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2002-114815-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采购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详细要求请参阅本谈判文件的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经财政部门批准,鉴于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同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如只有两家供应商应标,可以继续进行谈判,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供应商,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报价人必须对所投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报价人凭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及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报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http://www.zhongyaodaili.com上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报价人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时需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gdgpo.gov.cn),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报价人无需重复注册。

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报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现场留存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2 月11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17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工业区一区三横路9号5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工业区一区三横路9号5楼)开标1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年02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工业区一区三横路9号5楼)评标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农工 联系电话:020-311920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陆明开 联系电话:020-847555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工业区一区三横路9号5楼)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31192028
传真:020-34545595 邮编:511442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源路88号
联系人:曾婉霞 联系电话:020-84755508
传真:020-84755532 邮编:51143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0日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谈判文件 项 目 编 号 :ZY140C2010F00409 采 购 方 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0 年 2 月 温馨提示:报价人报价特别注意事项 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响应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另行说明除外),报价响应截止时间 一到,本公司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因此,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谈判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 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三、 请仔细检查《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开标一览表》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公 章、签名、签署日期。响应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 代表人的签名)。 四、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 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五、 分公司报价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 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本提示内容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谈判文件为准。)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2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 4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 14 第四章 合同(样本) ................................................................. 1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3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家 养老餐饮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报价人参加。现将该项目谈判 文件(采购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进行公示,期间为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项目属性:服务类 5.品目类别: C1902 社会服务 6.采购预算:人民币 150万元 7.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采购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详细要求请参阅本谈判文件的第三章“用户需求 书”。 经财政部门批准,鉴于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同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如只有 两家供应商应标,可以继续进行谈判,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供应商,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报价人必须对所投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9.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报价人凭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及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如报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 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http://www.zhongyaodaili.com 上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 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10.报价人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时需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gdgpo.gov.cn),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 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报价人无需重复注册。 11.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报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 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现场留存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报价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12.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 2020年 2月 11日起至 2020年 2月 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12: 00 和下午 2:30-5: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 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 售后不退。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2月 18日上午 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 9号 5楼开标 1室 14.谈判时间:2020年 2月 18日上午 9:30 谈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 9号 5楼评标 2室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源路 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农工、谢工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 9号 5楼) 电话:020-31192028 31192038 传真:020-34545595 邮编: 511442 邮箱:zyzb888@qq.com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2月 10日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4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 有关文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价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定义 2.1 “采购人/采购单位”系指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报价人/供应商/投标人”系指符合谈判文件中报价人资格条件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 格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甲方”系指采购人。 2.5 “乙方”系指成交人。 2.6 “成交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本次招标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 3.2 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 人需求。 3.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4 报价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他知识产权产生侵权;如果报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 权的侵权之诉讼,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4 谈判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关于分公司报价 分公司报价的,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 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关于中小企业报价 7.1中小微企业报价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报价人,通过报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报价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 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7.2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报价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5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7 节能、环保标志、绿色产品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 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 并适时调整。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 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 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8 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 8.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8.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或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个人的。 8.3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为经销商的不得再授权另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9 询问、质疑与投诉 10.1询问 10.1.1.报价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 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10.1.2.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报价人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报价人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询问 报价人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随询问函需一同提交由报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 相关事项。 10.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报价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0.2质疑 10.2.1 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 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面提出质疑。 报价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2.2质疑期限 (1)报价人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购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报价人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报价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 10.2.3提出质疑的报价人(以下简称质疑报价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报价人。 10.2.4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报价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6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报价人共同提出。 10.2.6报价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10.2.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 和其他有关报价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件、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人:凌先生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 9号 5楼) 电话:020-31192028 31192038(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2.8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 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3投诉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 保密 采购人与报价人应分别为对方在响应文件和谈判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报价人不得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 11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 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传 真号码以报价人的登记为准。报价人应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后 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予以回 复确认。因报价人登记的传真号码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 送达或无法送达报价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 谈判文件解释权 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谈判文件 1 谈判文件的组成 1.1 谈判邀请 1.2 报价人须知 1.3 用户需求书 1.4 合同(样本) 1.5 响应文件格式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7 1.6 在采购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 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 2.1 在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根据项目需求,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澄清。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 2.2 所有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报价人有约束力。 当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 报价人在收到上述修改、补充或澄清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以书面函件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 修改、补充或澄清文件(须加盖公章,可通过传真形式)。 2.4 修改、补充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 当在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酌情推迟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应发布公告并 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 2.6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 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 其约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 响应文件的编写 1.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人若提供不真实的材 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2 语言和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报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 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 1.3 报价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响应文件的构成 2.1 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 2.2 报价人须对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需求等。 2.3 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响应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 响应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3.1 响应文件一式 3份,正本 1份(内装响应文件正本 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 1份,限光盘或 U 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报价人打印产生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响应 文件为准),副本 2 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报价信封”,(内装首次报价一览表、法人授权委 托书)。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3.2 响应文件必须打印,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3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封面,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经报价人代表签署,由 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不许有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8 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 3.4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文件指定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 3.5 响应文件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报价信封” 字样,在每一包装的封面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写明: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 收件人名称: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在规定的报价响应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午 之前不得启封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7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报价人须知的有关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或响应文件提前 开封、误投,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8 递交响应文件时,报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报价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 标地点,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签到证明其出席报价开标会。 3.9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报价。 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报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否则报 价人不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 4.2 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价,但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4.3 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4.4 报价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5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50 万元,最高限价为 12 元/人/餐。报价人报价超出本次项目预 算或最高限价,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 6 报价有效期 6.1 从报价响应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天。 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 以书面形式。同意延期的报价人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 四、谈判与评审 1 谈判小组 1.1 全部谈判过程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 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 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2 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响应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向采购人推荐 成交候选人。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9 2 关于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谈判小组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报价人名 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2.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3 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报价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 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报价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2.2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报价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2.3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2.4 是参加该项目报价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报价人存在其他 经济利益关系; 2.5 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2.6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两名; 2.7 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情形 3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3.1 最终报价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 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报价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 评审结果未公示前,报价人均不得主动与谈判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以探取评审 信息。 3.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报价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技术、 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五. 谈判程序 1 接收文件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报价开标会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报价人代表或报价人代表共同推选的代表对全部响应文 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检查情况。 1.3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报价人抽签决定谈判顺序,并由报价人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2 响应文件的初审 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2.1 谈判小组将依法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要求。只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 进行后续的谈判及最终报价,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 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2.2 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 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 价格核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单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 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 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报价人不接受对其错误 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0 2.4 响应文件的澄清 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 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评委均应当阅读报价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 存在排斥报价人的现象。 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 件资料。 2.5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 1) 报价不确定或超过最高限价; 2)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响应文件有不符合谈判文件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与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4)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评审期间,报价人没有按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更正的; 6) 报价人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 谈判 本次谈判采用一轮谈判,两次报价形式进行。 3.1 按抽签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先由报价人作约 5 分钟时 间的自我陈述,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报 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2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且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谈判小组可以修改谈判文件内容,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 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 其约束。 3.4 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 终报价及有关承诺(最终报价提交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最终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如谈判小组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或者等于 前一轮报价。 3.5 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 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为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无效。 3.6 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 3.7 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计算排名,成交金额仍以实际最终报价为准。 3.7.1价格核准:谈判小组对最终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1 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五条第 2款 2.3。 3.7.2价格修正: 3.7.2.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报价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服务含小型或 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时,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评标价=总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6% 2)投标报价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7.2.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7.2.3对属于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环保标志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7.2.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报价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 除。 3.7.2.5残疾人福利单位也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 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项目采购失败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将作采购失败处理: 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2所有报价人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 确定成交人 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以评标价(指修正后 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3 名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价格相同,由谈判小组抽签决定 先后排位顺序。次低报价高于最低报价 20%(含)以上的,只推荐 1名成交候选人;第 3低报价高于 次低报价 20%(含)以上的,只推荐 2名成交候选人; 并出具书面谈判评审报告。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2 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评审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送采 购人确认。 3.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谈判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确认成交人。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 将成交结果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进行公告。不在成交名单 之列者即为未成交报价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七、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1.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缴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收款人: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南村支行 帐 号:3602070409200178179 货物标 服务标 工程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例如:服务类项目一年预算金额为 200万元,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 万元 一年招标代理服务费=1.5万元+0.8万元=2.3万元 二年招标代理服务费=2.3万元×2=4.6万元 三年招标代理服务费=2.3万元×3=6.9万元 八、签订合同 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 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另有约定的,按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 类 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3 附表 1符合性检查表 符合性检查表 评审内容 报价人序号 A B C 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 齐全 报价函已提交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 要求签署、盖章 报价有效期 90天 响应文件未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报价没有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且报 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号条款), 无不响应或负偏离的 响应文件没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 款 结 论 注: 1、报价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报价人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报价人响 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报价人通过符合 性检查,否则为不通过。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4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 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用户需求书中以“★”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 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 人民币 1500000.00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2020年 12月 31日止或 项目总额累计结算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 额时终止。若合同期满未达到采购预算金 额,则按实结算。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番禺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和《番禺区社区老年人配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化龙镇老年人配餐工作。 1.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为我区老年人提供方便、 快捷、专业、优质的养老助餐服务,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2.目标任务 以政府主导、社会餐饮配送企业参与为主要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配餐服务,以保障 “三无”、散居五保、低保、低收入、独居、高龄、失能半失能等特殊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 着力点,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区共同推进老年人配餐服务的合作机制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 老配餐服务模式,实现配餐服务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根据区政府要求,长者配餐实行全覆盖,对有需 要就餐的长者全部供餐。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价格(每人/餐) 预算金额(元) 中标(成交)数量 餐饮配送服务 12 元 人民币 150万元 1家 三、项目要求: 1.供应商要求 1.1供应商需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 办食餐[2016]36号)中第三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中的要求。 1.2供应商设定的分餐点(需现场进行食品分装及餐具洗消的助餐点)应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办食餐[2016]36 号)中第二类食品经营许 可现场核查表中有关分餐及洗消的要求。 2.服务对象及时间:番禺区化龙镇辖区内居住的 60岁以上有配餐需求的老年人(配餐服务采取集 中定点供餐为主,配送上门服务为辅)。配餐时间为每周工作日中午,就餐人数约 360 人。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本项目固定价格已包含服务期内的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工服、劳保 福利、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5.为保证饭菜质量,出餐后需在半小时内送到各老年人配餐点。 四、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供应商服务员均应为身体健康,经过卫生培训教育具有健康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 2.服务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投入项目服务。 3.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需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装(包括:衣、帽、鞋、口罩等),并穿着上岗,工作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5 服装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4.如因节假日加菜导致工作量增大需要临时增加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及时补充并承担相关的费 用及风险,同时,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5.在服务期间内,供应商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和所有服务风险。 6.供应商人员需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配餐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上午 11:00前把加工好的饭菜分别装入专用的容器运送至采购人 指定地点进行分发; ★2.配送餐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餐盘,并由供应商统一送到就餐点服务中心,用餐完需由供应 商进行回收,回收后进行清洗并高温消毒,供膳食时间一般为每周周一至周五。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 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并按下列质量标准提供配餐产品: 3.1蔬菜类:无黄叶,无腐烂,无泥沙,新鲜,无侵泡。 3.2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碰伤。 3.3粮油、副食干货类:无霉变,水分标准及杂质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3.4肉类、海鲜类:无注水,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3.5佐料类:新鲜无霉变,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3.6饮料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4.供应商不得采用转基因食品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辅料,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调味料以及禽 畜肉类、果蔬、水产等食品原材料必须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每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 5.供应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料以及人 工色素调味料,不外购散装熟食品,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食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 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 6.就餐标准:原则要求餐饮供应商按市场价每份 12元标准订做。基本套餐为 2 荤 1素,供应商需 根据《中华人民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的要求,同时满足《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 (2013)的需求,针对老年人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谱。 7.如采购人需要供应商配合完成其他餐饮加工工作的,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五、售后要求 1.供应商必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经营。 2.整个配送过程科学合理,运输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保持清洁和每天消毒,车辆 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在送餐过程中,送餐车必须严禁装载与配送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或物品。 3.使用的餐具需按照国家有关餐具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盒清洗工作,并按要求存放。 4.供应商需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就餐点及就餐人数,按时将饭餐配送至各个就 餐点。 5.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派出监督 人员对供应商的操作程序、食品制作程序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供应商的配餐服务符合食品安全 法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供应商需立即整改,保证配餐食品安全。 6.如因供应商的过错,发生鱼、肉、蔬菜腐烂变质、人员中毒等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产生的 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若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 保证金。 7.服务考核 7.1本项目工作质量由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 ★7.2供应商承诺,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评估(项目考核情况 表详见附件),服务期限内,每月的服务考核评估达不到 80 分时,要求供应商立刻整改。如整改后,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6 供应商连续 2个月服务考核还低于 8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未能按合同提供服务给 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追究其经济赔偿。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六、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30,000.00),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保函或其他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履约保证金用于按合同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也可用于采购 人对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相应违约金处罚。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没有违约行为,采购人在合同有 效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保函到期自动失效等方式,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凡因供应商责任,使采购人解除本合同的, 履约保证金不向供应商退还。 4.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 3‰的数额向供应商支付 违约金。 七、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 1.采购人与供应商原则上采取季度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季度结束后 的 10 日至 20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如遇假期或其他未知的原因则顺 延,但结算周期最长不应超过 12个月; 2.各配餐点于每月 10日前报送上月就餐情况,经镇民政办初审后,再报区民政局终审。收到区下 拨经费后,镇民政办按财务有关要求进行支付。 3.采购人在与供应商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 向供应商支付该货款。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付款日前10日向采购人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采购人付款, 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7 附件:项目考核情况表(总计 100 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细则 分数占比 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 如因食品加工、存 放不当或场地设 备(设施)、器具 消毒、保洁不到位 的原因造成的食 品安全事故的,由 此产生的责任由 供应商承担。 1、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扣 30分; 2、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 5分。 30分 工作要求 1、服装要求 在岗期间,服务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1人,扣1 分。 5分 2、个人卫生要求 在岗期间,服务人员不遵守个人卫生制度,每发现1人, 扣1分 10分 3、食物加工制作 要求 1、对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原料仍加工使用,每发现一 次扣 3分; 2、蔬菜与肉类、水产品不分池清洗,发现一次扣 1分; 3、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不 洗净、不定位存放,每发现一次扣 1分; 4、食品不烧熟煮透,熟品与原料或半成品不分开存放, 每发现一次扣 2分; 5、较长时间不食用的熟品不冷藏,发现一次扣 2分; 6、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不是专用,用前不消毒的,发 现一次扣 2分。 10分 4、食品配送容器 卫生要求 1、配送容器未经消毒使用的,发现一次扣 2分; 2、容器和餐具不使用专用水池或水盘清洗,发现一次扣 1分; 3、熟食容器和半成品容器、原料容器不区分使用并做好 标记的,发现一次扣 1分; 4、消毒后的容器不贮在专用保洁柜,发现一次扣 1分; 5、保洁柜不定期清洗、不洁净的,发现一次扣 1分。 10分 5、加工场所保洁 要求 1、工作间不干净、整洁,发现一次扣 0.5分; 2、排水沟堵塞,有积水或发臭等情况,发现一次扣 1分; 3、泔水桶不加盖、废物袋不扎口,不放在上风、不远离 工作间等,发现一次扣 0.5分; 4、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到处可见,发现一次 扣 1分; 5、乱倒垃圾和污水,发现一次扣 1分。 5分 6、加工设备使用 要求 没按要求及时清洗、保养加工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 分。 10分 7、配餐要求 不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配餐工 作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10分 8、物资保管要求 1、新鲜果、蔬原料存于积水、无遮阳、不通风的场地, 发现一次扣 1分; 2、对腐败、霉烂原料不及时剔除,污染其它食品或原料 的,发现一次扣 2分; 3、同位置存放相互影响风味的材料的,发现一次扣 1分; 4、不实行原材料先进先出的,发现一次扣 1分。 10分 其它 总得分 考核小组签名 被考核人(或代 表人)签名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8 第四章 合同(样本)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19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成交报价人) : 签约地点: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 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 合同价 (元/人/餐) 广州市番禺区化 龙镇居家养老餐 饮配送服务 人民币 1500000.00 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2020年 12月 31日止或项目 总额累计结算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终止。 若合同期满未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则按实结算。 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本项目合同价已包含服务期内的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工服、劳保福利、 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番禺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和《番禺区社区老年人配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化龙镇老年人配餐工作。 1.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为我区老年人提供方便、 快捷、专业、优质的养老助餐服务,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2.目标任务 以政府主导、社会餐饮配送企业参与为主要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配餐服务,以保障 “三无”、散居五保、低保、低收入、独居、高龄、失能半失能等特殊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为出发点 和着力点,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区共同推进老年人配餐服务的合作机制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 养老配餐服务模式,实现配餐服务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根据区政府要求,长者配餐实行全覆盖,对有 需要就餐的长者全部供餐。 三、项目要求: 1.乙方要求 1.1乙方需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办 食餐[2016]36号)中第三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中的要求。 1.2乙方设定的分餐点(需现场进行食品分装及餐具洗消的助餐点)应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办食餐[2016]36 号)中第二类食品经营许可 现场核查表中有关分餐及洗消的要求。 2.服务对象及时间:番禺区化龙镇辖区内居住的 60岁以上有配餐需求的老年人(配餐服务采取集 中定点供餐为主,配送上门服务为辅)。配餐时间为每周工作日中午,就餐人数约 360 人。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为保证饭菜质量,出餐后需在半小时内送到各老年人配餐点。 四、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乙方服务员均应为身体健康,经过卫生培训教育具有健康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 2.服务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投入项目服务。 3.乙方的服务人员需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装(包括:衣、帽、鞋、口罩等),并穿着上岗,工作服 装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4.如因节假日加菜导致工作量增大需要临时增加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及时补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及风险,同时,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0 5.在服务期间内,乙方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和所有服务风险。 6.乙方人员需无条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配餐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上午 11:00前把加工好的饭菜分别装入专用的容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 点进行分发; 2.配送餐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餐盘,并由乙方统一送到就餐点服务中心,用餐完需由乙方进行 回收,回收后进行清洗并高温消毒,供膳食时间一般为每周周一至周五。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供 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并按下列质量标准提供配餐产品: 3.1蔬菜类:无黄叶,无腐烂,无泥沙,新鲜,无侵泡。 3.2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碰伤。 3.3粮油、副食干货类:无霉变,水分标准及杂质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3.4肉类、海鲜类:无注水,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3.5佐料类:新鲜无霉变,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3.6饮料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4.乙方不得采用转基因食品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辅料,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调味料以及禽畜 肉类、果蔬、水产等食品原材料必须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每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 5.乙方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料以及人工 色素调味料,不外购散装熟食品,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食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 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 6.就餐标准:原则要求餐饮乙方按市场价每份 12元标准订做。基本套餐为 2荤 1素,乙方需根据 《中华人民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的要求,同时满足《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 (2013)的需求,针对老年人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谱。 7.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完成其他餐饮加工工作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五、售后要求 1.乙方必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经营。 2.整个配送过程科学合理,运输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保持清洁和每天消毒,车辆 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在送餐过程中,送餐车必须严禁装载与配送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或物品。 3.使用的餐具需按照国家有关餐具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盒清洗工作,并按要求存放。 4.乙方需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乙方应按照就餐点及就餐人数,按时将饭餐配送至各个就餐点。 5.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派出监督人 员对乙方的操作程序、食品制作程序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乙方的配餐服务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 本项目的有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乙方需立即整改,保证配餐食品安全。 6.如因乙方的过错,发生鱼、肉、蔬菜腐烂变质、人员中毒等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产生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7.服务考核 7.1本项目工作质量由甲方进行监督考核。 7.2乙方承诺,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由甲方组织对乙方进行月考核评估(项目考核情况表详见附 件),服务期限内,每月的服务考核评估达不到 80 分时,要求乙方立刻整改。如整改后,乙方连续 2 个月服务考核还低于 8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未能按合同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 失,追究其经济赔偿。乙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30,000.00),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保函或其他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1 2.履约保证金用于按合同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也可用于甲方对乙 方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相应违约金处罚。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满后 15个 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保函到期自动失效等方式,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凡因乙方责任,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履约 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 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 3‰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七、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 1.甲方与乙方原则上采取季度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季度结束后的 10 日至 20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如遇假期或其他未知的原因则顺延,但 结算周期最长不应超过 12个月; 2.各配餐点于每月 10日前报送上月就餐情况,经镇民政办初审后,再报区民政局终审。收到区下 拨经费后,镇民政办按财务有关要求进行支付。 3.甲方在与乙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乙 方支付该货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日前 10日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甲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 拒绝付款。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 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履行或修订补充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 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共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招标代理公司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 室各执 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3 附件:项目考核情况表(总计 100 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细则 分数占比 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 如因食品加工、存 放不当或场地设 备(设施)、器具 消毒、保洁不到位 的原因造成的食 品安全事故的,由 此产生的责任由 乙方承担。 3、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扣 30分; 4、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 5分。 30分 工作要求 1、服装要求 在岗期间,服务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1人,扣1 分。 5分 2、个人卫生要求 在岗期间,服务人员不遵守个人卫生制度,每发现1人, 扣1分 10分 3、食物加工制作 要求 1、对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原料仍加工使用,每发现一 次扣 3分; 2、蔬菜与肉类、水产品不分池清洗,发现一次扣 1分; 3、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不 洗净、不定位存放,每发现一次扣 1分; 4、食品不烧熟煮透,熟品与原料或半成品不分开存放, 每发现一次扣 2分; 5、较长时间不食用的熟品不冷藏,发现一次扣 2分; 6、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不是专用,用前不消毒的,发 现一次扣 2分。 10分 4、食品配送容器 卫生要求 1、配送容器未经消毒使用的,发现一次扣 2分; 2、容器和餐具不使用专用水池或水盘清洗,发现一次扣 1分; 3、熟食容器和半成品容器、原料容器不区分使用并做好 标记的,发现一次扣 1分; 4、消毒后的容器不贮在专用保洁柜,发现一次扣 1分; 5、保洁柜不定期清洗、不洁净的,发现一次扣 1分。 10分 5、加工场所保洁 要求 1、工作间不干净、整洁,发现一次扣 0.5分; 2、排水沟堵塞,有积水或发臭等情况,发现一次扣 1分; 3、泔水桶不加盖、废物袋不扎口,不放在上风、不远离 工作间等,发现一次扣 0.5分; 4、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到处可见,发现一次 扣 1分; 5、乱倒垃圾和污水,发现一次扣 1分。 5分 6、加工设备使用 要求 没按要求及时清洗、保养加工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 分。 10分 7、配餐要求 不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配餐工 作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10分 8、物资保管要求 1、新鲜果、蔬原料存于积水、无遮阳、不通风的场地, 发现一次扣 1分; 2、对腐败、霉烂原料不及时剔除,污染其它食品或原料 的,发现一次扣 2分; 3、同位置存放相互影响风味的材料的,发现一次扣 1分; 4、不实行原材料先进先出的,发现一次扣 1分。 10分 其它 总得分 考核小组签名 被考核人(或代 表人)签名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4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______ _ _ ____ 项目编号: 报 价 人(盖章): : 日 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授权代表)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5 1.报价函 报价函 致: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中心提供“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居家养老餐饮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ZY140C2010F00409)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所有条款要求,决定参加该项目报 价,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一) 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延至合同终 止日为止; (二) 我方在参与谈判前已仔细研究了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 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报价人的内容,我方完全清晰理解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 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三)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谈判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 (五) 我方报价为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的报价。我方的报价不低于产品的成本价,如果我方 成交后,在供应产品没有变更的情况下,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视同我方违约,我方无条件接受采购 人的违约处罚; (六) 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以及答疑纪要、澄清补充通知等谈判文件修改书(如 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并按照谈判文件中《代 理服务费》缴纳的要求向贵方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将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贵方 归档。 (七) 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 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八) 所有与本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收件人单位 地址 邮编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6 2.首次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报价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餐) 备注 小写(人民币): 注: 1.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本项目固定价格已包含服务期内的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工服、劳保 福利、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2.此表除作为价格文件的一部分外,还应另外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起密封在唱标信封中单独提交。 3.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 4.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7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 龄: 身 份 证 号 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日期: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8 4.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代表本单位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代理参加 项目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的报价和签订合同,作为报价 人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授权代表姓名)以我单位名义所为的 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权。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报价人代表(被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期: 单位(盖章) 报价人代表(被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29 5.关于资格文件声明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 致: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邀请,我公司愿意参 加报价,并声明:本公司具有符合谈判要求的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 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 录,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并承诺在本次谈判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 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并证明以下提交的响应文件和及相关证明文 件是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的: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2.财务报表复印件 3.纳税证明复印件 4.社保证明复印件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 6.《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质(如有) 8.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注:相关证明文件附后,所有资料都必须加盖公章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0 6.公平竞争承诺书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 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1 7.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谈判中被 确定为成交人,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采购人与我方签订的采购合 同款项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采购人应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 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2 8. 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情况 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情况 项目名称 : 序号 姓名 职称或学历 年龄 经验年限 曾主持/参与的 同类项目经历 电话 本项目中 拟担任职务 注:按采购项目内容或评审表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 话: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3 9.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成交价(元) 签约时间 业主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 注:提供同类项目业绩。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4 10.实质性指标响应表 实质性指标响应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谈判文件内容提要 响应文件响应章节或页码 1 2 3 。。。 注: 1. 报价人须对谈判文件中所有“★”号指标进行响应,并按响应文件中响应章节或页码填写此表,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 请报报价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5 11.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参数/响应 建议 偏离情况 (正偏离/无偏离 /负偏离) 说明 注: 1.报价人必须对应谈判文件的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 符合谈判要求。 2.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 偏离,应在 “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偏离”。 3.报价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 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6 12. 整体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整体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方案及提供认为必要的其它 内容。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报价人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处理。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7 13.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适用) 政策适用性说明 项目名称 : 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中小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环境标志 产品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认证证书编号 使用价值量占 总金额比重 (累计 %) 节能 产品 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3.请报价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 如果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 0分。 4.报价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8 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报价人认为其为小微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39 1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及证明文件(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 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Y140C2010F00409 40 17.报价信封 报价信封内装(单独用一个信封包装): 1. 首次报价一览表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