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ZCG202000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7日
七、定标/成交日期:2020年1月21日
八、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37万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总价 (元) | 备注 |
1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 | 1 | 329775 | 329775 |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2室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按采购文件要求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刘丽芳、杨小芳、吴佳骏
十、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0570-3850116
传真:0570-3850156
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
采购人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70-3026635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衢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
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8号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354.6K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ZZCG2020001
采 购 人: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代理机构: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26471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125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08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20465 一、说明 8
HYPERLINK \l _Toc2556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8
HYPERLINK \l _Toc1702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
HYPERLINK \l _Toc13130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1
HYPERLINK \l _Toc7285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2
HYPERLINK \l _Toc18910 六、磋商无效的情形 14
HYPERLINK \l _Toc9305 七、 废标的情形 15
HYPERLINK \l _Toc21621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15
HYPERLINK \l _Toc3689 九、法律责任 16
HYPERLINK \l _Toc9959 十、其他 17
HYPERLINK \l _Toc23248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8
HYPERLINK \l _Toc5529 一、采购项目概况 18
HYPERLINK \l _Toc13729 二、食堂供餐情况 18
HYPERLINK \l _Toc10384 三、本项目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 18
HYPERLINK \l _Toc18975 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9
HYPERLINK \l _Toc23563 五、续签合同条件 21
HYPERLINK \l _Toc20850 六、付款方式 21
HYPERLINK \l _Toc746 七、履约保证金 21
HYPERLINK \l _Toc16357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18
HYPERLINK \l _Toc16763 一、磋商原则 22
HYPERLINK \l _Toc19736 二、磋商程序 22
HYPERLINK \l _Toc2902 三、注意事项 23
HYPERLINK \l _Toc14033 四、评分细则 23
HYPERLINK \l _Toc9583 五、开评标程序 26
HYPERLINK \l _Toc2338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7
HYPERLINK \l _Toc30102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委托,现就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ZZCG2020001
二、项目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37 |
衢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柯城分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就餐及临时公务接待就餐服务,不对外营业。 工作内容为食堂保洁、会务、食堂餐饮服务。食堂以购买服务形式需劳务派遣,用餐成本由服务购买方承担 。(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
四、服务周期:
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续签合同年服务费与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相同,最多续签两次,但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1月7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代理部2);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人应于2020年1月21日14:30 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磋商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1月21日14:30时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会议室参加磋商,响应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其他: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0570-3850116
传真:0570-3850156
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
2.采购人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70-3026635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
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8号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
2 |
项目名称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3 |
服务地点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7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年服务费与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相同,最多续签两次,但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具体考核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考核办法。 |
8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采购公告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 |
11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12 |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
2020年1月15日17:00时前 |
13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公布网址 |
http://zfcg.cz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
14 |
偏离 |
不允许 |
15 |
分包 |
不允许 |
16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如有) |
17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18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9 |
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份数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共三份,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正、副本分别装订,密封一袋) 资信技术部分和商务报价装订成一册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原件同时提供。所有原件应单独装袋(不需密封),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粘贴打印的表格式原件清单目录(供参考)。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原件不予接收。 |
20 |
装订要求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A4复印纸。 |
21 |
封套上至少写明 |
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密封要求。 |
2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1月21日14时30分 方式: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送达磋商现场 |
23 |
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24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共 3人 |
25 |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
26 |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27 |
投标报价 |
1.本次采购投标最高限价为 37万元/年(人民币)。供应商应按此最高限价(含单项限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报价应为提供本次采购全包干价,员工工资(含基本工资、工龄补贴、职称补贴、岗位补贴等)、福利费(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项目管理费;(含管理费用、税费、利润、雇主责任险、交通险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其它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
28 |
代理服务费 |
1)本次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未满人民币3000元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2)评委费、公证费按实收取; 3)以上费用均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4)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中所叙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磋商组织人”系指“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服务”系指按本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服务工作。
“▲”系指按本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即刻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磋商公告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响应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于阐明所需采购磋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规定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答复,请所有购买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注意。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
8.2报价
8.2.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采购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至少二次报价。报价含供应商完成本采购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服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由以下内容组成:
其中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及福利等、项目管理费(含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投标报价固定是指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8.2.2供应商的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是完成技术文件中的所有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及价格将不予接受。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语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第六章的所有附件及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共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含商务报价、资信技术二个部分内容;
商务报价部分
(1)▲首次报价表(附件1)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资信技术部分
(3)▲磋商函(附件2)
▲(4)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
▲(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概况
(7)2016年1月1日至今业绩一览表(附件4)
(8)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9)食堂管理服务方案
(10)项目人员配备表(附件5)
(11)菜谱制定
(12)服务承诺
(13)响应人自评分表(附件6)
(1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信技术资料
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可参考评分内容编制,以上内容所涉及到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若提供的材料被核实为虚假的,则作废标处理。
以上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方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作为项目磋商的重要指标。一旦开标后,经审核确定投标资格和技术能力不能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则投标方即刻被废标或被拒绝进入商务报价阶段。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
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12.1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报价、资信技术二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2.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3响应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2.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采购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应材料,该材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描述。
1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供应商公章。
12.6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12.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2.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3.1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明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13.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外封面应注明“χχ(指响应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外层包装格式(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ZCG2020001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13.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拒绝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3.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13.5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4、评审、磋商时间
14.1 在磋商邀请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审。
14.2 开标会议由招标组织人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并签到。所有供应商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开标现场备查)。
14.3 记录人将开标一览表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5、组建磋商小组
15.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自行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磋商小组负责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出具评审结果。
16、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6.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果供应商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规定的范围、质量;
(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详细评审,其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否决。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17.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17.2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17.3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的行为,都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7.4磋商小组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17.5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评审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评审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8、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9、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比较与评审
21.1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报价部分详细评审,进行综合打分。
21.2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项目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1.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规格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磋商无效的情形
2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2.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2.3磋商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应签字未签字、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22.4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2.5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应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供书面材料。
22.6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22.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废标的情形
23.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3.2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3.3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24、确定成交供应商准则
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
24.2 采购人只对评审结果负责,不对评审结果作任何解释。
25、成交通知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应及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签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体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如供应商自身原因的,应追究其行为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27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用实行先做后付方式,以中标合同金额平均按月支付,并在每月10日前(节假日或经费拨款未到位则顺延)支付上个月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费用凭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直接支付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未满人民币3000元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评委费、公证费按实收取;以上费用均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报价中予以考虑。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九、法律责任
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9.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响应、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其他
30.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31.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其他任何方式或信息来源均无效。
通讯地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
项目联系人:小徐
答疑咨询电话:0570-3850116
公告网址:www.zjzfcg.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服务范围:衢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柯城分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就餐及临时公务接待就餐服务,不对外营业。
3.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37万元(人民币)/年。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最多续签两次,但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具体考核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考核办法。
一年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需要重新招投标的,双方可适当延长1-3个月,作为下轮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投标的过渡期,过渡期的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按本次采购中标价的月平均数结算(年服务费除以12月)。
5、服务地点: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
二、食堂供餐情况
1.用餐人员数量:
衢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柯城分局工作人员约90-100人。
2.供餐形式:
衢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负责的早、中餐。若有需求,需晚餐开餐。
用餐时间:(根据市级机关工作作息时间作调整)
工作日早餐7:30时,中餐12:00时,晚餐17:00时,双休日按实际需求用餐。
4. 服务内容:
供应商为采购人工作人员和临时来客提供安全、卫生、营养、优质的早、中餐,若有需求,需晚餐开餐,包厢公务接待,包厢费另计。
三、本项目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
1.共 5人:(厨师2人、面点师1人、洗杂工2人)。具体岗位配置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配置 |
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食堂主厨 |
1.要求持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 2.根据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及时对菜点质量进行合理分析,切实采取改进措施。 3.负责把好菜点质量关,认真检查各部门的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4.负责检查厨房各部的食品原料质量,把好食品卫生关。 5.为男性、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上岗。 |
1 |
|
2 |
食堂副厨 |
1.要求持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 2.配合主厨根据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及时对菜点质量进行合理分析,切实采取改进措施。 3.配合主厨把好菜点质量关,认真检查各部门的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4.配合主厨检查厨房各部的食品原料质量,把好食品卫生关。 5.为男性、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上岗。 |
1 |
|
3 |
面点师 |
1.要求持有三级及以上面点师证。 2.配合厨师做好食堂服务工作,负责早餐面点制作工作. 3.为女性、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上岗。 |
1 |
|
4 |
洗杂工 |
1.主要职责: 切配工作、洗涤工作、帮厨工作及包厢服务。 2.须具有厨房工作经验。 3.须做好食堂卫生保洁工作和餐厨具保管工作。 4.配合项目内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好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5.要求均为女性, 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并持有健康证。 |
2 |
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在服务期限内投入人员如须更换,须报采购人同意。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交采购人备案后严格执行。
3.食堂主厨要求持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副厨要求持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面点师要求持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证,所有食堂服务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拟派食堂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工作服均保持清洁卫生;
5.采购人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供应商不得擅自处理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物品,一经发现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经营过程中未执行《食品卫生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责任事故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8.承包期间,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在采购人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中不配合,影响活动开展的;职、员工投诉较多;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采购人声誉等情况的。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9.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延迟开餐、不开餐、供应商不负责任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餐、不开餐,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10.如因供应商责任采购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11.供应商的服务未能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后仍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12.供应商必须指派一位负责人,全权代表供应商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质量。
13. 本项目报价包含:
员工工资(含基本工资、工龄补贴、职称补贴、岗位补贴等)、福利费(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项目管理费;(含管理费用、税费、利润、雇主责任险、交通险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其它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4. 采购人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保障,依法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按时发放薪酬等。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与劳资纠纷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处理,与采购人无关。
15、特别约定:
(1)食堂劳务人员的配备须采购方核定后方可使用。
(2)食堂设施添置、维修费用等由采购方承担。
16、其他要求及说明
1.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考核办法。
2.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为5名食堂服务人员缴纳“五险”(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
3.中标单位必须履行招标人必要的公务接待就餐服务工作,包厢费按10人(不含)以下100元/桌,10人(含)-15人(不含)150元/桌,15人(含)以上200元/桌另计。节假日加班费另计。
4.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少安排一名厨师根据实际情况供餐。
五、续签合同条件
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最多续签两次,但供应商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具体考核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考核办法。
六、付款方式
1、服务费:
1.1每月10日前(节假日或经费拨款未到位则顺延)将上个月费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费用凭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直接支付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违约等问题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一、磋商原则
1、本次竞争性磋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邀请各磋商方参加报价。
2、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性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3、磋商小组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对所有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
二、磋商程序
1、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内容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
(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3)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所有供应商派代表到场现场开标,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性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同类项目的业绩等方面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有大的缺项、漏项。如果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做出变更,应在磋商文件中有文字说明其原因和理由。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被否决。
A、磋商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磋商小组将确定不具备投标资格和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方不能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改为有效。磋商小组将对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磋商、评审、打分。
3、详细评审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资信技术分和商务报价分合计组成,其中资信技术分85分、商务报价分15分;满分为100分。
(2)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资信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3)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分别对每个供应商资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即为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后计算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5%×100,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分+磋商报价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推荐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提交评审结果。
三、注意事项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磋商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评审项目 |
评审细则 |
资信部分(30分) |
供应商业绩案例 (0-10分) |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10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相关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不得分)。 |
企业实力 (0-10分) |
公司情况、规模、服务理念、资质信誉、获奖情况、知名度、市场形象、用户反馈等情况综合评分。 |
|
荣誉 (0-5分) |
1、在服务的食堂项目或曾服务的食堂项目获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的得3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在服务的食堂项目或曾服务的食堂项目获得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A级食堂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3、在服务的食堂项目或曾服务的食堂项目获得“示范职工食堂”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0-2分) |
投标单位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资料复印件,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不得分)。 |
|
本地化服务(1-3分) |
供应商企业在衢州市设有办事处的,得3分(以营业执照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在衢州市外浙江省内设有办事处的得2分,其他地区得1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5分) |
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0.5-5分)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意见与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等进行评分。(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5-1分;) |
食堂管理服务方案 (0-30分) |
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的标准化方案。可行性、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强的得8-10分;方案基本可行,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7分;方案措施不严密、存在缺陷的得1-3分,不可行的得0分。 |
|
2、针对本项目各分项服务方案:食堂餐饮、保洁、公务接待就餐(包括项目实施服务方案、服务质量、班次调配、效率、应急就餐方案、食堂需菜品方案和成本把控方案)可行性、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强的得8-10分;方案基本可行,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7分;方案措施不严密、存在缺陷的得1-3分,不可行的得0分。 |
||
3、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的卫生防疫、消防、人身安全保证措施及奖罚承诺,优秀得3-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5-1分; |
||
4、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服务质量及安全文明礼貌的承诺及保证措施。优秀得3-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5-1分。 |
||
5、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的制定;节能方案,科学、合理,优秀得1.5-2分,良好得1-1.5分,一般得0.5-1分。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分配情况 (0-12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安排分配情况比较,人员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科学合理的得4分,安排有缺陷的扣0.5-1分,有严重不足的扣2-3分,扣完为止; |
|
2、厨师、面点师的配置(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备查),人证配备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人证配备部分符合需求的得1-3分,不提供厨师、面点师资格证书原件的不得分; |
||
3、其余各工种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情况,各岗位安排人员的服务流程情况,优秀得3-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5-1分。 |
||
菜谱制定 (0-3分) |
以安全、营养为原则分别制定一份四季菜谱,每季排一周(5天)12个菜品,荤素搭配均衡。评委根据价格、菜谱制定是否合理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优秀2-3分,良好得1-2分,一般得0.5-1分) |
|
服务承诺 (0-4分) |
承诺如下:1、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2、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一年一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工伤等纠纷;3、成交企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早餐、中餐、晚餐、包厢公务接待的供应,以及采购方临时所需的服务工作。4、是否有其他优惠配套服务的承诺。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承诺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
|
投标文件制作(0-1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绿色环保(双面打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1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五、开评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2、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及到场等情况。
3、工作人员检查各供应商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4、启封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独立评审。如有疑问,可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委对各供应商打资信及技术分。
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本项目重点内容及报价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过程中,不公布资信技术评分分值,只公布资信技术部分未通过的原因,所有供应商首次报价和磋商中报价均不公开。
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有疑问,可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7、磋商小组以资信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得分第一、第二名的为成交候选单位,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合计分值相同时以报价得分高为先,合计分值、报价标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8、开标会结束。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
项目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CG2020001
甲方: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说明
经竞争性磋商,甲方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劳务托管给乙方管理,为甲方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双方本着互信、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务外包期限和要求
服务期限:
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最多续签两次,但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具体考核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考核办法。
1.2一年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需要重新招投标的,双方可适当延长1-3个月,作为下轮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投标的过渡期,过渡期的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按本合同服务费总价的月平均数结算(年服务费除以12月)。
2、供餐要求:
2.1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和临时来客提供安全、卫生、营养、优质的早、中餐。若有需求,需晚餐开餐。
2.2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及要求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
2.3乙方每周四制定并上交甲方下周的菜谱,供本甲方参考。
2.4乙方拟订每天采购制作菜肴清单及面点主食所需要的原料及调味料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交由甲方采购。
2.5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及通行餐饮行业标准,严格控制菜肴及面点主食等的制作成本。
第二条、劳务外包服务费及支付:
1、年劳务外包服务费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年劳务外包服务费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各类社保费用、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2、付款方式:甲方按年劳务外包服务费总价分12个月平均每月核定支付,若在考核月份发生扣分的,按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考核办法执行。甲方于每月10日前(节假日或经费拨款未到位则顺延)支付上个月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
3、乙方必须履行甲方必要的公务接待就餐服务工作,包厢费按10人(不含)以下100元/桌,10人(含)-15人(不含)150元/桌,15人(含)以上200元/桌另计。节假日加班费另计。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甲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劳务外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甲方认为乙方在劳务外包期间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劳务外包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劳务外包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第四条、经营制约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劳务外包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双方承诺
1.乙方对甲方作出以下承诺:
1.1在劳务外包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分包、转包,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须经甲方批准同意。
1.2在适当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劳务外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劳务外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日,无论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
1.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食堂主厨,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劳务外包区域服务工作。
1.5为劳务外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出具上岗人员近期身体健康证明,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
1.6工作人员上岗穿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1.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劳务外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交纳税务、工商部门的各项税费。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不定期考核及年度考核,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1.9在劳务外包期内乙方应保证劳务外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项工作,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不人为损坏。清洁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在保证清洁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安全地使用。
1.10甲方不定期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考核办法。
1.11乙方在劳务外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得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纸,交由甲方备案。
1.12禁止事项
1.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12.2不得在劳务外包区域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得活动,同时不允许在劳务外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12.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劳务外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12.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劳务外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13保险
1.13.1员工人身意外
在劳务外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等)。
1.13.2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1.14乙方及其员工遵守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劳务外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单位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16乙方保证在劳务外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
2、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2.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2保证乙方的员工的工具按规定正常进入劳务外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3甲方提供乙方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以及必须的货架、桌椅、电脑、打印机等。
2.4按实向支付乙方劳务服务费,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务费需按5‰每天支付违约费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在劳务外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劳务外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作出任何赔偿。
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1.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他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终止
2.1提前终止
2.1.1因劳务外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1.2因乙方符合考核办法中相关终止条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1.3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劳务外包服务费三倍金额的赔偿金,乙方承诺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款,甲方的其他应收款不受影响。
2.1.4提前终止劳务外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三条。
2.1.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1.6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劳务外包期满,劳务外包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3、劳务外包服务合同终止后果
3.1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金的效力。
3.2上述2.1.2、2.1.5二条的终止,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3劳务外包服务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劳务外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劳务外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甲方代理费及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调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
4.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后生效,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备案。
5.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衢州市财政局备案同意,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
附件1——项目人员配备表
附件2——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食堂考核办法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