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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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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的委托,于2020 年01月21 日就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441203-201912-0017-0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03-201912-0017-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省双惠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建平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1号九座101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鑫瑞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中旭 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大唐盛世8幢901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折扣率(%)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 / /

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85.00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 / /

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92.00

七、评审日期:2020-01-21评审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邓力成员: 夏志军(业主评委)、钟碧芳、曾军、龙丽芳。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收费金额:9000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得分情况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技术商务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 得分

名次

1

广东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

81.20

10.00

91.20

3

2

广东省双惠食品有限公司

85.00

9.76

94.76

1

3

肇庆市新德仁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76.20

9.12

85.32

5

4

高要区南岸肇佳肉菜配送中心

76.40

9.22

85.62

4

5

肇庆市端州区明镒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75.00

9.22

84.22

6

6

肇庆市端州区鑫瑞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83.60

9.02

92.62

2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先生联系电话:0758-228367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32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602室
联系人:陈健辉联系电话:0758-2281163
传真:0758-2283678邮编:526060
(三)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1号
联系人:沈志强联系电话:0758-2623239
传真:0758-2623266邮编:52607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服务采购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 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6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20 第四部分.评标和定标..........................................................................29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本)......................................................39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 温馨提示 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银行账号:2017 0321 2900 0187 79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收款单位名称:肇庆 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交纳中标服务费的账户: 银行账号:2017 0321 0900 0187 52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收款单位名称:肇庆 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咨询电话:020-83188500、020-83188580 和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zhaoqing.gov.cn) 咨询电话:0758-2109910 进行注册登记。如中标单位未完成注册,项目将无法对外发布中标公告,请 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成功办理注册手续。 四、招标文件有“★”的地方为实质性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 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五、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六、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格式中应盖章、签署之处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 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应由法定代 表人亲笔签署。 七、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八、我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投 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投标人递交两份 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九、报名后又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中 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由于交通、天气等状况、如上午开标的,建议外地供应商提前一晚到附近住宿。建议投标人 代表提前 15-30 分钟到达开标会场。请投标人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 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公司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公司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 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 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03-201912-0017-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00000.00 四、采购数量:食堂食品配送服务商:2 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文件编号:GX2019-068-FG 2、采购项目内容:食堂食品配送服务商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 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5、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 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 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 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 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招标文件 格式:资格声明函)。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 月 8日期间(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 48 号文化创意大厦 1602 室(肇庆市国兴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购。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 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09 时 3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1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3、投标、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 24 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03 室。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 月 7日止。 十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及相关规定,请各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须在如下网站进行注 册登记: 1)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咨询电话:020-83188500、020-83188580。 2)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zhaoqing.gov.cn)咨询电话:0758-2109910。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 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上公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758-2623266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罗隐大道 11 号 2.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8-2283678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 48 号文化创意大厦 1602 室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6 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确保采购人食堂食品配送供应,现接受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投标,要求合格的投标人提 供本用户需求所要求的相关服务。 2、项目配送地点: (1)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罗隐大道 11 号; (2)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五十四区天后路; (3)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莲乐路与莲兴路交叉口东北 50 米。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采购 的品种、数量及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进行供货及一切税费等。 二、配送试点和试用期情况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2 家配送资格单位,采购人分别签订框架协议。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 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2 家配送资格单位配送金 额约各占 50%,采购人根据每月的考评结果,有权调整配送金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期内总金额的 30%。 本项目对入围的配送单位设置为期 1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合同约定日起 1个月。试用期 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 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如 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二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 品配送单位考核细则,考核通过为 90 分或以上),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 同签定之日起 2 年)。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60 万元,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配送期限为合同约定之日起 2年, 如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约结束,供应商无条件退出。提供承 诺,格式自定。 ★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办公地点发生改变(肇庆市内)导致配送地 点更改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蔬菜、家禽、肉类、水产品、食品及副食品、粮油、调 味料、干货等。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7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服务期限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1 食堂食品配送服务商 2 家 9600000.00 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 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服务和 商务资料。同时,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采购人不另外增加费用。采购的品种、 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进行供货,按月结算。 四、总体要求: 1、凡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经相关部门检疫,证明是由配送方配送的食品、食材等造成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配送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日常配送食品时,配送方必须达 到以下质量要求: 1)配送的所有食品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且具有相应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最新)所列举的相应的标准。 3)严禁配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所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关产品”的食品。 4)不得配送霉烂变质、接近保质期(或过期)、“三无产品”和转基因食品。蔬菜类食品应保 持新鲜,应尽量配送季节性时令蔬菜。 5)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 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2、投标人能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 印件: 1) 蔬菜、瓜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2) 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 3) 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汞、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4) 蛋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苏丹红、恩诺沙星);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5、中标人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须每月第一个星期二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作为当月结算定价。货品价 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参照广东省肇庆市菜蓝子农贸市场零售价格监测表 http://zwgk.zhaoqing.gov.cn/zq103/)×中标折扣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8 确认。 7、采购人提前一天下午 5点下订单以邮件、微信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 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8、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肇庆)至少有一个配送中心,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 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投标人拥有农产品种植基地,拥有冷藏库的配送场地。 9、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蔬菜 6 点 30 分前送达,肉类和鱼类 8点前送达, 粮油干货按周采购,一般为周日采购,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 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前将 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根据采购人需求,中标人需每天一次或多次配 送。 10、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1、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 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 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 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 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须在 60 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 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3、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 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4、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 1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 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15、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 人通知后 1 小时内须做出反应。 16、中标人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 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7、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 小时内 送到。 18、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9、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 中标人支付。 20、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9 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人承 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2、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3、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 提前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 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4、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换货; 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 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 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5、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 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 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 1 小时 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26、中标人被有效投诉 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7、中标人具有检测能力,有专门的检测设备,从事食品安全生产的人员具有健康证,具有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28、为能准确核实食品配送距离和一旦中标后做好服务工作,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到采购人配送点实地勘查,并取得采购人签章确认(详见附件一:投标人实地勘查确认表) 勘查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罗隐大道 11 号 勘查时间:自行踏勘,投标人在 2020 年 1 月 9 日和 2020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00-11:00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3266 五、具体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满足以下采购产品的全部品种,承诺满足采购人因季节、品质变 化,提供更合适产品的要求。承诺准时配送,承诺应急配送。 时蔬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序号 品名 单位 时蔬-瓜果类 1 冬瓜 斤 12 红尖椒 斤 2 木瓜 斤 13 青圆椒 斤 3 黄瓜 斤 14 红彩椒 斤 4 云南小瓜 斤 15 黄彩椒 斤 5 凉瓜 斤 16 四季豆 斤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0 序号 品名 单位 序号 品名 单位 6 青瓜 斤 17 豆角 斤 7 老南瓜 斤 18 荷兰豆 斤 8 丝瓜 斤 19 本地西红柿 斤 9 节瓜 斤 20 甜玉米棒 斤 10 青尖椒 斤 21 西红柿 斤 11 湖南椒 斤 22 糯米粟 斤 时蔬-水菜类 23 白苋菜 斤 42 西生菜 斤 24 包心芥菜 斤 43 生菜 斤 25 红苋菜 斤 44 上海青 斤 26 芥兰菜 斤 45 小白菜 斤 27 通菜 斤 46 韭菜 斤 28 奶白菜 斤 47 芥菜胆 斤 29 枸杞叶 斤 48 韭菜花 斤 30 白菜苗 斤 49 韭黄 斤 31 宁夏菜心 斤 50 冲菜 斤 32 菠菜 斤 51 春菜 斤 33 芥菜 斤 52 鲜车前草 斤 34 芥菜苗 斤 53 鱼腥草根 斤 35 菜心苗 斤 54 秋葵 斤 36 皇帝菜 斤 55 潺菜 斤 37 水香芹 斤 56 剑菜苗 斤 38 白菜仔 斤 57 油麦菜 斤 39 麦菜 斤 58 本地菜心 斤 40 西洋菜 斤 59 艾草 斤 41 苦麦菜 斤 时蔬-干水菜类 60 大白菜 斤 65 西兰花 斤 61 毛白菜 斤 66 平包 斤 62 天津长白菜 斤 67 绿椰菜 斤 63 椰菜花 斤 68 紫椰菜 斤 64 紫苏叶 斤 69 娃娃菜 斤 时蔬-根茎类 70 小红薯 斤 89 青萝卜 斤 71 小紫薯 斤 90 红萝卜 斤 72 大番薯 斤 91 白萝卜 斤 73 紫心红薯 斤 92 香芹 斤 74 荷兰土豆 斤 93 本地西芹 斤 75 牛蒡 斤 94 通菜梗 斤 76 粉葛 斤 95 绿豆芽 斤 77 沙葛 斤 96 黄豆芽 斤 78 马蹄 斤 97 小甜蔗 斤 79 香芋仔 斤 98 茅根 斤 80 香芋 斤 99 莴笋 斤 81 小芋头 斤 100 芦笋 斤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1 序号 品名 单位 序号 品名 单位 82 鸡蛋王番薯 斤 101 去皮板栗 斤 83 红洋葱 斤 102 鲜淮山 斤 84 马蹄肉 斤 103 莲藕 斤 85 毛豆 斤 104 芥兰杆 斤 86 豆角 斤 105 南瓜 斤 87 蒜芯 斤 106 淮山 斤 88 银芽 斤 时蔬-配料类 107 葱 斤 115 姜肉 斤 108 大葱 斤 116 沙姜 斤 109 蒜苗 斤 117 干葱头 斤 110 蒜心 斤 118 蒜肉 斤 111 独子蒜头 斤 119 香菜 斤 112 生姜 斤 120 酸豆角 斤 113 芫茜 斤 121 红葱头肉 斤 114 红椒 斤 时蔬-菌藻类 122 绿海带结 斤 127 金针菇 斤 123 平菇 斤 128 秀珍菇 斤 124 草菇 斤 129 鲜茶树菇 斤 125 鲜冬菇 斤 130 鸡腿菇 斤 126 海鲜菇 斤 时蔬-加工类 131 去皮玉米 斤 149 去皮木瓜 斤 132 玉米粒 斤 150 去皮南瓜 斤 133 花生肉 斤 151 去皮茄瓜 斤 134 去皮白萝卜 斤 152 去皮青瓜 斤 135 去皮大番薯 斤 153 去皮丝瓜 斤 136 去皮冬瓜 斤 154 去皮节瓜 斤 137 去皮粉葛 斤 155 去头大豆芽 斤 138 去皮红萝卜 斤 156 去皮沙葛 斤 139 去核红圆椒 斤 157 去皮土豆 斤 140 去头湖南椒 斤 158 去皮香芋 斤 141 去核青圆椒 斤 159 去皮芋头 斤 142 去皮青萝卜 斤 160 去头西红柿 斤 143 去头兰豆肉 斤 161 去皮莴笋 斤 144 土茯苓片 斤 162 开边去核凉瓜 斤 145 栗子肉 斤 163 去皮莲藕 斤 146 去头小米椒 斤 164 去皮淮山薯 斤 147 刨好西芹 斤 165 去皮莴笋 斤 148 马蹄肉 斤 猪肉: 序号 品名 单 位 序 号 品名 单 位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2 序号 品名 单 位 序 号 品名 单 位 1 排骨头 斤 17 猪心 斤 2 排骨(切好) 斤 18 猪耳 斤 3 排骨 斤 19 粉肠 只 4 猪颈肉 斤 20 猪手 斤 5 瘦肉 斤 21 猪手(砍好) 斤 6 瘦肉碎 斤 22 筒骨 斤 7 瘦肉(切好) 斤 23 猪尾 斤 8 五花肉 斤 24 猪尾(砍好) 斤 9 无皮五花 斤 25 猪肚 斤 10 猪横脷 斤 26 猪肝 斤 11 猪利 条 27 猪肝(切好) 斤 12 猪尾 斤 28 板油 斤 13 猪脚(砍好) 斤 29 板油(切好) 斤 14 挑骨五花 斤 30 去皮肥肉头 斤 15 梅头上肉碎 斤 31 去皮前甲上肉 斤 16 梅头瘦肉 斤 32 去皮后退上肉 斤 肉(牛羊)、禽、水产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序号 品名 单位 鲜肉 1 羊肉 斤 4 牛柳 斤 2 牛坑腩 斤 5 牛仔骨 斤 3 原牛展肉 斤 6 牛肉 斤 禽类 7 光老鹅(靓) 斤 14 光湖南鸡乸仔 斤 8 青头公鸭 只 15 菜鸭 斤 9 大扇鸡 斤 16 光老鹅(普通) 斤 10 大洋鸭 斤 17 光清远鸡 斤 11 光乌鸡 斤 18 腊鸭 斤 12 鸡中翼 斤 19 老鸭 只 13 光菜鸭 斤 20 鲜鸡脚 斤 水产 21 净鱼头 斤 42 鲫鱼 斤 22 宝平塘鱼 斤 43 泥孟鱼 斤 23 叉尾鱼 斤 44 水库大鲩鱼 斤 24 大罗非鱼 斤 45 水库大鱼头 斤 25 黄骨鱼 斤 46 水库鲩鱼 斤 26 开边水库鲩鱼 斤 47 虾仁 斤 27 开刀大鲫鱼 斤 48 蚬鱼干 斤 28 水库塘鱼 斤 49 白鲢鱼 斤 29 水库塘鱼腩 斤 50 鲩鱼柳肉 斤 30 太阳鱼 斤 51 鱿鱼 斤 31 鲜鱿鱼 斤 52 花甲 斤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3 序号 品名 单位 序号 品名 单位 32 鲮鱼骨 斤 53 叉尾鱼 斤 33 鲮鱼肉沫 斤 54 鱼头 斤 34 马头鱼 斤 55 鲮鱼肉 斤 35 梅香咸鱼 斤 56 鲩鱼肉 斤 36 牛仔鱼 斤 57 鲩鱼腩 斤 37 鲜虾仁 斤 58 白仓鱼 斤 38 沙虾 斤 59 银鱼仔干 斤 39 鲮鱼肚 斤 60 实肉咸鱼 斤 40 脆肉皖骨 斤 61 剥皮牛咸鱼 斤 41 大鲫鱼 斤 干货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序号 品名 单位 1 燕麦片 斤 36 猴头菇 只 2 无核红枣 斤 37 金银花 斤 3 小米 斤 38 红莲子 斤 4 燕麦米 斤 39 白莲子 斤 5 紫菜 斤 40 菊花 斤 6 腐竹 斤 41 白胡椒 斤 7 海草 斤 42 黑胡椒粉 斤 8 肇实 斤 43 鸡蛋花 斤 9 白果肉 斤 44 雪耳 斤 10 扁豆 斤 45 花旗参片 斤 11 绿豆 斤 46 木棉花 斤 12 薏米 斤 47 五指毛桃 斤 13 大杞子 斤 48 花旗参条 斤 14 灵芝 斤 49 荷叶 斤 15 淮山 斤 50 小麦 斤 16 柴鱼 斤 51 土茯苓 斤 17 剑花 斤 52 白芝麻 斤 18 菜干 斤 53 黑芝麻 斤 19 老苞米 包 54 云苓 斤 20 瑶柱 斤 55 巴戟 斤 21 龙利叶 斤 56 海底椰 斤 22 蚝士 斤 57 眉豆 斤 23 淡菜 斤 58 元肉 斤 24 党参 斤 59 川弓 斤 25 黑豆 斤 60 白芷 斤 26 无花果 斤 61 蜜枣 斤 27 沙参 斤 62 赤小豆 斤 28 玉竹 斤 63 川贝 斤 29 红豆 斤 64 桂皮 斤 30 鸡骨草 斤 65 笋干 斤 31 冬菇 斤 66 杜仲 斤 32 白背木耳 斤 67 黑米 斤 33 云耳 斤 68 晚籼米 斤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4 序号 品名 单位 序号 品名 单位 34 干茶树菇 斤 69 丝苗米 斤 35 花生肉 斤 70 珍珠米 斤 36 核桃肉 斤 71 油粘米 斤 37 陈皮 斤 72 香米 斤 调味酱料类: 序号 商品名称 1 糕点粉 2 精面粉 3 淀面 4 糯米粉 5 粘米粉 6 栗粉 7 栗粉 8 白冰糖 9 冰糖片 10 红片糖 11 幼糖 12 幼砂糖 13 淡奶油 14 高糖酵母 15 白芝麻 16 面包改良剂 17 蜜糖 18 白奶油 19 黄奶油 20 马蹄粉 21 猪油 22 茄汁 23 全麦粉 24 南乳 25 鲜生抽 26 精制白米醋 27 生粉 28 炼奶 29 冰花酸梅酱 30 原油晒豉 31 臭粉 32 食粉 33 花生油 34 腐乳 35 白糖 36 草菇老抽 37 鲜味生抽 38 上等蚝油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5 39 黄豆酱 40 盐焗鸡料 41 柱候酱 42 黑芝麻仁 43 鸡粉 44 黑椒汁 45 紫菜 46 一品鲜生抽 47 叉烧酱 48 XO 酱 49 凝胶粉 50 双效泡打粉 51 淡奶油 52 鹰唛炼奶 53 三花植脂奶 54 糕粉 55 糯米 56 方糖 57 榨菜 58 阳光姜豉 59 调和油 60 甜醋 61 铲花白巧克力 62 食用盐 63 9 分白色纸杯 64 圆形锡盏 65 油纸 66 沙律酱 67 龟苓膏粉 68 糯米粉 69 面粉 70 鱼罐头 71 沙司 72 剁椒酱 73 蒜蓉辣椒酱 74 桂林风味酱 75 大红浙醋 76 肉松 77 麦芽糖 78 金标生抽 79 花生酱 80 菜籽油 81 士面 82 米粉 83 蛋挞皮 84 椰浆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6 85 豆瓣酱 86 奶酱 87 干贝素 88 奶粉 89 豆豉酱 90 散淀面 91 赤砂糖 92 麦片 93 花生酱 94 食粉 95 陈醋 96 玉米粒 97 玉米羹 98 麻油 99 红豆馅 100 龟苓膏 101 桂花糖 102 凝胶粉 103 芝麻油 104 金沙馅 105 烧烤汁 106 蛋糕油 107 五香粉 六、产品配送 1、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 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 味。 2、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 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 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 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 用 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 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 品 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7 七、交货期、交货地点 1、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物料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 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收货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2、中标人不负担采购人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食材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 的问题。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 4、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 八、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 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冷冻食 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对食品检查如下: ①采购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 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 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②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 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 和 QS 认证等。 ③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 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九、送货及验收方式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 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 过磅 →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 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 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的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 签字单据。 3、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 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 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8 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4、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 的名字及日期。 5、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 损失)。 十、定价方式 1 、 所 有 配 送 食 品 价 格 参 照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菜 蓝 子 农 贸 市 场 零 售 价 格 监 测 表 http://zwgk.zhaoqing.gov.cn/zq103/(以下称菜篮子价格)执行,以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价格作为 当月结算定价,所有食品的结算价格均以结算定价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若菜篮子价格中没有 的所配送食品价格则以双方参考采购人所在地周边肉菜市场、批发市场等市场的相关食品当月 28 日当天平均零售价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确定。 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菜篮子价格(结算定价)×中标折扣率 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 中标折扣率=85%”,则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 类货物价=菜篮子价格(结算定价)×85%。 结算定价在一个定价周期内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根据结算定价对比菜篮子价格 当月平均价的浮动率,单价在 10 元以下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 30%,单价在 10 元以上的食品 原料涨跌度达到 20% 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2、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 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 2次以 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 直接扣除。 3、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 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4、供货价格须包含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 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十一、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 计,并核实无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19 2、采购人与中标人每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核对上月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按经双 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后 3 个工作日内凭国家正规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在收到 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中标人。 十二、检验及费用负担 1、质量与检验: ①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 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②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 标人负责处理。 ③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 计算。 ④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⑤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来源清晰,须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明。 十三、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 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月考核第一次不合格,采购人责令整改;月考核第二次不合格,采购人 发出警告通知;月考核第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月考核 合格分数≥90 分) 4、中标人在合同期间不能及时配送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外出采购,由中标人负责结算。 5、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 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6、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 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 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0 附件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现场勘查登记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勘查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查,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各投标人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函以及此现场堪查登记表进行考察。 3、现场勘查后,此件须加盖采购单位办公室公章,投标人要将此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1 附件二: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单位考核细则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标分标准 1 规章制度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 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 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品留样制 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 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保卫 3 缺一项制度扣 0.3分,不上墙 扣 1分 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 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 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 2 岗位职责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 岗位职责、食品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25 分 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 2 ,不上墙扣 1分 位职责、农药残留检测员岗位职责、 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落 实到人 3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1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个扣 1 分 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 员从业资格证 1 缺一扣 0.5 分 晨检记录 1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录,缺一扣 0.5 分 4 安全保障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1 缺一扣 0.5 分 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 如无扣 1 分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1 如无扣 1 分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配置合 理、有防盗措施 1 缺一扣 0.5 分 5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 及资质证明材料 6 缺一扣 1 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 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6 缺一扣 1 分 6 质量保障 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6 缺一扣 1 分 7 各类台帐 及时对帐 进出库记录 3 缺一扣 2 分 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4 缺检一样扣 1 分 48 小时食品留样记录 2 缺一扣 0.5 分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2 不及时每次扣 0.5 分 退换货记录 1 缺一扣 1 分 8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 录 3 不符要求扣 1 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有记录 3 不符要求扣 1 分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2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3 不符要求扣 1 分 9 食品储存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 垫仓板、货物标牌 2 不符要求扣 1 分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 盗) 4 不符要求扣 1 分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 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5 不符要求扣 2 分 10 食品配送 按时到位 6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 1分 指定品牌食品采购情况 6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牌的扣 1 分 自购食品的质量情况 6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要求扣 1 分 11 价格执行 按双方签署确认的价格执行 10 不按双方签署确认价格执行 一次扣 2 分 12 采购人评 价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5 优5分,良4分,一般3分,差1 分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5 优5分,良4分,一般3分,差1 分 总分 100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日期 考核人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3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 内容 1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 文件编号 GX2019-068-FG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 格要求 详见《投标邀请函》、《用户需求书》 5 获取招标 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邮购。 6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含电子文档 1 份),副本 4 份。所有投标文件 要求签章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 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在封面加 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有效 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8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佰陆拾万元整(¥9600000.00 元) 9 投标保证 金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 元 10 招标活动 实施时间、 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 时 00 分~9 时 3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时 30 分 3、报价、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 24 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 303 室。 1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价格部分 10 分、技术商务部分 90 分。 12 询问、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有效质疑期内按要求将有关资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58-2283678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 48 号文化创意大厦 1602 室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4 一、 投标费用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交易服务费。 二、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日历日。 三、 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的构成 3.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文本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4.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4.1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 (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 正不足15天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 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4.2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5. 投标的语言 5.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6. 投标文件编制 6.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5 6.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 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 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 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6.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 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7. 投标报价及计量 7.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7.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保证金 8.1报价人须按规定的金额和交纳期限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 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8.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3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8.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的,请务必按以下信息填写汇款单: 收款单位名称: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 银行账号:2017 0321 2900 0187 790 联系电话:0758-2283678 联系人:钟先生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文件编号: )”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封入“唱标信封”里。 8.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名义交纳。 8.6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7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8.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 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在投 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8.9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8.10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 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6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9.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 本须每页盖章或整本骑缝章,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 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 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9.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 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 10.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 装。 10.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 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10.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1.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1.3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1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7 七、 询问、质疑、投诉 13. 询问 13.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 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 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式”。 14. 质疑 14.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个工作日;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供 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 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 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 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 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4.2 质疑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8-2283678;传真:0758-2283678;邮箱:2281163@163.com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 48 号文化创意大厦 1602 室;邮编:526060 15. 投诉 15.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5.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采购一处 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 26 号院 1 号楼 4 层 4011、4012 房间 联系电话:010-68513070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6. 合同的订立 1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8 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 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6.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 17. 合同的履行 17.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 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 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1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九、 适用法律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 法规、规章、政策。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9 第四部分.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共计 5 名或以上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 代表 1 名,其余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 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 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6.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7.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分值)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总分 权重 90 10 100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或提交多份报价; (3)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 的; (5)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0 (7)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如有),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有重大偏离的; (8)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0)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2)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3.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 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4.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 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6.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 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7.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 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 核证、澄清事实。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 件资料。 (三)技术商务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见 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所有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 (四)价格评定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1 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 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 入其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采购人需求书》未明示的,由 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6.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 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 核实价×C1; 6.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及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均 应提交。 7)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 2.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 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按上述条款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五)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 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商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举手表决。评委会按上述排列 向招标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 商。 三、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1、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是同一品牌同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2 一型号的,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产品由多家供应商参加竞争,作为不同的供 应商计算;2、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复同意不足三家投标继续进行采购程序的情况除外。);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评审结果确定后,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应通知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 2个工作日内, 按投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 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 认中标的供应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候选人投标无效处理。 (二)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供应商确认书》送采购人。 (四)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五)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缴费通知书》。 (六)中标供应商凭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书》,并按要求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凭银行回 单或其他缴费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 据。 (七)成交候选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持《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 (八)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九)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3 附表一 (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资格性审查表 序 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1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 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 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 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 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4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结论 附表二 (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 1 投标人2 投标人 3 1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报价未超过 100%。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2 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3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资格声明函 5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的 6 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7 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8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未发现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的(见注 1)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5 结论 注:1.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2.对应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检查内容中有一项不符合,结论即为“不通过。 4.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符 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附表三 (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技术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及内容 单项 分值 评分依据 1 食品配送服务方案 10 分 (1)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十分清晰、明确、服务方案符合 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有针对性、科学且可行, 有有效的保证措施及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快,能提供其他 增值特色服务,得 10 分; (2)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清晰、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 内容,人员、资源配置科学且可行,有较好的保证措施, 响应时间较快,能提供一定的增值服务,得 9 分; (3)对本项目需求理解较为清晰、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 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科学且可行,有保证措施, 响应时间较快,增值服务较差,得 7 分; (4)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清晰、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 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可行,有一定的保证措施,响应时 间合格,无增值服务,得 6 分; (5)对本项目需求基本理解且基本能符合本项目服务内 容,人员、资源配置可行,有一定的保证措施及技术支持, 响应时间一般,无增值服务,得 4 分; (6)对本项目需求不太理解但基本能符合本项目服务内 容,人员、资源配置基本可行,保证措施,技术支持一般,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6 响应时间一般,无增值服务,得 2 分; (7)对本项目需求不太理解,服务方案较差不符合本项 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差且不科学,保证措施较 差,响应时间慢,基本没有什么服务,得 1 分; (8)服务方案差且不可行,得 0分; 2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10 分 1、评审投标人的特殊情况应急方案,效率及响应时间能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方案很合理、很完整的得 10 分; 2、方案基本满足要求,较合理、较完整的得 7分; 3、方案基本一般,合理性一般、完整性一般的得 4分; 4、方案简单,内容没有针对性的得 1分; 5、无方案的得 0 分。 4 业绩 12 分 2016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 名义独立承担饭堂供货业绩,每项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12 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5 客户评价 8分 对食品配送服务对象获得的良好或以上评价,提供书面评 价复印件每份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8分。(提供的评价需 对应前项“食品配送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6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及质量保证方案 10 分 (1)有优秀的食品安全保障、储存能力和所需的场地、 能很好地、详细地提供供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人员 身体健康具有健康证明,措施行之有效,优秀的服务便捷 性及优势,得:10 分; (2)有良好的食品安全保障、储存能力和所需的场地、 能提供较好、较详细的供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人员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健康证明,措施良好,良好的服务便捷 性及优势得:7 分; (3)食品安全保障较好、储存能力和所需的场地较好、 能提供供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具有一 定的健康证明,措施可行,较好的服务便捷性及优势,得: 5分; (4)食品安全保障、储存能力和所需的场地基本符合本 项目实际要求、能提供供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人员 身体健康,服务便捷性及优势一般,得:3分; (5)食品安全保障、储存能力和所需的场地一般、供货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7 食品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服务便捷性及优势一般,得:1 分; (6)没有提供方案不得分。 7 原材料的采购渠道 16 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食用油、大米、肉类、蔬菜等 4 类原材料 有正规、安全、稳定的进货渠道,每提供一类得 4 分,满 分 16 分。 (提供与原材料厂家、经销商、超市等正规进货渠道有效 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8 检测报告 12 分 投标人能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 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蔬菜、瓜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 汞)得 3 分; 2、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 得 3 分; 3、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汞、克伦特罗、莱 克多巴胺)得 3 分; 4、蛋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苏丹红、恩诺沙星) 得 3 分; 9 配送能力 8分 根据投标人配送车辆数量进行评审: 1、冷藏车辆:每提供一个得 4 分;评审时须提供有效《机 动车行驶证》及车辆照片; 2、自有车辆:每提供一个得 2 分;评审时须提供有效《机 动车行驶证》及车辆照片; 3、租赁车辆:每提供一个得 2 分;评审时须提供有效的 车辆租赁协议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照片。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项车 辆得分可叠加。) 10 现场考察 3分 有对饭堂进行勘察的得 3 分。 (须提供经采购人盖章确认的考察表原件) 11 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财库〔2019〕27 号) 1 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 卡贫困人员的,得 1 分,须提供国家级贫困县域及聘用建 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得分合计 90 分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8 备注: 1、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 2、如果上述要求评标时备查的原件资料,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密封递交,并内容原件清单一份,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再接收。如因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资料备查而导致其投标被评委 扣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上述评标要求需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因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显示不 全、不清晰而导致其投标被评委扣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4、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根据以上评分方法进行相应地打分。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39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样本)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采 购 合 同 文件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签约地点: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0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确保配送食品安全、明确食品质量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友 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内容、时间及价格: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食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包括果蔬、肉类、粮油、调料及 干货等。 2、配送服务期限同合同期限,即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受甲方采购预算额度限定及配送物资价格浮动影响,本合同服务期内 配送总额度若已达到预算核定数 960 万元,本合同将按达到此额度之时予以终止。 3、价格确定: (1) 所 有 配 送 食 品 价 格 参 照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菜 蓝 子 农 贸 市 场 零 售 价 格 监 测 表 http://zwgk.zhaoqing.gov.cn/zq103/(以下称菜篮子价格)执行,以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价格作为 当月结算定价,所有食品的结算价格均以结算定价乘以乙方的中标折扣率。若菜篮子价格中没有的 所配送食品价格则以双方参考采购人所在地周边(5 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市场 的相关食品当月 28 日当天平均零售价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确定。 (2) 结算定价在一个定价周期内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根据结算定价对比菜篮子 价格当月平均价的浮动率,单价在 10 元以下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 30%,单价在 10 元以上的 食品原料涨跌度达到 20% 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按新调 整价格执行。 第二条 货物质量 1、乙方应确保所供的调料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农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1 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检疫合格,并保证质量,不存在腐烂、变质等情况。 2、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乙方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需提供相关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 验报告,经甲方告知乙方后一个月内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月均货 款 5%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 3、对因乙方所供食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 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订货及交货 1、甲方提前一天下午 5 点下订单以邮件、微信或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 名称、规格、数量等。 2、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供货,如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认为订单食品需变 动的,应提前致电告知甲方联系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订单内容。 3、乙方自配车辆负责食品运送且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无污染,如因包装、运输、装卸过程 中导致食品毁损、灭失、过期和变质的,乙方须及时更换或重新提供,并承担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 4、乙方应于每日蔬菜 6 点 30 分前送达,肉类和鱼类 8 点前送达,粮油干货按周采购,一般为周日 采购,将甲方订购全部食品送货到甲方餐厅,并由乙方送货员(姓名 , 联系电话: ,电 子邮箱: 微信号: )与甲方收货员(姓名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 信号: )共同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名确认。乙方所供食品与订单不符, 或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拒收,乙方应在当日 8点前对短缺食品及时 补送。 5、如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出现一次须支付该批货款总额 1%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于当月结算应付 款项中予以扣除。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 并核实无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2 2、甲方与乙方每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核对上月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乙方按经双方确认的每 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后 3 个工作日内凭国家正规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20 个 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乙方。 乙方收款单位资料乙方收款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肇 庆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同意以 本合同中载明的签约所在地作为送达地址。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同意坚决拒绝商业贿赂: (1) 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有权拒绝且向甲方投诉,甲方查实 后必将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保密。 (2) 若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贿赂甲方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 解除本合同。 2、在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签字盖章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乙方应在其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且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证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保持真实、合法、有效。 3、退出机制: (1) 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 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 条 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 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3 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 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 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4) 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 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___生效。 第八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需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取得确认。 否则, 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 往来 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办。采购代 理机构一份存档。 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19 年 月 日 日期:2019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4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投 标 文 件 文件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系方式: 2019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5 投标文件请按以下顺序和格式要求制作编制: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附表 1) 1.2 技术商务评审索引表(附表 2) 二、报价文件 2.1 投标函(格式 1) 2.2 开标一览表(格式 2) 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 3.1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 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3.3 投标保证金声明函(格式 4) 3.4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定) 4.1 资格声明函(格式 5)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格式 6) 4.3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 7) 四、商务技术文件 5.1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格式 8) 5.2 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 9) 5.3 业绩一览表(格式 10) 5.4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格式 11) 5.5 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 12) 5.8 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 13) 5.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14) 5.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15) 5.11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6 附表 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审 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符合性审 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 接导致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7 附表 2:技术商务索引表 技术商务索引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响 应内容对应 页码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4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5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6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7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8 格式 1:投标函 投标函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文件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被 授权代表) 以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 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各 1 份),副本 份。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方决定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的投标。 2、我方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3、我方同意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 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 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 疑的权利。 5、我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6、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 7、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 9、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10、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 地 址: .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49 格式 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名称 投标折扣率(%) 服务期 1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 【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 85%,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85%)×实际供货量】 注:1.报价中必须包含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装卸、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 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下浮率为正数,且是固定唯一的。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关 资料做出合理说明。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参照广东省肇庆市菜蓝子农贸市场零售 价格监测表 http://zwgk.zhaoqing.gov.cn/zq103/) 2.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0 格式 3: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投标。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单位 备注 1 2 3 …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1 格式 4:投标保证金声明函 投标保证金声明函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 的采购活动。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于 年 月 日通过(付款形式)交纳保证 金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 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收 款 人 信 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户银行 (含汇入地点) 联系人 帐 号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文件,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本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应封装进“唱 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贴于此处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2 格式 5: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愿响应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 号: 】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采购人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1、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我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和我方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 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核验我方提供相关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我方 无法提供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我方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及服 务与投标承诺一致。 2、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3、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 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4、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如中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如有违反上述声明之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3 格式 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采购 项目名称)的投标(采购编号: )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 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4 格式 7: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带“★”号响应内容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响应页码 1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60 万元,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 金额。配送期限为合同约定之日起 2 年,如服务期限 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约 结束,供应商无条件退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2 ★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办 公地点发生改变(肇庆市内)导致配送地点更改的,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提供承 诺,格式自定。 3 ★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满足以下采购产品的全部 品种,承诺满足采购人因季节、品质变化,提供更合 适产品的要求。承诺准时配送,承诺应急配送。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 “★”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本表。如本表有遗漏的, 请按用户需求表逐条添加并应答。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响应情况”列中标注“完全响应”。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 “响应情况”列中标注“不响应”,并在“偏离说明”栏中简述偏离内容。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5 格式 8: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 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 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 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6 格式 9: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人员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或承 担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 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7 格式 10:业绩一览表 同类业绩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业主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单位/万元) 签约及完成 时间 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1 2 3 4 5 … 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8 格式 11: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简要内容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 2 3 4 5 6 …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内容要求,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响 应情况”栏中填写“完全响应”; 2、有偏离的,不论是技术或商务上,均须在此表“响应情况”栏中填写“不响应”并在“偏 离说明”中列明两者的偏离说明,以便查对和评审。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59 格式 12:合同条款响应表 合同条款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条目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内容要求,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响应 情况”栏中填“完全响应”; 2.有差异的则在“响应情况”栏中填“不响应”,并在“偏离说明”栏中列出差异的具体内 容。 3.除“偏离说明”栏所列的内容以外,其余按《合同书》格式中的条款执行。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60 格式 13:政策适用性说明(适用时,请选用)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 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 名称(规格型 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 (开发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 产品 环保标志产 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 价在总报 价中占比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 证证书编号,并在“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填写属于“第期清单”的产品(产品被列入 多期清单的,以最新一期为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 投标供应商公章): (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期)”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 //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 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 (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 网(http://www.cgpn. cn/)上发布; 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4、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61 格式 14: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时,请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判定本企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如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需提供本声明函。)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62 格式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时,请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请供应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判定本企业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不 属于,不需提供本申明函。)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GX2019-068-FG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63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采购需求进行编制,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可行。(格 式自定) 温馨提示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二、评标程序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或提交多份报价; (3)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5)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如有),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 (8)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0)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2)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三、项目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1、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二)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成交候选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持《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附表一 (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附表二 (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附表三 (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样本)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附表2:技术商务索引表 格式1:投标函 格式2:开标一览表 格式3:资格要求 格式4:投标保证金声明函 格式5:资格声明函 格式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格式7: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格式8: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格式9:项目人员一览表 格式10:业绩一览表 格式11: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格式12:合同条款响应表 格式13:政策适用性说明(适用时,请选用) 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时,请选用) 格式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时,请选用)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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