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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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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0-01-19
采购项目编号:DMZFCG20200102
采购人名称: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6580195
采购人地址 :大名县内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大街与渚河路交叉口金业大厦A座22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0-5270511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大米、面粉、食用调和油;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公告期:2020年01月13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2020年01月17日
开标地点:大名县公共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评标地点:大名县公共交易中心3楼评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传真电话:0310-5270511
受理质疑电话:0310-5270511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华(主任)、赵丽霞、杨志敏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国家规范标准收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5000

招标文件-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DMZFCG20200102

采 购 人: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2020年1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28798812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4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5

第四章 产品参数 20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 21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 32

附表2 符合性审查 33

附表3 最终报价表 34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谈判编号:DMZFCG20200102

采购人名称: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人地址:大名县内

采购单位联系人:邱育红 0310-658019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渚河路金业大厦2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影 1733211030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3556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大米、面粉、食用调和油;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质量:合格。

供货周期:2天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含有粮油或面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及供货、售后能力;

4、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7、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审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3日至2020年01 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到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进行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1月17日14:00

谈判地点:大名县公共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大米、面粉、食用调和油2540份;(详见采购清单)

二、供货质量:合格。

三、供货时间要求:2天。

四、验收要求

1) 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对全部产品进行验收。

2) 产品到货后采购人与成交方对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其他承诺共同进行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与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承诺不符时,由供货方负责。

3) 产品验收中出现参数上不符合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其他承诺和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拒收的权利。

五、服务承诺

供应商将产品送达后,质保期应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6、​ 最高限价:355600元

七、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详见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谈判方须知

一、基本说明

1.“采购方”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的最终需求方。——大名县退役军人事物局

3.“谈判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方。

4.“成交人”系指经谈判小组按成交原则最终确定的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的谈判方。

5.谈判方自行负担与项目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谈判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成交人结果产生之前,谈判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应远离谈判现场,以备谈判小组问询,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是阐明谈判方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递交、采购程序、谈判原则、成交条件和相关的合同条款,采购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亦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项目谈判方有约束力。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1项目谈判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但通知必须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出售截止时间后一天前送达采购方。采购方将视情况予以澄清,并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项目拟谈判方。

2.2谈判方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规定不明之处,应按采购公告中公布的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尽早予以确认,如因阅读不清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理解偏差而存在风险或产生后果,由拟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方自行承担。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

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领取谈判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3.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1.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或者修改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4.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4.1项目谈判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资质等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无效。

4.2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所有书面内容均使用中文。谈判方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五部分内容:

4.3.1首页封面:包括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谈判方全称、谈判日期。

4.3.2技术部分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由谈判方自定)、其他需要的说明问题。

4.3.3商务部分:证明谈判方具有合格谈判资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以及成交后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否则,有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4.3.3.1谈判方提交的证明其符合谈判方资质条件参加谈判和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打印页等。

4.3.3.2以上证明材料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所述的各种资质材料、证明文件,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谈判响应文件中。

4.3.4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由项目谈判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交到代理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

4.4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有可能导致谈判方资格无效、货物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拒绝谈判等将视为无效

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5.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4.3的要求制作,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说明外,应按规定的编制内容要求。

5.2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须以A4纸质打印,胶装成册(如有散页将不作为谈判文件的内容)。

5.3谈判方如需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时修改部分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谈判开始时间前向采购方申明,谈判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也必须加盖谈判方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内容不予认可。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方负责。

5.4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外,其他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5.5不按以上要求制作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

6.项目报价

6.1项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谈判方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 谈判方应在竞争性谈判承诺书上的投标总价为谈判方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不要将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漏报或少报,更不得在总价中包含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费用。

6.3竞争性谈判承诺书上的投标总价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上限价,谈判方所报价格最低为优先,但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7.谈判保证金

7.1.1 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

7.1.2、谈判方缴纳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至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的“保证金帐户”。汇款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用途,以便查对核实。

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至日前1日转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保证金到账时间。

保证金缴纳账号:866160100100128586

户 名: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城头支行

7.1.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1.4供应商不按本章第7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按无效处理。

7.1.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2现场提供保证金收据,其它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7.3项目谈判方在竞争性谈判开始之前撤消或放弃谈判时,须向采购方说明情况,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

7.4谈判方有下列任一情况的,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导致谈判方有效资格为无效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或放弃谈判的;

(2)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以及扰乱谈判活动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行为的;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期限提交成交服务费或无正当理由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8.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密封

8.1纸质响应谈判文件必须经项目谈判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否则为无效。

8.2 谈判方应在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档案袋(盒)封口处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编号、谈判方名称、谈判日期和“在ⅹ年ⅹ月ⅹ日ⅹ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档案袋(盒)的密封口处加盖谈判方单位公章。

8.3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部分所要求的涉及证明商务、技术、资质等各种原件和其他支持性证明材料,无须签署和密封,但应放置在一个包装袋内,明确签署谈判方名称。

9.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9.1项目谈判方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要求,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文件。

9.2采购方将于谈判规定开始时间前,接收项目谈判方的纸质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谈判方的资料。

9.3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9.4未按以上要求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方则拒绝接收,谈判方谈判资格无效。

10.无效的谈判方

除上述已经明确的无效条款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方资格亦为无效:

10.1 谈判方未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做出实质响应的;

10.2未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各种资质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借用、套印、伪造等虚假证明材料;

10.3谈判响应文件在商务、技术等部分书写表述不一致难以辨认或可能引起歧异;

10.4谈判方法定代表人既没到谈判现场又没有委托代理人或有代理人但无委托书的;

10.5谈判方与采购人、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利害关系的;

10.6谈判方及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拒绝条件的;

10.7竞争性谈判小组确认的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本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

10.8采购方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谈判开始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其它未尽资料的判定经竞争性谈判小组集体决议确定为准。

11.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

11.1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开始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

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项目谈判方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项目谈判方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要求的项目谈判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12.谈判程序和评定

12.1谈判程序

12.1.1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竞争性谈判项目。

12.1.2 由工作人员组织查验项目谈判方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密封、保证金、报价、供货期等情况,确认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报价无误后,采购方将合格的谈判方的谈判响应文件交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

12.1.3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谈判方中确定不少于三家,分别就技术、商务和其他内容进行谈判,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

12.2.竞争性谈判小组

12.2.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人员;

(4)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但在谈判质询、澄清过程中谈判方如发现竞争性谈判小组中有需回避的人员,应及时向采购方或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该评委回避的书面申请。核实后确实符合回避条件的,及时更换该评委。

12.2.3 竞争性谈判小组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项目谈判方。

12.2.4 项目评定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定工作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各方的干扰。

12.2.5为保证成交的公正性,在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不得与项目谈判方私下交换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意向等,均不得向竞争性谈判小组之外的任何人员透露,也不向其他谈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

12.2.6在谈判期间,项目谈判方所进行的干扰竞争性谈判小组的活动或企图影响谈判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被谈判资格无效。

12.3谈判步骤、评定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谈判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符合性评审”的方法对各谈判方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谈判方。在全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以符合性评审通过的谈判方所报价格最低确定成交谈判方的条件。

谈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步骤为:

12.3.1公开报价:由项目负责人向所有谈判方公布各谈判方的第一轮报价;

12.3.2资格性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所有项目谈判方资格条件、证件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步评审。

12.3.3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方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资格、各种资质证明等逐项审查其有效性、完整性,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不响应的不再进行评审。

12.3.4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竞争性谈判小组就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含混之处向项目谈判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项目谈判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谈判方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说明、再次承诺及其他说明材料,视作谈判响应文件的重要补充内容,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作为谈判内容的一部分。

12.4.5比较与评价:竞争性谈判小组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谈判方在技术和商务等方面进行二轮谈判,各谈判方在每轮谈判后可同时修改该项目报价(第二轮报价可等于但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无效)。谈判方的最终报价即最终成交价。

本项目拦标价:355600元人民币,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各通过审查的谈判方二次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次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12.4.6编写评定报告:评定报告是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定记录和评定结果编写的报告。

12.5评定时注意事项

12.5.1谈判方不得向竞争性谈判小组询问情况或进行旨在影响评定结果的活动。

12.5.2在谈判、评定过程中,如有谈判方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方有权终止谈判或评定。

12.5.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对谈判方商务、技术、资质等条件发表主观倾向性、歧视性、攻击性意见。企业或产品各类证明资料(如专利证书、其他资格和质量证明材料等,应以原件和技术指标为依据,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复印件一律无效,并对评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2.5.4如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评委和谈判方签字确认。

13.成交人的确定

13.1 经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的项目成交候选人名称和成交金额,由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3.2如有必要,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期间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接受最终审查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审查,并按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13.3 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资格作废,并按13.4及政府采购其他规定执行。

13.4 在公示期内如有对成交候选人存在问题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影响成交结果产生的,成交候选人资格作废,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在此情况下,采购方通过综合考虑采购人需求和采购项目评定情况,决定是否将成交人资格授予排序第二名(依次类推)的本项目谈判方或重新组织项目采购。

13.5 如公示期间各方均无疑义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成交候选人,则由采购方向成交候选人签发《成交通知书》,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人。成交人确定后,采购方不再向未成交的其他项目谈判方发出未成交通知,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也不作未成交原因解释。

13.6 《成交通知书》作为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凭据,一经发出将对采购方、成交人及采购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14.代理服务费

14.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5. 授予合同

15.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要求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在不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人订立有利于完成项目的其他协议;无正当理由,成交人、采购人不得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故意拖延、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 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否则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已供货的全部退货并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成交单位和接受转让单位三年内均不得参与邯郸市政府采购活动。

15.3 采购人、成交人在签订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后,应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15.4成交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经审查确定可中止合同执行,在此情况下参照13.4执行。

16. 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不超过总价的10%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1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

如出现重大变故或采购任务取消情况,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以及宣布采购无效或拒绝所有谈判的权力,对受影响的谈判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其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内容及其中所规定的无效、取消资格、拒绝谈判等情形和谈判方具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无效、取消资格、拒绝谈判等情形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管理办法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认定和执行,解释权属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甲方(招标用户采购方):

合同编号:

乙方(投标中标供应方):

签约地点:大名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并负责送到实施地点。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2、合同总价和支付方式

2.1合同总价:即中标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

2.2支付方式:

2.3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号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方面的技术要求。

5、合同设备包装、交货、及验收

5.1 合同的交货:

5.1.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天交货。

5.1.2 乙方交货地点: 。

5.2 产品的验收:

5.2.1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验收时中标公司的产品与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不符,采购方不予接受。

5.2.2 产品必须由购货方验质后送达实施地点。

5.3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

6.1 乙方保证合同产品是合格,假冒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6.2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河北省或邯郸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7、技术服务

7.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7.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8、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8.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 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9、索赔

9.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9.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9.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违约与处罚

10.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10.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此部份金额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份,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追偿。

10.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此部份金额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0.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采购金额5%的违约金,此部份金额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乙方未能交货 两 天后,视为其不能交付货物,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1、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2、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向合同签订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3、其它

13.1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局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即刻生效。

13.2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3.2.1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13.2.2 中标通知书;

13.2.3其他相关投标文件。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单位 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产品参数

序号

名称

参数

数量

1

大米

10kg/袋

2540袋

2

面粉

5kg/袋

2540袋

3

调和油

5L/桶

2540桶

注:主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第五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采 购 人:

谈判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一、竞争性谈判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谈判保证金

五、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开标一览表

七、投标产品一览表

八、货物(产品)规格偏离表

九、商务、技术、资质等证明材料

一、竞争性谈判承诺书

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授权委托人)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方 (项目谈判方名称)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有关附件。据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内容的全部谈判文件;

2、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并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

3、所附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供货期质量标准:

4、如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定的合同书,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成交后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扣收并接受相关处罚。

5、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开始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

7、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谈判方所报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竞争性谈判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谈判方成交的可能。

8、与本谈判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手机: 传真:

谈判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谈 判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谈 判 方: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谈判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谈判方: (盖单位章)


三、授权委托书

(开标会上单独出示原件一份)

本人 (姓名)系 (谈判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四、谈判保证金

附:交纳谈判保证金凭证。(开标会上出示谈判保证金凭证原件)

五、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开标一览表

谈判方全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供应商

项目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供货周期

质量承诺

其 它 说 明

供应商 (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上报价包括产品本身价、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及所需交纳的各项税金。

七、产品产品一览表

谈判方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参数

产品名称

型号

产品参数

生产厂家和

产地

单价

数量

金 额

合 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八、货物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配置和技术指标

投报产品配置和技术指标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

注:所有投报货物不论是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一致,均填写货物规格偏离表。

九、商务、技术、资质等证明材料

1、​ 谈判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可包括但不仅限于:

谈判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公司实力、产品质量、服务能力、经营业绩等其他材料

2、​ 资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做入谈判响应文件中,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附件一

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

谈判方名称: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标准

(通过“√”)(不通过“×”)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有且本人与身份证件和授权书相符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有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3

银行开户许可证

有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4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有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5

近三个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有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6

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有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7

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

有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8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有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9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打印页

有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注:以上条件为必要合格条件。其中任意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上述资料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开标时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审查。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附件二

符合性评审

谈判单位名称: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标准

通过(√)

不通过(×)

1

产品参数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2

供货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通过,

否则不通过

3

售后服务承诺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4

供货期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6

评审结果

注: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

谈判小组签字:

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单

谈判项目

二次报价

大写:

小写:

供货期

质量标准

其他说明

谈判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