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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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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餐厅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2020-01-2010:25

招标详情

公告内容文档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漯示范采磋商采购-2020-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7日
四、评审日期:2020年01月1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主要负责餐厅日常经营与维护以及餐厅主副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粮油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品、其他类如水产类、禽肉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鲜猪肉类)共五大类主副食品原材料),人员配备11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漯河市亮奇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中段762号 988700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周红菊、郭淑霞、宋义涛 (业主评委)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服务招标)及漯采购【2018】16 号文规定。
3、收取金额:44505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1月21日 至 2020年01月21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地址: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张沛
联系方式:15939519297
2.采购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长江路35号能源大厦四楼
联系人:高杰
联系方式:15239557902
发布人:秦文潇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670daeae0aef442f83fbd9416e9b40bd.pdf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漯示范采磋商采购-2020-1 采购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19年12月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1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 3 - 第三章合同 .................................................................................................................................................................. 15 第五章、采购需求 ...................................................................................................................................................... 2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4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 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餐厅管理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漯示范采磋商采购-2020-1 三、项目预算金额:98.9万元/年 最高限价:98.9万元/年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内容:主要负责餐厅日常经营与维护以及餐厅主副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的工作,人员配备11人。 服务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 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不低于10 名);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18年度的 财务审计报告; 6.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b.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5 、 供应 商须 提供在 “ 信用 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 政府采 购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 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查询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 提供信用中国的相关查询页的网页打印件);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 2 -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 书认证办理。于 2020年01月 07日 08时00分至 2020年01月 13日 18时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a)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 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b)“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8.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 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a)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 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b)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01 月 19 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01 月 19 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 九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一、代理费用的收取: 11.1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11.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服务招标)及漯 采购【2018】16 号文规定 11.3 收取金额:44505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地 址: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 系 人: 张沛 电话: 15939519297 采购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长江路35号中油能源大厦四楼 联系人:高杰 电话 :15239557902 监督单位: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电 话:0395-3195977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 3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 购 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地 址: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 系 人: 张沛 电 话: 15939519297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长江路35号中油能源大厦四楼 联系人:高杰 电话 :15239557902 3 项目名称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采购内容 主要负责餐厅日常经营与维护以及餐厅主副食品原材料配 送供应(粮油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品、其他类如 水产类、禽肉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鲜猪肉 类)共五大类主副食品原材料),人员配备 11人 7 服务期限 三年 8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服务质量 合格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不组织 13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磋商文 件的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14 供应商提出问题(或疑 义) 的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15 磋商承诺函 磋商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完成承诺,其作为其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相 关承诺的响应人,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6 磋商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 4 - 17 响应文件份数及递交 响应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 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盘 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 开标现场 18 签字和盖章要求 1、商务标相应要求盖章处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 盖章。 3、响应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磋商文件 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9 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前不得开启 20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 01 月 19 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21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 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22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磋商地点: 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3 磋商小组的构成 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业主评委 1 人,1 名经济评 委,1 名技术评委;磋商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除业主评 委外,其余全部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25 本项目采用磋商办法 综合评分法 26 成交候选人公告媒体及期限 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 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公 告时间为 1 个工作日 2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玖拾捌万玖仟圆整每年(¥989000元/年), 招标控制价为每年服务期内的报价,招标控制价为本项 目最高限价,若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标 处理。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5 29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 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证 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30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 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 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 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 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 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 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1 其他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 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6 一、总则 1.1 定义 1.1.1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 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1.2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1.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采购人的委托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1.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等 1.3.1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的供应商 1.4.1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条件详见供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1.5 联合体供应商(本项目不适用) 1.5.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5.2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5.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7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磋商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 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家 数; 1.5.6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1.6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7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本项目不适用) 1.7.1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不统一组织,供应商有疑问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 1.7.2 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和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 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2.1.1 磋商文件由下列章节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磋商内容及要求等, 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将 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 (http://www.lhjs.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2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义,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政府采购 交易系统中“询问与质疑”栏目中提出。 3. 响应文件的编制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8 3.1 磋商的语言与计量 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以中文文字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 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 3.1.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3磋商报价 3.3.1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依据供应商自身的技术实力、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市场风险和 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合理自主报价。磋商报价应包含服务期限内餐厅维护和设备更新费用、 主副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人工费、物业、房租等费用。 3.3.2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 3.4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3.5磋商承诺函 3.5.1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人应按规定进行磋商承诺,磋商承诺函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相关承诺的响应人,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5.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 3.5.1 项要求提交磋商承诺函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5.3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予以索赔: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提交最终报价后退出磋商的; (5) 法律、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磋商有效期 3.2.1 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 文件。 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磋商 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 延长的,其磋商失效。 3.3 响应文件的编制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9 3.3.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3.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 容作出响应。 3.3.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 章并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 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4 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5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应密封递交。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U 盘)应密封于一袋(箱)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 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 受理。 4.2 递交截止时间 4.2.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4.1 款规定进行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0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磋商会议 5.1磋商 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和磋商工作。 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5.1.2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将对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密 封及标记等进行检查。迟到的响应文件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2磋商程序 5.2.1宣布开标纪律; 5.2.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检验确认供应商代表资 格; 5.2.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4宣布本次采购中答疑共发放的次数和内容; 5.2.5密封情况检查:响应人派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宣布密封完好并在响应文件密封 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按照先投后开的规定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 5.2.6进行在线CA 解密; 5.2.7设有标底(招标控制价),公布标底(招标控制价); 5.2.8按照系统获取“已加密投标文件”的时间顺序进行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2.9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5.2.10点击“开标结束”,进入磋商议程。 6评审 6.1磋商小组和评审方法 6.1.1磋商和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 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磋商小组将首先按照本须知第 6.2 款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 照本须知第 6.3 款和第 6.4 款对应的磋商和评审程序进行磋商和评审。 6.1.4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 对磋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小组不接受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1 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6.2评审程序 6.2.1响应文件的初审包含形式评审、资格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具体的评审因素见第四章评 审办法。 6.2.2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 不合理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实质性响 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不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3.供应商的磋商函、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同一供应商首次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方案或者磋商报价的,但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要求的除外; 5.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承诺函,或磋商承诺函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2.3澄清有关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 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评审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2.4算术更正: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规定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一)响应文件中磋商函附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函附录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函附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6.3磋商事项 6.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2 为签到逆顺序。磋商内容为价格、实施方案。 6.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 6.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 6.3.5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 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 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 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财库〔2014〕214 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 库〔2014〕214 号)第三条(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 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 12 号)相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 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4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6.5.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按照企业综合实力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3 6.5.2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 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6成交供应商 6.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6.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 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7合同授予 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 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 偿损失。 7.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 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 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7.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 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 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7.5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8纪律和监督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4 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8.2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9质疑投诉 9.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有权按规定的程序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9.2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3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 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5 第三章合同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由乙方提供餐厅服务及食堂主副食材原材料统一配送供应工作。 二、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服务管理方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合同总金额: (根据每年的物价涨落情况,及服务内容的增减,合同金额可在正负20%之间浮动,如有变动,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后,签订附加合同) 五、付款方式: 六、服务项目: ①乙方保障甲方工作人员早餐、中餐、晚餐及内部接待 ②乙方提供酒店式服务 ③乙方提供甲方临时交办的有关餐饮服务; ④食堂主副食材原材料统一配送供应(粮油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品、其他类如水产类、禽肉类、干货 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鲜猪肉类)共五大类主副食品原材料 七、人员分配:共 11 人 ①管理人员 1 人; ②厨师 5 人:主厨 1 人,面点 2 人,厨师 2 人; ③保洁3 人; ④服务员 2 人; 八、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行业、企业相关的安全 规定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防火防爆、安全生产、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九、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治安等进行监督、特别是食物中毒事故 的发生。一旦发生上述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品配送品质、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安全设施有效情况、设备、器具安全卫生 等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和完善。逾期未整改的, 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服务人员技能及实际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培训。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6 2.职工餐厅餐谱按每月规定,每月一大调、每周一小调的原则进行菜品更新,确保出品健康营 养。 3.在托管期间酒店不定期对厨师进行技能方面的培训,确保菜品更新及时。 4.托管期间根据酒店检查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5.甲方如有重要接待,乙方有义务进行适当菜品的调整、菜谱的制定、原材料供应(成本价)等服务。 6.按要求制定食谱和提供食材,出品合格食品。 7.每年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培训,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保证服务人员符合所从事 职业的健康和专业技术要求。对因乙方未组织所属人员体检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操作,导致甲方 人员发生传染病事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8.保持食堂及周边卫生整洁,保证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食堂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9.能处理大型临时接待,具备随时抽调厨师 10 人、服务员 30 人以上的服务人员能力。 10.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 作规程悬挂于餐厅明显位置,并认真执行。同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食品安全卫生、 消防安全规章等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工作。 11.乙方购置主、副食等食用品及调料制品必须保证其产品质量,严禁购置腐烂、变质、过期 的食品。特别肉类制品必须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卫生检疫证明,以备卫生检疫部门的检查。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 间: 时 间: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及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性协 商约定。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7 合同附件二 《原材料质量安全验收制度》 1.验收粮、油时必须要求供方提供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具的该批次批粮、油产品检验报 告或合格证。 2、批量粮、油到货后,必须抽样打开包装仔细检查,要求供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 无杂质、无毒害,货物净重量须与外包装标明的重量一致,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产品。且生产日期不得 超过最长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3、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色泽鲜亮,水分充足叶面饱满,原菜须保证菜叶干净,无 明显泥土,码放整体,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净菜必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 准加工,码放整齐。 4、水果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均称等,表面无疤痕, 果体光洁饱满。 5、水产类须鲜活、无腐烂变质,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 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6、肉类必须保证提供为当日生产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同时出具加盖政府机构动物卫生监 督所检疫合格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7、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面无疤痕,大小匀称,肉质紧致,码放整 齐。 8、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损,光洁饱满的产品,周转箱堆放。 9、散装干活类物品,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不掺假, 不过期,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无霉变,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 10、定量包装调味品及小食品、牛奶须保证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要求,内外包装规格与标注相符, 是符合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正规产品,出厂日期到收货日期间隔时间不得超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商 品包装须有合格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许可标识。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8 第四章评审方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 字盖章 1、商务标相应要求盖章处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3、响应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第六章响应 文件格式中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格 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副 本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餐饮服务 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 许可证》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健康证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 制度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 其他证明材 料及承诺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备注:资格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证件等,评审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87 号》第四十四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 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原件,且标书里附相应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 的,按资格评审不通过处理。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服务期限 三年 服务质量 合格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9 磋商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磋商承诺函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招标控制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 综合评分部分(满分 100 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标:30 分 技术标:62 分 综合标:8 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1) 商务标评分标准 (30 分) 磋商报价得分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 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 2.2.2(2) 技术标 (62 分)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 (62 分) 1、经营方案 (12 分) (1) 财务管理制度 0-2 分; (2) 人员管理制度 0-2 分; (3) 监控和民主管理制度 0-2 分; (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措施 0-2 分; (5) 应对食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应急预案 0-2 分; (6) 应对水电、交通等供应障碍的应急预案 0-2 分; 2 、 运营管理 (12 分) (1) 经营理念、经营定位 0-3 分; (2) 经营方式及品种 0-3 分; (3) 菜品质量管理措施 0-3 分; (4) 原材料配送及管理方案 0-3 分。 3、卫生与环境 管理(12 分) (1) 食品卫生制度齐全,从业人员卫生制度齐全,监督到位,执行有 力,根据制度的合理性在 0-4 分之间进行打分; (2) 环境卫生制度齐全,垃圾处理及时,执行有力,根据制度的合理 性在 0-4 分之间进行打分; (3) 配餐餐厅“三防”设备布局合规合理,根据制度的合理性、执行 的科学规范性,在 0-4 分之间进行打分。 4、人员职责与 管理方案、投 诉处理方案、 消防、治安及 意外事故处理 方案(6 分) (1) 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根据管理制度精细、严谨 程度,执行规范是否合理,在 0-2 分之间进行打分; (2) 投诉处理及时,责任追究到位,根据制度的合理性在 0-2 分之间 进行打分; (3) 意外事故处理得力,根据预案处理方案,在 0-2 分之间进行打分。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0 5、供餐方案 (8 分) 响应人列出一周菜单,根据一周菜品的多样性、合理性以及营养配餐 方案进行打分,合理科学,菜式丰富、营养配餐方案切实可行,新颖 多样的得 5-8 分,一般 3-5 分,否则 0-3 分; 6、餐具清洗、 消毒措施(6 分) 磋商小组根据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进行横向比较,合理的得 4-6 分,一般 2-4 分,否则 0-2 分。 7、优惠及服务 承诺(6 分) (1) 食堂卫生保洁服务承诺 0-3 分; (2) 其他优惠方案和承诺 0-3 分; 2.2.2(3) 综合标(8 分) 综合实力 (8 分) 企业业绩 (8 分)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项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8 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供专家审验。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号和郑 财办购[2012]8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6%的扣除,给予中型企业价格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需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中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 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非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1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2 款 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办法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排名。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技术标得分相同的,按照 综合标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澄清有关问题 2.2.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 2.3 比较与评价 2.3.1 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2.3.2 磋商小组按规定的量化指标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 2.3.3 汇总全体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 分; 2.3.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审程序 3.1 响应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检查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有一项不符合检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2 查标准的,其磋商将被拒绝,不能进入后续评审或磋商程序。 3.2 磋商 磋商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 3.3 澄清及算术修正 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问题澄清。算术修正的要求和原则详见供应 商须知。 3.4 详细评审 3.4.1 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 C; 3.4.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供应商得分=A 十B 十 C 3.4.4 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3.5.1 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5.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3 第五章、采购需求 1、主要负责餐厅日常经营与维护以及餐厅主副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粮油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 品、其他类如水产类、禽肉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鲜猪肉类)共五大类主副食品原材料),该餐 厅面人员配备11人 2、服务期限: 三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为保证良好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果,要求配备餐厅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 康证。 5、经营方不得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 6、经营方须接受行政机关各种行政管理,例如:卫生防疫、食品安全、营养配餐、综合 管理、原材料的进出等。 7、经营期间,经营方必须加强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且独立承担食品卫生 安全风险责任,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8、特别说明: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 2 个月,分合同每年一签。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5 目 录 一磋商函 二磋商函附录 三详细报价表 四项目服务方案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授权委托书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九磋商承诺函 十其他材料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6 一、磋商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采购编号为 的磋商文件, (响应人名称)现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 正式提交下述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一磋商函 二磋商函附录 三详细报价表 四项目服务方案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授权委托书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九磋商承诺函 十其他材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函附录的要求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磋商报价为人民币 元/年 ,即 (大写) 。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 按量履行合同。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4、响应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方同意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天内保持响应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 方将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承诺,本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磋商承诺函的规定。 7、我方保证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7 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地址 : 传真: 电话 : 年 月 日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8 二、磋商函附录 磋商函附录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元) (第一次) 大写: 小写: 元/年 磋商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 响应范围 服务期限 质量目标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9 三、详细报价表 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0 四、项目服务方案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1 五、项目管理机构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2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3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 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4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复印件加 盖公章); ②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按附件1格式填写)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5 附件 1 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上述内容不属实,我公司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处 理。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6 九、磋商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 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 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 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 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七)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 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7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8 十、其他材料 ○1 企业荣誉等相关材料; ○2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