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信息发布时间:2020-01-19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中诚-JXZCZX(2020)第03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不限 | 600000 | 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企业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
4.标书售价(元): /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2-14 14:00:00
八、 投标地址: 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
九、 开标时间: 2020-02-14 14:00:00
十、 开标地址: 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
十一、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3、其他事项
/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嘉兴中诚
联系电话: 0573-82087792
传真: 0573-82231850
2、采购人名称: 嘉兴市公安局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0573-81292755
地址: 中山路43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嘉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 嘉兴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73-82180293
附件信息:
嘉兴市公安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594.7K
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
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中诚-JXZCZX(2020)第03号
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嘉兴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0年一月十九日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13049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4
HYPERLINK \l _Toc9085 第二章 招标需求 6
HYPERLINK \l _Toc1058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8
HYPERLINK \l _Toc6734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HYPERLINK \l _Toc18756 第五章 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 34
HYPERLINK \l _Toc3095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JM-00032654_3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中诚-JXZCZX(2020)第0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相关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60万元 |
六、采购需求(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位于东至创新路、南至黄杨路、西至金穗路、北至姚家荡路。建设内容包括: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制造或销售厂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www.jxzbtb.cn/zxfw/005012/20181016/7e541bf4-ad29-4286-ace8-d12c1b2c54fc.html
▲(三)企业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八、公告期限: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2月14日
九、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报名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2、注册网址:
2.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supplier.zcy.gov.cn/supplier/register,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
3.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须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
(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免费下载)
4、报名时间: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2月14日。
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十、网上报名时应填写的信息:
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因填写失误而造成的不能投标,由填写人自行负责。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不需要缴纳)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2月14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14日14时00分在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开标,供应商可派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四、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73-81292759
地点:嘉兴市中山西路439号
代理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传真):0573-82087792(82231850)
地址:嘉兴市城东路83号四楼招标代理部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电话:0573-82180293
采 购 人:嘉 兴 市 公 安 局
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项目编号:中诚-JXZCZX(2020)第03号
采购单位名称:嘉兴市公安局
工程名称: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东至创新路、南至黄杨路、西至金穗路、北至姚家荡路
质量目标:合格,所提供货物的产品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安全要求
承包方式:全包交钥匙工程。
供货期及安装工期:
接买方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制造、安装及调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移交买方使用。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及所需厨房设备的供应、运输、装卸、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工作,以及对招标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设备的售后服务,包括设备及附件等与相对应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维修等各方面。
二、厨房设备安装规范
1.工作范围
1.1所有设备要符合实际情况,在招标图纸上所示之尺寸是概略尺寸及是用以显示该设备所占的地方及地点.实际尺寸需按工地情况来测量。
1.2招标图纸及文件的目的是显示整个设备。厨房设备承包商(简称承包商)需按图纸及文件提供设备。
1.3电气接入点已到位,由用电接入点到设备的管、线安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各单位投标报价时计入。
排水已到位,由排水点到排水沟的管、线安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各单位投标报价时计入。
1.4冷、热水给水管已进厨房间,由预留点到用点的管、线安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各单位投标报价时计入。
1.5设备地台及土建等,由其他单位负责,但承包商需提供与设备有关资料及准确尺寸。
1.6设备所需的煤气采用管道天然气,承包商应将设备接至管道天然气上。
1.7承包商应注意工程工地将会有其他承包商在此工作.承包商于投标总价上应包括与其他承包商工作的协调及配合。
1.8所有燃气设备喷嘴需事先调校, 以适合工地现有燃气。
1.9承包商应配合消防、燃气具施工,以便完成厨房消防联动。
2.与其他承包商之界面
2.1冷热水的总阀门, 电源开关由其他有关单位提供。
2.2所有混凝土,瓷砖及土建装饰等,由其他有关单位负责。
3.施工图
3.1设备布置图(买方提供)。
3.2 土建平面图
3.3给排水、电气、排风量的设备要求图(买方提供)。
4.条例,规范
4.1所有施工及材料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之条例及规范.
4.2有关之条例包括建筑规范,公共卫生条例,燃气或其它有关之条例.
4.3燃气用具需符合当地标准,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4.4提供之设备规格,除需要符合招标的标准外,还需合乎条例上或规范里的标准
三、招标设备一览表
根据设计,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所需厨房设备具体为:
序号 |
设备名称与规格技术参数 |
推荐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图片 |
备注 |
1 |
绞切两用机 |
恒联、富士龙、天烨 |
台 |
1 |
||
2 |
多功能切菜机 |
和谐康、领创、天烨 |
台 |
1 |
||
3 |
开水器 |
腾飞、骏诺、吉之美 |
台 |
1 |
||
4 |
双门蒸饭车 |
百晓生、全兴、金佰特 |
台 |
3 |
||
5 |
双门光波热风消毒柜 |
厂制品 |
台 |
3 |
||
6 |
平冷工作台 |
金佰特、星星、凯普顿 |
台 |
2 |
||
7 |
多功能搅拌机 |
恒联、美厨、旭众 |
台 |
1 |
||
8 |
双动双速和面机 |
恒联、美厨、 新麦 |
台 |
1 |
||
9 |
压面机 |
恒联、MEICU、新麦 |
台 |
1 |
||
10 |
电半坑扒炉连柜座 |
厂制品 |
台 |
1 |
||
11 |
电饼铛 |
华美、恒联、新同达 |
台 |
1 |
||
12 |
三层六盘电烘箱 |
恒联、三麦、旭众 |
台 |
1 |
||
13 |
燃气双头大锅灶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配备电子打火和熄火保护,风气联动; |
厂制品 |
台 |
3 |
||
14 |
四头煲仔炉 |
厂制品 |
台 |
1 |
||
15 |
双头双尾炒灶(要求提供样品) 品牌:厂制品 |
厂制品 |
台 |
1 |
||
金御典加风三门海鲜蒸柜 说明:选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蒸腔δ=1.0mm。脚Φ48厚壁铁管外套Φ50不锈钢管,节能炉芯;共三格四盘,每层独立控制,水箱自动进水、补水、配优质硅胶密封条。 规格.1000*950*1900 |
厂制品 |
台 |
1 |
|
||
16 |
冷热水龙头 |
埃美柯、九牧、杭特 |
只 |
16 |
||
17 |
感应龙头 |
埃美柯、九牧、杭特 |
只 |
1 |
||
18 |
电感式灭蝇灯 |
飞利浦、亨得利、ZJ |
套 |
7 |
||
19 |
紫外线消毒灯 |
飞利浦、汤玛斯、ZJ |
套 |
7 |
||
20 |
不锈钢排烟罩(烹饪)(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
厂制品 |
平方 |
11 |
||
21 |
不锈钢排烟罩(烹饪)(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
厂制品 |
平方 |
4.9 |
||
22 |
集气罩(洗消间)(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
厂制品 |
平方 |
2.2 |
||
23 |
集气罩(蒸煮间)(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
厂制品 |
平方 |
5.8 |
||
24 |
不锈钢排烟罩(面点)(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
厂制品 |
平方 |
10.68 |
||
25 |
不锈钢箱式新风风机 |
德通、科绿格、南方 |
台 |
1 |
||
26 |
不锈钢箱式高压风机 |
德通、科绿格、南方 |
台 |
1 |
||
27 |
不锈钢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义千、垂恩、SMOGHOG |
台 |
1 |
||
28 |
排烟控制箱 |
德粤、正泰、施耐德 |
只 |
1 |
||
29 |
新风控制箱 |
德粤、正泰、施耐德 |
只 |
1 |
||
30 |
不锈钢新风管(按实际用量结算) 说明:选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δ=0.8mm。配不锈钢法兰,变径、大小口按展开面积1:2计算。 |
厂制品 |
平方 |
100 |
||
31 |
不锈钢排烟风管(按实际用量结算) |
厂制品 |
平方 |
200 |
||
32 |
不锈钢弯头 |
厂制品 |
只 |
4 |
||
33 |
防火阀 |
德粤、德通、夯力 |
只 |
1 |
定制 产品 |
|
34 |
风机槽钢座架 |
厂制品 |
付 |
2 |
定制 产品 |
|
35 |
风机软接 |
只 |
2 |
定制产品 |
||
36 |
风量调节阀 |
德粤、德通、夯力 |
只 |
5 |
定制产品 |
|
37 |
风机避震器 |
孟申、松夏、奇星 |
只 |
2 |
||
38 |
安装及辅件费 |
项 |
1 |
说明:1、上述设备、材料如发包人提供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无需明确所选品牌。供货方中标后在发包人推荐的品牌范围内确定所选品牌并上报发包人、使用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后进行采购,结算价格按投标报价不作调整,上述风险因素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关产品(设备)换代、不生产,则替代产品(设备)性能(包括规格、型号等)不得低于投标时所选的产品(设备)性能(包括规格、型号等),且替代产品(设备)价格按原投标价格、不得调整。
2、上述产品技术参数说明要求中,凡涉及开标时需提供相关产品认证及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防伪认证等内容,投标时均不做强制性要求。招标完成后,进场前由中标单位按买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样品。
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产品样品,样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地点。样品上须加贴样品名称、样品用途及供应商公章的标鉴、样品的所有权及保管责任均不变。对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招标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
四、售后服务
4.1卖方须设置维修点负责处理所有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维修人员须在接到服务电话立即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如属于供方的责任,供方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完成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
4.2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提供至少二年的质保期(以投标文件承诺为准),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在此期间,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卖方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
4.3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保修期内,卖方每二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总体检测,每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复调,保修期后为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4.4在质保期满时,卖方工程师和买方代表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试,任何故障须由卖方自费解决并取得买方的认可。
4.5质保期内卖方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4.6备件供应
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五、交货地点
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工地(建设地址:东至创新路、南至黄杨路、西至金穗路、北至姚家荡路)。
六、设备发运、包装及运输
1、中标人在交货前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和特殊等用电报或传真通知采购人。
2、设备在移交采购人之前因包装不善造成的锈蚀、破损、丢失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包装箱外应用不褪色的油漆打上清晰的包装标志。对无包装的设备应系有金属标签。对重量超过 0.5 吨以上的货物,应标明重心点和吊装点所在位置。
3、中标人保证在确认货物在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4、唛头
4.1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4.2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
4.3中标人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
七、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接买方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制造、安装及调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移交买方使用。
所有提供设备及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时间需服从买方的安排。如买方因土建等其它原因,要求将交货期、安装调试期作适当推迟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八、安装调试
1、合同设备安装结束且工作情况良好,相关的配套工程工作也基本结束,此时在甲方同意后,将执行调试工作。
2、乙方应派遣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如在此阶段,因 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安装出现差错,乙方应全权负责消除差错直到甲方满意,并应按合同条款中规定执行。
3、在调试期间乙方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乙方须将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
格在安装结束前 2 个星期提交给甲方,请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部分或全部测试 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九、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外购和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它厂生产。
3、虽然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采购人认可,但中标人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十、质量、技术标准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十一、技术及商务条款
1、投标人应提供厂商原装的、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和产品,并在交货时提供制造商签发的质量证书、检验证书、正式发票、装箱清单等资料。
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确定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包括必备的附件)、安装材料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为交钥匙工程,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总项目中。
十三、承包方式及报价要求
1、工程承包方式: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内容,由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要求,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调试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除施工图设计变更外,均不作调整)。
2、投标人应按本章提供的设备清单、要求及图纸,填定相关报价表。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并全部计入投标总价中。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厨房设备清单及要求,结合自身实力、经验和市场行情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5、投标价格采用方式:固定价格。
6、按提供的报价表的内容分项填写。
7、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1)产品出厂单价(包括要求供货范围的设备及其辅件,出厂装箱所列易损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并已包括各种税费)(统一报人民币工地价);
2)运杂费(含保险费,是否保险由投标人自定);
3)安装调试费、检验费;
4)其他(其他需分项列出的费用,包括管线穿墙、板时的打洞费用等)
8、投标报价中应包括下列费用:
1)向政府及行业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及规费。
2)现场安装时可能发生的临时设施费、脚手架费、设备费、垂直运输费等费用。
9、投标人按照要求分项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0、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工程结算时,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交货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
12、电气接入点已到位,由用电接入点到设备的管、线安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各单位投标报价时计入,结算时不再调整。
排水已到位,由排水点到排水沟的管、线安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各单位投标报价时计入,结算时不再调整。
13、冷、热水给水管已进厨房间,由预留点到用点的管、线安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各单位投标报价时计入,结算时不再调整。
竣工结算以市财政委托的审价单位审价结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十四、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
2)、货物到场地检验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4)、审价完成后,乙方缴纳经财政审定总价的5%给甲方作为质量保修金后,甲方一次性结清余款。
5)、在质量保修期满,如果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乙方提供合格保修服务的,则在保修期满28日内,甲方将余款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保修期内,乙方没有提供合格的保修服务,则甲方可直接将质量保证金用于维修、养护,如有余额则在保修期满后10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养护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缺额。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投标保证金:无(不需要缴纳)。 |
5 |
现场踏勘: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招标文件中不能详细表述的不可预见费用、招标需求和设备技术参数等,投标人需通过现场踏勘后考虑在最终报价内,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现场踏勘时间为:2020年2月4日 09:30,采购人:嘉兴市公安局;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573-81292759。 (注:请采购人做好现场踏勘的签到、记录) |
6 |
投标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3 份; |
7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2月14日下午14点00分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的;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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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2月14日下午14点00分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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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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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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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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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转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满后1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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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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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上述媒体,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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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预算:人民币陆拾万元(¥:60万元),最高限价为预算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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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十四条中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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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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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报名网址:(根据委托书来源进行选择)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说明: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2、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supplier.zcy.gov.cn/supplier/register,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须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 (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免费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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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考品牌: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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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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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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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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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嘉兴市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按商务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