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宣城市中心医院院内食堂招租项目(项目编号:XZQ-SC-2019-012)为社会化采购项目,于2019年12月17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审,成交供应商为宣城市大灶王农家菜馆。
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收到质疑函,因质疑内容需组织评委进行复评,经评审确定安徽省金源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安徽省宣城市中心医院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招标文件.doc
项目编号:XZQ-SC-2019-012
宣城市中心医院院内食堂招租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宣城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宣城市中心医院院内食堂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宣城市中心医院委托,现对宣城市中心医院院内食堂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实行纸质化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XZQ-SC-2019-012
2、项目名称:宣城市中心医院院内食堂招租项目
3、项目单位:宣城市中心医院
4、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5、项目预算:130500元/年
6、最高限价:130500元/年
7、标段(包别)划分:分一个包
8、服务期限: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餐饮服务项目内容;
5、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 6 日 16 时至2019年12月 17 日 9 时。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3、下载文件方式:公告下方直接下载。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 12月 17 日 9 时整;
2、磋商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具体详见当天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宣城市中心医院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
联系人:叶主任
电话:133 0563 199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仁和时代广场4幢2030
联系人:桂工
电话:181 5899 0230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1、人民币:8000元;
2、磋商响应保证金在2019年12月 17 日 9 时整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鳌峰支行
账 号:34001756108059598888-4696
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敬亭支行
账 号:120701010400169180000000096
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
账 号:178244602363
2019年12月 6 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文件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二、供应商须知 8
三、采购需求 21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 29
一、磋商响应函格式 31
二、响应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32
三、分项报价表 32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33
五、有关证明文件 34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34
七、服务具体方案 35
八、业绩资料 35
九、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 35
十、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 ………………………………………… 35
十一、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 36
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详见“磋商公告”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网址: |
详见“磋商公告” |
4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 30 天 |
5 |
磋商响应保证金为: |
详见“磋商公告” |
6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
7 |
本项目预算价: |
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 |
8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9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3份 |
11 |
付款方式: |
采购方根据职工实际消费,经审核确认后,于次月20日之前打入中标人账户,并扣除中标人实际消费的水、电等费用。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由评委会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详见采购需求 |
13 |
证明材料要求 |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等证明材料均以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原件备查,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的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投标材料真实、合法性由响应供应商负全责。 |
14 |
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讫),标准为:按照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代理费用(代理费计费基础按照投标三年期预测营业额总额计算,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4500元,按4500元计。) |
15 |
其他 |
各投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务必上网查询是否有答疑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澄清、答疑及有关补充通知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磋商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6 |
采购人及服务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制订及适用范围
1.1本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中规定。
2.3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供应商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3.3如本项目要求网员制报名,则只有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供应商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供应商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如因信息错漏使供应商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负责。
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采购文件构成
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报价。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6、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供应商对磋商采购文件如有质疑,可以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所指定的网站上(以下简称“指定的网站”)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6.3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在澄清、答疑或补遗公告发布后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查看网站相关公告。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答疑、补遗的形式发布于指定的网站上。答疑、补遗是磋商采购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决定推迟磋商的时间。此推迟磋商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
6.6当磋商采购文件与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8.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
(一) 磋商响应函
(二) 供应商人情况综合简介
(三) 服务分项报价表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五) 有关证明文件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 服务具体方案
(八) 已往业绩资料等
(九)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十)供应商声明
(包括但不仅限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8.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5.1节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按无效标处理。
8.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式四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8.4磋商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手工书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但在磋商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8.5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6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磋商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8.7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9、磋商报价
9.1磋商响应文件的货物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9.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9.3货物服务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4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安装调试、辅材和培训等费用应包括在货物服务报价中。
9.5如本项目注明需要对采购的货物进行标后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报价的货币
10.1供应商磋商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1.2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外,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3)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
1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且提交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无论磋商采购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
12.3如果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应当把这些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2.4为便于磋商小组对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认识,供应商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彩色样本图、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等资料。
12.5磋商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如出现产品参考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参考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13、磋商响应保证金
13.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争性磋商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对于未能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规定账户、时间及金额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初审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2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
(2)转账。
13.3为方便供应商,供应商在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后无需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保证金收据,由中心财务直接向磋商小组提供保证金到账明细表以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也无需向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保证金退还收据。
13.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中有明确的规定。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4.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5、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5.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封装好,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16.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6.3磋商响应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6.4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16.5磋商响应文件一经递交,即不可撤回。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1采购代理机和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
18.2竞争性磋商小组是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8.3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了解其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初审指标如下:
宣城市中心医院院内食堂招租项目初审表 |
||||
响应供应商: |
||||
初审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
|
2 |
磋商响应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3 |
磋商响应保证金 |
正确交纳了磋商响应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5 |
磋商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
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
6 |
磋商文件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
7 |
服务需求响应情况 |
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 “★”“必须”等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
|
8 |
磋商响应报价 |
最终磋商响应报价满足本项目磋商要求,手写报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不满足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
|
9 |
许可证 |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
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
|
10 |
其他 |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内,同时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原件备查;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将原件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内。 |
18.4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参与后面的磋商及报价。
18.5评审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18.6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登记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7磋商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18.8磋商将采取N轮磋商、N+1次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磋商、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磋商,由磋商小组视情况而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9磋商小组在第一轮磋商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磋商。在其后的磋商中,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
18.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1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磋商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
18.1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一阶段:磋商:
1、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现场签到顺序,与通过初审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3、各供应商须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服务方案部分及提问进行陈述与答辩,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陈述与答辩内容进行打分。
第二阶段: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统分原则:磋商响应供应商总得分=磋商响应供应商技术得分+磋商响应供应商商务得分+报价得分(所有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二位)
评委会将所有评委对同一响应供应商总得分进行累加在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再对所有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作为拟授标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次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最终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见下表。
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分项及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承诺食堂承包费为人民币130500元/年得10分。未按此要求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废标。 |
商务部分(75分) |
投标人业绩(18分) |
1、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每餐就餐不少于100人次的项目合同(协议)得2分,最高得10分; 2、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每餐承接用餐人次超过200人次的,每增加50人,加2分,最高加8分。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若合同(协议)不能反映每餐就餐人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
服务的便捷性(25分) |
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地在宣城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的得10分;注册地在宣城市辖区范围以外,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宣城市市辖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在宣城市区范围内有自主经营场所的餐饮酒店最高得分为10分。 (1)信誉良好且一次性提供10桌及以上包厢服务的得10分; (2)信誉良好且一次性提供≥5桌<10桌包厢服务的得5分; (3)5桌以下得1分; 3、提供与宣城市大型酒店有合作协议的,每提供一家得2.5分,满分为5分,没有不得分。 注:宣城市辖区是指宣城市建成区和宣州区范围;自主经营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具体桌数提供相关证明及材料,如图片、影像等。 |
|
应急保障能力(5分) |
有参加并顺利完成所服务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应急行动等餐饮保障任务的,一次计2.5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明原件为准,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
|
人员配备(27分) |
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及以上酒店(或食堂)管理经验,得5分;同时具备职业经理人证书另加2分。 2、厨师长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技师)及以上厨师资格证及健康证,得5分。 3、厨师:中式烹调师(含二级以上)证书,得3分;中式烹调师(含三 、四级)证书,得2分。拟派厨师中具有中国烹饪大师证书的另加5分。 4、面点师:中式面点师(含五级以上)证书,得2分。 5、营养师:具备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得2分;具备高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得5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
|
技术部分(15分) |
服务方案及相关制度(15分) |
(1)、材料采购验收、储存、出库、使用、报销等管理制度。 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 (2)、餐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中毒应急预案(包括食品进货渠道、食品操作、储存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等。 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 (3)、各岗位员工日常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工作职责,食堂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热情服务,文明用语;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 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 |
注: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内。
20、异常情况处理
20.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若废标条款符合第一款情形,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现场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20.3重新组织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1、二次采购
21.1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1.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磋商响应文件。
21.3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磋商响应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
(六)授予合同
22、确定成交人及合同的签订
22.1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22.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2.4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
22.5成交供应商人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不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进行重新采购。
23、履约保证金
23.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七)质疑与投诉
24、质疑
24.1供应商在得知成交结果后,如认为该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4.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供应商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4.3对于虚假、恶意质疑的供应商,被质疑人应当驳回,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4.4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三、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由采购人: 宣城市中心医院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宣城市中心医院院内食堂招租项目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招标范围:宣城市中心医院食堂位于宣城市佟公路117号,含售菜间、包厢,厨房操作间、仓库等,面积约1400平方米;医院在职职工约1000名,根据职工实际消费,于次月20日之前打入中标人账户。
二、服务需求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一)、食堂人员要求:
食堂人员:经理1人(具有三年及以上食堂(或酒店)管理经验)、厨房操作间(厨师、配菜、打荷等)6人、备餐间1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大厅)4人、大厅保洁员2人、洗碗工2人。人员配置中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不能低于采购方要求。
注:1、拟派厨师长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2、工作人员可自行调配,如有调配,原则上以食堂正常运作优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为医院,经营时间全年无休,为全年期间的早、中、晚餐。
2、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3、中标人必须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
4、食堂内所有设施(包括装饰装潢、厨房设备、餐桌、椅及其他辅助设备等)由中标方自行采购配置,具体配置方案须经采购方同意。水、电、气费、卫生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位置,如确因经营需要改变的,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合同期满后,所有设备无偿归采购方所有。
5、要求中标人必须提供在宣城市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餐饮酒店(具备消费刷卡设备),供采购人互通消费。
6、用餐时间:早餐7:00开始、中餐10:30开始、晚餐16:30开始。早、中、晚餐结束时间要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
7、饭菜标准及价格。早餐提供:主食(汤面、炒面、蛋炒饭、包子、馒头、花卷、油条等不少十种),副食(稀饭、豆浆、鸡蛋、四个以上小菜等);中、晚餐提供:备选菜数量10个品种以上,饭不限量。饭菜价格不得超过本市区餐饮快餐价格。供餐方式运营后,如有更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式,双方可协商调整。
8、中标人选购的大宗物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饮食卫生安全标准,严禁选购“三无产品”(提供供货商有效资质和随批物资产品合格证按季度报采购人备案查验,凡不按规定提供备案查验,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在采购人应付中标人每月的经费中扣除。
9、食堂承包费标准为每年度人民币壹拾叁万零伍佰元整(130500.00元)。
10、如有违约和处罚金发生,采购人将直接从应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中扣除。
11、承包期限为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三年食堂承包费在合同签订前5日内一次性打入采购方帐户,如果中途合同解除,剩下的费用分摊到每月计算且无息退还。实行奖惩考评制度,采购人每年按季对中标人进行服务保障奖惩考评(具体以考评细则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餐饮服务项目内容;
5、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要求)
3、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4、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合同签订前5日内一次性打入采购方帐户,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前三个月试用期及每年按季度合同履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合同期限内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金证和经营承包费:
(1)、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自动放弃经营权;
(3)、私自转让经营权。
3、付款方式:采购方根据职工实际消费,经审核确认后,于次月20日之前打入中标人账户,并扣除中标人实际消费的水、电等费用;供应商自行准备食堂及合作酒店的刷卡设备,且费用自行承担。
4、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或法院提起诉讼。
六、中标人权利义务:
1、中标人权利
按照合同自主用工、合法合规经营。
2、中标人义务
(1)负责保管承包范围的资产,合同期间,应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完好。
(2)维护建筑物和设施的原状,如果改造须经采购人同意;对食堂内部的人为损坏负责维修;对食堂水电设施、网络、电话、等其他电器设备负责维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
(3)对聘用人员用工负责,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中标人负责。
(4)实行安全经营,承包范围的资产和人身安全负责。
(5)维护承包范围消防设施安全和完整;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要会使用消防设施。
(6)对食品安全负责,禁止使用变质、过期、有害食品。
(7)负责接待有关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
正(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磋商响应函 |
|
二 |
供应商人情况综合简介 |
|
三 |
分项报价表 |
|
四 |
服务要求响应表 |
|
五 |
有关证明文件 |
|
六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七 |
服务具体方案 |
|
八 |
已往业绩资料等 |
|
九 |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
|
十 |
供应商声明 |
|
十一 |
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
|
一、磋商响应函格式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号“ ”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服务的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年,服务期
年。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库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或电子签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号:
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分项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注 |
合计: |
注:表格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供应商公章: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
1 |
服务期 |
||||
2 |
付款方式 |
||||
3 |
履约保证金(风险保证金) |
||||
……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1、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五.有关证明文件
1、详见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资格审查方式
2、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经营者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某某) 号“(某某)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采购、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手 机:
供应商名称: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提供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七.服务具体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已往业绩资料等(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供应商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现作如下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对所声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并附相关证书、证明、业绩(如有)等。
供应商名称: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