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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招标: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全国招标: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20200102Z0002一、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公开招标已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详见招标文件)3、采购预算:伍拾壹万玖仟元整(51.9万元);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工作日供换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从事本项目设备生产、经营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下发的《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应采购不少于总报价10%的贫困村的农副产品作为食堂食材的原材料。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登记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0日16时止;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0日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 2月4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