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7
[延庆]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中介)受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KJY2020004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JY20200041
项目名称: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69181929-30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1370130828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具体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中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69181929-30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03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17日
总中标金额:101.2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北京妫川金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下水磨村1号 | 101.25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额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王洪友、汤胜文、张纲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中标公告.doc
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中标公告.doc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1 -
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食堂原材料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01 月
- 2 -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 ....... .................. ..... ...........19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 ......... .................. ..... .........2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 ......... ................................... 77
第六章 评标细则 .......... ........ ......... ... .......................... ............ 97
- 3 -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下述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贵单位按此《磋商文件》的要
求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KJY20200041
3.采购内容:2020 年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包含蔬菜、水果、调料、鲜肉、冻货、
冰鲜速冻类食品、米面等及半成品原料。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金额 1012500 元。
5.项目供货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 60 号)7
层食堂。
6、服务期:2020 年 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不
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 4 -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01 月 06 日至 2020 年 01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兴运嘉园 5 号楼最北侧底商二层招标部(都
市 118 酒店北 100 米)。
3.磋商文件售价:现场购买,人民币 318 元(售后不退)。
四、购买磋商文件提交以下资料:
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关注项目——下载标书,操
作流程可参考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www.bjyq.gov.cn/yqggzy/)—
【服务指南】栏目-《CA 数字证书注册及绑定指南》,后须再到现场领取磋商文
件。如有问题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网址:
http://yzt.beijing.gov.cn/。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提
供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截屏。
五、响应文件送达、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0 年 01 月 16 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
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
街 60 号)6 层开标室
3、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
(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份。
- 5 -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 60 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691093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 6 号楼 0188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6918192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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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
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延庆
区庆园街 60 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69109372
2
采购代理机
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 6 号楼 0188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69181929-305
3 项目名称 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4 采购内容
2020 年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包含蔬菜、水果、调料、鲜
肉、冻货、冰鲜速冻类食品、米面等及半成品原料。(具体
详见采购需求)。
5 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
- 7 -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任何附属
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是否接受联
合体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需满足的其它要求:
7
采购预算金
额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1012500 元。
8
投标最高限
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 1012500 元人民币。
9
标前会议时
间
如组织,则另行通知
10 供应商质疑
联系部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69181929-305;
通讯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兴运嘉园 5 号楼最北侧底商二层
会议室(都市 118 酒店北 100 米)。
11
磋商文件的
澄清
1. 提交形式:将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的文档发至采购代
理机构邮箱1048384492@qq.com且与代理机构确认已
收到;
12
磋商文件的
澄清发出及
确认
1. 发出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澄清、
修改文件发送至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
名登记邮箱;
2. 确认时间:供应商收到后24小时内。
13
投标文件是
否需分册装
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共分/册,分别为:
资格证明文件册
- 8 -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商务技术报价册
14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支票。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31224600183
注: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
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电汇汇款附
言中注明:招标编号( )和用途,如“******** 投标
保证金”。
16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的服务费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支付。
17 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天
18
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递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1 月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 60 号)6
层开标室
19
磋商代表需
携带的资料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原
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份。
20
信用记录查
询
递 交 磋 商 文 件 时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
- 9 -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
21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限采购人在职人员)和
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
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自财政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23 政府采购合
同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须在 30 内与采购人完成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24
响应文件
投标人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的投标函;
2、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等;
3、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投标报价表;
5、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类似项目业绩介绍。
25 合同
中标合同的确定应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为基
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以简体中文书写,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6
投标人需注
意事项
1、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2、 磋商文件下载后不得转让,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
报名或下载磋商文件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
效投标。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多个响应文件和响应报价。如有
此情况发生,作无效投标处理。
4、 项目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环节。如经磋
商委员会审定某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则该投标人
无法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27
中小微型企
业有关政策
1.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
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
盖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
微型企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 10 -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
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
以上的,将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
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28
磋商结果公
告媒介及期
限
公告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 :
//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延庆区分平台发布(http://111.202.247.4/yqggzy/)。
公告期限: 1 个工作日
29
投标文件是
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30
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目应于废标:
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或按照《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
形的投标人不足 2 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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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1.2 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3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1.3.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资金来源
2.1 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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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磋商所需的有关服务的内容、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
件中均有说明。
磋商文件包括:
磋商邀请
投标人须知
采购需求
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
评标细则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
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期三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
答复发给每个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磋商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为答复疑问对磋商文件进行修
改。
6.2 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报名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投标人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
7.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磋
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 响应文件构成
- 13 -
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内
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不适用)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凡是提供选择性报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
以拒绝。
10.2 本项目采用总价招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对《磋商文件》中所
列的所有服务内容及与之配套的相关服务、运输、包装、保险、应缴纳税款进行整
体报价,对分包采购的不得将同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对于未分包的项目不得以故意
漏保瞒报的形式进行报价。
10.3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
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20.3 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
以拒绝。
11. 磋商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按“投标人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
一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使采购人免受可能因投标人的行为导致的损失而设立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在投标截止之日后到磋商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3磋商保证金:详见须知
12. 磋商有效期
12.1投标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90 日内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
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
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内
容,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
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
- 14 -
面形式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投标人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和电子版(U 盘)1 份,每份响应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后编辑成不可拆解的文本,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授权委
托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处签字
并盖章后才有效。
13.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袋,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
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14.2所有信封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磋商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磋商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磋商时
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违规时,能原
封退回。
14.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
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磋商截止期
15.1 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
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磋商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
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
- 15 -
截止期。
15.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
响应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
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6.2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
发送。
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
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磋商及评审
17. 磋商
1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磋商邀请书的规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
磋商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磋商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
方面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接收响应文件时,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递交了书面修改和撤回
响应文件的通知等。对于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递交的磋商声明, 磋
商时有效。
17.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响应文件之外,不得拒绝任何递交
的响应文件。
17.4投标人代表应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做出承诺,填写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18.组建磋商委员会
磋商委员会根据磋商采购服务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委员会。磋
商委员会由相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响应文件
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9. 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 16 -
(1)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响应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标期间,磋商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
应在磋商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人承诺书,包括再次报价、其他商务和技术方面的承诺
等内容,承诺书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按磋商委员会要求交
给磋商委员会。
20. 磋商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描述, 磋商
委员会可以接受,也可以通过与投标人磋商由投标人修正。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
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磋商保证金、适
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委员会决定投
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
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超出经营范围磋商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报价超出财政预算资金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17 -
21. 比较与评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
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2 评审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同时考虑报价及以下因
素:
(1)有相关的业绩证明;
(2)项目人员组成、人员简历及分工情况。
21.3 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
人或成交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21.4 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
价格扣除。
21.5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
环境标志产品。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后,直到授予成交投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磋商有关
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 均
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评审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的任何活动, 将导致
其磋商申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成交
2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磋商情况,对供应商提交的
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
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向低的顺序提出 3
- 18 -
名以上(特殊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4.确定成交投标人
24.1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推荐评审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 直接
确定成交投标人。
24.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审委员会 认为
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4.3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
2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
绝任何投标人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投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成交候选人
签订合同的权利。
26.成交通知书
26.1 在磋商有效期内,成交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投
标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故
逾期不签订合同,没收磋商保证金。
27.2 签订合同的原则应建立在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基础之上,采购人和成交
投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7.3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相关服务,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
包)给他人。
28.履约保证金
无
29.成交服务费
29.1 中标服务费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
- 19 -
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执行。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29.2服务费可用现金、转账、支票支付。
30.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0.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
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0.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
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0.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30.4扶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
持政策。
30.5 扶持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
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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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约 250人用餐所需的原材料。
2、采购内容为蔬菜、水果、调料、鲜肉、冻货、冰鲜速冻类食品,米面等及半
成品原料。
蔬类、水果类
1.蔬菜类:萝卜、胡萝卜等根菜类;马铃薯、生姜、毛芋山药、甘薯、地瓜等薯
芋类;韭菜、大葱、大蒜、洋葱等葱蒜类;大白菜、小白菜、青菜、油菜、菜心
等白菜类;包心菜、西兰花等甘蓝类;菠菜、莴苣、芹菜、香菜、等叶菜类;黄
瓜、冬瓜、南瓜、西葫芦、丝瓜、苦瓜、葫芦等瓜类;番茄、茄子、辣椒、青椒
等茄果类;菜豆、毛豆、豌豆、蚕豆、扁豆、等豆类;莲藕、茭白、水芹、荸荠、
菱角、紫菜、竹笋、芦笋等水生蔬菜;黄花菜、百合、香椿、枸杞、玉米笋、嫩
玉米等多年生及杂类蔬菜;香菇、蘑菇、平菇、金针菇、草菇;绿豆芽、黄豆芽
等芽苗类。
2.咸菜类:咸菜、榨菜、海带丝、雪菜、萝卜丁等其他咸菜。
3.豆制品类:豆腐、豆腐干、油豆腐、豆腐皮、腐竹、五香干、豆浆、面筋等。
4.水果类:苹果、香蕉、橘子、鸭梨、西瓜、哈密瓜
副食杂品类
1.佐料类:食盐、味精、鸡精、酱油、酒、醋、酱、糖、淀粉、麻油、花椒、大
料、八角、茴香、辣椒粉等。
2.黑木耳、银耳类。
2.禽蛋类: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咸鸭蛋、皮蛋等。
3.奶类:牛奶、酸奶、饮料等。
4.厨房杂品类:锅、碗、盆、勺子、筷子、洗洁精、餐巾纸、清洁球、等用品。
鲜肉类:
1.猪肉(含腊肉):前腿肉、后腿肉、排骨、大排、里脊肉、五华肉、大骨头、
猪肝、猪腰、猪蹄、猪肠、等。
2.牛羊肉类:牛肉、羊肉、羊肉片等。
3.水产类:鲫鱼、草鱼、鲤鱼、虾、等。
- 21 -
4.其他肉类:鸡肉、鸡腿、鸡翅、鸡爪、鸭肉、兔肉、野猪肉等。
5.冷冻类:带鱼、鸡腿、鸡翅根、鸡翅尖、鸡爪、鸡排、鸡柳、骨肉相连、贡
丸、等。
6.熟食类:蒜肠、红肠、猪蹄子、猪耳朵、牛肉、猪头肉、牛蹄筋等。
冰鲜速冻类
序号 名称 类别 质量要求
1 羊蝎子 冻品 羊杂种类平均分配
2 羊杂 冻品
3 羊排 冻品 粗加工,不用老羊的羊排,非大油
4 带鱼 水产冻品 每条不低于 5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
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
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
然色泽明显。
5
泥猛鱼
水产冻品
每条不低于 200 克,无头、无内脏,鳞片上覆
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
然色泽明显。
6
罗非鱼排 水产冻品 无头、无鳃、五鳞、无内脏,具有鱼的自然颜
色。
7
牛肉丸
冻品
15 克 / 粒(500 克约 40 粒).具有良好的弹
性, 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
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
明
显的冰晶状物。
8
鱼丸
冻品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
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
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6 香菇贡丸 冻品 15 克 / 粒(500 克约 40 粒).具有良好的弹
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
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
明显的冰晶状物。
18 其他鱼类 水产冻品 鳕鱼、鲅鱼、平鱼。
粮油类:
1.大米、面粉类:糯米、小米、玉米粉、等。
2.食用油类:花生油、菜油、大豆油、色拉油、调和油;
3.杂粮类:绿豆、红豆、蚕豆、黄豆、薏米等。
二、采购需求及标准
因所提供货物种类较多,为规范后勤物资采购,明确采购标准,特对米、
- 22 -
面、油、肉类、等食品的采购标准作以下规定,定期进行抽检,如抽样不合格
的,不得进入食堂。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
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1.大米: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合国家
标准,每一批次大米要有质检报告,具体品质指标见下:
等级:标一等
水分≤14.5%;碎米总量≤30.0%;小碎米≤2.0%
不完善粒≤4.0%;最大限量杂质≤0.30%;糠粉≤0.20%
矿物质≤0.02%;带壳稗粒≤50(粒/Kg);稻谷粒≤12(粒/Kg)
加工精度,标样对照;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面粉:含水量应在 12-13%之间,颜色正常,每一批次面粉要有质检报告,
具体品质指标见下:
等级:特一等
水分≤14.0% ;灰分(以干物计) ≤0.70;含砂量≤0.02
面筋质(以湿重计) ≥26.0;磁性金属物≤0.003 g/kg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80;过氧化苯甲酰≤0.06 g/kg
粗细度 CB36 号筛全通 CB42号筛留存≤10.0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气味、口味正常
3.油类: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每一批次油
类采购要有质检报告。具体品质指标见下:
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0.05;酸价≤0.20 MgKOH/g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Y30 R3.0;烟点≥215℃
过氧化值≤10 Meq/kg;冷冻试验(0℃冷藏 5.5h以上)澄清、透明;透明
度 澄清、透明;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
4.肉类
1)原料肉类
1.1 鲜猪肉质量验收标准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
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
- 23 -
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1.2 鲜鸡肉质量验收标准
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
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
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
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在 0.85KG鲜鸡当天杀当天送。
1.3 鲜鸭质量验收标准
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
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
宰杀刀口失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
口齐整,土番鸭重 5-6斤左右。
1.4 脏器及副产品类
1.4.1肠的质量验收标准:乳白色,稍软,略带坚韧,外形、完整、无变质异味,
无炎症溃疡、淤血、充血、出血、水肿及其它病理现象,无肠头毛圈,脂肪内容
物。
1.4.2 肚的质量验收标准:乳白色,组织结实,无异味,外形完整无溃疡而及
其它病变现象,无内容物,粘膜,脂肪。无瘀血肠头毛圈。
1.4.3肾的质量验收标准淡褐色,有光泽,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外形完整,无
脂肪和肾外膜,外膜,无炎症脓肿等病变,无异臭,无杂质。
1.4.4心的质量验收标准:淡红色,脂肪乳白色稍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
整,心房内无瘀血,无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
1.4.5肝的质量验收标准: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
实微密,肝叶完整、无脂肪、胆囊、粗输、胆管、无寄生虫、炎症水泡、薄膜。
无胆汁污染,微有鱼腥味。
1.4.6口条的质量验收标准: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
苔,脂肪,无病伤、无异物。
1.4.7猪脚质量验收标准: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趾间黑垢,无
松香。
1.4.8猪尾质量验收标准:品质新鲜,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
- 24 -
1.4.9 鸡脚质量验收标准: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
无黑斑或黄斑,无血污血污血水。
1.4.10 鸡翅质量验收标准: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
少数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范围不超转弯关节处,全翅 200G左右,翅中 100G
左右,按部位分割。
1.4.11 鸡腿质量验收标准: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
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全腿 300G 左右下腿 15G 左右
周边修整齐形如琵琶。
1.4.12 鸡胸肉质量验收标准: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伤斑、溃烂、
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脂肪呈白色带有淡玫瑰色或红色大胸重量大于
120G无小胸夹杂。
1.4.13 鸡肝质量验收标准: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
污染无血迹。
1.4.14 鸡胗质量验收标准:外形完整无内容物,鸡内金,腺胃、肠管及脂肪,
无出血瘀血、病变。
1.4.15鸡脖质量验收标准:去颈部皮、无羽毛、无血污、品质新鲜。
1.4.16鸡心质量验收标准:褐红色、脂肪稍红、组织结实、有弹性、心房、内无
瘀血、病变、气味正常。
1.4.17蹄筋质量验收标准: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
无充血现顺直、干燥。
三、肉类商品收货质量检验标准基本要求
(一)鲜猪肉感官检验标准
1、色泽: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
2、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
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事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
3、全味: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
味、腊味等异味。
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二)鲜猪内脏、头蹄等标准
- 25 -
1、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无凝血块、无
血污、泥污、颜色正常。
2、肚: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疡面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无粘
膜、无边油。
3、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
物、去净粘膜。
4、舌: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病变、无异物、无舌苔、附肉少、无血污、
泥污。
5、耳: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病斑、无破损。
6、蹄爪类: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
无松香残留。
7、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
顺直、干燥。
(三)鲜鸡(鸭)类感官检验标准
1、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
2、外表:具有其固有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无绿、紫等异常颜色、
无残羽(万其在脖、翅等处无较长细毛)、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粘。
3、气味: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
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
(四)鲜鸡类各部件感官检验标准
1、鸡爪:品质新鲜、呈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无血污、血水、无残
缺、脚趾根上无黑斑、允许有少量红斑。
2、鸡翅:品质新鲜、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及溃烂、无血水血污、允许
有少数斑、允许剪修但最大范围不超转弯关节处。
3、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品质新鲜、无残骨无伤斑及溃烂、炎症、
允许有少数红斑、外形美观。
4、鸡胸肉:品质新鲜、无残羽、无血不、血污、无残骨、无伤斑、溃烂、
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
5、鸡肝:品质新鲜、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污
- 26 -
染无血渍。
6、鸡胗:品质新鲜、形外完整、无内膜、无脂肪、去食管。
7、鸡心:品质新鲜、形外完整、无伤斑、无溃烂、去血渍。
8、鸡脖:品质新鲜、去劲部皮、无羽毛、无血污。
9、鸡头: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伤斑、无溃烂、无血污。
(五)蔬菜类产品:表皮新鲜,水分足。外观新鲜、干净、外形完整,破碎
率低。
(六)入库原料需注明进货日期,以利于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定
期检查原料保质期,保证原料质量。加工的食品配制成半成品,然后再进行储存
到配送的各道工序,确保所供食品必须在质保期内。
(七)以上原材,应当按照每日北京市市场批发价格行情的平均价格进行确
认,由招标人各食堂派专人每天按进货原材名称、数量、价格、质量进行确认,
并进行记录。
(八)定期对所供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如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
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九)建立供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供应者
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岗位。
(十)所供材料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十一)做好所供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十二)不得提供含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
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的原材。
注:最终以甲方实际需要供货。
- 27 -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甲方(需求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为建立长期友好的合
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就乙方为甲方食堂供应食材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约 250人用餐所需的原材料。
2、供货内容为蔬菜、水果、调料、鲜肉、冻货、冰鲜速冻类食品,米面等
及半成品原料。
二、供货方式及验收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准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提供的每批货品应于送达时进行验收,由甲方联合食堂托管方进
行验收,合格后甲方、食堂托管方应在乙方供货单上签字,供货单一式三份,甲
方一份,乙方两份,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
企业的,甲方和食堂托管方有权拒收,甲方组织的食堂伙委会依据供货单每日进
行核查检验,乙方对不合格货品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因质量问题严重或相关监
- 28 -
管部门查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甲方及相关人员的损失、罚款
等全部责任。
三、质量标准
乙方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供货食材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
标准和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得供应转基因食品,各标准不一致的,执行最为
严格者。
四、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元整)包括:税金、运输费。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甲方每个季度 10 日前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的全额食材
款,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六 、质量保证
1、乙方配送的蔬菜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经自我检测后符合质量要求
才能配送,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
2、凡属于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 2 小时内补给,不能
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3、若因乙方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相关检测部
门检验,证明确实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争取友好协商或申请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八、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
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 29 -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30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1 -
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食堂原材料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 32 -
附件 1 投标函及附录(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的磋商文件要求,(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 (供
应商名称 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
子文件套。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我方(投标单位的简称)愿意遵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文件的各
项规定,提供符合“招标需求”所要求的(项目名称)成果。
我方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日起 天内保持有效。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补充通知及参考文件(如
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
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我方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他资料、数据或信息。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
实、准确无误和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
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我方完全理解,磋商委员会及采购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
投标。
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政府招标
合同中的全部条款。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地址及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传真:
- 33 -
附件 2 投标函附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 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元) 服务期 磋商保证金 备 注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 34 -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 (本项目不适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构成 单价 数量 分项小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投标报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4.本项目分项报价若不满足本项目需求,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此报价表。
- 35 -
附件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 36 -
附件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
码
成立时间 网 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企业性质 □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其他:
注册资本金 总资产
公司股东情
况
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证
号
持股比
例
公司主要管
理人员情况
职务 姓名 身份证证号 办公电话
董事长
总经理
业务主管副
总经理
公司人员情
况
总人数 其中: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
备 注 (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内容)
注:新成立的公司未能提供财务状况时需出具相应的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37 -
附件 4-2 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38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
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
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
磋商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
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39 -
附件 4-4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
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公
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银行验资证明),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型主体如提供由主
管单位批准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应附说明材料;或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
信证明;或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
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投标人须提供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 40 -
附件 4-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近半年月内的任
意一个月增值税或营业税或所得税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纳税记录的
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规定期限内无纳税记录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
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41 -
附件 4-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或社保
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42 -
附件 4-7 信用查询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登录相关媒体查询复核,并可依据复核情况做出
是否否决投标人的决定。
如非公司性质单位在信用中国搜索不到单位信息,需提供搜索不到的截图及
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43 -
附件 4-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
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
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44 -
附件 4-9 资质证书
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5 -
附件 5 类似业绩表
类似业绩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及
联系方式
合同情况
项 目
金 额
客户评
价
备注
签 约
时 间
服 务
时 长
有/无
备注: 1.近三年是指 2016 年 12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需按序号附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类似项目业绩指类似的食堂原材料采购业绩。
- 46 -
附件 6 配送方案(自行提供)
投标人名称(公章)
- 47 -
附件 7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否则将被视为未提供该声明函。投标人应保证该声明函与实际相符,否
则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48 -
附件8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
- 49 -
第六章 评标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定义
1.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
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
劣排列。
1.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业绩、对磋商文件的响
应程度,以及响应的比重或权值等。上述因素和权重应在磋商文件中事先规定。
磋商小组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全部专家对投标人单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此项
得分。
2、总则
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评标委
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 结合本
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2.2评标由采购人依法设立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磋商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
4)投标人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表;
5)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推荐成
交供应商;
6)采购人依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 50 -
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1 资格性评审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评审,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响应文件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 详见初
步评审表
3.2 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详见初步评审表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3.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4磋商
3.4.1资格性、符合性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
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3.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4.3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报价表
- 51 -
及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对其进行评审,确认其达到磋
商文件和磋商小组的相关要求。
3.5.4 磋商小组在资格性符合性评审和磋商的基础上,对磋商单位提交的最
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4、定标原则
4.1、综合评分法定标原则
4.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推荐成交候选单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保密纪律
5.1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
谈判情况和谈判结果保密,不得泄漏,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在磋商期
间,任何人不得把磋商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磋商指定地点。
5.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参加磋商的单位有任何利害关系。严禁参加磋商的
人员在磋商、定标过程中与参加磋商的单位接触。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1、初步审查表
本部分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及完整性审查。
- 52 -
符合性及完整性审查
序号 符合性及完整性标准条件
投标人名称
1 超出经营范围磋商的;
2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
签署、盖章的;
4 报价超出财政预算资金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注:表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
- 53 -
资格性审查
序
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的
条件及说明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
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
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及正常开业
证明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复印件须加盖
投标人公章)
3
财务审计报
告或银行资
信证明
提供 2018年或 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
件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银行验资
证明),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型主体如提供由主管
单位批准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应附说明
材料;或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
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
(复印件须加盖
投标人公章)
4
依法缴纳税
收的记录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
期近半年月内的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营业税或
所得税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
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纳税记录的有关证明文
件,规定期限内无纳税记录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
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
(复印件须加盖
公章)
5
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
录。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
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
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
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
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或社保证
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
公章)
6 信用查询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
页截图。
打印页面全屏截
图并加盖公章
7 承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由供应商盖
公章,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或盖章的承诺
注:表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
- 54 -
2. 竞争性磋商最终承诺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报价承诺表
□第二次报价
□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
食材采购项目
应答文件中的首次磋商报价单
位:元(人民币)
小写:
大写:
本次磋商报价
单位:元(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优惠金额
(应答文件中的首次磋商报价-本
次磋商报价)
小写:
大写:
需要说明的内容或承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注:1.此表无需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填写,可提前打印在投标
人名称处盖章;
2.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为本项目评审价格。
- 55 -
商务、报价评审表
序
号
评分项及
分值
评分说明
1
企业综合
实力 5 分
公司规章制
度(5 分)
具有缜密完善的的规章制度,各部门规章制度条
理清晰,并且切实、可行,得 4-5 分,
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得 2-3 分,
具有一般的规章制度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 0-1
分。
2
公司业绩
20 分
业绩(20 分)
须提供近三年(2016 年 12 月 1 日至今)业绩,每
提供一份得 5 分,满分 20 分。(须提供相应的合
同首页、服务标的(内容)页、与合同双方盖章
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
的,不得分)。
3
投标文件
编制的规
范程度
2 分
编制的规范
(2 分)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完全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表格等,符合
要求的得分;有欠缺的酌情扣分。
4
磋商价格
15 分
磋商价格
(15 分)
评标基准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
值×100
得分合计
磋商小组签字:
- 56 -
技术评审
- 57 -
序
号
评
分
项
评分说明
分
值
1
服
务
方
案
58
分
采买
方案
(15分)
综合考虑投标文件中质量保证措施:货源充足度、品目齐全度、
产品安全卫生度、质量保障方案、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等进行
评分:方案非常详细完整、有较强针对性、合理可行,有详细得
货源地,得 5 分;
方案详细完整性、针对性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 分;
方案详细完整性、针对性较差、合理可行性较差,得 1 分;
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得 0 分。
5
分
综合考虑投标文件中退换货方案及承诺的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进
行评分:承诺有较强针对性、合理可行,得 5 分;方案针对性一
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 分;方案针对性较差、合理可行性较
差,得 1 分;未提供退换货承诺得 0 分。
5
分
综合考虑投标文件中应急预案的完整适用性进行评分,包括但不
限于极端天气的采买方案以及重大交通问题的采买方案:
方案非常详细完整、适用性较强,得 5 分;方案详细完整性、适
用性一般,得 3 分;方案详细完整性、适用性较差,得 1 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方案得 0 分。
5
分
配送
方案
(13分)
综合考虑配送方案、验收及检验方案等方面的服务方案。
方案非常详细完整、有较强针对性、合理可行、措施得力、流程
规范有条理,得 10 分;方案比较详细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基
本合理可行、措施较得力、流程规范有一定条理,得 8 分;方案
详细完整性、针对性一般、合理可行一般、措施基本得力、流程
规范条理性一般,得 6 分;方案详细完整性、针对性较差、合理
可行性较差、措施不太得力、流程规范条理性较差,得 4 分;方
案详细完整性、针对性差、合理可行性差、措施不太得力、流程
规范条理性差,得 2 分;未提供配送方案得 0 分。
10
分
投标人承诺配送的肉类无注水检疫证明并提供承诺函,得 1 分;
投标人承诺配送的果疏类产品 100%达到国家绿色农产品标准的,
得 1 分;投标人承诺配送的果疏类产品 100%达到国家无公害农
产品标准的,得 1 分。
投标人须提交相应承诺函,无承诺不得分。
3 分
车辆
保障
服务
承诺
(8
分)
投标人须提供车辆保障
方案详细完整性、针对性强、合理可行性强,得 5-8 分
方案详细完整性、针对性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4 分;
方案详细完整性、针对性较差、合理可行性较差,得 0-2 分;
8 分
人 员
配 备
方案 7
分)
综合评审投标文件提供的配送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对招标文件要求
的响应程度。
人员配备方案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满足日常配送需求,得 7
分;
人员配备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7 分
- 58 -
人员配备方案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
未提供人员配备方案得 0 分。
(须提供项目经理不少于 3 个月的在本单位的连续社保证明等
相关证明材料及配送人员有效的健康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此项不得分。)
保 密
方案
5 分)
方案完善,针对于甲方实际情况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求的得 5
分;
方案较完善,能针对甲方实际情况提供,较能满足甲方实际需求
的得 3 分;
方案不完善,方案没有针对性得 1 分;
无方案不得分
5 分
应 急
方案
5 分
应急方案,如遇自然灾害、交通受阻等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
应急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进行打分,
方案完善,针对于甲方实际情况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求的得 5
分;
方案较完善,能针对甲方实际情况提供,较能满足甲方实际需求
的得 3 分;
方案不完善,方案没有针对性得 1 分;无方案不得分
5 分
服 务
保证
5 分
供货过程中服务保证及后期服务的服务机制、服务保障措施以及
方案等具体措施。
方案完善,针对于甲方实际情况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求的得 5
分;
方案较完善,能针对甲方实际情况提供,较能满足甲方实际需求
的得 3 分;
方案不完善,方案没有针对性得 1 分;无方案不得分
5 分
- 59 -
附件: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九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 :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 :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
联系人:李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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