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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翔-询价-XM2020-ZYXJ022101B盛洲食用油年度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厦门万翔-询价-XM2020-ZYXJ022101B盛洲食用油年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XM2020-ZYXJ022101B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邮编361006、联系人:颜小姐、联系电话:0592-5797077
采购项目名称: 盛洲食用油年度采购项目
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 询价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详见附件询价函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询价函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可自行查看附件询价函
采购文件售价: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2月2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2020年2月2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开标
开标地点: 详见附件询价函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详见附件询价函
其他: 详见附件询价函
采购补充通知:
附件: XM2020-ZYXJ022101B盛洲食用油年度采购询价函

自营商品采购询价函

各位合作伙伴:

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现对以下项目编号为 XM2020-ZYXJ022101B 盛洲食用油年度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产品名称

功能参数

数量

单位限价(元)

小计限价(元)

盛洲食用油一批

具体详见附件1:2020年度盛洲食用油报价单

1

具体详见附件1:2020年度盛洲食用油报价单限价

460549

合计

¥460549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要求

1、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产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完成,具体以接到订单通知后的3天(日历日)内交货(供货期一年,具体以实际订单需求时间为准)。

3、售后服务要求:按照厂家相关标准售后服务条款为准。

4、价格要求:

1)货物报价不超出单位限价,总报价不超出460549元;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包括运费、包装费、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3)所开具发票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点);购货单位名称: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4)报价有效期一年(自报价之日起计算)。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供方开具的100%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及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向供货方付清。

(二)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3

2、2020年度盛洲食用油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详见附件2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方式:密封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填写后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报价无效,本项目密封报价以书面密封报价形式

1、书面密封报价。即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司送达书面密封的报价文件。

2、供应商报价须将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公司,**项目报价表”。
3、采购报价单必须在2020年2月25日(周二)16:00点(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报价开启时间为 2020年2月25日(周二)16:00点报价供应商无需到场。

文件接收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机场北路476号万翔网商5楼(邮编:361006);

接收人 胡丽 及其联系电话:0592- 5769091 传真:0592-2235459

4、报价供应商须按询价函要求完整进行报价,不得更改内容,不得缺项、漏项。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2、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的;

3、报价方式不符合本报价须知要求的;

4、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函的。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询价小组将根据实质性响应本询价函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人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询价方式及报价须知的所有内容。报价人承诺报价有效期为壹年

(五)主要合同条款:

1、合同有效期: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完成,实际每批次供货以我司下达正式采购单为准。

3、到货时效性: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送达我司指定地点,除非订单另有要求,否则供应商应在确认订单之日起3天内交货。

4、滞销品处理:指我司从供方购进的入库后,90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或保质期仅剩二分之一的产品,供方应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政策。

5、质量保证: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产品(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新品正品行货,不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6、货款结算:账期内付款(账期指供应商产品进入我司指定仓库(以我司入库单为准)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采购明细一致)给我司到我司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供应商给予我司的账期为30个日历日。

7、质保金:供方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司缴纳0.5万元作为质保金,我司开具收据给供方作为质保金收取凭证。

8、价格保证:

1)以主流网站(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一号店、天猫旗舰店)自营销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为基准点(主流网站大型促销活动价格及促销单品不作为参考依据),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应保证给我司的供货价不高于主流网站最低销售价。每月的1-5号对产品供货价进行比价,如发现主流网站非促销活动其间最低销售价格低于我司供货价,我司有权要求卖方于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产品供货价做出更改,逾期不做更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供应商应根据我司要求随时提供加盖有效印章的产品价格单(内容包括:供货价格、当地市场零售成交价等)。如供应商的供货产品不在合同清单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报价(内容包括:供货价格、当地市场零售成交价等),经过我司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供货并结算。

3)合同期间内,合同清单产品供货价格严格按照合同定价执行并供货,供应商不得无故缺货断货(厂家相关文件证明停产、缺货除外),不得提高合同清单内产品单价。

4)在2020年度采购过程中,涉及单个项目采购及供应商促销活动时,我司对项目及供应商促销活动提报的产品,支持特价申请,不定期给予赠品支持。

5)在双方存在同样销售对象时,供应商需与我司协商,优先支持我司对该对象进行销售。如供应商确需同时对同一销售对象进行报价时,需保证给该销售对象的报价不得低于我司报价。

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

附件1:

2020年度盛洲食用油报价单

序号

商品名称

限价(元)

预计 数量

限价合计(元)

报价(元)

报价合计(元)

1

盛洲非转基因玉米油 5L/桶

64.5

2500

161250

 

 

2

盛洲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2L/瓶

29.6

440

13024

 

 

3

盛洲浓香花生油5L/桶

103.5

650

67275

 

 

4

盛洲白金优选食用调和油5L/桶

69.5

710

49345

 

 

5

盛洲非转基因葵花橄榄食用调和5L+1.8L/组

88

800

70400

6

盛洲浓香压榨花生油2L/瓶

45.5

210

9555

7

盛洲非转基因玉米油2L*2瓶/盒

69

160

11040

8

盛洲非转基因玉米橄榄食用调和油1.8L/瓶

29.5

80

2360

9

盛洲花生浓香型食用调和油5L/瓶

54.5

1400

76300

 

合计

460549

 

 

总价:大写 小写:

备注:以上产品报价有效期:截止2021年2月28日

报价人盖章:

报价人联系方式:

报价日期:

附件2:

承诺函

万翔商城为正品行货商城,杜绝以假冒、伪劣、过期等不良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等影响其公司声誉的行为。为了共同加强食品经营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司在食品供货方面特向万翔做以下承诺:

1、我司在合作之前向万翔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加盖红印公章。

2、我司每次送货前会做好食品安全检查,根据万翔要求提供相关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明。送货产品的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每一包装单位均在包装上有标注生产日期,且附有产品合格证。我司供货的具体产品的生产日期承诺满足如下要求:

2.1入万翔仓库验收的商品,包装食品类除赠品、酒类产品外,其他产品包括非进口食品的生产日期距实际交货日期不超过该产品保质期的1/3,进口食品的生产日期距实际交货日期不超过该产品保质期的1/2。

2.2我司直接发货给客户的商品,包装食品类除赠品、酒类产品外,其他产品包括非进口食品的生产日期距客户实际收货日期不超过该产品保质期的1/3,进口食品的生产日期距客户实际收货日期不超过产品保质期的1/2;

2.3包装食品类赠品的生产日期距实际交货日期不超过该赠品保质期的2/3;

3、发现我司所提供的产品存在假冒、伪劣、过期等不良品以次充好的现象,我司同意接受以下处理方式:

3.1入库商品验收过程中,发现外包装破损、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不满足第2条约定等其他质量问题,万翔仓库有权拒收。

3.2直供商品发货过程中,若发现客户实际收到的产品生产日期不满足2.2条约定,万翔可视该产品为过期商品,我司同意接受该商品销售额的十倍处罚。

3.3已发货商品若客户投诉存在假冒伪劣、过期等不良品以次充好的质量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我司同意接受以商品销售额的十倍处罚,并承担退货的一切费用,后果严重的同意接受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规定我司能够认真遵守并履行,共同来维护我们买卖双方的关系,支持商城工作。我司若违反上述条例,其中涉及处罚金额的我司同意接受以商品销售额的十倍处罚,该笔处罚金将直接在下笔采购货款结算中扣除。我司在年度供货过程中若出现三次违约情况,同意接受万翔取消我司的供货资格。

供应商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附件3

报价单(参考)

报价人名称: 项目编号∶ XM2020-ZYXJ022101B 货币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规格

功能参数

报价

备注

1

盛洲食用油一批

一批

460549

2

3

4

5

6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与本询价函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报价文件中特别说明,否则视为报价人接受本询价函的所有要求。报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人盖章:

报价人联系方式:

报价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