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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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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中标公告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委托,就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PXGJCG2019-126 二、项目简要说明: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1、采购公告媒体: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公告发布日期:2019-12-25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1-20 09:30:00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许平,凌霞,乔明进,宝金才,杨新雅
五、中标信息
1、中标日期:2020-01-21
2、中标总金额:2379980元

3、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2379980元无锡市金城环保炊具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双新经济园区雪丰路30号91320211753249804K


六、代理收费信息
1、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2、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打7折计算
3、代理费收费金额(元):21000

七、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它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优、王奕、孙荣新

联系电话:0510-82703504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2、采购人名称: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人:王金勇

联系电话:0510-88683498

地址:无锡市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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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1 13:08:36



附件:招标文件-厨房设备1224.doc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19-126

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人: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单位)、无锡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须知

三.技术需求书

四. 合款(格式)

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邀请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19-126

采购人: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单位)、无锡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121室

3

工程概况: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简要说明:本项目为市重点项目,诚邀实力强、信誉优、业绩好的专业单位参加竞标,为无锡医疗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要求本标段工程中标单位全面组织施工,承诺在保证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

供货及安装期: 30 日历天(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误期违约金不设上限;

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质量违约金: 合同价的5%。

项目整体质保期:2年,自项目备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最高投标限价: 360.774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各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12 24 日~2019年 12 31 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 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售价:800元,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

提疑截止时间:2019年 12 31 日16:00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0年 1 3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人;

8

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0000 元,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收款单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无锡分行

账号:322000600018170133652

受理地点: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1楼121办公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10-82703504。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510-82703504)。

(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投标前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以“投标人须知”第(十四)条要求为准。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取消其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9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10

投标时间:2020年 1 20 日09:00至09:30截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9号2号楼102会议室)

11

开标时间:2020年 1 20 日09:30

开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9号2号楼102会议室)

12

定标时间:2020年 1 20

定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9号2号楼102会议室)

13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除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4

投标文件份数:

明标部分:1本正本,2本副本;

暗标部分:1本正本,5本副本。

电子光盘1份

14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9号2号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奕 、孙荣新、陆优

联系电话:0510—82703504

二.投标人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投标人应在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看到有关招标公告,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解释:

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 1 3 日17:00前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可自行踏勘。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及电子文档的形式提出,并于2019年 12 31 日16:00前送(或传真0510-82703504,邮箱:457337203@qq.com)至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明标部分:

1、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时提供原件)

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企业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至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的证明资料;

投标供应商2018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6月~2019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6月~2019年11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承诺书(一、二、三、四、五)(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补充证明文件

(1)技术力量及简介;

(2)企业近年来的主要业绩介绍;

(3)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注:报价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报价人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复印件放入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2、报价文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

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3、其他文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需求偏离表》;

技术方案书;

项目组成人员情况;

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文件的其他补充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1、劳动力计划表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表;

2、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3、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4、保证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6、保证与其他工程的配合措施;

(六) 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

7、投标文件份数,明标:正本1份,副本2份;暗标: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人还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1份(含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8、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单独装订成册,不得有分册(商务部分可以有分册)。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正本”;将所有商务标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副本”;将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 “技术标正本”;将所有技术标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技术标副本”。 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印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原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原件,需单独封袋,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资格证明原件”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9、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需将商务标(明标)中的“开标一览表”另行制作壹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里,并在标袋密封处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封口章,标袋上注明 “商务标(明标)开标一览表”,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0、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施工组织设计是暗标,暗标书面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暗标的书面文件封面、封底和装订夹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发放。暗标文本须全部采用A4纸单面黑色打印。暗标书面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等。

暗标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单倍行间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采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有空白页,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

暗标不按照以上要求制作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1)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3)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14)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6)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9)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1)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2)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

(23)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24)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

(26)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或不满足技术要求的;

(27)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8)项目负责人有在建的;

(2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30)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包括各个单项、各个片区的最高限价)的

(3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2)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4)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20页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35)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37)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3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3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40)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4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4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 开标、评标: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投标文件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商务标(明标)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2.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工作人员将审查内容进行记录,由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确定,并存档备查。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明标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纪委人员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开标一览表内容。

3.4唱标结束,投标人退场。

3.5编制投标供应商暗标编号

3.6由监督人员随机编制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正本)封存(不拆封)。技术标(暗标副本)封面上进行编号。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

3.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0年1月20日上午09:30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3.8.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3.8.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否则视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评标工作程序:

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4.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4.1.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资信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2.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2.2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由明标评审小组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由暗标评审小组负责。

4.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涉及到暗标部分的,应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并按手印代替签字。在暗标评审小组确认签字时,签署“×(技术标编号)号供应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 比较与评价

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结束后,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与评价。

4.3.1明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财务状况、业绩、信誉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4.3.2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中,暗标评审小组成员不接触明标商务标文本。需要对照、查阅明标商务标有关内容的,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查阅告知。

4.3.3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公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标编号,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分值和技术标分值,在拆封投标供应商对应表后,将各投标供应商的两部分得分合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3家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暗标部分(技术文件)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

6.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40分)

(1)投标报价分(3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2)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装备售后服务报价分(3分):质保期2年满后,从第3年算起至第5年的3年内,第3至第5年内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指因完成维保、维修产生的人工及辅材费用)均应由投标人承担,报价费率(计费基础为投标总价)最低(不接受赠送)的得满分3分,最高不得超过3%/年,费率每增加0.1%得分下降0.1分,依次类推,3分扣完为止。

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技术部分(49分)

产品的性能说明

(16分)

产品的技术响应程度(10分);

根据投标人货物技术偏离情况进行比较对比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

产品的技术介绍(6分);

主要产品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指标和使用说明的介绍:包括产品技术参数、材质用料、产品生产工艺、产品使用的安全描述、产品的实施标准,产品使用说明等详细描述,比较对比评分,满分6分。优:6-5分,良:4-3分,中:2分,可:1分。

产品的外部评价

(12分)

产品的可靠性(5分);

投标人制造的房设备产品获得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检测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以来的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包括:燃气灶具、不锈钢具制品,每提供一个合格的检验报告得0.5分,满分5分,产品重复不累计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产品的先进性(2分):

投标人制造的厨房设备产品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称号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产品的保障性(2分):

投标人制造的燃气灶具、不锈钢厨具制品投保了产品责任险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提供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无得0分。

产品的环保性(3分):

1、投标人制造的厨具产品获得市级或以上政府检测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以来合格的有关于环保产品检测方面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无得0分。提供检验报告关健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制造的厨具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施工方案

(4分)

对投标人本项目施工计划及验收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程度进行评审:包括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施工的重点与难点的解决措施等。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评价

(4分)

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从业经验等,比较对比评分,满分4分(需提供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对应技术人员近3个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无0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

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

(5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计划情况:含质保期,响应到场时间、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情况、培训计划方案等。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

本项目深化设计方案

(8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的内容,提供详细的深化设计方案图纸,根据图纸设计方案的专业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卫生检疫符合程度等方面,横向对比。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

商务部分(11分)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分)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加的公开招标(含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并签订的厨房配套设备项目业绩,得3分。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企业信用、先进、安全生产、企业荣誉、企业产品获奖等情况

(8分)

投标人获得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获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得1分,无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近年获得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3年或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证书的得1分,无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近3年获得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有关企业诚信、品牌荣誉、产品获得先进、节能环保等方面等奖项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每提供一个得证书1分,最高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加分

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九) 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中标人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序。如有质疑,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2.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十)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收款单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无锡分行、账号:322000600018170133652),受理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10-82703504)。

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转帐支票、 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以“投标人须知”第(十四)条要求为准)。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5.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通知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应自行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7.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中标结果,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定点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3.采购人委托保险经纪公司跟踪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采购人做出相应处理。

(十四)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