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MASCG-2-F-F-2020-0063)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MASCG-2-F-F-2020-0063)

招标详情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MASCG-2-F-F-2020-0063)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的委托,现对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F-2020-010(MASCG-2-F-F-2020-0063)

2.项目名称: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

3.项目单位: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4.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1:新校区学校食堂一楼餐饮经营管理服务;包2:新校区学校食堂二楼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合同一年一签。

5.项目数量:1项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项目预算(人民币):0元

8.最高限价(人民币):0元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别

10.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 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磋商文件;

5.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含30分)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6.其他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磋商文件获取及资料下载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2月1日17:30止

2.资料下载方式:

(1)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点击“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对该包别点击“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该包别的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磋商文件获取地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4.网上资料下载、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 磋商时间:2020年2月6日9:00

2.磋商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厅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需要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2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在接收现场递交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及电子光盘一份。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2月6日8:30-9:00 (北京时间)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9:00 (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1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网址:http://zbcg.mas.gov.cn/。

4.2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

六:联系方法

1.采购人: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禹锡路

联系人:卜仕培 电话:0555-535274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联系人:兰明磊 管安妹 电话:0555-2223552

3.交易中心服务负责人:夏敏 电话:0555-5335008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网上投标详见:《马鞍山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5-5200194。

3.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须先办理CA锁。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八.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1.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纳税人识别号:11340523MB0528016K

3.开户银行:/

4.账号:/

5.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依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马公管[2019]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F-2020-010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rar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实际内容为准) (本项目相关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一节 经营管理范围 包别 经营范围 备注 1 新校区学校食堂一楼餐饮经营管理服务 2 新校区学校食堂二楼餐饮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节 项目概况 为做好新校区后勤餐饮服务工作,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 足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 2 家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 饮企业经营本校食堂。 1、学校简介: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现有约 50个教学班,师生约 2850人,其中在 校生约 2700人,实际就餐人数学校则不做任何承诺。 2、项目情况: (1)食堂分为二层,一层为 1227平方米,二层为 1041平方米。 (2)空间分布:设有洗碗间、售饭厅、操作间、储存、保管室、仓库、办公室、更衣室 等。 (3)本次委托经营的餐厅已配置主要的餐厨用具,具体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如 供应商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需要添置 的厨具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食堂设备:食堂提供日常经营所需的设备一批,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其 余设备由中标企业自行负责购买和处置。 (5)采购人提供的委托经营项目包括食堂的房屋、学校购置的食堂设备、给排水设施、 电力照明设施设备等的有偿使用权;食堂的校内餐饮服务经营权等。 4、若本次转让所提出的项目基本要求、各项经营目标与项目现场情况有差异,以采购人 现场情况为准,供应商应自行到现场进行核实。 5、在经营过程中除采购人现有的厨具,因客观原因或自身经营需要,成交供应商须另外 添置所需的设备、设施,如餐盘、碗筷等其他,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所添置的设备、设 施自行带走,但如涉及安装而损坏食堂地面、墙面等情况的,乙方应修复如初。应保证采购 人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 第三节 经营管理相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食堂经营管理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定的质量标准 进行食材采购、制作、销售食品满足在校学生、教职工就餐需要等其他服务。 2、成交供应商的食堂经营范围须不得与学校超市经营范围相同,不得出售预包装、外购、 冷饮等食、饮品等。 3、严格执行负面清单要求,不得违反清单要求。清单具体要求有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予 以拟定并发布。 二、用工管理 1、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按食堂经营规模配备包括厨 师、面食师、切配、勤杂工、消毒工等。等级厨师不少于工作人员的 30%。供应商须提供相 关人员资质证明和组织框架。供应商所确定的以上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动, 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行。供应商不得因人员不齐,工种不全而影响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2、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 员必须到指定的疾病防治中心进行规定的项目体检且合格,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 应商要将所聘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报采购人登记备案方可上岗。 3、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 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 任。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非加工类食品经营活动。 6、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工作。 7、餐厅工作人员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三、经营管理: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格 遵守食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努力创造良好就餐环境,为师 生员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1、建立管理制度、实施措施。供应商应根据餐饮业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法”等相关规 定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实施措施。如: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 文明服务等制度。 2、经营方略。制定包括食材的采购、加工、饭菜价位的制定等方面的经营方略。 3、方式及品种: (1)食堂制售满足学校师生一日三餐需要的主副食如米饭、炒饭、稀饭及馒头、包子、 面条、水饺、油饼等 ,各种自制面包、糕点、油炸(煎)类食品,各种炒菜、烧菜、汤、咸 菜等健康食品(不得加有害化学添加剂)。早、中、晚餐要品种多样保证供应,花色齐全;要 有简餐、选餐经营模式。中、晚餐应确保有一个低价菜、一个免费汤。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错开经营,引入特色窗口经营模式,为师生提供不同口味三餐菜 肴及主副食,提供价廉物美的餐菜肴及主食服务。 (3)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 化(列出供用品种)、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严禁出售变质、 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 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4、饭菜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便捷。 5、食堂留样标准应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剩菜去留应建立台账,如实记录。 6、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7、定期主动了解师生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 8、接受学生会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予以改进。 9、食堂所用水、电、气装表计量,成交供应商每月按水电气表实际读数和马鞍山市及采 购人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10、拟定至少 1000人同时集体就餐的方案。 11、供应商不得将食堂餐饮经营管理转包或挂靠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 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并取消 其经营管理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性诉诸法律。 12、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食堂经营管理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涉及的: (1)人员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社会保险统筹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失业金、 生育保险及、意外伤害险等全部费用 (2)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交通、住宿费用 (3)自购经营设施添置费用(食堂烹饪设备、厨具、餐具维修、更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如:应将塑料餐盘全部更新为 304不锈钢餐盘等) (4)水、电、燃气等使用费 (5)卫生费、消杀灭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 (6)货梯维护检修等所有相关费用; (7)自行装修费,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材料等相关费用; (8)经营管理期间有关原料采购及与经营管理相关的调价风险; (9)食材采购费、食材成本及加工费; (10)在经营过程中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等管理部门等管理部门罚款费用; (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12)向政府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须向政府 交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时交纳; (13)设备折旧费; (14)其他费用; 13、完善食材采买制度: (1)成交供应商食材采买应从正规渠道采买; (2)主副食佐料等食材采购:米、面、油、食盐、酱油、调味品、鱼肉等采购渠道正规, 不允许使用转基因原料。 (3)食材采买应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 (4)建立健全台帐,做好进出货记录。采购人有权对进出食材进行抽查。 (5)严禁出现过期食材加工。 14、服务时间要求 (1)就餐的服务时间应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要求,且与采购人作息时间相衔接。 (2)业务招待响应时间:采购人提出业务招待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就餐价格 按平时统一标准执行。 四、安全卫生管理: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卫生、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 火、防盗、用电安全等安全责任人并负全部责任,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义务。 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 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意外人身伤亡事 故的发生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发现消防器材过期、失效须由成交供应商及时 更换。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 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各类检查。 3、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切实可行的食材安全采购制度和方案,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要设有专职采购员,食品如米、油、面粉、主要副食品等必须定点采购;并且坚持索证制度, 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学校要求做 好台账,建立档案,接受监督检查。不允许使用转基因原料。提供主副食佐料的供货合同复 印件及质量证明。 4、环境卫生管理整体应满足采购人的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 学校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应做到 “门前三包”,餐 厅内窗明几净,无苍蝇、蚊虫、蟑螂、老鼠。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 管理制度。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须报备学校同意后方可使用。 5、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学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自觉接 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6、对食堂的厨余垃圾和泔水处理,必须符合马鞍山市相关规定,收运人必须为持有相关 证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7、食堂内须有醒目的安全提示、地面要有防滑措施。经营期内若发生滑跌、烫伤等安全 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完全负责。 五、食堂财务管理 1、严禁现金消费,否则视为违约。 2、食堂应实行刷卡及由学校统一印制的二维码形式的消费。刷卡机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 购人要求自行购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后期食堂消费方式,依据智慧校园系统建设情况由采购人统一实施并逐步更新及添加。 所有消费信息及系统对接必须无条件对智慧校园系统免费开放,设备升级费用由成交供应商 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食堂内所有消费(包括不限于就餐费用) 统一纳入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监管,有采购人统一进行结算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同时成交供 应商须每月将财务情况报采购人备案,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5、食堂消费结算方式: 5.1食堂消费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每月 15日左右与采购人结算一次上一个月度本承包 楼层的食堂就餐消费资金情况,遇特殊情况可两个月结算一次。 5.2 食堂就餐消费资金情况按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在食堂刷卡或统一二维码形式消费的就 餐金额为结算基数; 5.3 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际经营管理考核等情况,依据考核结果结算支付其上一 个月度本承包楼层的食堂就餐消费资金。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另行 约定。 六、设备、设施权属及管理 1、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采购人,食堂公共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负责登记造 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由成交供应商经营管理。凡食堂公共设施、设备人为损坏、丢失 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按价赔偿。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 完好率、维修及时率 100%。 2、成交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再购置相关的的厨、灶、炊事设备, 餐饮具、餐桌椅、货架等食堂运营的必备的设备和设施,确保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 检查验收,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再购置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成交供应商。 经营期满,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收回。 3、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改造和破坏整体结构,确因经营及管理需要对餐厅进行结构性改 造,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根据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求需要进行装修,装 修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经营期满根据书面约定对其恢复原状或无 偿留予采购人。 4、合同终止和解除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学校将从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七、设备、设施维修及费用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经营期内水、电、气设备,炊事设备、加工设备、排烟设备及管道等 厨房设备,灭蝇灯、货梯、洗碗机、食堂监控设备、餐饮具餐厅设备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维修。 2、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造成的上述相关设备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并承担维修费 用 3、上述相关设备属报废期而添置的,由采购人负责。 4、下水道堵塞疏通费用自理,厨余垃圾清运自理。 5、经营期满,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相关设备完好并通过验收后交与采购人。 八、经营指标控制: 1、成交供应商在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早餐不少于 10种,中餐菜品不少于 20种, 晚餐不少于 20 种;中、晚餐副食品种供应不少于 10 种,其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为 3:4: 3,并有足量品质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一周内每天不重复)供应,每天提供 3种以上 1元特价 菜,不断货供应,且保证三天不重复,以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学生需求。 (2)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 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接受学校监督。早点 0.5-1.0元/个,高档菜 3-5元/份,中档菜 2-3 元/份,低档菜 1-2元/份,特价菜 1元/份以下。菜肴质量要求无汤无汁 200 克/份,带汁 220 克/份,带汤 250克/份,高中低档菜比例控制在 3:4:3。 2、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不得变相转包, 增加经营品种和促销活动须报采购人同意。 3、若有在校就餐人数 50 人及以上联名书面进行价格质询的,须及时上报调整方案,经 采购人同意后适时调整。 4、志愿者就餐(为学校提供相关活动能的志愿者):各包别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须 分别无偿提供每个学年不低于 3000人次的午餐计划,午餐标准不低于 15元/次。 九、风险责任承诺:成交供应商必须对自主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 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成交供应商要按响应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规 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 视为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须服从学校安排,假期(包括但不限于实训期、节假日等)成交供应商不 得提出补偿要求。 5、购买至少保额为 1000 万元的风险保障商业保险,由采购人统一管理及直接使用。 十、监督管理 经营期限内由采购人每季度或每年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人 另行制定),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退出机制 根据《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食堂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续签合同或 退出。 A、正常退出 ①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 合同自动终止。 ②经营者提前退出 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应提前两个月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按协议 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B、强制退出 对引进的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 退出食堂经营。 ①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②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引发食堂火灾。 ③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引发违反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④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⑤因成交供应商擅自提高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 影响恶劣的。 ⑥学校从经营公益性(税后利润)、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 就餐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进行考核,一个学期内考核 3 次不达标的。 ⑦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 60%以下的。 第四节 商务要求 一、食堂经营管理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4 号令《学校食堂 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品卫生安全法》的相关条件。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 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合同一年一签。 三、进场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 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场开业。 四、项目管理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手机应 24小时开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