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1日
受湘阴县左宗棠中学的委托,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19】0253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9-YY-XMZB-1109
4.招标信息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开标日期:2020年1月20日
7.预算金额:0万元
二、中标结果: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投标报价 |
综合打分 |
1 |
湖南健之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钟术 |
13973028611 |
0.1% |
83 |
2 |
长沙欧兰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方国伟 |
13272433198 |
1% |
82.6 |
3 |
广州市盛昌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朱晓玲 |
13922380715 |
1% |
82.2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丁金华 杨丹 王奇勋 陈翼 任望梅
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本次政府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湘阴县左宗棠中学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8740265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073001235
附件:1、招标文件
2、成交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
附件(左宗棠).rar
政府采购
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19】0253号
采购代理编号:HNXZ-2019-YY-XMZB-1109
采购人:湘阴县左宗棠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1
第二章投标须知 4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二节投标须知正文 7
一、总则 7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 10
四、投标 14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15
六、中标信息公布 17
七、合同签订 18
八、政府采购政策 19
九、其他规定 20
第三章资格审查 22
1 .资格审查主体 22
2 .资格审查 22
3 .资格审查结果 23
4 .其他 23
附表 1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24
附表 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26
附表 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27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8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8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32
1 .评标方法 32
2 .评标程序 32
3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2
4 .澄清有关问题 33
5 .比较与评价 33
6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5
7 .编写评标报告 35
8 .评标报告复核 35
9 .停止评标 35
10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6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7
附表 1 符合性审查表 38
附表 1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39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40
第五章采购需求 41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41
第二节技术要求 42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46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46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8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4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55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56
索引表 1 资格审查索引表 57
一、开标一览表 58
二、投标保证金 5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0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1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2
附件 4-1 投标人资格声明 ( 格式 ) 63
附件 4-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5
附件 4-3 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66
附件 4-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67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68
索引表 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69
索引表 3 评标索引表 70
五、投标函 71
六、分项报价 73
附件 6-1 分 项 报 价说明 73
附件 6-2 分 项 报 价明细表 73
七、采购需求响应 74
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75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76
十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77
附件 10-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77
附页 1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78
附件 1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9
附件 10-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80
附件 10-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81
附页 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82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3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4
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8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阴县左宗棠中学的委托,对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19】0253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Z-2019-YY-XMZB-110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19】0253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XZ-2019-YY-XMZB-110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
1 |
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1 |
0万元 |
6万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可经营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承诺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办理数字CA,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730-2966692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在网上购买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19年 12 月 30 日至2020年 1 月 6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20 日 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 1 月 20 日 9时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17 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岳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为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阴县左宗棠中学
地 址:湘阴县左宗棠中学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38740265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507300123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湘阴县左宗棠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湘阴县左宗棠中学 地址:湘阴县左宗棠中学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3874026566 |
|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073001235 |
|
第2.6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可经营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
|
第3.2款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
|
第6.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2019年 12 月 30 日9时—2020年 1 月 6日17时(北京时间) |
|
第6.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 组织,时间 / ,地点 / 。 |
|
二、招标文件 |
|||
第7.2款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 1 月 20 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
|
第8.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范围:非标注★的商务和技术条款。 幅度:偏离项数之和≥ 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
|
第10.1款 |
指定媒体 |
中国湖南岳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
|
三、投标文件 |
|||
第14.1款 |
投标报价的规定 |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采购清单对应报价。 |
|
第14.5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0万元。 |
|
第15.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第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
第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7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第19.1款 |
分包 |
否 |
|
第20.1款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肆份 |
|
四、投标 |
|||
第22.1款 |
开标地点 |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开标厅 |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5.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现场宣布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名称,并进行身份验证,未通过身份验证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9.2款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1.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 采购人从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直接指定 □ 从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
|
第30.5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联系部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分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18390003331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
|
七、合同签订 |
|||
第32.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履约保证金。 |
|
八、其他规定 |
|||
第36.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
第37.1款 |
其他规定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第二节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2. 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8.3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9. 询问
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0.4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应及时关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和技术文件
(5)投标函
(6)分项报价
(7)采购需求响应
(8)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9)采购需求偏离表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3.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 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设定最高限价的),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接受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本章第23.1款要求标注“修改”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
14.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4.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5.3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6.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3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8. 投标保证金
18.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9.分包
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9.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若纸质版文件与电子文档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20.2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
20.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
20.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为PDF格式(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四、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21.2投标文件密封袋(箱)上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
22. 投标截止期
2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开标地点。
22.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本章第2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
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2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 串通投标行为
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