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澄清函
【信息时间:2020-01-21】
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人:
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澄清答疑作如下回复:
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标程序(二)详细评审:“(13)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的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业绩必须为正在经营的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6分。”此条细则中表述的党政机关是否包含事业单位?
答:不包含,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