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1、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州区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 NXHL-2020-001
3、首次公告日期: 2020-01-22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根据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标时间的延期通知,2月09日起暂不安排项目开标,暂停新项目的预约。本项目具体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变更公告。
5、开标时间: 2020-02-27
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采购人名称: | 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
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 |
项目负责人: | 张彬 |
联系电话: | 18995429161 |
7、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大厦B座1316室 |
项目负责人: | 何瑞 |
联系电话: | 18995409800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原州区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pdf |
代理机构: 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2-07
固原市政府采购
公开方式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原州区 2019 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
务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名称: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盖章)
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1 月 22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投标人须知附表.................................................................................................................... 8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32
第四章 合同文本.....................................................................................................................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40
一、投标函.......................................................................................................................... 41
二、开标一览表.................................................................................................................. 43
三、服务承诺书.................................................................................................................. 44
四、投标保证金.................................................................................................................. 44
五、资格证明文件.............................................................................................................. 44
六、经营业绩...................................................................................................................... 50
七、投标承诺书.................................................................................................................. 51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52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52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委托,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NXHL-2020-001原州区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承接主体政
府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GY)000046
2、项目编号:NXHL-2020-001
3、项目名称:原州区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承接主体政府采
购项目
4、采购预算: 壹仟肆佰陆拾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461.39 万元 )
本项目最高限价:壹仟肆佰陆拾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461.39 万元 )
5、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
号
名称 服务内容
单
位
数量 备注
1
原州区中小
学营养餐后
勤服务人员
劳务派遣
一、采购内容
派遣人员数量为 615 人(农村中小学食堂从业 500
人,城区中学食堂从业人员 115 人),从业人员数量根
据学校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进行动态调整。
二、派遣人员条件
1、派遣人员年龄要求 23-50 岁之间(具有餐饮方
面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调整),品行端正、能吃苦耐
劳,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派遣人员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入职人员上岗之前需体检合格;
3、具有餐饮方面工作经验,能够按照要求制作面点、
面食、热菜、凉菜等;
4、具有良好的食品安全卫生和营养知识;
5、有犯罪、吸毒记录,有精神病和传染病,涉嫌违
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法院列入失信
黑名单的、在处分期间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规定的其它情形等不具备从事本岗位的一律不得从事本
项目岗位工作;
三、待遇及支付情况
年 1
3
1、原州区 2019 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
务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最高 1461.39 万元,超过预算
1461.39 万元为废标(含发票、工资、五险((基本养老、
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管理费、其他等)。
2、原州区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 615 名,每月工资及
保险合计 113.812 万元(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为 1480 元,
社会保险费用 796.24 元).
3、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及社保每年每人按 10 个月计
算,由中标单位依据用人单位考勤按月发放、缴纳。采
购人每月按照中标单位提供的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工资
发放花名册和每月人员工资总额发票、以及社保局出具
的加盖社保公章的社保单据据实拨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
及社保。
4、食堂从业人员月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用分别根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的原州区最低工资标准及固原市
社保局相关政策文件,实行动态调整。
四、中标人责任
1、中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原州区中小学食堂从业
人员劳务服务派遣;
2、中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对派遣人员的质量要求,派
遣人员应严格履行招标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
招标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中标人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入职前培训,
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上岗,要向招标人提供
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
4、中标人需负责对派驻招标人的人员进行教育、培
训管理,安排好各岗位的工作, 确保完成招标人所委托
的各项任务,确保质量。
5、中标人应和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
拖欠工资,在请求招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时,应向招标人
提供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证据材料,结算发票应于每月
5 日前送至招标人。
6、中标人需负责保证在固原市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保证提供的派遣人员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保证符合在特许经营范围之内的规定。
7、选派人员需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并根据服务单
位的需求另行承担其他辅助性工作;
8、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中标
单位承担,中标人需对派遣人员购买基础保险。
9、中标人中标后服务人员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或者
不符合招标人采购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重新派遣并对
人员进行面试。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
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其他。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③劳务派遣证;
④由于本项目为劳务派遣服务,投标单位必须为当地企业,如
投标单位非当地企业的,在当地必须设立分支机构,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及
发放工资同时保证对派遣的人员进行跟进管理,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
件。
⑤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
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
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
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 2020 年 01 月 23 日至 02 月 04 日
报 名 通 过 后 各 供 应 商 自 行 在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www.nxggzyjy.org)下载招标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
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采购文件售价:0 元
10、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止:供
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
5
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0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为准)。
12、公共发布媒体: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3、公告期限:2020 年 0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02 月 04 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5、采购人: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
联系人姓名:张彬
联系电话:18995429161
16、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大厦 B座 1316 室
项目联系人:何瑞
联系电话:18995409800
代理机构: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 年 01 月 22 日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在开标前资质审查时必须提供与公告内容一致的供应商基本资
格和特定资格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发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公证部门出具公
证书确认。按规定需要年检的证照必须年检。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的收取及审查
代理机构代表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核对
无误后,在资格证明汇总表上详细标注,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后,将收取的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送评标室,由评标委
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评标结束,代理机构收取《投标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委托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二、温馨提示
1、无原件或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2、原件装入投标文件,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3、依法纳税(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类似业绩
(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证明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评标时由工
作人员转交评标专家核验;
4、所有资格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复印件未装入投
标文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符的不予认可。
5、投标人在开标期间,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6、投标文件按 A4纸质统一格式胶印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层或
7
其他方式装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为了确保能按时开标,请各投标人务必于开标 10 分钟之前办好签
到、投标文件递交、资质预审、投标保证金缴纳等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开标前 10 分钟内不再办理上述手续。
8、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单位有权予以警告和制止。若
供应商一年内在固原市累计三次质疑经调查均为无效质疑的,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给予惩处:
(1)对该供应商通报批评和谴责。
(2)列入固原市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名单。
(3)将该供应商的情况向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报。
9、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质疑发生的
相关费用,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双方都有过错
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10、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确需提供样品的需经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提供样品。
11、欢迎各供应商关注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
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8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招标项目名称
原州区 2019 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
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2 招标文件编号 NXHL-2020-001
3 服务期限 两年(服务期满一年后,需另行和采购人续签合同)
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word 版);标书的所有正副本可装在一个密封袋
中,也可分开包装;电子版单独包装。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7 万元,按照招标公告的要
求缴纳。
7
货物交付使用时间
及地点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8 答疑会
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有疑问必须于投
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9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10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必须注明交货时间,供唱标用)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证明文件(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
(5)经营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
(6)依法纳税情况(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7)财务状况
(8)安装完工时间
(9)保修期承诺
(10)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
9
其中(5)至(10)项,可视为投标文件附件。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20 年 0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13 开标时间 2020 年 0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14 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无效投标的规定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
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
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
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6 废标的规定
(1)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 中标候选人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 87 号令)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
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10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
2.定义
2.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3“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
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
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在投标人的监督下,
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供
应商的参数及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参数和报价
执行。
18 评标评委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从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
库内随机抽取。
19
付款方式
按月付费。(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由中标单位
按月发放或缴纳)工资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依据用
人单位考勤据实支付,社保按社保局出具的核定
单据实支付。
20 质疑地址及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8995409800
21 投诉地址及电话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54-2021960
11
原件且中标价高于本次投标报价的。
2.4“依法纳税”是指投标企业近期连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基本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
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
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
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
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12
授权委托书)
(6)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7)劳务派遣证;
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
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
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
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代理机构代表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核对
无误后,在资格证明汇总表上详细标注,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后,将收取的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送评标室,由评标委
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评标结束,代理机构收取《投标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委托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其费用。
5.授权委托
5.1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十六项,内容如下: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
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
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4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7.2 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
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
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
间及方式下载招标文件。
8.2 各供应商自行购买,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概不负责。
8.3 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为准。
8.4 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二十
日。
8.5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递交。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
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发布变更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9.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10.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10.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
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
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
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可以顺延提
供期限,并予公告。
10.2 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可以合并发
布,招标文件应当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语言
11.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
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3.2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6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
(5)服务承诺书
(6)技术规格、参数
(7)有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的必须编写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8)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
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投标报价
14.1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
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只报总价不报单价。
14.2 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写总价及服务响应时间,开标
一览表无服务响应时间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
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
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3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4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视为无
17
效投标。
14.5 供应商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
报价中给出。
15.备选方案
15.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小密
封袋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且小密封袋上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
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1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本章 3.2 款、3.3 款规定的
资格证明原件进行审查,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发
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确认。按规定需要年检的证照必须
年检。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
16.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
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
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保证金
17.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7.2 以个人名义缴纳或以公司名义缴纳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
不予受理。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应当拒
18
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7.3 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
理。具体缴纳及退付方式请参考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推行网
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通知”。
17.4 投标结束后,次日(节假日顺延)预中标人办理履约保证手续,履
约保证金按照中标或者成交金额的 10%收取,待采购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
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及验收报告办理退付手续;落标的供应商凭收据退付投标
保证金。
17.5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后资质审查结束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
(3)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
退还,待调查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
合同义务的;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
19
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
18.2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
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
(小于招标文件前附表数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3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
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
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4 对季节性、时效性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者经过两次招标未完成的
项目,参与投标的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有效期都不足的,经供应商书面承诺
将投标文件有效期修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的时间、采购人确认、财政部门同
意,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18.5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
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文件一份(word 版),胶
印装订,不得使用活页或夹层。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
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处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
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20
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文件的所有正副本可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也可分开包装。注明
“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0.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0.3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将视为无效标书,代理机构应
当拒绝接收。
20.4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可以单独密封递
交也可以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
定的地点。
21.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1.3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可与资格证明文件一并递交《投标
承诺书》,也可单独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
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所有文件必须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
21
应按本章第 20、21、22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
充、修改”字样。
22.3 撤回投标应以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书面
告知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可先传真文件,在三日内将该文件书面
送达;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22.4 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23.串通投标行为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中标无效,并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
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处获得评标组成
人员情况的;
(3)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
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
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22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24.资格审查
24.1 开标前 1 小时内,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采购人代表对供应
商资格进行审查,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能。采购人代表也可对资质不进行审
查,开标后直接送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24.2 代理机构代表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核对无误后,在资格证明汇总表上详细标注,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4.3 有下列情况之一,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1)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
(2)不具备本章第 3.2 款、3.3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24.4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也可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代
表当场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五、开标和评标
25.评标委员会
25.1 开标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填写《固原市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
抽取表》,填写项目名称,明确专家类别、数量及预计评标所需时间等,签
23
字盖章后送信息服务科,由信息服务科协助采购人代表抽取评标专家。
25.2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在固原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采用计算机
语音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专家为评标委员
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招标人所属专家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评标,如
果抽到则更换。
25.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招标人、代
理机构、监督及公证、见证等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严禁与评委接触。评标
专家需要供应商或采购人、代理机构解释、澄清或陈述时则通过无线寻呼系
统或拾音器给答疑或陈述。
26.开标
26.1 开标前由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采购项目
内容、采购方式、评标方法及评标委员会的建立及资质审查情况,听取与会
人员意见,研究确定相关事宜。
26.2 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开标。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佩戴采购单位
代表、监督机构代表牌出席开标会。
26.3 开标时,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投
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
机构代表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供应商
名称、投标价格、供货或服务完工时间等,供应商对信息进行确认后记录人
打印记录,供应商签字。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
24
表应当当场提出,当场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按照唱标打印签字的为准。
26.4 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26.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密封袋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
览表内容不一致且小密封袋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
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
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
以正本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3 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
27.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5
28.无效投标和废标
28.1 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
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2 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
应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首次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
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市直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各县(区)
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29.评标
29.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宁夏回
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的通知》(宁财(采)发
[2011]1092 号)评分标准进行评标。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
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排列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
29.3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号令)
的规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9.4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在投标人的监
督下,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9.5 中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技术参数及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参数
27
和报价执行。
六、中标信息公示与供应商质疑
30.中标信息公示
30.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
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30.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
及评审专家名单。
30.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
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
序。
30.4 公示期间有异议或质疑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函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可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供应商质疑(不接受邮寄、邮件、传真方式质疑)
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三日内作出答复。
31.2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
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1.3 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资格设置、技术参数存在不合理
条款或规定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
28
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
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
31.4 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
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代理机构收
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31.5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
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31.6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固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
行办法》的规定和格式提供书面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
供应商签收回执。
31.7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1.8 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9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七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
商。
29
31.10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1.11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七、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32.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2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
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
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
项目。
33.4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
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
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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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特殊情形规定
34.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
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期
满后,仍不足三家的,建议采购人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34.2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申请、行政审批或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可
以变更采购方式和评标方法。
34.3 涉及农业、民政救灾应急、教育等时间紧、时效性强的民生项目,
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开标时有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评标后
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达到两家的,由采购人申请、
行政审批或财政部门同意,可以当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九、其他规定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依据中标金额按两年服务期限支付。
35.2 原则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
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
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3]149
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5.3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其收费标准按招标服务费
标准的 50%执行。
36. 其他规定
36.1 评标程序及结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没有
31
规定的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不明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36.2 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包括商务、技术参数和货物交付使用或服
务完工时间。
36.3 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32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总则
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2 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
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审后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
(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宁夏
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的通知》(宁财(采)发
[2011]1092 号)执行。
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
3.2 款、3.3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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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
评分标准(满分为 100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以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得 0 分;其他投标分按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 企业资质 (30 分)
(1)企业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资质一级等级证书得 8分,二级得 3分
(2)企业连续 3年获得年度 A级及以上纳税信用单位得 8分,企业连续 3年
获得年度 B 级纳税信用单位得 3 分
(3)企业具有诚信供应商等级证书(AAA 级供应商),得 2分
(4)企业具有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得 2分
(5)企业具有行业诚信示范荣誉证书(行业 AAA 级诚信示范单位),得 2分
(6)企业具有信用等级证书(AAA 级),得 2分
(7)企业具有资信等级证书(AAA 级),得 2分
(8)企业具有重服务守信用证书(AAA 级重服务守信用单位),得 2分
(9)企业具有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 2分
(上述所有资质证书提供原件且证书颁发日期为公告日期前)
3 人员资质 (25 分)
(1)具有人力资源高级管理师一名,得 5分
(2)具有健康管理师一名,得 5分
(3)具有消防高级工程师一名,得 5分
(4)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一名,得 4分
(5)具有诚信经理人荣誉证书一名,得 3分
(6)具有诚信企业家荣誉证书一名,得 3分
(上述所有资质证书提供原件且证书颁发日期为公告日期前,并且提供持证本
人在投标企业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4 服务方案 (10 分)
(1)制定高标准、先进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设备设施
管理制度;
(2)制定针对食堂安全管控措施及落实的管理机制;
(3)制定员工入职和在职培训计划、安全、食品卫生培训计划、招(解)聘
方案;
(4)制定完善的工作考核方案及考核管理细则。服务内容完善、详尽得 10 分。
5 企业业绩 (5分)
企业近三年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并获得本单位满意评价的有一项得 1 分,两项得
3分,三项得 5分。(业绩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及服务满意评价原件)
6 售后服务
企业
综合
实力
(10分)
为确保固原市原州区中小学生营养餐后勤工作的保障,投标企业或其法人名下
具有餐饮服务单位可得 10 分。
(提供投标企业或其法人名下具有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3名国家三级
或三级以上厨师等级证书原件和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件)
软性
服务
文案
(10分) 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管理预案,项目服务保证承诺书,得 10 分。
34
1.3 评标要求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部分:开标后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和符合性审查,只对具备投标资格和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对不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人应当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审查内容主要
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信用查询记录、依法纳税及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2)投标报价部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
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评标委员会和该报
价的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3)类似业绩部分: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
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及中标通
知书原件且中标价高于本次投标报价的。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
同书原件,备评委对投标书复印件进行审核。未提供原件的不予得分;原件
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一致的不予得分。
(4)技术标部分和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并
列表说明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招标归档资
料保存。
(5)评委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
标准》中评分标准打分,不得随意更改评分标准,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同时,依据国家计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固原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评标专家考评办法(试行)》对评委进行处理。
2.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
选人名单。
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
35
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
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
质上响应的投标。
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
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首次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36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价、评分,并承担评审结果相关责任,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
素的得分。
(3)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
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号令)
的规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前 3名。
37
第四章 合同文本
(主要条款,但不限于此文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或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
(一)设备或货物名称:
(二)设备或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
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乙方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现场按合同第(一)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或设备等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
要求不合规定,暂由甲方妥善保管,在 3 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
见,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38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
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 3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
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结算方式、期限及交货地点
1、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月付费。(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由中标单位按月发放或缴纳)工资严
格按照规定标准依据用人单位考勤据实支付,社保按社保局出具的核定单据
实支付。
2、交货时间及地点:按合同要求或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货物,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
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提供货物、服务 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品牌、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
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不能修理、调换的按不能按期交货验收处理。
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的 5‰作为违约
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货物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
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费用。
39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 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
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
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
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
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
式三份,分别送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单位。
采购方(甲方) 公章 供应商(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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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证明文件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 2、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
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 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六、经营业绩
七、投标承诺书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41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委托代理编
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
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份、电
子版文件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
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
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根据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3条规定,我方承诺:
(1) 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
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
(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
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3) 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
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其他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
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其他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
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开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止(后同)。
43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货物)
名称
品牌或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价格(元)
单价 总价
1
2
3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人民币大写: (¥ 元)
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
其他事项申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4
三、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17 万元
五、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3.2 款及 3.3 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
材料,以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3.2 款及 3.3 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
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 2、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 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2、其他
制造商不提供“附 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
的证明文件”。
45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
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46
附 1—1、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
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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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1)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
48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货物品目 合同签订日期 数量 金额
7.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9
附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
备注:1、提供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缴费
证明。
投标企业具有 3人以上(含 3人)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缴纳养老
保险、缴纳医疗保险。
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信用记录(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
询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有不良
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谈判须知”第 3.2
款、3.3 款规定的资格证明(包括供应商从事货物的上产、销售或经营、安
装、集成等)的复印件。
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谈判须知”第 3.2
款、3.3 款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业绩要求;
(2)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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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证体系;
(4)其他要求。
附 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六、经营业绩
51
七、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
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
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固原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
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
意质疑和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
同条款内容。
八、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
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调查核实后,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九、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
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鉴)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
可与资格证明文件一起递交、也可单独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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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用途的简要说明
三、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
1、项目清单(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2、主要产品说明
3、具体设计说明
4、项目功能说明
5、技术支撑(含技术文件、图纸、标准、工作条件、环境要求等)
四、供货范围
五、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七、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2、技术支持要求
3、人员培训要求
八、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九、其它要求及说明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采购内容
三、待遇及支付情况
四、中标人责任
发布日期:2020年 01月22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为确保固原市原州区中小学生营养餐后勤工作的保障,投标企业或其法人名下具有餐饮服务单位可得10分。
(提供投标企业或其法人名下具有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3名国家三级或三级以上厨师等级证书原件和本单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经营业绩
七、投标承诺书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