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招标项目编号: AKSSZF-CG2020-00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阿克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 不限 | 8%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次投标按市价报下浮率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1-17 至 2020-01-23 19:0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政采云平台报名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经营范围)副本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政采云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2-06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 2020-02-06 11:00:00
九、开标地址: 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阿克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 420000.00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 | 201000219725984 | 响应保证金应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帐户 | 按标项缴纳 |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周艳丽
联系电话: 0997-2282002
传真: 0997-2282002
地址: 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购人名称: 阿克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 冯金龙
联系电话: 0997-2133302
传真: 0997-2133302
地址: 阿克苏市南大街3号教科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赵曦
监督投诉电话: 0997-2653610
传真: 0997-2653610
地址: 阿克苏市南大街32号
附件信息:
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1.0M
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项 目 编号:AKSSZF-CG2020-001号
招 标 文 件
(公开招标)
编制单位: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二0二0年一月十六日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说明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 投标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和安装费)。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3 |
参加投标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需经年度审验合格的原件):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有效的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经营范围)副本原件;3、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原件;4、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5、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上证件需持原件;7、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8、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响应保证金应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帐户,账户名称: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账号:(201000219725984),行号:(402891001515)名称: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地址:阿克苏市英巴扎区西大街金桥商业街B座1号楼,成交后供应商其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备注:1、投标人须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承诺书前往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2、投标人持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参加投标。未中标单位自开标后5个工作日以后持相关票据退还投标保证金。 |
5 |
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6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七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
7 |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各1份,副本各5份。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技术资信顺序装订制作标书,推荐胶印本。技术资信与报价分别单独密封。 |
8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6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
9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2月6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开标二室,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
10 |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11 |
成交公示:采购结果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进行预中标公示。 |
12 |
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13 |
1)本项目公开招标,预算价为4236.08万元,各潜在投标单位按8%下浮率为基础报下浮率。 2)本项目响应报价下浮率低于8%的(即响应报价下浮率<8%),则视为无效。 |
14 |
企业信用担保及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招标文件尾页,或登陆(http://www.crcrfsp.com)“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 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15 |
政府采购项目要在政采云网站上进行自主注册,注册成功后携带原件至相关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审核成功,经采购办在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方可进行项目报名。(政采云网址: https://login.zcy.gov.cn/login) 2、网上自行注册(详见【新疆】供应商入驻与配置操作指南20190408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4-08/2920.html |
16 |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由采购人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释。 |
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AKSSZF-CG-G2020-00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
1 |
8% |
个 |
详见采购清单 |
本次投标按市价报下浮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0-1-17 至 2020-1-23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政采云平台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元):0
六、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2-6 11:00:00
七、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
八、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2-6 11:00:00
九、招标地址: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
42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 |
201000219725984 |
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帐户 |
按标项缴纳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经营范围)副本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政采云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艳丽
联系电话:0997-2283002
地址: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冯金龙
联系电话:0997- 2133302
地址: 阿克苏市南大街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曦
联系电话:0997- 2153610
地址: 阿克苏市南大街32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次公开招标文件适用于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投标人”系指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产品”系指供方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转包及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执行,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具有建筑、水利、电力、公路行业部门颁布施工资质的公司按照国家取费标准计取相应管理费及劳保统筹费、利润、税金。(建筑行业部门颁发专业资质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修缮、抗震、加固、装饰装修)。
★5.除建筑、水利、电力、公路行业部门颁布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外的设备(材料)经销商、广告装饰、抗震加固(维修修缮)、商贸服务等公司及私营个体,预算(含投标预算、控制价)及结算均不考虑企业管理费及劳保统筹费用,只计取相关费用标准的利润和税金。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4、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说明
5、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1、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领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7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专栏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该复印件用于在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阿克苏市政府网采购专栏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5、其他
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997-2282002
(三)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据此发出的补遗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人网站(网址:http://www.akss.gov.cn/)以变更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四)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
1.技术资信文件:
(1)投标人须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及批准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2016年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业绩须为投标单位所有,需准备原件备查);
(5)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对本采购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对本次采购食品保管合理化建议及方案,需投标人自有场地并能够满足突发及应急食品保障;
(7)投标单位拥有主要生产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供货方案,运输、配送方案及情况;
(8)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及技术条款对照表;必须提供由质检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检验项目需满足相关国家质量标准。
(9)投标产品的验收方法或方案;
(10)投标单位现有生产经营场地、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本采购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管理制度、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健康证书等;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安全管理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员工;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等。
(12)投标单位及现有经营及办公场地及服务机构设施情况(如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书复印件,如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13)投标单位拥有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承担配送运输实施组织方案及运输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14)交通运输工具(其中专门用于阿克苏市教育局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工作的车辆不少于5辆,配送运输车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具备密闭的覆盖装置;具备统一颜色、统一外观标识;另外,配送肉类鸡蛋及营养糕点车辆需有冷藏功能,车况良好,牌证齐全,审验合格),投标人提供每车车辆行驶证、强制保险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如为配送使用挂靠车辆,还需提交挂靠合同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15)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涉及的诉讼案件情况;
(16)优惠条件:投标单位承诺给予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17)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配置需求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及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补充的其它资料文件。
(18)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等。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应包括货物、包装、运输、技术服务、各项检测、安装、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本项目最终结算以实际项目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中标后需交纳中标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4)成交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技术资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最低标准),推荐使用胶装订本。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未按最低标准制作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二部份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 [参照《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见附件)的要求]在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资信文件或者报价文件)、投标项目等;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撤回投标文件或弃标的,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弃标函(格式见附件)。弃标函需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若无故弃标并且不及时递交弃标函的,根据【阿克苏市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一年内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购买标书或购买标书后无故退出投标累计三次以上的,将认定为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对列入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其三个月到一年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投标资格或中介机构的执业、代理资格。(2)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单位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及交易中心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
(2)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3)未按规定密封、签章、装订的;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者委托书无效的;
(7)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8)投标有效期、质保期不能满足公开文件要求的;
(9)未实质性响应公开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公开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最终报价超出所设定上限价的;
(3)投标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4.符合公开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
(二) 开标程序: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
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确定密封无误后开标。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公证处公证人员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到场验证;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宣布拟中标候选人;
6.会议结束。
7、招标人将按照上述内容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案。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小组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含5人)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小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公开招标程序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具体工作流程 :
①评审小组审阅公开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顺序逐家回答评审小组的答疑;
③围绕要点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投标人分别进行答疑。
(三)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1、应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意见的文件、证明等,未经本人签署的;应加盖公章的证照、函件,而未加盖公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详实或有虚假的;
4、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投标文件中未做出响应或做出错误响应的;
5、投标人的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较大偏差的;
6、所供货物功能、技术性能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有较大偏差的;
7、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完工)时间的;
8、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没有保修期的;
9、投标文件前后表述相互矛盾的;
10、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11、投标价格超过预算采购单位无力支付的;
12、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
13、所有投标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
2、评标时除价格因素外应考虑下列因素:
(1)投标设备的整体技术水平、性能、质量和适应性;
(2)供货能力和交货期时间;
(3)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各种服务(含售后服务)能力;
(4)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条件的响应性;
(5)投标人的业绩情况;
(6)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
(7)投标人是否能保质、保量、准确、全面完成本项目。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人。
4、当出现投标价格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
(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
(2)如技术质量也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
(六)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全面反映评标过程和中标物品、中标价格、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情况。
(七) 评标过程的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八)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委会向招标负责单位报告评标情况及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为此,评委会对未中标单位要求说明理由均不予受理。
3、评标办法:综合评标价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4.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满分为100分。按报价分30分,技术资信70分计,评分最高者为拟中标单位。
5.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从所投项目报价(30分)、配置及性能指标、同类项目业绩、售后服务能力、财务状况、标书的规范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70分)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分数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6.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 分 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30分 |
|||
1 |
报价 |
3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技术部分70分 |
|||
2 |
配置及性能 指标 |
15分 |
根据所投货物指标响应程度打分。对比所有投标人指标性能全部优得15分。其余由评委对比所有投标人酌情给分。每有一项关键性能指标低于要求的扣2分,此项最高得15分,最低得0分 |
3 |
项目业绩 |
10分 |
根据合同数量和金额、规模情况、验收情况等综合条件来排序对比所有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算业绩) |
5 |
服务承诺 |
5分 |
承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服务承诺非常满意的5分;服务承诺较好的3分;服务承诺一般1分;服务承诺较差的或者没有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
6 |
质量控制制度 |
10分 |
有完善、可操作的复核和管理制度,生产及配送体系建立健全,各专业、各阶段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生产及配送体系基本建立,各专业、控制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6分,生产及配送体系未建立,无质量控制措施3分。 |
7 |
货物供货方案 |
8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整体评价,由评委进行对比,酌情评分。卫生环境、冷库容积、加工能力、食材每日出产量(最大配送量)、人力配备、配送流程、配送量(单据)证明、运输(车辆)装备等。 |
8 |
财务状况 |
5分 |
对比所有投标人,优5分,良3分,一般最高得2分。 |
9 |
信誉 |
15分 |
对比所有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遵守法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优15分,企业综合实力一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良10分,企业综合实力弱,职业道德一般,遵守法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一般,,得 5分。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受行政处罚的不得分。 |
10 |
标书制 作情况 |
2分 |
印刷、采用死页胶装、文字体一律采用四号宋体字、目录、页码标识、错漏字、内容一致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表格需要盖章处是否符合要求。标函质量非常好得2分,标函质量较好得1分,标函质量一般得0.5分,标函质量较差不得分。 |
提示评委:1、评委应在认真理解本公开招标文件有关情况后,做出自己负责的按上述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评审。2、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3、投标文件与公开招标文件文件有重大偏差时,评委在评审时需写明原因。4、以上打分项目中相关资质、从业人员以及业绩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定标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原则上第一名为中标人,除非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将招标结果进行预中标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阿克苏市政府网采购专栏上公布中标人名单(在阿克苏市政府网采购专栏(网址:http://www.akss.gov.cn/)
公示期过后无任何质疑及投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不解释落标原因。
(二)履约保证金
1、自宣布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不足部分应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补齐。
2、当中标人全面完成《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如果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合同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澄清、修改文件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依据,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六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三章 采购需求说明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地区的要求,现对2019—2020年度中小学寄宿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米、面、油、肉、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进行公开招标。数量、要求、规格参数以阿克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供的项目清单为准。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将在报名结束后对企业进行实地查看。本项目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底排序,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名单,由采购人依次选择。
二、供应商供应的大宗食材原料必须是中标的品牌和规格,需购买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责任保险,如供应商所提供食物造成学生身体不适、中毒者,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辅材料需预包装有品牌及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成份,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
四、供应方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同履行完毕前一直持有合法有效存续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同时,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等证件。合同履行完毕前,供货商确保生产企业应一直持有合法有效存续的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一直持有合法有效存续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供货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企业应书面承诺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六、供货商具备较强的生产、经营、配送能力,具有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配送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具有专用封闭式配送车辆,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库房。
七、供货商配送的所有食材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供货商所配送的食材根据确定的品牌统一供货,确定的食材品牌必须附后,非转基因必须符合国家“SC”标准,供货商提供的所有食材一律按净重量来称量。供货商所配送的食材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八、供货商必须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货物的全部内容严格达到合同要求和供货商提供给教科局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
九、供货商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达到最终用户的使用要求。供货商提供的食材质量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供货商供货产品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规格、质量进行供货。
十、包装与保护,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被腐蚀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由供货商负责完成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教科局指定交货地点。
十一、供货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变质、发霉、超过保质期的等对人体有害的食材。必须向学校提供《质检报告》,供应的食材一经发现有质量问题,则报送至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中间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权承担。一经发现不合格食材,教科局有权将不合格的食材退还供货商,并要求供货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按教科局要求进行退换,教科局同时追加同等产品不计价格处理。同时,按责任追究相关事宜处理。
十二、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1.面粉,本地特一粉,25公斤/袋,无任何添加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355-1986,每一批次要有质检报告。
2.大米,规格本地长粒香一级,25公斤/袋,非转基因大米,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09,每一批次要有质检报告。
3.食用油, 5升/桶,一级菜籽油,非转基因;二级胡麻油,5升/桶,非转基因。质量标准及包装符合国家标准GB1536-2004,每一批次要有质检报告。
4.鸡肉,需为本地养殖三黄鸡,不得供应产蛋淘汰鸡,必须为新鲜的处理干净的净鸡,不得供应冷冻鸡肉或鸡(边)腿,供应鸡需去头、去脚、去内脏。鸡蛋需新鲜、为本地养殖厂生产,不得供应变质、存放时间久的鸡蛋。不得提供破碎、变质或者有质量问题的鸡蛋。
5.牛肉、羊肉必须为本地牛羊,中小学整只羊不得超过20 kg,羊龄不得超过一年,必须配备当天验检疫合格证的新鲜牛羊肉。必须去除内脏、腹油、尾巴,可带肝;牛肉不得供应饲料喂养的牛肉,年龄在6个月-1年之间,必须在手续齐全的屠宰场屠宰,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新鲜牛肉,必须去除内脏、油、尾巴、剔。牛、羊肉必须提供当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屠宰证。不得提供注水、变质、变味、动物检疫过期、腐烂、器官变异、有肉瘤等对人体有害的肉类食品。
6.调料,需根据确定的品牌进行统一供货。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应有检验合格证,有品牌及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成份,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不能配送过期产品。
7.生鲜蔬菜,必须保证新鲜,颜色正常、发育正常、成熟良好,个头饱满,无病虫危害,绿叶子菜水分充足,萝卜、土豆、西红柿等个体均匀。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的情况。蔬菜中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等的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以净菜为验收标准。所有蔬菜须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8.牛奶、酸奶,需根据确定的品牌进行统一供货。牛奶的送货日期距离生产日期为30天以内,酸奶的送货日期距离生产日期为10天以内。包装上必须有QS标志,牛奶(酸奶)不能在保质期内存在有变质、异味现象。
供应商供应学校的米、面、油等大宗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有品牌及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成份,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不得以次充好,用其他规格或厂家的商品替代。
供应牛、羊、鸡肉的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合法资质,有养殖基地,有冷藏配送车,不得以次充好,用其他公司或养殖场的商品替代。
十三、供应运输前,对运输车辆或容器进行清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运输过程中,做好防尘、防水,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下同)应分隔,食品包装完整、清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运输食品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运输食品和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不得混用。
十四、供应商将食材送达学校时,学校指定专人(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员同时验收),按国家相关标准签字验收,验收合格后,至少三名学校经办人在派送单上签字方可生效。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货物供货商应及时调换,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使用。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以次充好的,学校可拒绝签收,并限时解决。如供货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一次按数量参照供应产品价格的10倍罚款,并减少供应片区5%的配送学校;超过一次每次罚款翻倍(每两次20倍,第三次40倍),累计三次未按时配送的同时处罚金100000元人民币,罚金从其保证金中扣除,并减少供应片区(第二次10%,第三次20%)的配送学校。学校若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送到质检部门检验,质量问题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货质量累计2次出现问题的,可终止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五、供应商按照学校的需求计划,按时将食材送至各学校。原则上每月结帐一次,结账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应商要为学校提供在阿克苏市税务局开具的本地上税的正规合法票据。供应商需提供在本地上税,名称为派送学校的普票或增值税电子票(彩打)。供货商于当月供货期满后,在次月10日前持所有《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入库单》与餐饮服务中心办公室核实后,方可开具发票,经学校分管财务负责人、验收人三人签字审核无误后按相关程序支付。
十六、因供应商提供食材存在发霉、变质等相关质量问题导致学校被相关部门处罚或者导致学校师生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由供应商全面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教科局有权终止协议。
十七、供应商供货产品如不在供货清单内的,需提供书面申请,经教科育局审核后才能进行采购。
十八、对于供应商配送过程中多送、送错货物造成的经济损失供货商自行承担。
十九、供应商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对食堂原材料的质量、数量、配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履行协议要求。供应商需配合教科局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清单
采 购 项 目 |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 |
|
备注 |
|||||
1 |
面粉 |
袋 |
特一粉,25公斤/袋,无添加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355-1986,每一批有质检报告。 |
||
2 |
大米 |
袋 |
阿克苏长粒香一级,25公斤/袋,非转基因大米,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09,每一批有质检报告。 |
||
3 |
食用油 |
桶/5公升 |
一级以上菜籽油,二级以上胡麻油,质量标准及包装符合国家标准GB1536-2004,每一批有质检报告。 |
||
4 |
鸡肉、鸡蛋 |
公斤 |
需为本地养殖三黄鸡,不得供应产蛋淘汰鸡,必须为新鲜的处理干净的净鸡(去头去脚去内脏),不得供应冷冻鸡肉或鸡(边)腿。鸡蛋需新鲜、为本地养殖厂生产,不得供应变质、存放时间久的鸡蛋。不得提供破碎、变质或者有质量问题的鸡蛋。 |
||
5 |
羊肉 |
公斤 |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新鲜本地羊肉(去除内脏、留肝),25公斤以下,冷藏配送 |
||
6 |
牛肉 |
公斤 |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新鲜本地牛肉(去除内脏、油、尾巴、剔骨),腿肉和肚腩搭配,冷藏配送车。 |
||
7 |
牛奶、酸奶 |
袋 |
包装上必须有QS标志,牛奶不能在保质期内存在有变质、异味现象。 |
||
8 |
蔬菜、水果 |
公斤 |
严禁配送以次充好、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蔬菜,水果。 |
||
9 |
调料 |
瓶、公斤、袋 |
有品牌及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成份,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非转基因。质量标准及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国标GB/T 20903-2007。 |
阿克苏市教育系统蔬菜和调料种类 |
||||||
序号 |
名称(蔬菜) |
名称 |
名称(调料) |
|||
1 |
白菜 |
31 |
西兰花 |
26 |
大香 |
|
2 |
西红柿 |
32 |
玉米棒 |
27 |
孜然粉 |
|
3 |
红辣椒 |
33 |
丝瓜 |
28 |
粉条 |
|
4 |
青辣椒 |
34 |
毛豆 |
29 |
桃豆 |
|
5 |
土豆 |
35 |
黄瓜 |
30 |
葡萄干 |
|
6 |
芹菜 |
36 |
红薯 |
31 |
干香菇 |
|
7 |
白萝卜 |
37 |
菠菜 |
32 |
醪糟 |
|
8 |
胡萝卜(红) |
调 料 |
33 |
干黑木耳 |
||
9 |
胡萝卜(黄) |
1 |
盐 |
34 |
燕麦片 |
|
10 |
洋葱 |
2 |
白砂糖 |
35 |
枸杞 |
|
11 |
大葱 |
3 |
酱油 |
36 |
干海带 |
|
12 |
大蒜 |
4 |
苏打 |
37 |
咖喱酱 |
|
13 |
生姜 |
5 |
醋 |
38 |
冰糖 |
|
14 |
茄子 |
6 |
豆瓣酱 |
39 |
银耳 |
|
15 |
蒜苔 |
7 |
红花椒 |
40 |
紫菜 |
|
16 |
葫芦瓜 |
8 |
草果 |
41 |
腰果 |
|
17 |
油白菜 |
9 |
大香 |
42 |
糯米 |
|
18 |
莲花白 |
10 |
黑米 |
43 |
莲子 |
|
19 |
花菜 |
11 |
高粱米 |
44 |
西红柿酱 |
|
20 |
莴笋 |
12 |
小米 |
45 |
巴达木 |
|
21 |
韭菜 |
13 |
黄豆 |
46 |
干红枣 |
|
22 |
长豇豆 |
14 |
绿豆 |
47 |
蚝油 |
|
23 |
南瓜 |
15 |
荞麦面 |
48 |
黑芝麻汤圆 |
|
24 |
藕 |
16 |
花生米 |
49 |
香油 |
|
25 |
青豆 |
17 |
红小豆 |
50 |
芝麻 |
|
26 |
香菇 |
18 |
玉米面 |
|
||
27 |
蘑菇 |
19 |
龙须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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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冬瓜 |
20 |
辣子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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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豆芽 |
21 |
辣子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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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豆腐 |
22 |
发酵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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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豆腐皮 |
23 |
豆瓣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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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豆腐干 |
24 |
红花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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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