2 台 格尼斯 康师傅 17 四层货架 19 个 18 地架 18 个 19 四门文件柜 1 个 20 和面机 1 台 麦师傅 JX-8HJ 悦金煌厨具 21 压面机 1 台 22 煮面炉 3 个 移炉发 康利达 23 双门蒸饭柜 2 台 24 格 伟尚 24 保洁柜(含 4 门、纱窗) 5 个 25 双眼吊汤炉 2 个 26 三星水池 1 个 27 双门消毒柜 7 台 鑫立康 东御 昌和 28 洗碗机 1 台 29 热水器 3 个 67 30 四格保温台 7 台 31 双星工作台 19 台 32 烤肉机 1 个 33 六眼煲仔炉 3 个 34 八眼煲仔炉 4 个 35 四眼煲仔炉 3 个 36 保温台 15 台 五格带架 三格带架 37 双门留样柜 1 台 38 空调 1P 1 台 格力 39 三层货架 1 个 40 八人餐桌 200 张 41 双眼大炒灶 5 个 42 调料台 5 张 43 空调 3P 1 台 长虹 44 蒸包炉 1 个 45 电饼铛 1 台 46 刮皮机 1 台 47 蒸煮炉 1 台 48 电热铛 1 台 49 冰柜 1 台 澳柯玛 50 电热油炸箱(组) 1 台 51 电热油炸箱(单) 1 台 52 电扒炉 1 台 53 蒸饭车 1 台 54 打碎机 1 台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合格的投标产品 5.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6.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4. 开标程序 25.中标原则及程序: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 补充合同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 履行合同 32. 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3.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支付款项 34. 资金支付 九、质疑和投诉 35.质疑、投诉 十、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二、投 标 函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五、商务应答表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类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七、投标人承诺函 八、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九、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十、本项目管理、技术、售后技术人员情况表 十一、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餐品要求 主食类 (包括但不限于) (二)人员配备要求 (三)安全要求 (四)设施设备要求 (五)场地改造方案及要求 (六)经营要求 (七)考核监督 (八)责任划分 (九)运营方案 (十)其他要求 三、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5、 废 标 6、定标 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样例) 附件: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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