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汕尾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汕尾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汕尾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汕尾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 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2001-09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2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下载附件招标文件,详见文件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本市地区有固定存储仓库200平方米或以上、冷藏50立方米或以上(不能租赁)、冷藏运送车2部或以上(必须投标人名义购买);(注: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针对本项要求可对前三名中标人进行实地查看。)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1月19日 至 2020年01月2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11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11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武彬联系电话:0660-382696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利智 联系电话:0660-3382118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联系人:1联系电话:0660-3826961
传真:0660-3826961邮编:516600
(三)采购人:汕尾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友谊宾馆一号楼2楼
联系人:陈利智联系电话:0660-3382118
传真:0660-3362509邮编:5166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

??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rar
附件:招标文件.doc 公开招标文件

政 府 采 购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2001-092-000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2001-09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预算价为1年约5020000元,预算价不得作为投标报价。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11时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11时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本市地区有固定存储仓库200平方米或以上、冷藏50立方米或以上(不能租赁)、冷藏运送车2部或以上(必须投标人名义购买);(注: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针对本项要求可对前三名中标人进行实地查看。)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0-3382118  电话(传真):0660一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本市地区有固定存储仓库200平方米或以上、冷藏50立方米或以上(不能租赁)、冷藏运送车2部或以上(必须投标人名义购买);(注: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针对本项要求可对前三名中标人进行实地查看。)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概述及总体参数要求

1、概述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配送资格单位。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本项目对入围的配送单位设置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试用期内,入围单位对汕尾市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评通过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二年。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鲜肉(猪肉类、牛、羊肉类)、海鲜类、豆制品、其它肉类、禽类、蔬菜瓜果、水果及干货等。

(1)、投标人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QS标志。食品制造商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5)、中标人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须每半个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汕尾市菜篮子网站价格公布的价格)×(1-投标下浮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7)、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微信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8)、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至少有一个配送中心,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9)、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9:00前(或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10)、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1)、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3)、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4)、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个小时内须做出反应。

(15)、中标人经营场所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业主提供净菜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营场所的净菜工作间的明确的平面图及现场相片)。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1-3名初加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明),配合采购人完成所供食材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

★鲜活食材验收。活鱼验收,现场宰杀;冰鲜鱼类、禽类、骨头类需按照厨房要求斩件待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此内容。

(16)、中标人应确保食品储存的场所、设备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储存,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7)、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18)、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9)、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20)、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和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2)、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3)、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退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4)、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25)、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26)、中标人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27)、采购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到市场采购肉菜或其他食品。

2、食材具体要求: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海鲜类等)

(1)、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②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③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二)鲜肉(猪肉、牛、羊肉)及禽类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基地或稳定的养殖基地,具备肉类检验检疫设备,中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三)蔬菜类:

(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6)、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有机蔬菜定点种植基地或稳定的供菜基地证明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独立的场所;具备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设备;具有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车辆及配送能力。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万可供应。

(8)、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9)、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的卫生指标规定。

(四)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五)运输要求

(1)、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六)、交货期、交货地点:

(1)、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物料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采购人主管人员加盖“收货验讫单”、相关负责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2)、中标人不负担采购人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食材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问题。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

(4)、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

(七)、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对食品检查如下:

①采购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②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

③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八)、送货及验收方式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

(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4)、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5)、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九)、定价方式

(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半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的1日-3日,15日-18日(节假日相应顺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采购人可根据投标人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査,所有物品的价格均以定价当日汕尾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价格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若汕尾市菜篮子报价中心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采购人所在地周边市场、超市等市场零售价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确定。

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价=公布的汕尾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折扣率

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折扣率为85%”,则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价=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85%。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2)、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3)、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4)、供货价格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5)、在定价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有些品种价格增长过大,如中标单位要调整价格,须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后才可执行。

(十)、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第一季度按照季度结算,第二、三、四季度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办理支付手续。

(十一)、检验及费用负担:

(1)、如中标人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中标人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质量与检验:

①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②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③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④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⑤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市场监管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十二)、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两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本预算价为1年约5020000元,预算价不得作为投标报价

2、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所采购设备报价,漏报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其中包括施工组织、软件开发、设备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预验收、竣工验收、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备件、运输保险、工程保险费、质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第一季度按照季度结算,第二、三、四季度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办理支付手续。

4、配送地点:汕尾市区内。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汕尾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2.2“监管部门”是指:汕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13.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4.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14.2

……。

15. 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等方式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该时间将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送交(包括传真)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8元整(标注项目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

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69516528101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汕尾分行。

15.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 投标的截止期

16.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20年2月11日上午11时正,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8.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19.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 开标

20.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1.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1.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 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2.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2.3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2.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4.2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

22.4.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3.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的评价

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评分办法

24.2.1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分配为:商务部分权重为50%,技术部分权重为40%,价格部分权重为10%。

类别

序号

权重

分数

商务部分(50分)

1

履约能力证明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评价:

承接过饭堂供货项目的业绩,以投标人名义独立承担的200万元或以上饭堂供货业绩,每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10

2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年总保额对比排名第一,得10分;

年总保额对比排名第二,得6分;

年总保额对比排名第三,得2分;

年总保额对比排名第四至最末的,得1分。

备注:

提供有效的投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核查)作为评价证明资料,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3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每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以上认证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无或缺项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4

投标人规模

1提供经营场地面积证明,有≥3000平方的得20分;≥1000平方的得12分;≥600平方的得8分;≥500平方的得1分。

注:

①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非投标人名义的或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合作经营的场地不计算在内。

③不包含种养殖场面积。

20

技术部分(40分)

5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

根据投标产品的来源、产品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对比投标人的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具体、完善,产品的来源安全、合法,该档中最优的得12分,次之以3分递减,最低得0分。

12

6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对比投标人的特殊应急方案,方案最优的得12分,次之以2分递减,最低得0分。

12

7

投标人具有的冷藏库

有200立方米或以上的,得6分;

有150立方米或以上 - 200立方米以下的得3分;

有50立方米或以上- 150立方米以下的得1分。

备注:提供①冷藏库照片②冷藏库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

6

8

供货体系

提供包括蔬菜、肉类、干货、水果的供货合同或协议,每份得0.5分,最高2分。

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有基地,则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2

9

投标人运输能力

提供自有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车,得1分,最高得4分;

注: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投标时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

4

10

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资质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数量3人或以上的得2分,1-2人得1分;

2提供国家部门或其他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

价格部分(10分)

11

以给予的优惠折扣为标准,优惠越多得分越高,本项最高得10分。

10

折扣标准

得分

折扣标准

得分

9.9

0.5

8.9

5.5

9.8

1.0

8.8

6.0

9.7

1.5

8.7

6.5

9.6

2.0

8.6

7.0

9.5

2.5

8.5

7.5

9.4

3.0

8.4

8.0

9.3

3.5

8.3

8.5

9.2

4.0

8.2

9.0

9.1

4.5

8.1

9.5

9.0

5.0

8.0

10

合计

100

25. 授标

2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前三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5.2 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六、质疑

27.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9. 合同的履行

29.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0.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32.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汕尾市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1、​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2、​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开标/报价一览表

……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一、自查表

1.1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符合性检查

投标/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人民币 元整(¥ 元)(转帐、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汇票、银行保函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有效要求:年审有效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年审受理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其他要求

按投标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人的合格性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货物/服务的投标,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附表:

2.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转帐、银行汇款、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

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转帐、银行汇款、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2.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归还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

(适用于非投标人生产的投标标的)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制造商名称)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企业法人,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总代理地址)。兹授权(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总代理)的 (投标/响应标的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投标人名称)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

授权制造厂(总代理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部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部门: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供货来源证明 或 供货渠道与品质的合法性证明(均为原件)

5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 天,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6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7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8

质保期:验收交付之日起 年 。质保期满后,对所供应的货物设备可提供终身维护保养。

9

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

10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11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12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3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3.3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免费保修期;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6.其它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四、技术部分

4.1项目说明一览表

产品名称

参数、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附以下材料:

1.项目技术性能条件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项目清单。

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4.2技术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 项)响应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实际情况

(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情况填写,不能照抄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注:

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应投标文件的“★” 项内容必须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项,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2)关键技术条款(技术参数中标带“▲” 项)响应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产品要求

投标实际产品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否则按照评分标准要求进行扣分。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