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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科技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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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科技学校食堂经营(含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需求

招标详情

发文日期:2020-02-06
寿县科技学校食堂经营(含超市)经营权租赁服务需求

为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规定,现对我校食堂(含超市)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其经营的餐厅为全校师生提供日常就餐服务,仅限对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对外营业。具体如下:

1、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物料采购必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需索证索票采购并建立台账。

3、饭菜价格合理,品种、口味应适合多种消费人群:原则上师生用餐基本菜品不少于8种。

4、中标人应负责确保食堂设备、设施运行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操作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保持操作间清洁,设备摆放整齐。

6、 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责任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均由中标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7、食堂经营所必需的米面油、菜品原材料及水电气能源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并承担对应的费用;食堂经营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及就餐桌椅等由学校采购,承包期内若有损坏,由中标人自行维修添置,费用自理。

8、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应有相关应急预案。

9、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食品安全许可办证等事宜,学校可以予以协助,但涉及到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就餐综合满意度调查须达到80%,

11.保持大厅、操作间及经营场所环境清洁。

12、保持餐桌椅、刷卡设备清洁,餐具消毒。

13、保持电视网络,终端设备运行正常。

14、 及时收集、处理、清运泔水垃圾。

15、就餐时服务员现场提供服务或维持就餐秩序。

16、免费提供学校聘请的军事教员(8-10人)及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5-8人)的一日三餐。

二、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其经营的超市为全校师生提供日常服务,仅限对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对外营业。具体如下:

1、服务期限:与食堂同步;

2、经营面积:约60平方米。

3、投标时携带经营方案。具体包括: A、经营品种质量控制;B、卫生管理控制(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C、经营品种采购及保存管理; D、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E、超市经营品种及价格控制等。

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小学超市管理办法要求,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管。

三、人员要求:

1、所有员工均需持健康证上岗:

2、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3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

3、派驻本项目的厨师有2名以上,拥有食堂工作人员3人以上, 超市工作人员1人,须具有健康证: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岗时着统一工作服, 戴工作帽和一次性口罩。

四、经营内容:

1、学生用餐;

2、少量教师用餐;

3、日用品超市。

4、为确保食品安全,食堂及超市不得对外营业,不得经营烟酒及其他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物品等。

五、中标人权利义务:

1、中标人权利

按照合同自主用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中标人义务

(1)负责保管承包范围的资产,固定资产损坏按原价赔偿:易耗品人为损坏按原价赔偿,自然损耗要及时向学校备案。合同期满,应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完好,提交发包人验收。

(2)维护建筑物和设施的原状,如果改造须经发包人同意:对食堂内部的人为损坏负责维修;对食堂水电设施、网络、电话、电脑、电视等其他电器设备负责维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

(3)对聘用人员用工负责,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中标人负责。

(4) 实行安全经营,承包范围的资产和人身安全负责。

(5)维护承包范围消防设施安全和完整: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要会使用消防设施。

(6)对食品安全负责,禁止使用变质、过期、有害食品。

(7)负责接待有关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

(8)按照学校规定的服务标准提供各项服务。

六、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2020年2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三年半),一次性签订经营合同。合同期限内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 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经营承包费:

1、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自动放弃经营权;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自行出租、转让经营权, 自动放弃经营权;

4、经营期间出现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完全履行合同、不受学校监督、校方提出合理整改意见拒不执行的行为。

六、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必须一次性向发包人支付承包期内的全部经营承包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