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1-22 10:55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504202000001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1-22 10:55 |
采购人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观音堡路2号,联系方式:汪女士,0830-260092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西南商贸城17区3楼平台C3,联系方式:李女士,0830-2688731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0-2688731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1-23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2-05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公开发售,请注册成为用户,并于网上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公开发售,请注册成为用户,并于网上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2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公开发售,请注册成为用户,并于网上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2-06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2-06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泸州市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十七区)3楼C3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2-06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泸州市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十七区)3楼C3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2、交款方式:以注册用户身份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使用供应商帐户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缴费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银方式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58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餐饮服务 |
行业划分 | Q831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采购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职工食堂服务。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
项目编号:LZZFCGGZ(2020)3002(参与磋商以此编号为准)
省网编号:5105042020000016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
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共同编制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二)总 则 7
(三)磋商文件 8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9
(五)评定程序、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13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14
(七)磋商纪律要求 15
(八)质疑和投诉 16
(九)其他 17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8
第四章 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磋商项目实质性要求 19
第五章 协商内容、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0
第六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21
第七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5
第八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36
第九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商务要求 37
第十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43
第十一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52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55
第十三章 现场报价表 56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职工食堂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LZZFCGGZ(2020)3002(参与磋商以此编号为准)。
省网编号:5105042020000016。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磋商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职工食堂服务 |
1项 |
详细的服务、商务要求见第九章 |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第八章内容。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0年1月23日9:00至2020年2月5日17:00(北京时间)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公开发售,请注册成为用户,并于网上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份。(网上缴费,售出不退,报名资格不允许转让)
八、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在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大厅(泸州市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十七区)3楼C3)。
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观音堡路2号
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0830-2600928
2、招标代理机构: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十七区)3楼C3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830-268873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5800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圆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两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5800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圆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两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有权)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4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6”)。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三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声明函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与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参与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 |
5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如遇政策空白期导致无法判断和评审的,可不执行上述规定(不做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在评分办法中均不得分)。 |
6 |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7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告。 |
8 |
联合体参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9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2、交款方式:以注册用户身份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使用供应商帐户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缴费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银方式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 2.1转款凭证上需注明:xxx项目磋商保证金,转款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转款账号必须与供应商网上注册的银行账号一致。 2.2凡已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五家金融机构之一开通企业网银的,可采用“网上银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 2.3如果供应商未开通上述网银(或网上银行在线缴费不成功),则可选择“网银或柜面转账”方式交纳工本费或保证金(根据央行规定,跨行转账业务在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后或法定节假日期间停止运行),严格按照系统提示的收款人账号信息交纳工本费或保证金。 2.4供应商完成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后,如遇交费成功1小时后系统仍未显示“已交纳”信息等系统延迟情况,应在线及时查询付款进度并按提示联系技术人员作相应处理,否则将承担被拒绝参与磋商的风险。 3、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18:00点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磋商的权利。响应文件中需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磋商保证金。 4、根据《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规定,磋商保证金退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4.1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失败的项目于开标当日),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非中标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 4.2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提交来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所缴磋商保证金。 |
10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5%收取。 2、履约保证金缴款账号:由采购人指定。 3、根据《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的缴退按以下程序进行: 3.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缴款单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履约保证金)。 |
11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报价响应文件(1份); 所有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 份。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
12 |
响应文件的印制、签署、密封以及标注 |
详见本章12、13条的内容。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
14 |
答疑会、现场考察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现场考察。 |
15 |
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评标咨询 |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30-2688731 |
16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7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代理费回单复印件,到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830-3150753 地 址:泸州市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十七区)3楼C3。 |
18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由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协助处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的询问、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9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财政局采购科。 |
2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共计:8700.00元(大写:捌仟柒佰元整),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分公司;开户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自贸试验区支行;帐 号:9200000657872569。 |
21 |
工本费发票 |
需要开具项目工本费收据或发票的,须提供转款回单和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在泸州市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C3财务室办理。 |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二)总 则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有关定义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供应商”系指已报名参加磋商采购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向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采购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采购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第四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五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六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第七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八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九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第十章 磋商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第十一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任何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须知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参加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详见第八章内容。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8);
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计划(格式10);
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11);
商务应答表(格式12);
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13);
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14);
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1、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磋商项目本身所包含的磋商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填写报价一览表(格式9)。
本次磋商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内容由供应商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响应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详见第六章格式1和格式2),响应文件不齐全者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若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当清楚工整,不得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等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情形。任何修改、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有效。
响应文件应统一使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目编码以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磋商供应商应将其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前不得启封;如有分包,各包响应文件应按前述要求分别单独封装,并注明分包号;若不满足以上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可能拒收其响应文件。
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包件号(如有分包)及“资格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字样(详见第十章格式1和格式2)。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20年XX月XX日XX时XX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
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字样。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采购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不予退还。
磋商采购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与磋商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磋商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
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人候选资格的;
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串通投标;
供应商被取消投标、成交候选或成交资格;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含90天)。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五)评定程序、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详见第十章内容。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签订合同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及转让。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履行合同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泸市财采(2014)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将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按本章前附表相关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磋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十章中“1.总则、2.评审方法、3.评审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体现满足磋商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磋商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资格性要求;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第七章、第八章规定的所有磋商采购需求,对其有关商务、技术、质量和服务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最低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第五章 协商内容、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协商内容
1.1 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
1.2 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1.3 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1.4 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1 供应商报价。
2.2 采购项目的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2.3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本章节没有列出对响应文件中其它内容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写拟定,格式不限。
格式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2 :报价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档)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3:响应函
响应函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的规定的所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
三、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如果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自愿放弃成交;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与甲方签订合同;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我方在采购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报价响应文件 份;电子档 份。
五、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采购文件内容质疑的权利。
六、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
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格式4:承诺函
承诺函
致: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作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号)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一、具备以下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六、我公司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响应。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磋商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2)磋商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磋商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请供应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骗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将纳入不诚信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格式7: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致: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的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我公司______(请填写:有或无;如填写有,请详细列明具体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运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9: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报价 |
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 |
是否属小微企业 |
是 / 否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该项目总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0: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计划
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计划
(格式不限,内容自拟)
注: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详细明确的服务方案。该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对磋商文件服务内容部分的全部内容逐条作出答复、响应。
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方案,阐述所提供方案的合理性。
本磋商文件没有提到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供应商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服务计划书,包含:工作内容、投入人员、详细工作日程表、应急计划等。
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应充足,在磋商文件中列出详细名单和提供技术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1: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2: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 按照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3: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