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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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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9073南川区机关职工食堂及商务中心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 2020-2-14
G2019073南川区机关职工食堂及商务中心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南川区机关职工食堂及商务中心1食堂服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南川区机关职工食堂及商务中心1食堂服务外包

(编号:NCZFCG-G2019073)

二、项目概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卫生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五、开标时间:2020年3月4日15: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见当日大厅LED指示牌)。

七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全虹 02371410518

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赵青 02371610555

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列表
序号文件类型文件名称
1招标文件
1食堂

1食堂
南川区疫情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货物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NCZFCG-G2019073

招标项目名称:南川区机关职工食堂及商务中心1食堂服务外包

采 购 人:重庆市南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二○二○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4 -

七、联系方式 - 4 -

第二篇 服务内容及要求 - 6 -

一、服务工作内容 - 6 -

二、服务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 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7 -

一、服务时间要求 - 7 -

二、服务人员要求 - 7 -

三、后续服务要求 - 7 -

四、报价要求 - 7 -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7 -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7 -

七、服务考核标准和方法 - 8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1 -

一、资格审查 - 11 -

二、评标方法 - 12 -

三、评标标准 - 13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14 -

五、废标条款 - 15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16 -

一、投标人 - 16 -

二、招标文件 - 16 -

三、投标文件 - 16 -

四、开标 - 18 -

五、评标 - 19 -

六、定标 - 19 -

七、中标通知书 - 19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19 -

九、交易服务费 - 20 -

十、签订合同 - 21 -

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1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2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22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25 -

一、经济文件 - 27 -

二、技术文件 - 29 -

三、商务文件 - 31 -

四、其他 - 35 -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 40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南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南川区机关职工食堂及商务中心1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年)

备注

南川区机关职工食堂及商务中心1食堂服务外包

175

本项目投标企业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 175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卫生许可证。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20年213日-2020年33

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五)投标地点: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4日北京时间15:00

(七)开标时间:2020年34日北京时间15: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和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cqnc.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南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张全虹

电 话: 02371410518 

地 址: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青

邮 编:408400

电 话:02371610555

传 真:02371610555

地 址: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


第二篇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工作内容

a、机关职工食堂和商务中心1食堂合计每餐就餐人数约2000人次。

b、机关职工食堂和商务中心1食堂主要提供早餐、午餐自助餐,早餐以稀饭、包子、馒头、面食、豆浆等为主;午餐为四荤四素一汤。

C、机关职工食堂和商务中心1食堂能提供政务接待餐服务。

D、逢传统节日,另加工制作节日食品。

二、服务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1)餐饮服务

a、具有餐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b、岗位设置及职责:按照高效精干、保障有力的原则,结合甲方的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服务岗位,确定岗位薪酬,并有明确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

c、具有可操作的食品加工与服务保障措施,绩效考核和成本控制办法,确保就餐者满意度达到90分及以上。

(2)食品安全

a、有明确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到人员、职责、经费、措施、预案五落实。

b、有明确的可操作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以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和食品验收与存储管理制度。

c、有明确的可操作的食品安全风控机制和应急预案。

d、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员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制度。

(3)安全保卫

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安保措施,确保项目采购人公私财物、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安全、就餐秩序、消防等绝对安全。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要求

合同签定后12个月。 如食堂模式不发生改变,合同期内未出现2个月考核未达到90分的情况,可续签一年合同。

二、服务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友善,有责任心、亲和力,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经验,无不良记录及嗜好。

(2)年龄未达到退休年龄。(有资质的水电工1人)。

(3)总人数不得少于45人(含厨师、服务员、管理员),可以兼职,也可以混岗。

三、后续服务要求

(1)针对本项目,拟定明确的成本控制节点和可操作的控制方案。

(2)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建立完整的服务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并提出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标人必须严格守约履约,每月必须提交服务质量自检自查报告,送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定期收集就餐各部门(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如有不足之处,必须立即整改。中标人如有违约失约,将作为不良记录并影响其商业信誉。

四、报价要求

(1)项目报价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服务(劳务成本费)费,即员工工资和各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不含员工经济补偿费),二是管理费,即企业提供服务后所得合理利润、按规定缴纳的税费等,三是履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团体意外伤意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即中标单位提供服务和履约所需费用都应包含在投标人总报价中。总报价为合同期内上述三项费用之和。

(2)食堂员工月工资的发放金额不得低于当年重庆最低工资标准。食堂员工经济补偿费厨师2450元(不多于8人)、管理人员2350(不多于2人)、服务员1800元(不多于35人)拨付给中标单位。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付款方式:先服务后付款。

(2)付款要求:企业每月在完成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项目后,经采购人考核评价(机关职工食堂和商务中心1食堂食堂分别考核),分数在90分及90分以上,凭相关手续,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区财政局按中标总金额的十二分之一予以支付;考核分低于90分的每少1分,在中标总金额的十二分之一标准金额内,扣减500元/分。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单位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必须接受项目采购人的监督与评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是中标单位服务质量月考核分数有两个月不足90分的;二是中标单位未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险)风控机制或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三是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四是违反招标要求或合同相关条款的。

(4)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5)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期间的社会保险(五险)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6)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因故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7)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服务质量月考核分数有两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能参加该项目下一轮投标。

(8)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

(9)其他未尽事宜在采购项目合同中约定。

七、服务考核标准和方法

(一)考核方法: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书相关约定组织验收,分月考核,分月验收。

(二)考核标准

机关职工食堂乙方服务绩效考核评价评分表

年 月 考核总得分: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扣分标准

考核得分

食品安全(18分)

1、乙方厨师长必须配合甲方管理员一同验收食品,发现疑似不合格食品或感官异常的应立即报告甲方,拒绝使用。

3分/次

2、食品柜贮存食品符合安全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库存食品不能超过保质期,不能使用过期变质等食品。

2分/次

3、建立健全餐厨垃圾、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检查等台帐。

2分/次项

4、严格按照食品操作规范自主加工制作食品,色、香、味、型兼备。不得有违操作规范、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3分/次

5、饭菜内不得出现石子、头发、昆虫等非食品物质。

3分/次

6、未经甲方认可,不准提前加工用于次日食用的食品。当天能加工且能满足当天使用要求的食品必须当天加工制作。

5分/次

环境卫生(20分)

1、食堂环境定期清洁,环境保持良好。厨房有预防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污染的保护措施。标志标识清楚明晰。

3分/次

2、餐饮具按要求及时清洗、消毒、存放,餐饮具上不能残留任何杂渍污迹。

3分/次

3、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浸泡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分/次

4、厨房做到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灶台、菜板、水池、地面、柜子等清洁干净。

3分/次

5、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收储好各种垃圾,厨房各种工具整洁卫生,归位整齐。

3分/次

6、非就餐时间,要随时保持餐桌、地面、门窗等干净整洁。洗手间无异味。

3分/次

7、每日要进行清洗下水道,确保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2分/次

员工管理(35分)

1、员工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每天做好晨检记录台帐。患有发热、腹泻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从业人员不能带病上岗。

2分/次

2、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4学时。

4分/月次

3、建立健全员工档案。人事、培训、考核、考勤、健康等档案齐全。

2分/次项

4、员工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上班时间不准偷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鼻,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戴饰品、戒指,不得留长指甲。

2分/人次

5、按时开饭,做好就餐服务,不得与就餐职工发生争执。

2分/次

6、严格刷卡制度,不允许非就餐人员入内就餐。

5分/人次

7、爱护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用水龙头冲洗电器设备,不得损坏各种设施设备。

2分/次

8、工作时间不准穿戴工作衣帽外出,不得在门卫室、包间内休息聊天。

2分/人次

9、不得将食品、公共财物等私自带出食堂。

2分/人次

10、收餐员要适时提醒,积极引导就餐对象适量取餐,节俭用餐,杜绝浪费。

2分/次

11、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食堂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

2分/次

12、员工之间要团结和谐。不准吵架斗气,不准拉帮结伙。

3分/人次

13、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杜绝安全事故,不得偷懒取巧,不得违规操作。

5分/次

成本控制(10分)

1、配合甲方拟定经济、家常、营养菜谱,按照就餐人数适量配备食品原材料数量。

2分/次

2、严控择菜、拣菜、加工环节的浪费,要做到物尽其用;按就餐的时间节点分批次、多次、少量供应饭菜,保证鲜香味美。勤备、留足备用菜,保证应急之需。饭菜供应量适当,无差饭差菜现象。

4分/次项

3、节约用水、电、气及食品主辅料等物资。不随意丢弃可用材料;非用餐时间应及时关闭空调及用电量大的照明设备。

2分/次

4、按甲方要求和季节实际,自制各种成品或半成品食品,降低甲方采购成本。

2分/次

安全保卫(12分)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擅自离岗。

4分/次

2、认真做好食堂区域安全保卫工作,有日常巡视记录和完整的监控资料。

2分/次

3、门卫、刷卡员要严格落实就餐人员管理制度。

3分/人次

4、员工用早餐、午餐期间,以及下班前必须关好厨房门窗,检查好水、电、气设备的安全状态。

3分/次

甲方综合测评(5分)

甲方管理者对乙方服务水平和质量满意度95分及以上

5分/月

结果使用:考核分数在90分及90分以上,凭相关手续,由区机关事务局报区财政按中标总金额的十二分之一予以支付。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每少1分,在中标总金额的十二分之一标准金额内,扣减500元/分。合同期内有2个月考核未达到90分的,取消参加下一年投标的资格。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注:

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作出响应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作出响应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15%)

15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服务部分

(60%)

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资格要求(10分)

针对本项目,拟定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资格要求方案。优得 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 分;差得0分。

岗位月工资要求(10分)

针对本项目,拟定食堂各岗位月工资发放标准的方案,优得 10分;良得8 分;一般得 6分;差得0分。

食品加工与供餐服务保障

(13分)

针对本项目,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五个环节,拟定食品加工与供餐服务保障方案。

优得13分;良得8分;一般得 6分;差得0分。

食品安全管理(12分

针对本项目,拟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优得12分;良得 8分;一般得6分;差得0分。

员工管理、教育与培训(10分)

针对本项目,拟定明确的可操作的员工管理、教育与培训方案。优得10 分;良得 8分;一般得 6分;差得0分。

成本控制(5分)

针对本项目,拟定明确的成本控制节点和可操作的控制方案。优得5分;良得 3分;一般得 2分;差得0分

3

商务部分(25%)

餐饮服务业绩(10分)

投标企业正在经营、承包或服务的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以上【不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座以上【不含250座】的餐馆),或者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提供者),两者有1个得5分,有2个得10分。(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或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或仍在执行的合同方有效,同一项目签订多次合同,不重复计分)。

实力(8分)

1、投标企业所属员工持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厨师或服务员,有1人得2分;有2人得4分;有3人得6分;有4人得8分;满分8分。(提供投标企业为该员工2019年6-12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荣誉(7分)

投标企业和所属员工2014年—2019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类表彰或称号的,区县级有1项得2分,有2项得3分,有3项得5分,有4项得7分。

省市级有1项得3分,有2项得5分。国家级级有1项得7分。

本评分项满分7分,提供表彰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投标企业为该员工2019年6-12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六)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cqnc.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对投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交易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8]54号文件执行。

渝价[2018]54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

项目每分包中标金额

(人民币,万元)

收费费率

备 注

100(含)以下

1.0‰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100-500(含)

0.95‰

500-1000(含)

0.9‰

1000-5000(含)

0.85‰

5000-10000(含)

0.8‰

10000以上

0.7‰

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0.1万元

(500-100)万元×0.95‰=0.38万元

(1000-500)万元×0.9‰=0.45万元

(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

(7000-5000)万元×0.8‰=1.6万元

合计收费=0.1+0.38+0.45+3.4+1.6=5.93(万元)

(二)交易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南川支行

账 号:2609010120010004497-000127

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交易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文件

(一)投标服务内容

(二)投标服务内容差异表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四、其他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人工费

/

9

运输费

/

10

其他费用

/

11

……

/

12

总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技术文件

(一)投标服务内容

(三)投标服务内容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4.

四、其他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投标人认为本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标的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须进行声明并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附表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2.若投标人提供了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还须提所涉及其它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附表)(若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须出具)。


附表: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 (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额(万元)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投标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 2018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