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海河医院 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GK-20190204)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海河医院 委托,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 2.项目编号:ZCZBZC-GK-20190204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叶春华,田慧芳,姬全胜,韩丽娜 杨胜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陈女士 2.联系电话:022-8749528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程老师:022-58830208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楼22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495281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并因实际情况作出相应折扣。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94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职工食堂招标文件.docx 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
职工食堂招标文件.docx
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CZBZC-GK-20190204)
招标人:天津市海河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1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1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5
一、项目内容5
二、技术要求5
三、商务要求5
四、招投标程序6
五、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办法6
六、其他注意事项12
七、项目需求书13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22
一、说明22
二、招标文件说明23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2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6
五、开标和评标28
六、授予合同31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33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35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海河医院委托,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
2.项目编号:ZCZBZC-GK-20190204
二、项目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320万元
(投标报价不应超过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
7、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楼22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每日9:00-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售招标文件,现场发售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64000(陆万肆仟)元人民币 缴纳方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前将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如以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名称)
6.招标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户名: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鼓楼支行
银行帐号:0302032509100018196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月16日9:0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月16日9:00
3.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楼221室(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航天光电产业园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女士
2.联系方式:022-87495281
九、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
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3.招标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程老师:022-58830208
十、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楼225室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87495281
4.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2-8749528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
二、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福利费用、服装费、防暑降温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列出供货产品清单和分项报价。评标时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确认不包含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价为准。
(4)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要求
1.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海河医院(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依据整体考核及相关规定,每月10日前结清上一月各项费用(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1)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网上汇款凭证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网上汇款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电汇形式)
四、招投标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
2.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航天光电产业园内)购买招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递交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地对每个投标人分别评出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将商务与技术两项得分与其价格分相加,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评委会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费用明细
序号 |
内容(服务期为1年) |
费用/1年 |
备注 |
1 |
税金(320*税率) |
考虑每日用餐人数为固定6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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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材入口成本费用(320*入口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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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资(人员配置表1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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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员工保险(人员配置表2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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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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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体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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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办公费、低值易耗、清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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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费用总金额/年 |
报价时考虑1年服务期,每日就餐人数为600人时,上述表格中的费用,并列明单项费用及费用分项说明,解释其合理性。(详见开标分项一览表)
注:人工费需仔细填写人员配置表1、2
第二部分 客观分(38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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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业绩 |
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1月1日后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食堂餐饮服务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个业绩3分,最高6分。 服务项目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②用户盖章出具的验收报告; ③甲方出具的食堂外包服务期间服务良好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 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时递交者不予认定。 |
6分 |
2 |
人员评价 |
(1)拟派烹调师(2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专业证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1人得2分,最高4分。 |
4分 |
(2)拟派面点师(1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专业证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1人得2分,最高2分。 |
2分 |
||
(3)拟派营养师(2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专业证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1人得1分,最高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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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派食堂操作人员(至少10名)都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且持证率100%:得6分;持证不齐全、不具备或其他,得0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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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体系认证评价 |
投标人具备 (1)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4)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5)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提供复印件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6)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认证均须在有效期内,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6分。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
6分 |
4 |
保险服务评价 |
1、具备公众责任保险,保额1000万元(含)以上得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1000万元(含)以上得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分 |
5 |
书面承诺 |
(1)投标人书面承诺满足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提供上述承诺得3分,其他0分。 |
3分 |
(2)投标人书面承诺在近三年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债务纠纷。提供上述承诺得3分,其他0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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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主观分(52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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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得5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得3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分工较差,得2分; 其他:不得分。 |
5分 |
7 |
投标人管理规章制度 |
投标人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监督管理、奖惩管理等等方面的公司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合理、切实可行:5分; 管理规章制度比较合理、可行:3分; 管理规章制度一般:1分。 未提供:0分 |
5分 |
8 |
投标人针对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的运营方案 |
投标人针对天津市海河医院职工食堂项目的运营方案。 1)针对本项目窗口数量进行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汇总表说明岗位名称、人员数量、姓名、文化程度、职称、从业时长等。汇总表后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须与汇总表中姓名顺序一致)(3分) 根据综合评价打分,齐全的3分;比较齐全的2分;一般的1分;其他0分。 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知识与技能培训方案(5分)根据综合评价打分,方案完整切实可行5分;方案比较完整可行2分;方案一般1分;其他0分。 3)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3分)根据综合评价打分,方案完整切实可行3分;方案比较完整可行2分;方案一般1分;其他0分。 4)针对本项目的菜品每月轮换方案(3分)根据综合评价打分,方案完整切实可行3分;方案比较完整可行2分;方案一般1分;其他0分。 5)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卫生管理方案(3分)根据综合评价打分,方案完整切实可行3分;方案比较完整可行2分;方案一般1分;其他0分。 6)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保障方案(3分)根据综合评价打分,方案完整切实可行3分;方案比较完整可行2分;方案一般1分;其他0分。 7)针对本项目的菜品成本控制及监管的方案(3分)根据综合评价打分,方案完整切实可行3分;方案比较完整可行2分;方案一般1分;其他0分。 8)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菜品目录包括菜品名称和价格,根据综合评价打分;(3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3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种单一不满足招标文件:0分 %1) 针对本项目的大型设备维护保养方案(4分) 根据综合评价打分,方案完整切实可行4分;方案比较完整可行2分;方案一般1分;其他0分。 |
30分 |
9 |
应急预案 |
针对能源中断等突发应急情况,能够有充分的应急响应机制的中央厨房或配餐中心,应急预案完善且中央厨房或配餐中心距离招标人20公里以内得7分,有应急措施,中央厨房或配餐中心20-30公里(含20公里)以内得5分,应急措施一般,中央厨房或配餐中心距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得3分,无中央厨房不得分。提供中央厨房或配餐中心所在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并出具距离招标人所在地距离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0分 |
7分 |
10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健全或:1分 未提供:0分 |
5分 |
合计 |
100分 |
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审办法对各有效响应文件的客观、主观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各投标人的客观、主观和报价部分得分总和为该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四部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投标文件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胶装和盖章的。
6)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7)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响应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9)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第五部分 其他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串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盖上公章,发送邮件至本公司。邮箱为:zczbdl2016@163.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和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的编制顺序不做具体要求,自拟。
4.中标服务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向本次项目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缴纳形式:现金
5.其他
(1)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说明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综合评分时予以考虑。
(3)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其它经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5)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8)投标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投标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
七、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内容
为了确保食堂食品和卫生安全,提高餐饮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食堂大宗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供货企业,同时具有制作及配送能力和资质的餐饮服务公司。引进社会资源,依照美食广场服务形式承担完成职工膳食配制的早、中、晚三餐以及会议茶歇的原材料采购、烹饪制备、配送、售卖、餐厅保洁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