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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挂重庆市南岸区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牌子)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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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投标邀请书

招标详情

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投标邀请书
2020-01-18 16:52:14.0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的委托,对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150 (500元/人/月*12月*250人)

3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饮食服务”或“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中餐制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明)。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na.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注:如网站无法打开或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可电话(信息科:023-62988753)咨询解决。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0: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超过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20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na.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

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023-62894721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符女士

邮 编:400060

电 话:023-62988518

传 真:023-6298652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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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号:19C0260

招标项目编号:NAGGZYGKZB2019062

招标项目名称: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年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各潜在投标人:

我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不提前报名、不收标书费和资格后审方式。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认真仔细阅读,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采购活动。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成交率,帮助您正视您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失败,特提醒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问题。

请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逾期我中心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本项目保证金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请各投标人自行准备前期事宜,以免耽误保证金的缴纳。前期准备:投标人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登录”栏注册(网上注册和我中心现场审核需耗时2个工作日左右,注册事宜联系信息科:023-62988753)。

保证金缴纳、退还事宜联系综合科(电话:023-62948872)。

请潜在投标人按要求准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准确填写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应保持一致,招标文件要求分项报价的,应填写分项报价。)、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内容。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位置应签字,在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要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包装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印章。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例如一式 份,正本一份,副本 份)及光盘/U盘(如果有要求),其中资格文件单独装订并密封。

请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建议投标人随身携带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证明原件以备核验。证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开标会现场

资格审查

评标办法

核验投标人身份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提供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①)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评标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

我中心仅接受书面质疑。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采购项目的答疑和补遗等文件。

为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的号召,建议投标人双面打印投标文件并按顺序编制页码和目录。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4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7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1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6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2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33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8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的委托,对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150 (500元/人/月*12月*250人)

3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饮食服务”或“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中餐制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明)。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na.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注:如网站无法打开或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可电话(信息科:023-62988753)咨询解决。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17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0: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超过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20年2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na.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

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023-62894721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符女士

邮 编:400060

电 话:023-62988518

传 真:023-6298652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1、消费方式:医院职工目前约250人,我院按照500元/人/月标准将伙食费充入职工个人消费卡上(职工每月消费的500元不受投标报价影响,结算按投标报价和实际消费职工人数据实结算),医院职工实行刷卡消费。早、晚餐以提供食品实际价格为准,午餐标准为15元/人。

2、就餐区域: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南岸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

3、场地情况:重庆市南岸区第三人民医院,总面积约80平米,包括加工区及用餐区。

4、就餐时间:

早餐:夏季作息:7:00- 8:30 冬季作息:7:30- 9:00

午餐:11:30-13:30

晚餐:17:00-19:00

5、日均就餐人数

早餐20-30人,中餐70-80人,晚餐15-20人(不含病员及病员家属人数)。

(二)食堂服务的需求

1、负责食堂的食材采购、餐饮制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食堂管理和清洁卫生,并且负责如:清洁用具、洗涤剂、纸巾、员工工作服等采购工作。

食堂现有设备有:电热水器1台、微波炉1个、六门冰柜1个、消毒柜1台、格力柜机空调1台、高压锅1个、展示柜1个、12盘电蒸饭车1个、不锈钢平板工作台3个、自动控温售饭台1台、炒灶1个、电视1台、电子秤1台、打蒜机1台、冷藏柜1台,锅碗瓢盆若干。

2、负责我院所有职工的餐饮保障,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期间就餐保障、节假日就餐保障、会务就餐保障以及应急就餐保障。

3、按双方拟定的标准每月结算,承包方自负盈亏。

4、承接项目时,双方共同对食堂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清点,完善交接手续,食堂配备基本设施,如:厨具、餐桌、冰柜、灶台及排烟系统等。其他餐具和设备由承包方提供。承包方负责厨房内设施以及保温车、展示柜等的购买及维修;医院负责厨房以外家具、空调、电视、灯具的采购及维修。食堂油烟净化设备的更换、清洗由医院按规定进行采购、实施,费用由医院承担。其他未明确的设备设施购置与维修由承包人负责。

5、应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6、应加强食堂清洁卫生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的各项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格执行《食品法》规定,严禁供应腐烂变质变味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应做好平日除蚊、蝇、鼠的工作。

7、员工在医院上岗之前必须开展培训,同时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提供所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给聘用方审查,经我院审查合格的才能在聘用方食堂工作,在新进或更换人员时也必须提供新进人员的相关证件,经我院审查同意后方能使用,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8、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9、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工,承担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包括日常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和劳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及缴纳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所聘人员与我院无劳动关系,负责人员管理,若聘请人员因工作强度、福利待遇等原因发生劳资纠纷、工伤、医疗等意外,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我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10、负责食堂的安全管理,定期举行消防、食品安全、岗位操作等培训,若因管理不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失误发生安全事故的,自行负责相关医药、医疗费用及其它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

11、必须按时供应医院工作日、节假日及应急的餐饮保障,不断提升菜品质量,提供健康饮食观念,合理安排膳食,每周食谱需提前报审查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餐。

12、负责食堂加工区和用餐区的清洁卫生,做到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每天清理食堂内排水沟,经常清理食堂外下水道,确保畅通,排水沟见底。

13、负责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14、必须对每天使用的食材进行留样备查,在冰箱中存放24小时。若因菜品质量引起就餐人员投诉的应积极整改,因使用腐烂变质食材及卫生原因等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15、对采购的米粮油、调料等需建立台账,医院食堂管理人员每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16、自行对食堂及相应经营场所进行设计、装饰,改造方案需经采购人同意,费用由中标者承担,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基本结构。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在经营期间所进行的设计、装饰等,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17、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气等费用,负责食堂餐厨垃圾和泔水处理等工作及相关费用(需与相关单位签订重庆市餐厨垃圾收运协议书)。

18、为病员及家属提供符合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价格不得高于营业性餐饮标准。

(三)餐饮配餐标准

1、早餐标准:早餐轮流供应面、米线、包子、馒头、豆浆、稀饭、鸡蛋、盐蛋、银耳汤、五谷杂粮、油茶、油条、咸菜等品种,每天不低于四个品种

2、午餐标准:两荤两素、一汤,餐标15元;鸡、鸭、鱼、猪、牛、羊肉等轮流合理搭配;主食:米饭、面食、粗粮。

3、晚餐标准:提供小炒、盖饭、面食。

(四)人员配备

常驻食堂人员

岗位

编制(名)

岗位要求

食堂主管(兼红案)

1

必须有从事大型餐饮管理经验,必须有同类型单位团膳项目管理经验。55周岁以下,持有效健康证及厨师证,有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

厨房白案

1

必须有从事大型连锁或团膳餐饮烹饪工作经验。55周岁以下,持有效健康证、厨师证,有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

切配、厨工

1

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有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 至少岗前培训3个月。

服务员

1

女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

合计

4

(五)食材要求

①食材供应管理:投标人必须建立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制度,在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明、供货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的正规供应商处采购食材及辅材,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和卫生的相关规定,确保食材来源安全可靠

②米油面:大米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非转基因;面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

③干副调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干副调料(干货)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④蔬菜、水果:食堂采购的蔬菜及农副产品供应商应有合格资质:《营业执照》(工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药监)、等证照齐备。品质要求:蔬菜要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水果要色泽鲜亮、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

⑤肉类、家禽:食堂采购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家禽相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品质要求:肉质新鲜、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家禽:新鲜肉质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

⑥河鲜: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生态鱼。

二、其他要求:

1、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含有强制性条款的国家标准。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

(一)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一)验收:

1、餐饮服务验收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验收方式

2.1.货物到达现场后,使用单位人员应在供应商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等,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2.3.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食材、清洁用具、洗涤剂、纸巾、易耗品和员工工作服采购费,服务费,人工费,运费,仓储费,管理费,利润以及供应商应缴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

2、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食材采购、餐饮制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食堂管理和清洁卫生等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

2、中标人采购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并在保质期内,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

3、因中标人食材质量问题或卫生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4、食材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5、合作期间,设专人对接工作,并保证周末及其他任何节假日24小时可联络到对接人。

6、应有食材追溯管理:投标人应建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临期、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7、食材储存及加工:食品储存应符合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立标卡、先进先出等操作规范要求;蔬菜、河鲜、肉类当日购买当日食用;其他干副、调料、粮油在保质期内食用。分区加工至少要遵守:荤素分区、专设水台、专池专用等操作规范要求;放入冰箱的食材需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等操作规范要求。

、付款方式

1.餐饮服务费采用月支付方式。工作满一月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工作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计算。采购人于次月10日之前(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办理上月结算,并按照程序办理上月服务费用支付手续.

2 .每月结算费用来源:每月实际支付金额=投标报价金额/12月/250人×实际人数。

3.付款方式:中标方按考核确定的服务金额出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按考核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4、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四、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

考核办法:采购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实行每月考核制度。

医院对食堂的监管,除后勤部的日常监管外,卫监协管科和内审内控科可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工作监督。

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等级;

2.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且低于9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

3.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低于85分的为“较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每差1分扣款200元;

4.低于80分为“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每差1分扣款300元;

5.连续两次考核低于80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20%,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长生桥镇卫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1、中标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着装的;

发现一次扣1分

2、厨师在制作凉菜时,不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的;

发现一次扣1分

3、厨师制作菜品时,生食、熟食菜刀菜板未分开的;

发现一次扣1分

4、食品储藏时,生食、熟食未分开存放的;

发现一次扣1分

5、食堂提前开餐或到开餐时间未上齐菜品的;

发现一次扣1分

6、食堂环境清洁卫生不合格的;

发现一次扣1分

7、加菜不及时,导致大部分就餐人员提出意见的;

发现一次扣1分

8、未能按时、保质保量供餐的;

发现一次扣1分

9、餐具碗筷未清洗干净或未及时消毒的;

发现一次扣1分

10、饮食卫生做得不到位,导致饭菜中出现异物的;

发现一次扣2分

11、食物留样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数量、标签、登记的;

发现一次扣2分

12、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就餐食谱的;

发现一次扣2分

13、中标人员工服务态度差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的;

发现一次扣2分

14、中标人故意毁坏公物或厨房设备、设施的;

发现一次扣2分

15、中标人不节约使用能源(含水、电、气),出现长流水、长明灯、下班不关空调等现象的;

发现一次扣2分

16、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不达80%的;

发现一次扣5分

17、中标人员工有泄露采购人工作秘密的。

发现一次扣5分

18、中标人员工饮酒后上班或在上班期间有饮酒行为的;

发现一次扣5分

19、中标人购买、使用变质过期原材料及调料的;

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0、中标人原材料保存不当,导致腐烂变质食品上餐桌的;

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1、中标人食品原材料以次充好,用来保障工作餐和接待餐的;

发现一次扣10分

22、中标人员工与就餐人员发生打架斗殴的;

发现一次扣20分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3、中标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注水肉、死家禽;

发现一次扣20分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4、中标人使用地沟油、转基因油、转基因原材料等对身体有害的食材;

发现一次扣20分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5、中标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

发现一次扣20分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6、经主管部门查实,因中标人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发生煤气泄露、火灾事故的;

发现一次扣20分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7、采购人工作人员在餐厅就餐发生食物中毒的;

发现一次扣20分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本服务考核细则,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协商调整,但调整后的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本考核细则(特殊情形除外)。

除每月对食堂进行考核外,采购人还将每季度组织科组长进行满意度评测(满意度测评表附后)

1.对连续两次满意度测评有2分的事项,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整改单,责令其限期1个月落实改进。

2.连续两次满意度测评平均分低于60分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履行。

“食堂承包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序号

项 目

评 价

得分A:5分 B:4分 C:2分

实际得分

1

饭菜的营养搭配合理吗

A、好

B、一般

C、差

2

食谱更新情况如何

A、经常更新

B、还可以

C、没变化

3

饭菜里有没发现异物

A、没有

B、偶尔有

C、常有

4

菜够不够新鲜

A、新鲜

B、一般

C、不新鲜

5

米饭的质量如何

A、好

B、一般

C、难吃

6

食堂内有没有发现变质及过期的食材原料

A、没有

B、偶尔有

C、常有

7

菜的味道如何

A、好

B、一般

C、难吃

8

汤的质量如何

A、好

B、一般

C、难吃

9

菜的份量够不够

A、够

B、一般

C、不够

10

早餐质量如何

A、好

B、一般

C、差

11

早餐的种类是否多样化

A、是

B、偶尔更换

C、没变化

12

有没有冷饭冷菜现象

A、没有

B、偶尔有

C、常有

13

开餐准不准时(早餐7:00/7:30、中午11:30、晚餐17:00)

A、准时

B、偶尔不准

C、不准时

14

应急用餐保障如何

A、及时

B、偶尔不及时

C、经常不及时

15

餐厅操作速度如何

A、迅速

B、一般

C、慢

17

餐厅卫生情况怎样

A、好

B、一般

C、差

18

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如何

A、好

B、一般

C、差

19

工作人员为您服务时是否戴口罩

A、总是戴

B、经常戴

C、偶尔戴

20

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

A、好

B、一般

C、差

总分:

您对食堂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有什么好的建议?

五、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中标人要积极响应渝财采购〔2019〕10号文件《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份额工作的通知》,中标人须预留24000元农副产品采购额由采购人指定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

(四)中标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五)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认真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自己餐饮企业实力,认真考虑自身实力能否达到服务质量要求,实事求是作出各项服务承诺,一旦承诺,就将作为考核验收质量标准。

(六)招标文件中医院规模及就餐人数,采购人不作任何承诺,职工就餐卡每月清零一次。

(七)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单位食堂履行经营服务工作前,要与采购人签订好食堂设施设备移交清单,在履行经营服务工作过程中,中标人要爱护设施设备,如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损坏设施设备要照价赔偿。

(八)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工作招标文件还未涉及到的其他具体工作内容。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上一年度或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

2.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①)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建议投标人随身携带以上相关资料证明原件以备核验。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5分(计算评分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中:5分为政策性加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等,则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决定。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3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技术部分

(38%)

经营管理方案28分

提供区分工作人员餐和病员餐方案,根据方案的可行程度评分,可行性高得6分,可行性中得4分,可行性低得2分,无可行性或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接待餐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评分,合理性高得3分,合理性中得2分,合理性低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送餐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评分,合理性高得3分,合理性中得2分,合理性低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营养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评分,合理性高得6分,合理性中得4分,合理性低得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价格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评分,合理性高得5分,合理性中得3分,合理性低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员工服务承诺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评分,合理性高得5分,合理性中得3分,合理性低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质量管理10分

供应商须编制《项目质量管理方案》,该方案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供餐保障服务、应急服务管理、员工管理”等内容。根据方案的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评分,合理性及完整性高得10分,合理性及完整性中得7分,合理性及完整性低得3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分。

3

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17分

6

投标人具备自有蔬菜基地或合作蔬菜基地得6分,没有具备得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相应证书等资料

5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有营养师得5分,未配得0分。(提供书面承诺,合同期间不得更换)

6

投标人取得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ISO22000,取得一项得3分,此项最多6分。

履约能力

(15%)

15

投标人具有2015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团膳服务经验的,每有1个得3分,最多得1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

(每单个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者能够证明合同履约完成的证明文件。如若单个业绩提供资料不齐全,则此单项业绩不得分。)

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对所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如若情况不实,有权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该中标候选人将进入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库,不再具有参与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采购活动的资格;我中心将把此行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及在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曝光。

4

政策性加分

(5)

1. 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六、纪律和监督: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竞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竞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七、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及相应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应证明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上报相关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八、本招标文件由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na.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投标人应在2020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前将质疑一式两份递交至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023-62988518,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405办公室)并提交书面质疑的电子文档。

注:1、质疑必须包含质疑人的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即实名质疑。非实名质疑,我中心不作任何形式的回复。

2、超出标书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我中心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采购代理机构会尽快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cqna.gov.cn/)网上“补遗答疑”专栏上发布。该答疑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遗书的形式统一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na.gov.cn)上发布。补遗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予以公布。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cqna.gov.cn/)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方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现场踏勘:

(1)收到招标文件后即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2)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3)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投标人能够利用采购代理机构现有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篇 七、联系方式”。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如因时间差导致我中心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将视为无效投标,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多个分包的项目,则各分包均需分别缴纳各自的投标保证金。如本次采购终止,在本次招标中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下一次采购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本次的投标保证金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中国工商银行保证金支付系统和中国建设银行保证金支付系统二选一):

方式一:中国工商银行保证金支付系统

1、投标人登陆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na.gov.cn )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请参阅官网《关于潜在投标人会员注册的重要通知》)到我中心422室(咨询电话023-62988753)审核备案。注册并成功通过审核的投标人登陆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界面,点选“正在报名项目”报名,点选“中国工商银行”图标获取拟参与投标项目的缴款子账号和我中心的开户行名称,再通过基本户汇款或基本户网上银行的方式直接缴纳保证金。

投标人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qna.gov.cn  )“用户登录”栏登录,获得拟参与投标项目对应的子账号以及开户行名称等,通过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汇款或网上银行,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的注册信息和缴款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保证金缴纳无效且不具备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界面“修改用户信息”中核对。

3、未按以上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4、如在使用银行网银汇款中出现任何操作上的问题,请咨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所属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若出现网银已付款但我中心未收到款项时可联系中国工商银行茶园新城支行(电话:023-62891870),协助进行查询。

方式二:中国建设银行保证金支付系统

投标人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qna.gov.cn)“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在“用户登录”栏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不需再注册),再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注:对注册不清楚的投标人,可电话(023-62988753)咨询)。具体缴纳方法如下:

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并开通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的(未开通的需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qna.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点选“正在报名项目”报名,点选“中国建设银行”图标,按照相关项目信息由潜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非中国建设银行的,投标保证金分两步缴纳。

第一步,投标人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已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上;

第二步,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qna.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点选“正在报名项目”报名,点选“中国建设银行”图标,由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纳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是中国建设银行的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非中国建设银行的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银行回单

3、从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未按要求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温馨提示: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开通费用在200元以内。

履约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至我中心,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从基本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我中心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逾期未领取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中标价的5%缴纳(计价单位保留至千元)。

(四)保证金退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保证金退付进程查询,详情请致电:023-62948872 陈老师。

①保证金退付相关要求

根据评标结果,由区交易中心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a.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

b.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

③履约保证金退付程序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间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在每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均应根据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中标人持经审查确认的申请书及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区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如在合同中未约定履约保证金退付事项及时间,则应在合同履约完毕后退付。(不计息)

④特殊情况退付程序

A、遗失区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的:投标人填写票据挂失申请单,区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对申请单的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凭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B、因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退款人与交款人不一致的:由原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辖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以及变更后单位出具的申请书并加盖公章,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五)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如果“第一篇 六、投标有关规定”允许联合投标的话)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五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资格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邮递、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其中资格文件单独装订并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资格文件”字样。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发布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na.gov.cn),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下载,无论投标人查看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其内容。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