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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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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23 14:19

1、项目名称: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ZWYZB-ZC-2019030

3、采购人名称: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 中卫市中宁县平安东街
项目负责人: 高海军
联系电话: 15121851780
4、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商贸城二期4-16号
项目负责人: 乔伟民
联系电话: 15008637072

5、采购公告日期:2019-12-31

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0-01-22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配送人员健康证》; 5.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6.中宁县政府采购廉洁投标告知书(原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均符合条件。

8、中标情况: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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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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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梁、白岗、固唐、东河、西沙梁、彭建、大战场中心完小,共 7 所学校的蔬菜、调料供货
中宁县赵静蔬菜调料批发行
红宝综合批发市场5-20号营业房
13209670186
市场价下浮29%万元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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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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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场中学、马莲梁、北滩完小,共 3 所学校的蔬菜、调料供货
宁夏菜多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红宝农特产品批发市场1#综合楼1层24
15609550900
市场价下浮19%万元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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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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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头中学、长山头九年制、宽口井九年制、小洪沟完小、花豹湾完小、上渠完小、宽口井完小、长山头完小、红宝完小、石喇叭,共 10 所学校的蔬菜、调料供货
中宁县黄玲蔬菜调味品批发行
中宁县红宝市场3-16号营业房
15500858777
市场价下浮28%万元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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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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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叫水、徐套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共 12 所学校的蔬菜、调料供货
中宁县王利调料店
红宝综合批发市场
17795500418
市场价下浮29%万元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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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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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口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红梧山及双井子学校,共 7 所学校的蔬菜、调料供货
宁夏伏云食品有限公司
中宁县渠口农场太阳梁路
13239553331
市场价下浮13%万元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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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沙九年制、东华九年制、舟塔九年制、白路完小、恩和完小、刘营完小、中宁八小、枣园完小、余丁完小及中宁三中,共 10 所学校的蔬菜及调料供货
宁夏鲁豫鲜食品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银佐家园5号楼38号营业房
18709578663
市场价下浮18%万元

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无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高海军
评审专家: 梁志伟(组长)、孟鑫、薛敏、刘中华。

11、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020年01月23日

12、中标服务费金额:11.222万元

13、中标服务费参照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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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中宁县教育局蔬菜、调料招标文件(定).pdf
2标段中宁县教育局蔬菜、调料招标文件(定).pdf
3标段中宁县教育局蔬菜、调料招标文件(定).pdf
4标段中宁县教育局蔬菜、调料招标文件(定).pdf
5标段中宁县教育局蔬菜、调料招标文件(定).pdf
6标段中宁县教育局蔬菜、调料招标文件(定).pdf

代理机构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1-23

1 (货物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 采购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HZWYZB-ZC-2019030-1 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ZW)0000601W 采购单位: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 目 录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二、投标人须知..........................................................................................................7 (一)总 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招标文件........................................................................................................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五)开标与评标................................................................................................... 19 (六)授予合同........................................................................................................28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28 (八)质疑与投诉................................................................................................... 28 三、合同主要条款................................................................................................... 30 四、技术要求............................................................................................................32 五、投标文件格式................................................................................................... 33 (一)廉洁投标告知书........................................................................................... 47 (二)投标函............................................................................................................48 (三)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49 (四)供货及投标价格表....................................................................................... 50 (五)技术响应表................................................................................................... 51 (六)售后服务承诺............................................................................................... 53 (七)资格证明文件............................................................................................... 54 (八)附投标产品技术样本................................................................................... 55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56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 宁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 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 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高海军 联系方式:0955-5036373 3、代理机构: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伟民 联系电话:0951-6138322 15008637072 4、项目编号:HZWYZB-ZC-2019030 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ZW)0000601W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 招标范围: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 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招标项目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马家梁、白岗、固唐、东河、西沙梁、彭建、大战场中心完小,共 7 所学校的蔬菜、 调料采购; 二标段:大战场中学、马莲梁、北滩完小,共 3所学校的蔬菜、调料采购; 三标段:长山头中学、长山头九年制、宽口井九年制、小洪沟完小、花豹湾完小、上渠完小、 宽口井完小、长山头完小、红宝完小、石喇叭,共 10 所学校的蔬菜、调料采购; 四标段:喊叫水、徐套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共 12 所学校的蔬菜、调料采购; 五标段:渠口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红梧山及双井子学校,共 7 所学校的蔬 菜、调料采购; 六标段:鸣沙九年制、东华九年制、舟塔九年制、白路完小、恩和完小、刘营完小、中宁八 小、枣园完小、余丁完小及中宁三中,共 10 所学校的蔬菜及调料采购;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 采购总预算:8080000.00 元。各标段预算分别为一标段:1474480.00 元;二标段: 1643680.00 元;三标段:1445080.00 元;四标段:1325980.00 元;五标段:1356880.00 元; 六标段:833900.00 元; 7、付款方式:供应商中标后,供货价以中宁县市场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因蔬菜受季 节影响价格波动较大,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市场价格按照每月月底为次月询价的原则,随季 节调整供应价格,且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结算以供应商报的价格下浮率计算)。付款时 学校以实际产生的商品交易数量和下浮后的价格进行核算支付,采购预算仅供参考。 8、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8.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 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经营 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8.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8.4《配送人员健康证》; 8.5 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8.6 中宁县政府采购廉洁投标告知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1)上述 8.1 至 8.6 条开标时须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原件、证件不全或 证件不在有效期内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可针对以上所有标段投标,各标段采取顺序开标、顺序中标的原则,同一 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中一到两个标段。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否则将 终止合同,由此而发生过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9、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 月 8 日 10、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8 日止(节 假日除外)随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 上报名(1)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 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5 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CA 锁办理问题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 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 按 3 号键咨询即可。 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8 日止。 12、保证金缴纳金额:一标段:25000.00 元 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二标段:30000.00 元 大写:叁万元整 三标段:25000.00 元 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四标段:25000.00 元 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五标段:25000.00 元 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六标段:15000.00 元 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注:各投标单位请注意,请按下载招标文件后获取的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以 投标单位在交易系统备案的基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转入。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 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 按时到账。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交易系统开标时打印的《保证金入账明细表》上 显示的到账时间为主。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1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和截止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公共 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温馨提示: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 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6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 宁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 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 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高海军 联系方式:0955-5036373 3、代理机构: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伟民 联系电话:0951-6138322 15008637072 4、项目编号:HZWYZB-ZC-2019030 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ZW)0000601W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变更内容:1)由第 8 条投标单位资质要求“8.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 经营许可证》”变更为:“8.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 可证》”;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缴纳投标报价 10%的履约金,如不缴纳履 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将视为中标无效。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示! 注: 1、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同步上传至“答疑文件”,请已报名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务必进 入“答疑文件”下载,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 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 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 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6 日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 年营养计划(蔬菜及调料)采购项目(一标段) 招标内容:一标段:马家梁、白岗、固唐、东河、西沙梁、彭建、大战场中心完小, 共 7所学校的蔬菜、调料采购; 采购预算:1474480.00 元 2 招标单位: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高海军 联系方式:0955-5036373 代理机构: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商贸城二期 4-16 号 邮 编:750001 联系人:乔伟民 联系电话:0951-6138322 15008637072 Email:hzwyzb@126.com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8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 随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CA 锁办理问题请联系西部 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 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 按 3 号键咨询即可。 4 采购预算为:一标段:1474480.00 元. 大写:壹佰肆拾柒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 保证金缴纳金额:一标段:25000.00 元 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缴纳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 9:00 分前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 天内 6 答疑时间、地点:(不安排答疑,如有疑问请致电至 0951-6138322。)招标文件质疑 截至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投标人应于开标前 10 日内。在此期间正常工 作时间前向代理公司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质疑无效。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充文件、变更通知、答疑文件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宁 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不再另行通知。(质疑函格式范本详见附件)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8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楼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 8:30-9: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 9:00 分 8 开标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 9:00 分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楼 9 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以采购方实际需要随时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 付款方式:供应商中标后,供货价以中宁县市场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因蔬菜受 季节影响价格波动较大,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市场价格按照每月月底为次月询价的原 则,随季节调整供应价格,且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结算以供应商报的价格下浮率 计算)。付款时学校以实际产生的商品交易数量和下浮后的价格进行核算支付,采购 预算仅供参考。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缴纳投标报价 10%的履约金,如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的中标单位将视为中标无效。 10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可正反打印,必须胶装,不得使用其他方式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11 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13 备注: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 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 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 (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 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 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 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会议 前。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9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政府采购政策及适用范围 1.1 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 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 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1.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报价文 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最后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 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X(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注: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1. 以上提供的相应材料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该扣除后报价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不作为合同签 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最后报价签订。 1.3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 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夏经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0 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 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详见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cgp-ningxia.gov.cn/)“通知”公告栏。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宋晓雨, 0951-5069767;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李印,0951-5189834。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 的,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中标供 应商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3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 组成以确定中标(成交)单位的临时组织。 2.4 中标(成交)单位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 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5采购合同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成交)单位。 2.6“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 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 准、培训、咨询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3.3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供应商应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 依据财政部《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 526 号)及《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0 号)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受到行政处罚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及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5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在开标评审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1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20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 号)和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www.shixin.court.gov.cn/)、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7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8 按照《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31 条规定,政府采购 货物类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 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 物制造商的不同授权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均不得在同一标段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11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2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没有处于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财产被设定他项权利、财产被人民法院采取保 全措施或破产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以及未受到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3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在全区政府采购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 作的通知》(2018 年 9 月 3 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要求,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 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打印。开标后,代理 机构将在网上对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查询核实,核实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可做参 考。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供应商基本资格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3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经 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配送人员健康证》; 5.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6.中宁县政府采购廉洁投标告知书(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否则将终止合同, 由此而发生过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2.投标单位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 1-7 资质证件各一份,以备评委进行资质审查,投标 人未安要求提交或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携带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3.以上资质证明 1 投标文件正本中须附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2-7 投标文 件正副本中须提供复印件,且正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5.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在充分理解 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后,制作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 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3 投标人应视为充分熟悉本次招标要求及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于招标文件发 售期间自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下载电子版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与纸质版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版本为准。 2.3 各供应商自行网络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2.4 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 20 日。 2.5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变更公告;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2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最迟应当于截止开标时间 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答疑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最迟在开标时间 3日前,分段整理落实各类问题,并附 加有关补充或修正说明,以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该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 同等约束力,投标单位接到答疑通知书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回执。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4.1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同步发布变更公告。 4.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及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 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2、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的构成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5 3.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 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 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招标文件中未提供 格式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含主要货物分项价格表) (4)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 (6)技术规格、参数 (7)质量保证措施或售后服务承诺等 (8)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4、标价和货币 4.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报价不符时,以正本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 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 4.3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 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4.5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 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 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5、投标报价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6 5.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 报价。 5.2 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 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 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5.3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4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5.5 供应商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5.6 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外,还应提供如下伴随服务:现场安装、启 动和试运行或提供养护、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工具或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等等。 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5.7 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服务,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 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 表格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6、备选方案 6.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6.2 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与小密封袋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不一致,且小密封袋上未标 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一、总则”第“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8、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1 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商务技术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8.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的响 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8.3 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 其视为无效投标。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7 (1)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9、投标保证金 9.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 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9.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危险。 9.3 原则上供应商必须以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方式于截止开标前提缴,同时注明投 标项目名称和标段;保留缴纳凭证,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以个人名义、未缴纳、未按时缴 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9.4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付方式: (1)各投标人利用 CA 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报名 系统,在菜单“投标人”处点击“保证金缴纳”找到相应的投标项目标段,点击“交纳”, 在“标段交纳信息”中点击“获取”,获取交纳账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缴款时 间、数额通过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时缴纳。 (2)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 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 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 人的基本户转入,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 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 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中卫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会议前。 (6)退付投标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行退付。网上报名和收 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按 1 号键进行咨询。 9.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9.6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后资质审查结束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谋取中标的;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8 (3)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 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 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 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 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依照前附表规定,胶装印刷,不得使用活页或夹层。 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正本和 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 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 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1.3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每份投标文件一律在文件左侧装订,采用胶 装方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 1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装在一个密封 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统一打包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正本或 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套注明“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19 (3)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 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同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便评标工作。 “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包封的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贴“密封” 字样密封条。 11.5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将视为无效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12.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3、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 13.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逾期送 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3.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 件,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 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3.3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上述规 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13.4 投标人若要撤回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投标应以法 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告知采购人。如遇特殊情 况,供应商通知采用电报、电传的形式,随后必须补充经全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函,并在规 定的时间内将该文件书面送达;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13.5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遗失和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13.6 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4、串通投标行为 14.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中标无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 应文件的; (2)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处获得评标组成人员情况的; (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0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 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14.2 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财政部 87 号令第 37 条):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 授权代表参加。 1.2 开标时,应当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 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评标 2.1 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2 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开标前由采购人代表 1 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随机抽取专家 4人共 5人组成。 2.3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 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 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 购项目的评标。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1 2.4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5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3.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审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费率) 5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5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 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50 分。 注:评标小组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超低价投标是 无效投标,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 2 招标 文件 相应 程度 商务 标响 应情 况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 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 项加 1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 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2 卫生 4分 所供货物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卫生法》 等相关规定,卫生安全、无毒、无害、配送车辆及人员的卫 生、健康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投标单位未出现过任何食品安 全问题,依据提供的资料得 0-4 分。 配送 能力 9分 人员配备、车辆配备: 1、人员 4人以上、车辆 2辆以上得 7-9 分。 2、人员 2-3 人、车辆 2辆得 4-6 分。 3、人员 2人及以下,车辆 1辆得 1-3 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人员及车辆相关信息) 配送 方案 15 分 根据货物上货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 保证措施完整性;有专人负责配送,按配送时间准时准点到 达的;按要求及程序装卸物资的;积极落实项目的跟踪服务、 意见反馈等其他服务事项的。根据配送方案的实用性、可行 性及服务方案详细程度综合对比,方案优异得 11-15 分;方 案合理得 6-10 分;方案一般得 1-5 分;无方案得 0分。 3 依法纳税 3分 依法纳税(含主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一项得 1分,有两项得 2分,有三项得 3分。 (以 2019 年 1 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凭证原件为准)。 4 类似业绩 5分 2017 年至今每有一项同类货物业绩的得 1分,得够标准分为 止。(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5 售后服务 9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投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售后 服务机构(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原件、售后服 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 后服务,承诺的得 7-9 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完整服 务体系的得 4-6 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 1-3 分。备注: 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否则不得分)。 注: 评标细则中提及的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证件、文件等的复印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 中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入得分。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远低于成本价或者故意漏项导致的价格降低的报价,有效报价为响应 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的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特此声明! 4.评标要求: 4.1评标的内容有: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招标各项要求,所供设备(依据技术 文件及所供资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质量性能是否可靠,报价是否合理,能否提 供最佳服务,有无履行合同能力等。 4.2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到决定中标日止,任何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员工作人员私下接 触或企图影响采购人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接受。 4.3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时,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如实详细填写。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同等或 更优的质量,并对设备的性能和参数负责。 4.4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它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为准。小密封袋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报价内容不一致且小密封袋未标注“补 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报价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单价 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 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且在 评标答疑过程中未做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6)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4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8)招标文件当中的所有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以及在定标前招标投标以书 面形式所做的各项澄清或补充说明,都将为合同的附件,在合同有效期内与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4.5 初步评审 4.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 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 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 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 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 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5.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在资格 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或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不良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7)交货期(服务周期或完工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技术参数整体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10)存在重大缺项、漏项、负偏离的; (11)附有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不能接受的条款和商务要求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5.3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标, 则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报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5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恶意串通投标的; (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 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 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定。 4.6 详细评审 4.6.1 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根据本项目 特点,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6.2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标时对下列因素不予考虑: (1)如果合同授予中标人,货物应付的营业税或其它类似的税费。 (2)除业主提出对合同部分条款变更影响到合同价格的情况外,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 报价只能作为价格的最高限。 4.6.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了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和售后服务价格之外,还要按照规 定的方法考虑下列技术规格因素: (1)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交货期; (2)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3)部件、零配件和服务费用; (4)所投货物零配件和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5)设备寿命期内的运营和维修保养费; (6)设备的性能和生产能力; (7)设备质量和适用性; (8)所投货物生产销售业绩; (9)售后服务; (10)投标人提供的对业主有利的其它条件。 5、定标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6 5.1 由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 标企业打分,汇总后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企业为中标单位。 5.2 如最终得分出现相同的,以报价低者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优劣 排序,前几项还出现一致相同的,由评委会投票决定投标人排名。 6、中标标准 6.1 投标人及所投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好、信誉好,履行合同能力强,报价对 买方最有利,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6.2投标人正确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有效。 6.3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无重大偏离,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 术和质量要求,能够保证质量和交货期。 6.5投标报价合理,报价低廉的投标更具有竞争力。但最低报价并非中标的唯一标准。 6.6投标人能够为业主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6.7 评标委员会采取评定合一的原则和办法,结合投标文件答疑情况进行评价、比较和 讨论。 6.8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工作人员汇 总,形成书面评标报告。 6.9 中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技术参数为中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技术参数。 7、评标原则 7.1评标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7.2 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同时维护业主和投 标人的合法权益。 6.3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7.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标。 7.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 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8.1 开标后直到定标结果宣布前,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7 及定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8.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业主、评委施加任何影响,都将导致拒绝其中标。 8.3评委对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不做任何解释。 9、废标 根据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 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县(区)政府批准。 10、特殊情形规定 10.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 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 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 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10.2 项目经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可 按照《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 43 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相关规定,由采购人申请、财政部门审批,可以变更采 购方式和评标方法。 11、中标(成交)公示、中标通知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成交) 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 3、公示期结束之日起有质疑或投诉的,采购人自收到质疑之日起 7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暂停招标采购活动。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8 (五)授予合同 23.合同的授予 23.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 标人。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 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中标服务费 24.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中标服务费。 25.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 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人名称和电话。 25.2 在发布中标公告 3 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政府 采购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书面通知所 有未中标供应商。 26.合同签订及履约 2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资质证明材料原 件;采购人在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后,方可与该中标人签订合同。 26.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3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⑴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⑵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他人的; 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6.4 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以采购方实际需要随时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 26.5 付款方式:供应商中标后,供货价以中宁县市场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因蔬菜受季 节影响价格波动较大,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市场价格按照每月月底为次月询价的原则,随季 节调整供应价格,且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结算以供应商报的价格下浮率计算)。付款时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29 学校以实际产生的商品交易数量和下浮后的价格进行核算支付,采购预算仅供参考。 (六)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11]534 号文件执行。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10000 万元 0.25% 0.1% 0.2% 10000-100000 万元 0.05% 0.05% 0.05% 100000 万元以上 0.01% 0.01% 0.01%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方式为: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1.1%=4.4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6000-5000)×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 万元 (七)质疑与投诉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质疑受理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0951-6138322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0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 格。 2.“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二)技术规格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 应表相一致。 (三)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对可能 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 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 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属制造厂家包装的货物,卖方 须得到买方同意方能拆封。 (五)装运要求 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 2.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 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六)合同款的支付 1.卖方须按合同条款规定交货,买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货物验收,并出具《政府 采购验收报告》。 2.实行买方直接支付的,当卖方忠实履行了合同,并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 和相关文件,买方对卖方所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按签订合同条款的规定向卖方支付合同款。 (七)技术资料 1.卖方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在不晚于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与项目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1 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等。 2.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卖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技术资料外, 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八)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 求的正品;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在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年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产品的所有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设 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等)负全责,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故障、事故、人 身损害、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也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 天内,妥善解决完毕相关质量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如卖方未能或怠于按上述第 2条约定的期限及内容履行义务,买方有权在该条约定的 期限届满后自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解决质量问题等),因质量 问题产生的风险、违约责任及卖方自行补救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九)检验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 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作为向 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 (十)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包 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 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 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索赔时,卖方应 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⑴ 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 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 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 物价格。 (3) 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承担一切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2 费用和风险及买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本“合同主要条款”的相关规定, 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 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索赔要求将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提出解决方案,将视为可 按照上述“索赔 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十一)卖方误期赔偿 1.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报价书中确定的交工日期完工,并经相关各方验收 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 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及时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的,逾期 日内的, 卖方按日向买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__7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7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卖方除承担之前的逾期违约责任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款 10 ﹪ 的标准向买方承担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 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 或全部免除责任。 (十三)税费 1.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交纳的所有税费。 2.如卖方经买方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未付合同价款 及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十四)买方的责任 1.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 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 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卖方可以拒绝买方合同以外的任何无 理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3.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3 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 (十五)仲裁 买卖双方对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 开始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 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或变相转让 给他人。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卖方、招标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含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各执 份。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4 四、技术要求 1、项目清单(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蔬菜类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备注 1 土豆 大于ф80mm 千克 各类蔬菜 单价以当 日中宁县 市场零售 价格为依 据(各校 每周配送 三次蔬 菜) 2 白萝卜 大于ф40mm 千克 3 胡萝卜 大于ф30mm 千克 4 葱头 大于ф80mm 千克 5 红葱 优质 千克 6 生姜 优质 千克 7 大蒜 大于ф50mm 千克 8 蒜苗子 优质 千克 9 西红柿 优质 千克 10 红辣椒 优质 千克 11 青辣椒 优质 千克 12 大白菜 优质 千克 13 甘蓝 优质 千克 14 蒜苔 优质 千克 15 芹菜 优质 千克 16 菠菜 优质 千克 17 菜花 优质 千克 18 茭瓜 大于ф70mm 千克 19 香菜 优质 千克 20 油菜 优质 千克 21 茄子 优质 千克 22 香菇 优质 千克 23 平菇 优质 千克 24 老豆腐 优质 千克 25 木耳 优质 千克 26 粉条 优质 千克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5 调料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参数 质量 单位 备注 1 食用醋 10L 以下 优质 桶 2 酱油 5L 以下 优质 瓶 3 食用盐 500g 优质 袋 4 味精 1000g 优质 袋 5 混合调料面 1千克 优质 袋 6 花椒面 1千克 优质 袋 7 大料 1千克 优质 袋 8 辣椒面 1千克 优质 袋 9 小尖椒 1千克 优质 袋 10 干辣丝 1千克 优质 袋 2、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农药残留 不能超标,未出现过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试供期: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 15 天,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 质量、数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采购方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 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数量、服务等问题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合同。 (3)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 保证卫生安全,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 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调味品应在保质期范围内, 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 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蔬菜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 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货 物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 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 经济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4)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 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6 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 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 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正常就餐。 (5)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在 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 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 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 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6)配送的货物价格以下浮后的价格进行结算。配送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价的、不符 合质量要求的,直接退货。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扣当月货款 10%,第三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 (7)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 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 1 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 证用餐正常。 (8)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 任。 (9)供货方应随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的原产地信息以及检测报告。 3、验收标准和方法 (1)运输、搬运、保险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产品质量标准:招标文件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没有具 体要求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满足验收条件后,供货商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 (4)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验收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售后服务要求 (1)当货物出现问题时,供货商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2 小 时应能到达现场。 (2)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在结算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3)供应商应承诺所供蔬菜为新鲜产品,调味品质保期不低于国家标准。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7 五、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盖章)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备注:本项目要求一个标段做一份投标文件,做一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标 书。)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8 目 录 (一)廉洁投标告知书………………………………………………………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四)供货及投标价格表………………………………………… (五)技术响应表………………………………………………… (六)商务响应表………………………………………………… (七)售后服务承诺……………………………………………… (八)资格证明文件……………………………………………… (九)附投标产品技术样本(向社会公开宣传样本)…………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39 (一)廉洁投标告知书 (投标人) 公司: 为营造“反对贿赂,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贵公司在 采购项目 的投标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诚实守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具备承担本次投标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三、不得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得向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投标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五、坚持独立投标,不得挂靠或借用别人的资质投标。 六、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七、严格执行标后合同管理规定,不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从中谋取利益。 八、不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意投诉。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由投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一并 提交。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单位一份,招投标管理部门一份。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0 (二)投标函 致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根据贵公司 号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 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我方总 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 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 将放弃要求贵公司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投标人的行为。 8.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时间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接受。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单位开户行: 账 号: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1 (三)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 段 投标报价下浮率 下浮 % 交货方式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1、本表所填的内容必须与投标书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书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 准;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只能作一种最佳报价方案,多报无效。 3、此报价包含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2 (四)供货及投标价格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原产地及 制造商 单位 单价 (元) 数量 总价 (元) 交货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3 (五)技术响应表 序 号 货物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技术参数 数量 品牌 技术参数 数量 1 2 3 4 5 6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4 (六)商务响应表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5 (七)售后服务承诺 (本部分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6 (八)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 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经营 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配送人员健康证》; 5、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6、中宁县政府采购廉洁投标告知书(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备注:(1)上述 1 至 7 条开标时须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原件、证件不全或证件 不在有效期内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可针对以上所有标段投标,各标段采取顺序开标、顺序中标的原则,同一 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中一到两个标段。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否则将 终止合同,由此而发生过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7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 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附投标产品技术样本 (向社会公开宣传样本)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8 附件:质疑函(格式)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49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采购合同 计划编号: 采购编号: 买 方: 电话: 卖 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 依据公开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经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卖方应严格按照如下清单的要求提交货物(表格不够填写,另附清单): 产品名称 品牌 技术规格或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同总金额 大写: 小写(¥): 上述合同总金额中包括产品 的产品价、包装费、运输费、验收费、培训费、技 术服务费(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伴随服务及因产品本身及供货相关的各种税金等 全部费用。卖方确认,除非双方另有书面认可导致本合同总金额发生变化,否则买方无须再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产品、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如执行合同过程中 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 是满足对合同产品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 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三)付款条件及方式 1.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买方向财政部门提交《中标通知 书》《供货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资金结算书》,财政部门 首次向卖方支付合同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使用问题或卖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50 方已全部妥善解决完毕质量保证期内的相关质量问题后,经卖方提出书面申请且买方确认 无误后的 日内付清。 2.实行买方直接支付的,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并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 证和相关文件,买方及有权部门对卖方所提供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首次向卖方支付合 同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使用问题或卖方已全部妥善解决 完毕质量保证期内的相关质量问题后,经卖方提出书面申请且买方确认无误后的 日内 付清。 (四)供货时间 卖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的地 点免费安装调试完毕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五)质量标准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 标准(以说明书为准),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 应齐全,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接受。 (六)卖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卖方自己负责,买方对由此所 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七)技术文件 1.卖方应在供货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包括设计、监造等) 一式 份。 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卖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指导、操作、检查、维修、维护、 测试、调试和运作需要的所有内容。 3.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 所引起的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 4.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己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5.买方收货后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 (八)产品包装和保管 1.合同产品均由 包装,适应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 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 震、 防腐蚀的能力,导轨采用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要求。 2.因卖方或卖方委托的承运人原因,导致合同设备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受损的,由卖 方自行解决。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51 3.合同产品的风险在合同产品经买方及有权部门检测验收合格且办妥交接手续后由卖 方转移至买方。 (九)验收 1.卖方负责产品的到货初验。 (1)买方必须在到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测试与验收的方案。 (2)买方初步验收时仅就设备的数量、是否具有合格证明进行形式上的查验,不负责 质量验收,具体质量是否合格的验收,以设备安装完毕并经买方及有权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3)卖方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买方有权拒绝验收,由卖方按买方要求的 时间运出到货地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同时不视为卖 方完成了交货义务,如因此造成安装工期或其它与本合同产品关联的后续合同延误的,卖方 应就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买方验收后,发现产品不符合规范和设 计要求,仍由卖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买方负责组织正式测试和验收工作。 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 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卖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买方 应在产品安装调试并符合要求后的 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买、卖双方确认 后,买方必须对照本合同填好《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并签名、加盖单位的公章,由买方提交 给卖方。上述验收程序中如相关产品按规定必须经有权部门验收的,有权部门验收合格的文 件作为产品验收符合要求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部分。 (十)异议期 货物验收后买方对货物、货物质量及其它方面有异议的,卖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负 责解决。 (十一)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合同项下产品全新、质量优良、设计先进合理、材料及工艺无缺陷,数量 无短缺。 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产品在按照相应技术规范安装、调试后符合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 高于国家标准的卖方标准。 3.卖方保证合同项下产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对制造商的要求。 4.备装箱清单、整套操作、维修手册及品质证书。需妥善包装并随产品一同发运。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52 5.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产品停运或推迟安装或造 成工程返工、报废的,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并承担施工安装费用,如因此造成损失 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保修期及相关约定 1.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相应产品经买方及有权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并交付买方使用之日起 个月。质保期内卖方提供免费质量保修服务并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有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三包”。 2.质保期内卖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 内。质保期满后,卖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有关维修合同另行签订。 3.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 这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如属卖方责任,买方有权向 卖方提出索赔。 5.设备使用后,如卖方所供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低于技术规范的要求,卖方应向买方 支付本合同相应设备价值 20%的违约金。 6.卖方在质保期内每 月对合同产品提供 次免费维护服务,并提供 24 小 时召唤服务。发生质量问题或维护服务范围内的问题的,卖方应在每次接到买方通知后 小时予以解决完毕。 其它: 。 (十三)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卖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 府采购监督部门协调处理,若造成卖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买方赔偿卖方损失。 2.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供货的,逾期 天内的,卖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 合同总价款 ‰的标准向买方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 方据此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向买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因卖方原因,合同产品未能通过买方及有权部门验收的,卖方应负责原因的消除直 至合同设备通过买方及有权部门验收,在此期间卖方应按日向买方承担本合同总价 款 ‰的违约金。 4.本合同项下设备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卖方负责承担, 由此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卖方也应一并承担。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53 5.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6款规定,经买方三次电话通知,卖方未进行维修的或 在上述时间内未解决完毕的,买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并按实际维修费用 倍的标准从卖方质保金中扣收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的,卖方还应 当负责向买方赔偿损失。质保金按约定扣收后,卖方应当在扣收当日补足质保金,如卖方未 能补足的,卖方除仍须补足外还应当按未补足部分质保金 %的标准按日向买方承担违约 金。 6.因卖方原因,在质保期内发生事故的,卖方应负责予以解决并赔偿。若买方为此承 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卖方应自买方承担责任之日的当日向买方承担买方因承担 责任而支出的费用,逾期按买方承担责任金额 %的标准按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7.质保期内,因卖方原因或自然原因,产品及零配件出现问题的,卖方负责免费更换。 8.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该约定执行。 9.其它: 。 (十四)合同相关文件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买方提供的公开招标文件及说明函; 2.卖方提供的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承诺函件等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五)合同争议处理方式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 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 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中心和财政部门(含财政局政府采 购管理处)各执 份。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54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 联系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中标(成交)公示、中标通知 (五)授予合同 (六)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质疑与投诉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廉洁投标告知书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四)供货及投标价格表 (六)商务响应表 (七)售后服务承诺 (八)资格证明文件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附投标产品技术样本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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