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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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0年物业管理委托项目(绿源公司部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2019-AL-46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0年物业管理委托项目(绿源公司部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思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专用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两个建筑面积超过3000㎡的工业办公楼或商用办公楼(不含纯建筑、商住两用)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关键页、业主对投标人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反馈材料扫描件,同时附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无法沟通的则算无效业绩)。
3.2.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物业管理服务、酒店或食堂管理及食品生产经营等,中标后合同签订完,中标人应积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卫生许可证,合同签定后45天内未完成办理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2.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交在本物业公司连续三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年龄在40~55岁之间;且未担任其他物业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物业服务人员要求:需提供拟派到本项目的餐饮服务各岗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情况说明、有效的健康证或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年02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2月24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4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4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网上开标
项目编号:2019-AL-464
1、招标条件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的委托,对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0年物业管理委托项目(绿源公司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0年物业管理委托项目(绿源公司部分)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华山路67号、顺益街39、41号
2.3招标范围:物业服务面积3100㎡,共6层。包括:物业服务协调、办公楼公共区域保洁、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及停车位管理、生活设施设备维护、前台接待及会务服务、餐饮(食堂)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一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思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专用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两个建筑面积超过3000㎡的工业办公楼或商用办公楼(不含纯建筑、商住两用)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关键页、业主对投标人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反馈材料扫描件,同时附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无法沟通的则算无效业绩)。
3.2.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物业管理服务、酒店或食堂管理及食品生产经营等,中标后合同签订完,中标人应积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卫生许可证,合同签定后45天内未完成办理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2.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交在本物业公司连续三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年龄在40~55岁之间;且未担任其他物业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物业服务人员要求:需提供拟派到本项目的餐饮服务各岗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情况说明、有效的健康证或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2月20日9:00起至2020年2月24日16:00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 -->报名结果查看)。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9464。
4.2.3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内。并经招标代理公司人员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 -->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6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谢绝个人汇款,如个人汇款,将无法保证投标人能接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资格审查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招标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项目单位:大庆绿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朱女士
电话:15663742932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自行监管。
招标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朱女士
电话:15663742932
电子邮件:aolongchengxi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