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1912-19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4日
开标日期:2020年01月16日15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市金久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号(金鹏99城市广场) 5幢酒店2层
中标金额:肆拾叁万伍仟元整/年(?435000.00元/年),壹佰叁拾万零伍仟元整/三年(?1305000.00元/三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贾建红、刘炳龙、杜裕民、杨政、王敏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清流监狱
地址:滁州市清流监狱
联系人:伍斌
联系电话:189550010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1810室
项目负责人:李洪垚 联系电话:0550-3101015、15855098656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2018-2019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专家评审费另计。
收费金额:代理费16148元,包含专家评审费21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1月17日至2020年01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清流监狱或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1810室,联系电话:0550-3101015、15855098656。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0190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清流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7日
附件:
1、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告
2、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交易文件
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告.doc |
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12.25.doc |
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docx |
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扫描件.pdf |
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评标结果公告
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于2020年01月16日15时00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滁州市金久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肆拾叁万伍仟元整/年(¥435000.00元/年),壹佰叁拾万零伍仟元整/三年(¥1305000.00元/三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鹏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叁拾伍万元整/年(¥350000.00元/年),壹佰零伍万元整/三年(¥1050000.00元/三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鲲翔(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叁拾捌万元整/年(¥380000.00元/年),壹拾壹万肆仟元整/三年(¥1140000.00元/三年)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滁州市清流监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于2020年01月16日15时00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评审结果 评审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滁州市金久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鹏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鲲翔(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营业执照 |
913411003940473020 |
91340111MA2RTU6P8A |
91310113065975255Q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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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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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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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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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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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查询结果 |
无不良记录 |
无不良记录 |
无不良记录 |
联合体投标人 |
否 |
否 |
否 |
现将上述资格审查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如对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有异议
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或依法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采购人:滁州市清流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