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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社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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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社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州日报社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定时间)FJLQ20190363_福州日报社_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doc附件2附件2:厨杂用品清单.xlsx附件3附件1:厨房设备及排烟设备清单.xlsx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日报社的委托,就“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LQ2019036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LQ20190363

项目名称: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庄小姐/林先生

联系方式:0591-63037669/0591-6303799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日报社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8376216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庄小姐/林先生0591-63037669/0591-63037995,标书发售:王小姐0591-6303799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总中标金额:286.774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州榕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环中路683号一层;中标金额:578145元

合同包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安静里22号;中标金额:22896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58097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合同包一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详见下表),计算后下浮40%收取代理服务费;②合同包二以所报的一年服务费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详见下表),计算后下浮40%再乘以3(年)收取代理服务费。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以下 1.5% 1.5% 1.0%100—500 1.1% 0.8% 0.7%500—1000 0.8% 0.45% 0.55%1000—5000 0.5% 0.25% 0.35%5000—10000 0.25% 0.1% 0.2%10000——100000 0.05% 0.05% 0.05%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评审专家名单:

何珑、游栋明、陈同熙、薛亦玉、张浩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一:

中标标的名称:食堂厨具;规格型号:榕兴定制等;数量:1批;单价:578145元;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包二:

中标标的名称:食堂运营;规格型号: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数量:3年;单价:763200元;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1)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本项目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合同包一中标服务费为:5203.31元;合同包二中标服务费为:20606.40元。

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JLQ2019036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福州日报社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48476457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0" 投标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1"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3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2"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3" 供应商应知 3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4" 1、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3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5"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5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8" 附件二(评标标准和方法) 14

HYPERLINK \l "_Toc484764589" 一、 说明 23

HYPERLINK \l "_Toc484764591" 二、 招标文件 24

HYPERLINK \l "_Toc48476459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25

HYPERLINK \l "_Toc484764596"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

HYPERLINK \l "_Toc484764597"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8

HYPERLINK \l "_Toc484764598"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32

HYPERLINK \l "_Toc484764604"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35

HYPERLINK \l "_Toc484764605" 第四章 合同格式 35

HYPERLINK \l "_Toc48476460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福州日报社 委托,对 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FJLQ20190363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1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告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6、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告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福州新闻网(http://www.fznews.com.cn/)

(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lqzb.com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日报社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762161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邮 编:350002

项目负责人:庄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63037669/0591-63037995

10、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供应商应知

1、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63037991

电子信箱:fjlqzb888@126.com

(注:非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2、开具发票事宜: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中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4、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1

食堂厨具

1批

610000

12200

详见第三章

2

食堂运营

3年

2412000

48200

注:

1、以上货物(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或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4、现场勘察:

(1)采购人对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实地勘察,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时应携带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后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附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现场勘察集合时间: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第二个工作日: 9:00(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进行现场勘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4)现场勘察集合地点: 福州日报社一楼大堂

(5)现场勘察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567910563

5、合同包一样品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的样品:

成品:①双头大煮炉;②不锈钢餐盘。

(2)投标人的样品应于[2020年1月14日]当天【样品提交时间: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送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样品存放点,逾期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投标人未提交样品或提交的样品不全,均按无效标处理。

(3)所有样品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货物名称、合同包号、品目号,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应正楷、清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品牌、型号),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编号。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保留作为验收依据,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须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当天【退还样品时间: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办理退回手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公休、节假日不办理退还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5)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合同包评审依据,若本次招标需复核或重新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样品评审结果不作更改。

(6)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对样品进行拆散或破坏性检查,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本章内容与其它章内容如有冲突的,应以本章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

项目名称: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JLQ20190363

采 购 人:福州日报社

2

3

资格标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①一般性资格文件(所有合同包投标人均须提供):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投标被拒绝。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特定条件):

合同包一:

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如开标前(不含开标当天)有发布最新的目录清单,以最新的目录清单为准)。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二: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之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投标人在以往的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

3

10

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册单独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第二册技术商务标不得体现报价内容,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视为无效投标。

4

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报告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12

项目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一:610000元;合同包二:2412000元。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金额:合同包一:12200元;合同包二:48200元。

2.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向我司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保证于[2020年1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我司指定账户上:

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请在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注明“FJLQ20190363保证金”等有关项目信息的类似字样。)

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第一章中的《供应商应知》。

7

18

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的所有资料均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投标文件组成中的资料的内容表述出现不一致时,评标时评委会可视情况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亦可以采信不一致内容中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作为评审对象。

8

19.1

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见附件一

9

21.6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合同包一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详见下表),计算后下浮40%收取代理服务费;

②合同包二以所报的一年服务费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详见下表),计算后下浮40%再乘以3(年)收取代理服务费。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③所有合同包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10

23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日报社内审中心

11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发现中标人虚假应标,则予以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12

投标人所投货物(含附件、备品备件)为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3

关于同品牌产品参与同一合同项(即合同包)下投标的认定问题: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3

17

特别提示:

(一)重大偏差:下述情况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字人未经单位负责人有效授权;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或预算价,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未按规定进行分项报价;

投标文件没有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内容;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2.1)、2.2)条款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物明显不符合招标物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

投标人的交付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导致废标(或无效投标)条款。

(二)细微偏差: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

注:评委会判定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是依据投标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附件一(评标标准和方法)

合同包一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合同包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照合同包的顺序,根据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含政府采购评审优惠内容),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再相同,则以获得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最多的产品优先采购;再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分值分布如下:

PT: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 45

P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 15

PF: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 40

PG:评审加分(如有的话)

备注: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Ⅰ 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 45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满分27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及服务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关于合同包一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并根据以下确定的统一标准进行评分:投标人所投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27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项目实施计划(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投入和组织安排,货物运输、装卸、验收、安装等)进行打分:项目实施计划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设备安全保障(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合理使用建议,有可能的安全隐患分析:如防漏电、防止粉尘爆炸等)进行打分:保障措施最完整,最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保障措施较完整,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保障措施较一般,内容较空泛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设备布局设计(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布局设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平面摆放图或效果图或结构图等)进行打分:文字图表清晰,能呈现合理的摆放效果的得3分;文字图表清晰,但呈现的摆放效果有待调整优化的得2分;文字表述及设备摆放效果一般的得1分;完全不符合现场摆放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样品(满分9分):

5.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整体质量、配件质量、活动部分的耐用性,屏幕的质量耐压性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整体及配件质量优(如有可活动部分的耐用性良好),耐压性适合常规使用的得3分;质量、耐压性、耐用性一般的得1.5分;质量、耐压性、耐用性较差的得0.5分;质量、耐压性、耐用性效果不符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5.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外表的美观度、焊接后期的抛光处理情况进行打分:外观精美、焊接牢固、后期抛光处理得当的得3分;外观较好、焊接及后期的抛光处理较好的1.5分;外观、焊接及后期的抛光处理较差的得0.5分;劣质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5.3)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的尺寸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Ⅱ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 15

1)投标人业绩(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证明为准)由投标人完成的食堂厨具业绩材料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2)相关认证(满分3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每少提供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3)质保期与售后服务承诺(满分6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便捷性、经济性和质量承诺等进行评分。

3.1)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可包含售后人员或日常故障解决方案或质保期后维修服务或其他可提供的服务承诺等):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承诺有利于项目发展,可行度高的,得3分;服务体系较为完善、服务承诺可行度较高的,得2分;服务体系不完整、服务承诺可行度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满分3分)

3.2)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保修期的基础上(不满足招标文件最低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另再延长免费质保保修期的,每增加1年得1.5分,本项满分3分。(满分3分)

4)投标文件制作(满分3分):根据投标文件文字表述是否清晰(0.5分)、是否存在上下矛盾(0.5分)、是否便于评委会查阅(0.5分)、是否做到点点对应答(0.5分)、是否整体工整(0.5分)等情况,由评委会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Ⅲ 价格部分评分(PF) 满分 40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述办法对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a.《小微企业声明函》

b. 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投标人的报价经上述修正后,计算出报价评审价,评委将按下列方法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分。

PF= F ÷F × 40

注:1、PF为价格得分。

2、F为评审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报价评审价的最低值。

3、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评审价。

4、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得分:P=PT+PB+PF

合同包二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合同包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照合同包的顺序,根据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含政府采购评审优惠内容),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再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分值分布如下:

PT: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 55

P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 15

PF: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 30

PG:评审加分(如有的话)

备注: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Ⅰ 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 55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满分2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投服务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关于合同包二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并根据以下确定的统一标准进行评分:投标人所投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得满分22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食材采购渠道(满分3分):投标人对所选用的食材采购渠道进行说明,应包含拟定合作的大型商超及零星食材供货商的名称,如该商户已与投标人建立了合作关系,可提供合作协议、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尚未开展合作,须承诺在开展本项目服务前,能提供与大型商超及零星食材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及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按以上标准提供说明或承诺的得3分,未按上述标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食材安全保障方案(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流程、食材包装、运送车辆及更多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方案完整,可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的得3分;方案良好但部分有待调整,食品安全保障有待提高的得2分;方案简单一般,食品安全保障力度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4)菜品搭配方案(满分3分):投标人参照第三章参数中的配餐要求,提供更为优化的菜品搭配方案(可以投标当月的时令食材做调配,考虑相应的气候及人体需求,并提供对应菜品的销售金额),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菜品款式高于配餐要求,食材符合当季并荤素配搭合理,经济实惠又有营养的得3分;菜品款式符合配餐要求,荤素配搭良好,经济实惠有待调整的得1.5分;菜品款式符合配餐要求但类似菜品较多,可选性小,荤素配搭有待改善的得0.5分。未提供或所提供与要求不符的不得分。

5)饭菜新鲜保障措施(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为保证饭菜新鲜所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进行打分:保障措施最完整,最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保障措施较完整,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保障措施较一般,内容较空泛的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6)卫生保障计划(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卫生保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餐具消毒、灶台及排烟排污管道清理清洁、垃圾处理等)进行打分:卫生保障情况最完善,最合理,最能满足实际情况的得3分;卫生保障情况较完整,基本能满足实际情况的得2分;卫生保障情况较差,内容较空泛的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7)人员管理方案(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培训计划、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化的员工奖罚条例等)进行打分:人员管理方案最完备,最合理,最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人员管理方案基本完备,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人员管理方案较一般,内容较空泛的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8)应急方案(满分3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遇到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食物中毒、现场安全事故、临时加餐等情况下应急预备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应急预备方案最完善,可执行性程度最优,最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应急预备方案较完整,基本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应急预备方案较一般,内容较空泛的得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9)技术能力展示(满分11分):投标人在投标现场提供以往经营或者正在经营的项目成果展示,旨在体现投标人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工作态度,投标人可提供PPT或视频格式的演示材料,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担任演示介绍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委派的负责人,演示前须提交授权函(含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演示开始时须先对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展示进行打分:

① 食品存放是否有序(1分);是否分门别类储藏(1分)。

② 经营区域的卫生状况是否良好(1分);台面是否无积水,无污渍(1分);器具是否摆放整齐,有序,无污染(1分);餐桌餐椅是否整齐洁净(1分)。

③ 菜品是否丰富(1分);是否荤素搭配合理(1分)。

④ 工作人员着装是否统一、整洁(1分);仪态是否大方,服务态度是否优良(1分)。

⑤ 解说人员是否条理清晰(1分)。

未提供演示材料或未对演示材料进行解说的,不得分。

10)点餐系统优化(满分1分):投标人具有成熟的点餐系统(含点餐、结算、菜式上新等)的或能够为采购人现有的订餐系统进行优化提升的得1分,须提供自有点餐系统的介绍或对采购人现有点餐系统进行优化提升的说明,未提供不得分。

Ⅱ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 15

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4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有效期限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人员投入情况(满分5分):

2.1)烹调师配备(满分3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中配备的厨师具备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工种为中式烹调师的得3分,须提供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提供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投标人为其在投标日期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交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上须有社保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如有)。

2.2)营养师配备(满分2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中有持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提供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投标人为其在投标日期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交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上须有社保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如有)。

3)投标人业绩(满分3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证明为准)由投标人完成的食堂承包或食堂经营业绩(单份业绩金额≥85万元)材料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4)满意度情况(满分3分):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食堂承包服务业主满意度反馈评价良好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好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业主单位公章)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Ⅲ 价格部分评分(PF) 满分 30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述办法对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a.《小微企业声明函》

b. 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投标人的报价经上述修正后,计算出报价评审价,评委将按下列方法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分。

PF= F ÷F × 30

注:1、PF为价格得分。

2、F为评审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报价评审价的最低值。

3、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评审价。

4、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得分:P=PT+PB+PF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要求。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和福建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负责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投标授权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 询问、质疑

5.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

5.2质疑时效期间(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以书面报名登记日期为准;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以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招标文件提供期限长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

③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请于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附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后):(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须同时附购买招标文件后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纸质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提供的质疑函和证明材料均应以书面形式(即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内容相同的word电子文档)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函的落款时间须为提交质疑函当天的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格式

⑸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注: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

9.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转帐形式提交。不得以现金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

12.5 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2.1)、2.2)条款的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7在中标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⑸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2.10 导致采购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采购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所有投标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3.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3.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投标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出现不一致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进行判定。

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为无效投标条款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项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不符合;属于得(扣)分条款的,若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并予以标注对应关系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项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不得分或扣分。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或公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文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分为价格册和技术商务册,分册单独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所有投标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每一密封接合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正副本未分别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另请提供一套电子标书(U盘或其它闪存介质),并与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一同密封,电子标书含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内容与纸质文件一致。电子标书未密封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并在快递单上醒目注明“投标文件”字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等责任。

14.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向投标文件接收单位(接收人)要求出具投标文件签收回执,未在投标文件截止当日要求出具回执的,视为放弃领取回执。如需出具回执,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签收回执》。

14.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修改的书面材料还应当按本须知要求进行密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5.3开标时,由投标方派出的代表和采购方监督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读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

15.4投标人派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即表明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开标记录予以认可;若有异议,须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

15.5开标现场,投标人未派出代表或派出的代表中途离场的,视同对整个开标过程无异议。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以“文件密封、标记和递交,投标报价、开标记录”等整个开标过程中的任何环节提出异议或要求。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6.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2)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3)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5) 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

1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本司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6.4投标人应遵循诚实的原则,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仅负评审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当上述错误或不一致时的更正方法相冲突时,可采取对“有错”投标人不利的原则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18.1条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3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7.3.3评委会在政府采购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即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40%以下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9.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9.7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 定标准则

2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招标结果告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明确选择其中一种告知方式(邮寄或自行前往招标公司领取),收件人或领取人应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若自行领取的可于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投标人未按上述约定的时间、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后果。

2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5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1.6 招标服务费

21.6.1 中标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1.6.2 中标方如未能按21.6.1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权利。

21.6.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收费标准。

22. 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与之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由此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赔偿可能产生的损失(如中标差价等)。

23.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4.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24.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州日报社食堂厨具及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货物和服务来投标,以充分显示各投标人的竞争实力。

合同包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厂原装品牌货物。货物制造、安装标准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采购货物标示“◆”为核心产品,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实施过程中所有材料和机械、人工、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如在安装过程中对其他设施、设备、装饰及邻近管线等造成损坏的,均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有可能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另投标人还要考虑到在执行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合同包二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费用、易耗品费用、消洗费用、垃圾处理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中说明的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以外,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另投标人还要考虑到在执行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合同包1 食堂厨具

设备技术要求:

采购设备清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附件1:厨房设备及排烟设备清单 附件

附件 HYPERLINK "附件2:厨杂用品清单.xlsx" 2:厨杂用品清单。

1.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承诺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均符合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标准。如在中标后合同执行期内,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抽查后发现使用劣质产品,将接受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有就餐人员因接触劣质产品造成身体上的侵害,将接受调查,如情节严重,接受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设备安装及调试:

2.1、设备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实现采购人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2、中标人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设备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4、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设备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2.5、设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使用操作指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6、设备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中文说明书、中文采购人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商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7、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2.8、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计入报价内)。

免费质保期: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年的免费保修(厂家或国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供产品的终身维护,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质保期后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只收取零配件费用。

4、商务条件

4.1、交付地点:福州日报社十层职工食堂。

4.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4、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4.4.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内容(如有)均为合同签订的基础。

4.4.2、中标人与采购人正式签订合同前,须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待货品验收合格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到原账户。

5、验收标准:所有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验收程序和方法:

6.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设备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上述第五条款验收标准中的要求。

6.2、中标人自检:所有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与质检报告。

6.3、验收: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及食堂服务团队代表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须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验收;若整改后又出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向中标人收取合同金额2%-5%的违约金。

6.4、最终验收: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试运行合格,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

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2

45

食堂正式经营满一个月,在次月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

3

5

一年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5%。

8、维修服务:

8.1、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8.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8.3、设备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8.4、对因采购人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中标人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8.5、故障处理: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8.6、质保期后的保障服务:保修期后,为其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支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做出响应及提出解决方案(最迟不超过1小时),并尽快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需要中标方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最迟不超过2小时。超过保修期的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