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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46825438 0)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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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 决定就其所需的 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DJYCG 2019-XXJZ041

二、预算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280000.00元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1.自招标公告在 “盐都区教育局”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自行在上述网站获取。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六、投标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21日08:3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0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室(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6楼)

七、开标时间

2020年1月21日 09:00 时

开标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17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

采购人联系人:韦亚,联系电话:0515-6997718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卜伟、戴川;联系电话:0515-6908519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6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以现金(用信封密封完好)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押存在招标人指定账户。

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

2020年01月16日

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0116.zip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DJYCG 2019-XXJZ041



目名称: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

2020年01月



总目录


第1章 招标公告……………………………………2

第2章 投标人须知…………………………………4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4章 采购需求……………………………………23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5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 决定就其所需的 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DJYCG 2019-XXJZ041

二、预算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280000.00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1.自招标公告在 “盐都区教育局”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自行上述网站获取。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六、投标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1210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121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室(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6楼)

七、开标时间

2020121 09:00

开标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17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

采购人联系人:韦亚,联系电话:0515-6997718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卜伟、戴川;联系电话:0515-6908519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6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以现金(用信封密封完好)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押存在招标人指定账户。



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

2020年01月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人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7.1.1招标公告

7.1.2投标人须知

7.1.3合同条款及格式

7.1.4采购需求

7.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7.1.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及修改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规定时间不足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都区教育局”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资格信誉等证明文件要求、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清单、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如有)、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实施方案等部分;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报价清单

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清单,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等。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3.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报价清单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3.6.1项目总价:人员工资、工器具费用、加班费、福利费、垃圾收集清运、税金、公众责任保险费、管理费、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13.6.2项目单价按报价清单表中要求填报。

13.6.3报价时,所有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标准不得低于盐城市最新公布的市区最低标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盐城市劳动用人规定测算人员工资和社保及其他费用等,否则将被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作无效标书处理)。用工制度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公共责任险(亦称第三者险)由企业自行决定办理与否。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服务人员与中标人必须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及缴纳各种保险费用,同时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4.1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如有)

14.1.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有偏离的,说明原因。

14.2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4.2.1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5、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及培训承诺等

15.1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5.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3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4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5 培训计划。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清单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7.3未中标单位于决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到缴费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7.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7.4.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17.4.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17.4.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7.4.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为60

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9.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须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9.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样式要求装订、签署和盖章后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

20.2.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23.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补充、修改的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23.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2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24.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4.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24.5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标时未宣布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4.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7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评标委员会

2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2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5.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5.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5.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5.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6.3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投标保证金文件等,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明确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明确响应的投标。

27.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7.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4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投标的澄清

2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9.1无效投标条款

29.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9.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9.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9.1.4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9.1.5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9.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29.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9.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9.2废标条款

29.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9.2.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9.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9.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9.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六、定标

30确定中标人

30.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0.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0.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都区教育局”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13年内禁止参加盐都区政府采购活动:

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4.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0.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委员会发现的;

30.4.5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0.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0.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30.6.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0.6.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0.6.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6.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30.6.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30.6.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1、质疑处理

3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1.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1.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1.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1.4.4事实依据;

3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31.4.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31.4.7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1.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1.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2、中标通知书

32.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2.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3、签订合同

33.l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方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私自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5、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二、承包内容:    

1、就餐人数:中午合计约300 人就餐,晚饭合计大约300人就餐,早饭约50人(老师)就餐。(如有包厢就餐需要,乙方必须配合

2、饭菜要求:中午两荤一素一汤,并分发牛奶或水果;晚饭两荤一素一汤,并分发牛奶或水果;早饭以稀饭、面条、点心为主。

3、主要工作量细化:①粗加工;②蒸饭;③细加工(切配);④烹调;⑤分发;⑥保洁;⑦消毒;⑧室内外环境整理;⑨留样尝吃;⑩垃圾清运。

三、承包服务费用、承包期限

1、本项目服务费用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2、承包服务期限:投标报价按十个月为准,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量计算。

四、管理运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暖及燃料。

2、乙方负责厨房和餐厅设施的维护,若发现人为破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甲方自行负责米面、蔬菜、肉、调味品、饮料及用具等原材料的供应。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为甲方提供所需的各项餐饮服务。

4、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厨房员工及工作岗位,并由乙方负责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5、服务期内如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领导同意后由甲方购置,费用由甲方负担。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辞退不服从管理的员工。

五、经营要求

1、食堂劳务服务仅由中标的承包方一家承包运行。  

2、乙方不得将食堂劳务服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3、餐厅、操作间、楼梯、洗手间、卫生间、更衣室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及工资由乙方自行安排(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遵守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4、乙方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学生餐厅进行紫外线消毒,并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台账和员工培训记录资料。高温严寒季节,乙方要安排专人及时开关空调。

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各种保险、体检、意外伤残、疾病、福利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的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服务标准:考核合格,达到卫生服务行业的标准。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各种用具卫生必须达到权威部门的标准,校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7、学校食堂早中晚要按时供餐、分餐要均匀,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零浪费,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提供变质、变味以及剩饭剩菜。学校拟委托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夏季前后供餐时,乙方需事先要将饭菜打在餐盘中,然后存在箱内或听从学校的具体安排。冬季前后供餐时学校实行保温间供餐,乙方事先要将饭菜打在餐盘中,然后存在保温间,汤存放在小保温桶中,等学生就位时,乙方负责安排工人,并将汤打到学生碗中,学生倒剩饭剩菜时,工作人员要维持好秩序,并保持回收桶周边的清洁,及时更换上空回收桶,待回收完毕后,工作人员要将回收的泔水桶运到食堂指定的位置,每天结束后要将回收桶清洗干净。

9、乙方负责师生早餐、午餐、晚餐服务。

10、乙方须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待承包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在承包期内发生由于乙方的失职引发的安全事故。该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1、如经甲方考核发现不合格,甲方有权中途终止合同。

12、学校食堂累计需要配备工作人员9人。包括:大厨l名、辅厨1人、食堂帮工6人,水电工1人。乙方需确保以上人员到位,如经甲方检查发现人员不到位,将进行相关处罚或终止合同。

六、结算方式

1、本合同的价款以人民币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由甲方按下述约定期限、凭乙方提供的服务发票,通过支票或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当期服务管理费用:

2、服务费的支付采用月月考核,隔月支付,即甲方于每月15日前对上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支付经考核合格的前一个月的服务费。每月的支付费用=总服务费/10,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量计算。

3、在合约履行中,乙方可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另行约定,双方按其约定执行。

七、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明确人员对乙方进行管理、协调、考核,每月为一个考核期,如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十个月内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处罚相挂钩。(考核办法拟采用食堂就餐人员满意度问卷调查形式,测评满意率低于80%扣除履约保证金,连续2次或累计3次低于80%中止合同),具体考核办法在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认可后出具考核办法。

2、乙方负责所有承包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使用人员的劳动关系,并承担经营服务范围内的经济、民事和行政处罚责任。

3、乙方负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所有管理和工作人员均需与乙方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持有健康证等证件,且要备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满足餐饮业从业人员所需的必备条件方可上岗。乙方必须上班期间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

4、乙方必须按“食品卫生标准”,认真做好餐厅内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保证桌椅、地面卫生整洁,餐具清洗干净、消毒及时、存放整齐有序。服务期间由乙方自行安装必要的卫生防范设施设备。若不达标,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的罚款。

5、乙方的经营管理必须满足市场管理、税务、环保、公安、消防、卫生和防疫等部门的所有规定,如受到相关上级部门的处罚,则与乙方的考核挂勾,情节严重的,影响恶劣的,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相关处罚或终止合同、且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相关费用。

6、餐厅室内外装修装饰,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负责维护,不得损坏,如因前期设计施工方面的缺陷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完善、维修。甲方投入的所有物资、设备、易耗品进行分类登记,一次性移交,承包期满后,乙方如未能获得续承包的,其自由装饰装修和投入部分,除可拆除的大型设备和可动产外,均无偿予以移交,不计残值。承包期满后,经测评如乙方满意率达80%以上,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时,甲乙双方均可申请变更或终止。

2、甲乙双方违反协议中相关规定即视为违约;

十、争议处理

如在履行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第%1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服务范围: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该项目为纯劳务服务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菜肴购买、水、电、厨房设备等费用由校方负责。

2、服务期限:暂定十个月,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量计算。

3、学校餐厅规模:

就餐人数:中午合计约 300人就餐,晚餐合计约300人就餐,早饭50人就餐。  

4、食堂配置:学校食堂水、电、气齐全,有粗加工间、主副食加工间、仓库、消毒间、售饭间、操作间、洗碗间等功能间及相应设施,设置了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以及抽排系统,不锈钢厨具等配备齐全。

5、餐厅布局:餐桌、餐椅等食堂主要设备由校方负责配置,具体布局由校方与承包方共同商定。

二、项目人员与岗位要求

1、本项目要求配备餐饮服务人员为:9人。包括:大厨l名、辅厨1人、食堂帮工6人(要求食堂帮工50周岁以下不少于2人),水电工1人。乙方需确保以上人员到位,如经甲方检查发现人员不到位,将进行相关处罚或终止合同。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应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人员要求年龄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其中大厨及辅厨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所有人员均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三、餐饮管理工作内容

1、招标人自行负责米面、蔬菜、肉、调味品、水果、牛奶及用具等原材料的供应。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为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各项餐饮服务。中标人必须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因招标人工作需要,用餐时间将根据采购人工作时间进行合理调配。

2、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四、餐饮管理工作标准及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保证食物卫生、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2、严把进货关。由专人负责收货,不合格的菜、肉、鱼、油、佐料等不得接受并向招标人汇报。
  3、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池中清洗3遍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

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加工食物,主辅食物保证煮熟、煮烂,根据季节和食物特点合理加工食物,按照“大锅菜、小锅炒”的标准分批加工食物,确保烹饪菜肴的色、香、味俱全。
  5、严格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台,剩余饭菜不上柜台,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上柜台,天天重复的饭菜不上柜台。
  6、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的不留胡须。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前应用热水消毒。
  7、做好餐厅、加工间、清洗间及仓库卫生,确保桌面无油渍和污渍,地面无杂物和积水,无蚊、蝇、虫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8、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9、严格劳动纪律,上班期间严禁干私活,严禁接朋会友,严禁带小孩,严禁脱岗、串岗,严禁打闹、吃零食及其他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烟头,随地吐痰,聚众喝酒等,不得穿着工作服去厕所。
  10、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严格遵守天然气操作使用标准和要求,定期对管道、气阀等到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煤气泄漏。确保不出问题。要作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注重节约。

特别说明:本项目招标咨询服务费为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采购咨询单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合同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