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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预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惠州市
  • 招标产品: 电子,药品,食品,采购设备
  • 所属行业: ;电子;中成药;其它类食品;其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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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将开始组织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300-202002-303001-00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书向潜在供应商、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征集意见或建议。潜在供应商、社会公众在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中查阅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如果提出意见或建议,请提交书面材料(同时,请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格式一般要求为WORD格式的文档)。

收集到的意见将会转递给采购人依法予以确认是否吸收意见。采购需求公示期间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不属于质疑事项,不按质疑程序处理和不受质疑时限的约束。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1300-202002-303001-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元): ¥ 60, 00 0, 000元/年,服务年限2年, 合计总预算金额为 ¥ 12 0 , 00 0, 000元 。 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该项目是供应商资格招标。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采购人关于此采购预算的情况的说明:该项目为惠州市公安局食堂食品供应商资格招标 (含市局机关、交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等) ,无预算金额,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四)报价方式:按资格供应商的招标且无具体金额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

1、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二、采购需求书公开征集的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社会公众可以对该项目采购需求书是否具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开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意见或建议: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该项目行业资质管理的规定,是否符合该项目的特点,资质的级别是否过高。

(二)采购需求是否具有涉及保密、专利等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的内容,如果该项目适合公开招标,是否存在单一品牌所特有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三)主要标的关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如果没有行业标准,设置是否通用、合理。

(四)投标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如果没有行业标准,投标证明材料设置是否通用、合理。

(五)该项目是否设定有模湖不清的需求,潜在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缺少清晰的相关需求,或者是影响投标报价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市场行情。

(六)该项目非主要标的、非主体、非主要技术和服务的要求是否重要影响着项目的实施和投标报价。

(七)该项目交货期限、服务期限、供货要求等期限时间是否符合该行业的生产、物流的情况。

(八)该项目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财务问题是否符合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

(九)采购人对必要的项目信息没有予以公开,影响到潜在供应商测算投标报价或确定技术、服务的方案。

潜在供应商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当是请求明确的事项,并提交相关的依据和情况说明。采购人可以就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征求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专家的意见,并进行公正、公平、合理地修订该项目采购需求。

三、征集时间: 自2020年02月26日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02日17时30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备注: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说明 :

1 、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1 条、第 2 条、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2.1.1 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该项目允许自然人可以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没有委托授权其他人而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并签署相关材料的,其投标文件中可以不用提交该委托授权书。如需认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信息时,可以查阅开标会议的《开标人员签到情况表》中该投标人的投标签到记录和其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内容,如果不一致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如果此种情况缺少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将导致该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3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 4 )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该投标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投标人作出的声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不良后果。

2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5 条规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条的备注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 2.1.3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5 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 1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类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 )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 3 )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5 条时,审查者应访问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时,应分别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时,审查者应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4 )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审查者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该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在 “投标人名称”处盖章(可以并列盖章),在“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签名(可以并列签名),否则此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 、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4 、如果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必须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2、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6、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9、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1、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需求公示收获运用

本项目自采购需求公示发布时间之日起,潜在供应商可以开始准备投标有关的工作,但是仍然以正式发布采购公告(即招标公告或谈判公告)为准,如果投标有关准备工作涉及到成本费用的问题需要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采购需求公示没有收到潜在供应商、社会公众提出的异议,视为采购人提供了符合规定的采购需求书,采购代理机构将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合同书,明确委托代理有关内容并组织相关采购活动。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68384

(二)集中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0752-7121808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2月25日

需求公示文件需求公示文件 计划备案编号:441300-202002-303001-0009计划备案编号:441300-202002-303001-0009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 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惠州市公安局采 购 人:惠州市公安局 第 1 页,共 73 页 一、 供应商资格 序号序号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 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 条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 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 记录. 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 良信用记录. 第 2 页,共 73 页 二、 符合性评审 序号序号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 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依据: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 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材配送服务,属于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故 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 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 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 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 诺函)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 的投标承诺函) 5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 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 》(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6 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9 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1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第 3 页,共 73 页 三、 采购需求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编码编码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图片图片 备注备注 一、 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 采购项目 441300-202002- 303001-0009 1 1.0 第 4 页,共 73 页 详细采购需求 第 5 页,共 73 页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编号:〔441300-202002-303001-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6 名,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 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 五名、第六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 选人(1名)。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9 家,开标前的投标人 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求 的,将予以废标。 (五)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六)本项目未分包采购。 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二、招标文 件中(十)关于项目进行分包”及“三、投标文件中(三)投标文件 编制第 1点”等相关分包的内容。 (七)报价要求 有效报价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 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 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 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 (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 第 6 页,共 73 页 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 定)。 投标风险提示: (1)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评标委 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 投标文件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 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一”)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低 25%(含 25%)以上,此情形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市场 竞争的现场情况来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投标人按评标委员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 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 通过审查。(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二”) (3)投标人可以有预见地参照“有效报价提示一”情形的要求, 投标文件预先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预先 准备好书面说明和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而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或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够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 法分包和转包。 (九)政策扶持功能。 第 7 页,共 73 页 中小企业政策扶持 采购人认为本项目为属于资格服务采购项目,不涉及小型或微型 企业产品采购,因此对小微企业投标不进行价格方面政策扶持。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 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要求中标单位至少 10%供货来源为贫困地区农 副产品(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十)关于进口产品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 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 管理”的规定,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元):¥60,000,000 元/年,服务年限 2 年, 合计总预算金额为¥120,000,000元。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该项目是供应商资格招标。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采购人关于此采购预算的情况的说明:该项目为惠州市公安局食 堂食品供应商资格招标(含市局机关、交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 强戒所等),无预算金额,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二)报价方式:按资格供应商招标且无具体数额报价的报价方 式 1、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标 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采购人关于报价方式的情况说明:该项目属于资格供应商招标项 目,需在项目预算额度内完成合同,且采购数量不固定。 (三)报价要求: 1、该项目是无具体金额报价的资格供应商招标,该项目采购预 算(人民币:¥60,000,000 元/年)作为本项目在具体年限的上限, 时间期限为 2年,以具体合同履约的结算为准。 第 8 页,共 73 页 2、该项目是资格供应商招标无需具体金额的报价,投标人通过交 易平台提交电子唱标文件中无需提交具体金额的报价,即提交电子唱 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显示名称是“开标报价”栏目,下同)报价内容 一律填写“0”,并随其他电子唱标信息一起提交。 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提交电子唱标完成网上投标,才能在参加 该项目投标签到并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器进行签到。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 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按要求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 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备注:1、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1条、第 2条、第 3条、第 4 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 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2.1.1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 函),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该项目允许 自然人可以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 没有委托授权其他人而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并签署相关材料 的,其投标文件中可以不用提交该委托授权书。如需认定法定代表人 第 9 页,共 73 页 亲自参加投标的信息时,可以查阅开标会议的《开标人员签到情况表》 中该投标人的投标签到记录和其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内 容,如果不一致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 如果此种情况缺少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将导致该投标人的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该投标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投标 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 式可参见附件) 投标人作出的声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不良后 果。 2、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5条规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条的 备注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 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中 2.1.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 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5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类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其资格性 审查不予通过。 (3)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5条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国” 第 10 页,共 73 页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时,应分别查询 “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 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时,审查者应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于 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 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审查者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该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成员各方 均应在“投标人名称”处盖章(可以并列盖章),在“法定代表人(非 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签名(可以并列 签名),否则此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 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4、如果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 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 11 页,共 73 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 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 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必须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依据: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 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 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材配送服务,属于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故要 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第 12 页,共 73 页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 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 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6、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9、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1、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 形 四、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 1、本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主要标的公开事项,包括: 食品原材料配送 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发布中标公告时,主要标的为服务类将公布服 务时限、价格等公开事项,由于开标一览表已经包括了服务时限、价 格的公开事项,投标人无需再填写《主要标的公开事项》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 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 13 页,共 73 页 序号 类别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标的 1 服务类 食品原材料配 送供应商资格 采购服务 1 宗 是 2.供货具体要求 此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惠州市公安局各饭堂(共 60 个饭 堂,分布于全惠州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资格采购,配送内容包 含: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牛肉、家禽类,食用 油,大米,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惠州市公安局各个饭堂提供 相关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及值班和会议用餐服务,就餐人 数存在上下浮动,平均每天需保障就餐人数 6000 人。就餐人次仅供 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2.1 蔬菜类要求 2.1.1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 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2.1.2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 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 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 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附《蔬菜感官质 量要求》) 《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类别 包含品种 质量要求 叶菜类 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 菜类的各种蔬菜。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 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 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 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 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 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 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青花菜 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 蕾现象。 第 14 页,共 73 页 茄果类 番茄、茄子、甜椒、辣 椒等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 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瓜类 黄瓜、瓠瓜、越瓜、丝 瓜、苦瓜、冬瓜、毛节 瓜、南瓜、佛手瓜等。 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 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 机械伤。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大头菜、 芜菁甘蓝等。 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 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 沙,不带茎叶、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薯蓣、芋、姜、 豆薯等。 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 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 色,无发芽。 葱蒜类 大葱、分葱、四季葱等。 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 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 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豆类 豇豆、菜豆、豌豆、蚕 豆、刀豆、毛豆、扁豆 等。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 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 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类 茭白、藕、荸荠、慈菇、 菱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 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 不黑心。 多年生 类 竹笋、黄花菜、芦笋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 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豌豆 芽、香椿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2.1.3 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 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 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 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 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 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 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第 15 页,共 73 页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 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 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 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 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6)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 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 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7)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 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 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次监测。 8)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 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 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 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9)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 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第 16 页,共 73 页 硝酸盐(以 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 ≤4 10) 投标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 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2.1.4农药使用标准: 农药按其毒性来分有高毒、中毒、低毒之别,无公害果品对农药 要求是优先采用低毒农药, 有限度的使用中毒农药,严禁使用高毒、 高残留农药和 "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 1)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有机胂类杀菌剂福美胂(高残留), 有机氯类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高残留)、三氯杀螨醇(含滴滴涕), 有机磷类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 磺、 甲胺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均属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克百威、涕灭威、灭多 威(均属高毒)。二甲基甲脒类杀虫杀螨剂 杀虫脒(慢性中毒、致癌)等。 2)提倡使用的农药品种:微生物源杀虫、杀菌剂如 Bt 、白僵 菌、阿维菌素、中生菌素、多氧霉素、 农抗 120 等;植物源杀虫剂 如烟碱、苦参碱、印楝素、除虫菊、鱼藤、茴蒿素、松脂合剂等; 昆 虫生长调节剂如灭幼脲、除虫脲、卡死克、扑虱灵等;矿物源杀虫、 杀菌剂如机油乳油、柴油 乳油、腐必清以及由硫酸铜和硫黄分别配 制的多种药剂等;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如吡虫啉、马 拉硫磷、辛 硫磷、敌百虫、双甲脒、尼索朗、克螨特、螨死净、菌毒清、代森锰 锌类(喷克、大 生 M-45)、新星、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扑海因、 粉锈宁、甲霜灵、百菌清等。 3)有限制地使用中等毒性农药:主要品种有乐斯本、抗蚜威、 敌敌畏、杀螟硫磷、灭扫利、功夫、歼灭、杀灭菊酯、氰戊菊酯、高 效氯氰菊酯等。 为了减少农药的污染,除了注意选用农药品种以外, 还要严格控制农药的施用量,应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尽量用低浓度进 行防治,喷药次数要根据药剂的残效期和病虫害发生程度来定。不要 随意提高用药剂量、浓度和次数,应从改进施药方法和喷药质量方面 来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 另外,在采果前 20 天应停止喷洒农药, 以保证果品中无残留,或虽有少量残留但不超标。 第 17 页,共 73 页 2.2 水果类要求 2.2.1水果的品种(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苹果、橙子、 柑、石榴、杨桃、香蕉、圣女果、哈密瓜、西瓜、木瓜、提子、水晶 梨、香梨、砂糖橘、金桔、沙田柚、奇异果、火龙果等,具体提供的 品种顺应季节变化。 2.2.2质量要求: A 水果供应链要求:所有水果的来源必须清晰。 B所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 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 C中标人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 质、洁净,其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 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2.2.3水果检验标准(果品感官鉴别要点) A 鲜果品的感官鉴别方法主要是目测、鼻嗅和口尝。其中目测包 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果品的成熟度和是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及 形态特征;二是果型是否端正,个头大小是否基本一致,三是果品表 面是否清洁新鲜,有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鼻嗅则是辨别果品是否 带有本品种所特有的芳香味,果品的变质可以通过其气味的不良改变 直接鉴别出来,像西瓜的馊味等,都是很好的例证。口尝不但能感知 果品的滋味是否正常,还能感觉到果肉的质地是否良好,它也是很重 要的一个感官指标。 B干果品虽然较鲜果的含水量低或是经过了干制,但其感官鉴别 的原则与指标都基本上和前述三项大同小异。 2.2.4几种主要水果质量标准: (1)柑橘类(脐橙、蜜橘、西柚、蜜柚等):果实结实、有弹性,于 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变色、受挤压变 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劣质品:果皮有疤痕,失水干缩,腐烂霉变。 (2)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等):结实、多汁、有光泽,表 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 劣质品:腐烂发霉,果皮失水萎缩,有疤痕、有压伤。 第 18 页,共 73 页 (3)梨类(鸭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 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 劣质品:失水干皱,无光泽,果皮变黑,切开心发黑,有冻压伤。 (4)水蜜桃:果皮粉红带绒毛,不过熟略硬,果肉香甜爽滑多汁。 劣质品:有压伤,开裂出水,变软过熟,腐烂。 (5)樱桃:果形圆而小,大小均匀,带鲜绿果柄,有弹性,果肉鲜甜 多汁。 劣质品:疤痕、萎缩、破裂、腐烂、过熟、冻伤。 (6)浆果类(提子、葡萄、奇异果、猕猴桃、草莓):果实结实饱满, 大小均匀,无压伤。 劣质品:果粒脱落、开裂,压伤,破溃出水、腐烂。 (7)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果形完整,结实、无开 裂、压伤。 劣质品:有疤痕、压伤,出现黑斑,瓜身变软、腐烂。 (8)热带水果类 (9)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果肉白、有黑色 种子,口味淡甜。 劣质品:叶片发黄、干皱、颜色黯淡,表皮开裂、变软,果柄腐烂。 (10)枇杷:果实尖圆、色橙红,结实有弹性,果肉甜香。 劣质品:腐烂、变软、疤痕。 (11)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劣质品: 表皮发黑或黑斑,失 水萎缩,果柄处腐烂。 (12)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 每板香蕉不少于 5只,中间 3只长 15厘米以上,单只至 80克以上。 劣质品:表皮发黑,果柄腐烂,压伤、冻伤。 (13)龙眼:果实小而圆,果皮浅咖啡色,果肉甜多汁。单果重 16-25 克。 劣质品:表皮发罴,爆裂、出水。 (14)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味美, 脆嫩多汁。 第 19 页,共 73 页 劣质品:表皮发黑,果实过软,失水干硬,爆裂。 (15)洋桃:果实呈星形,色浅绿,成熟后金黄色,表皮有光泽,果肉 晶莹,口味酸酣。 劣质品:表面有黑斑、疤痕、外伤、边缘变色发黑。 (16)黑红布林:果实圆形或椭圆形,颜色黑或暗红,结实有弹性, 有光泽,果肉黄或红色,昧甜美。 劣质品:疤痕、果顶开裂,发霉,失水娄缩,过熟变软,冻伤。 (17)菠萝:果皮厚、有突出果眼呈鳞状,果形椭圆,果肉黄色,肉质 脆嫩爽酣,纤维少冠顶叶青绿。 劣质品:通体金黄(已过熟),果肉发软,果眼溢汁,表面发霉。 2.3 水产、冰鲜鱼类要求 2.3.1水产类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 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2.3.2冰鲜鱼类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鳍条完 好。 2.4 猪肉、牛肉、家禽类要求 ★ 2.4.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 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 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 件(原件核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投标人提供书面承 诺函,格式自定) 2.4.2腊肉:符合国家标准,良质腊肉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 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干燥结实,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 2.4.3腊肠:符合国家标准,品质好的腊肠是肠衣干燥,不发霉, 无粘液,肠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有弹性,色泽均匀,肥 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2.4.4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 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1)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2)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 无异味; 第 20 页,共 73 页 (3)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4)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 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5)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6)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 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 败气味; 2.4.5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 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 解冻时间为半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5 食用油(不含转基因成分的食用油)要求 2.5.1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 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 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 味; 2.5.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5.3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5.4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2.5.5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5.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5.7执行标准 (1)油类执行标准: 低芥酸菜籽色拉油:NY/T 1273-2007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第 21 页,共 73 页 玉米油:GB 19111-2017 米糠油:GB19112-2003 (2)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 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质 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 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 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 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 (≤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 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 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余 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 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 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 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 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 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 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部分食用油质量指标内容: 花生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 味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不溶性杂质/(%) ≤ 0.20 酸值(KOH)/(mg/g) ≤ 4.0 过氧化值/(mmol/kg) ≤ 7.5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黄 15红 1.5 黄 25红 4.0 第 22 页,共 73 页 25.4mm) ≤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 和滋味,无异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 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0.15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酸值(KOH)/(mg/g) ≤ 1.0 2.5 过氧化值 /(mmol/g) ≤ 6.0 7.5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 小于 0.4。 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 于 4.0,蓝色值增加小于 0.5。 浸出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极 (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 — 黄 25红 4.0 黄 25红 4.0 (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黄 25 红 1.5 黄 25 红 2.0 — — 气味 无气味、口感好,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 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 明 — — 水分及挥发物/(%)≤ 0.05 0.05 0.10 0.20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0.05 0.05 酸值(KOH)/(mg/g)≤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mmol/g) ≤ 5.0 5.0 7.5 7.5 加热试验(280℃) — — 无析出物,罗 维朋比色:黄 色值不变,红 色值增加小 于 0.4。 微量析出 物,罗维朋 比色:黄色 值不变,红 色值增加小 于 4.0,蓝色 值增加小于 0.5 含皂量/(%) ≤ — — 0.03 — 第 23 页,共 73 页 烟点/℃≥ 215 205 — —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 出 ≤50 ≤50 注:划有“—”者不做检验。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 值小于 10mg/kg 时,视为未检出。 2.6 大米要求 2.6.1大米品种要求:加工精度为国标三号大米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符合二等品要求 2 不完善粒% ≤6.0 3 最大限度 杂质 总量% ≤0.40 4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 粒/kg ≤70 7 稻谷粒 粒/kg ≤16 8 碎米总量% ≤35.0 9 小碎米% ≤2.5 10 黄粒米% ≤2.0 11 水份% ≤14.0 12 六六六 mg/kg ≤0.05 13 滴滴涕 mg/kg ≤0.05 14 色泽、气味、口味 正常 15 标签检验 符合 GB2715-2005 标准第九 款要求 16 镉 ≤0.2mg/kg 2.6.2大米质量标准 (1)米类执行标准: GB 1354-2009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2)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3)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 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 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米类执行标准。 第 24 页,共 73 页 (4)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 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5)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a.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 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 b.《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 一次。 c.《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 验合格报告单。 2.7 干货、副食品及调料品类要求 2.7.1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 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 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 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 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副食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 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副食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7.2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 品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保存期。 2.7.3干货质量要求: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 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 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 味浓郁、易存放、 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 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 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 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 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7.4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第 25 页,共 73 页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 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 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 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 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 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 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 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 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 下 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 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 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 质量最差。 A、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 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 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 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 B、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 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C、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 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 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 菇厚,菇差,味淡。 D、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 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 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 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 第 26 页,共 73 页 性差。 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 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 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 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 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 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 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 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 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 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 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 薄者为次品。 (12)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 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 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3)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形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 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形大、肉质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 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有沙粒者较差。 (14)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 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 美的为品质优。 (15)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 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反之则劣。 (16)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 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 则为变质品。 第 27 页,共 73 页 2.7.5其他副食品及调料质量要求 (1)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 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 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 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2)味精: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杂质。 (3)食醋: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 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4)酱腌菜: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 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5)酱类食品: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 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6)淀粉制品: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 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7)食盐: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 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8)鸡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 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 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 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9)皮蛋: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 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 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0)咸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 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 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 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 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1)面粉: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 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 第 28 页,共 73 页 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12)豆腐: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 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 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13)油炸豆卜: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 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 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 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14)腐乳: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 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 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 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15)黄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 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16)花生: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 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 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 无任何异味,无霉变。 (17)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 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 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 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 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2.8各投标人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 2.11.1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 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1.2 产品票证要求: 第 29 页,共 73 页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 肉类、 家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 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 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 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 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 2.9 其他质量要求 2.9.1 所供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 检验证明, 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 厂标准。 2.9.2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 的货物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所供的物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证 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诚实、 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 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禁止采购超过保 质期限的食品。 2.9.3中标人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厂址、 型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 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标志。包装:容器(框、箱、 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 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 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 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 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 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2.9.4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 第 30 页,共 73 页 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的食品不 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2.9.5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 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 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2.9.6中标人须确保所配送的食材的安全性与供应不间断,即使 遇政府性管控时期,如猪瘟、禽流感等特殊时期,也要在保证所有食 材安全的大前提下,确保相应食材的供应。 ★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 投标人无需再在“★号不可偏离项条款响应表”进行投标响应, 而是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交《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 书》作为投标承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 求的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 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 惠州市公安局: 我公司承诺: 1、理解并同意贵单位因机构撤并、内部改革等原因,单方面 终止合同,并不因此视为合同违约。 2、在项目实施期间,若相关部门有统一的政策要求,如签订 的合同内容与最新的政策要求有违背的,则合同终止,我公司无条 件服从并积极配合贵单位。 3、参与投标时已充分了解贵单位饭堂数量多,分布广的客观 事实,同意无条件接受贵单位的配送业务安排,无论配送点远近, 单次要求供货的数量多或少,必定按要求按时配送到位。 投标人同意遵守采购人要求承诺的事项,请在下面签名盖章。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第 31 页,共 73 页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二)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 1.服务要求 1.1 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 机检测,每年 4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2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 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3 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 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1.4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 品,无条件退货。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 现、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 换商品。 1.5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食品 安全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 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6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 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 (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1.7 为保障食品安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购买有食品安全责 任险,且年总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 1.8 按照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提供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 施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检测方案;验 收方案;配送服务方案。 1.9 按照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 案,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配送服务制度、人员培 训制度及售后服务制度等。 1.10按照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提供的针对突发情况和事件 建立的服务应急响应预案。 第 32 页,共 73 页 2.运输及仓储要求 2.1投标人要有不少于 6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至少 2辆冷藏车) 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 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相关证明材料),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 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 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 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 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 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 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2仓储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冷藏库应符合卫生 要求,无不良气味,定期消毒检疫(自有冷藏库提供产权证明或冷库 建设合同复印件;租赁冷藏库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显 示容积大小,单位不同的由投标人自行换算)。 2.3、投标人具有食材原材料检测场所(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或租 赁合同复印件和场所平面图)及具备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的(提供 设备现场图片和购买发票复印件) 3.配送要求 3.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 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物品具体需求 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配送次数和配送量由采购人和中标 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如采购人临时放假,采购人应提前 1小时 通知中标人停止送货,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2.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7:00 前(或与采 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若采 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的,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90 分钟内将 货物材料送达,经采购人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中标人随货 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 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第 33 页,共 73 页 3.3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除客 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 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 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 3次上述情 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 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同时将对中标人进行罚款。扣罚细则由采购人和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 3.4中标人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由中标人负责。 3.5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安排不少于 2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 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3.6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 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7中标人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 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 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3.8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 送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 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3.9送货车辆在办公区内应主动避让办公区人员,如属中标人车 辆责任造成办公区人员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10 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 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 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11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 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 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12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 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 第 34 页,共 73 页 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 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 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13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 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 在-18℃左右,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 箱干爽,无软化现象。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 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 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3.14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 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 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15 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分钟。 3.16 应急响应的配送要求: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3.17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 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3.18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先由中标人垫付,事后采购人再支付给中标 人。 ★3.19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派出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配送管理, 主要负责食材配送的联系、下单、配送、仓储、检验、巡查等常规及 应急工作。 (三)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 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供应商可以委托满足采购 人服务需求的其他方公司作为服务场所,并由被委托的其他方公司为 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 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采购人设置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 第 35 页,共 73 页 作为服务场所的情况说明:由于惠州市公安局的就餐人数较多,接待 任务较重,临时的紧急接待任务较多,供应商应在惠州市区内自有或 租赁的固定场所,能及时和更好的服务采购人。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 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 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 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 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 的服务需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号)第 17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 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 印关键页)、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 (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 复印件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 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 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 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复印件等; (3)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在该项目投标期间未能设置服务场所 来投标响应服务场所的需求,可以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的签 订合同环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服务需求完成设置服务场所,并 需在承诺中明确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 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 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 (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 第 36 页,共 73 页 复印件等。 (四)本项目信誉因素的需求 1.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 用中心、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 信用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税务行政部门公布的 2018 年度纳税 信用等级的材料,按照 A级、B级、M级、C级、D级的顺序进行评价。 须提供自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纳税信用等级的情况说明: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8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新增 M级。增 设 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 A、B、C、D四级变更为 A、B、 M、C、D五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税务机关每 年 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 务。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 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证 明材料。 关于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的情况说明:信用报告在国内近几年才 开展,当前信用报告并无具体年限的查询信息,一般显示报告日期或 打印日期,因此要求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出具报告日 期或打印日期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当 前税务部门对“纳税信用等级”没有出具盖章书面或匾额的证明材料, 一般由纳税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因此,投标人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的自 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不再限于书面盖章或 匾额,不再要求原件备查。“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由 于有些城市未再开展或连续情况不同,也没有有效期,因此,投标人 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 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复印件材料。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 第 37 页,共 73 页 的证明文件; 2、有效期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 的证明文件; 3、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0HSAS 18001)的证明文 件; 4、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22000)的证明文件; 5、有效期内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HACCP) (五)本项目业绩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同类业绩, 单个同类业绩项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 200万元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 证明文件一般是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可以复 印合同的关键页面。 (六)本项目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 结算价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检 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采购 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 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基准价审定方式:必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中标人所配送的食材税 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惠城区周边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并 每月一次向采购人提供食材报价,经采购人审核后确认在有效期不得 更改,中标人如不按时报价采购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结算。 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任意品目食材零售价格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价 格偏高情况(高于同期惠城区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 售价格或三家大型超市最低价),采购人当月有权按照调查结果(惠 城区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三家大型超市 最低价)进行结算,中标人必须执行。同时该情况将被列入考核记录, 作为暂停服务甚至取消服务终止合同的依据。 (七)业务量分配方式 1、该项目拟定选取中标服务单位共 6家,根据采购人单位实际, 第 38 页,共 73 页 结合中标单位的地理位置,服务条件等要素,按服务区域进行业务划 分,具体如下: 服务区域一:市局机关(3个饭堂)、边防大楼(1个饭堂); 服务区域二:看守所(2个饭堂)、拘留所(2个饭堂); 服务区域三:交警支队机关(2个饭堂)、江北大队(6个饭堂)、 车管所(3个饭堂) 服务区域四:江东大队(4个饭堂)、高三大队(4个饭堂)、 高四大队(3个饭堂) 服务区域五:强戒所(2个饭堂)、江南大队(7个饭堂)、仲 恺大队(5个饭堂)、 服务区域六:机场分局(2个饭堂)、高一大队(5个饭堂)、 高二大队(6个饭堂)、高五大队(3个饭堂) 2、因饭堂数量众多,分布较广,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配送情况, 随时调整划分各服务区域内的饭堂。 3、结合考核情况,采购人有权随时调整 6家中标单位对应的服 务范围。 4、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采购人随时可能新设饭堂或取消原有 饭堂,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安排提供服务。 (八)考核机制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 反映的情况,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整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a) 食材的质量、数量、品种; b) 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 2、供货期内,如乙方出现考核不及格的,乙方应积极改进,若 出现 3次或以上考核不及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将其相应业 务量分配给其他中标单位。 3、具体考核细则详见下表: 配送单位: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满分 扣分 配送食材质量 任一配送食材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出现其他 质量问题的,出现一次扣分 5分。 20 第 39 页,共 73 页 配送食材效率 未按合同要求于每日上午 7:00前将当日 所需食材送至指定地点的,出现一次扣分 3 分。 15 配送食材准确性 未按要求配送指定食材品种,或配送数量 出现错误的,出现一次扣分 3分。 15 食材包装及运输 配送食材未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 运载工具的,或食材外包装与标志不符合 合同要求的,出现一次扣分 3分。 15 配送食材价格 抽查食材零售价格发现价格偏高情况(高 于同期惠城区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 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大型超市最低价), 出现一次扣 5分。 20 配送人员服务 配送人员不配合市公安局管理或出现其他 服务问题的,出现一次扣 3分。 15 100 4、考核说明: (1)考核表采用累积扣分制。 (2)考核项目单项分数扣完的配送单位,立即停止配送服务进 行整顿。 (3)考核表总分低于 40分的配送单位,立即停止配送服务进行 整顿。 (4)配送单位整顿完成经采购人同意后重新列入配送资格单位。 (5)对于考核结果的认定,以采购人意见为准,若出现争议, 相关佐证由配送单位负责出具,否则应当认可采购人的考核意见。 (6)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表内容进行调整。 (九)履约保证金及处罚措施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 40 页,共 73 页 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内; 2、金额:人民币 10万元; 3、方式:银行转账; 4、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 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3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5、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 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6、处罚措施: ①若中标人提供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鉴定原因后,如确 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需负担全额之医药费。除没收履 约保证金外,采购人终止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 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②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 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采取零容忍措施,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 部退货,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可终止合同。 ③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 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并 没收履约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可终止合同。 ④若中标人中途违约的,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⑤按照考核要求,中标人出现一次需要整顿的情况,采购人可以 没收中标单位 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顿的,采 购人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作出进一步处罚。 ⑥通过处罚没收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当确保全部用于支付食 材采购的货款,不得挪作他用。 7、货款扣除处罚。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 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 处以该批次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 2次或 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 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以上罚款由采 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 41 页,共 73 页 第 42 页,共 73 页 二、 商务要求 1 1 综合要求 综合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2、金额:人民币10万元; 3、方式:银行转账; 4、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5、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 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6、处罚措施: ①若中标人提供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需负担全额之医药费。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采购 人终止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②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采取零容忍措施,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并没收履 约保证金,同时可终止合同。 ③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情况严重的,可终止合同。 ④若中标人中途违约的,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⑤按照考核要求,中标人出现一次需要整顿的情况,采购人可以没收中标单位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顿的,采购人可以根据情节 严重性作出进一步处罚。 ⑥通过处罚没收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当确保全部用于支付食材采购的货款,不得挪作他用。 7、货款扣除处罚。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 。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以上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 43 页,共 73 页 附件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名称 评审细则 等级对应分数 1、价格(累计20.0分) 1.1、服务项目价格得分 (累计20.0分) 1.1.1、投标价格得分 (20.0)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 格满分基数。 满分:20.0 2、信誉(累计15.0分) 2.1、不诚信行为扣分 2.1.1、不诚信行为扣分 (0.0) 根据投标人被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交易平台)记录到 的不诚信行为情况(包含惠州市联合征信系统推送至交易平台的不诚信行为记 录),对投标人在评审因素“信誉”评分项中予以扣分。对于有一级不诚信行为记录 的,在该项中给予扣50%,有二级不诚信行为记录的,在该项中给予扣80%,有三 级不诚信行为记录的,在该项中给予扣100%。 不诚信行为记录详 见唱标的电子开标 一览表,此项为扣 分制,如电子开标 一览表显示不诚信 等级为“无”时,则 表明不扣分,应 填:0.0 2.2、企业的诚信(累计 15.0分) 2.2.1、获得信用报告 (2.0) 投标人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 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投标 文件无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不得分) 有得:2.0;无不得 分:0.0 2.2.2、获得纳税信用等 级(5.0) 税务行政部门颁发的201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以A级为较优,同一投标人在单个证 书等级以较优者为准,单个证书类型不重复得分。(投标人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的自 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 A级:5.0;B级:4.0;M 级:3.0;C级以下 得:2.0;无不得分:0.0 2.2.3、获得重合同守信 用(3.0)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获得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 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进行评价。(投标文件无提供“重合同守 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得分)。 有得:3.0;无不得 分:0.0 2.2.4、获得体系认证情 况(5.0) 投标人提供:1、有效期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 的证明文件为满足采购需求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2、有效期内国际标准化组织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的证明文件为满足采购需求得 1分,无提供不得 分;3、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0HSAS 18001)的证明文件为满足采 购需求得 1 分,无提供不得分;4、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22000)的证明文件为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无提供不得分;5、有效期内的危害分 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HACCP)为满足采购需求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才能得分,投标人提供认证证书 的原件备查) 满分得:5.0;无不得 分:0.0 3、业绩(累计8.0分) 3.1、同类业绩(累计8.0 分) 3.1.1、同类业绩情况 (8.0) 评标委员会根据近三年(2017、2018、2019)同类业绩的份数对比所有投标文件, 单个同类项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 200万元的同类业绩,投标文件每提供一份同类业 绩得 2 分,得至满分 8分为止。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 复印件,投标人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代 理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在招 标投标活动的政府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或中标公 告,然后代理机构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该书面通知 文件称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无提供这些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得分) 满分得:8.0 4、服务(累计53.0分) 4.1、技术及服务(累计 53.0分) 4.1.1、项目实施能力 (9.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包 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2、检测方案;3、验收方案; 4、配送服务方案。实施计划全面、完善、有针对性、无缺失内容为优,得9分;实 施计划较全面、较完善、有针对性,无缺失内容为良,得6分;实施计划够全面但 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无缺失内容为一般,得3分;实施计划不全面且不完善, 无针对性,且存在缺失内容为差,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 优:9.0;良:6.0;一 般:3.0;差:1.0;无不 得分:0.0 第 44 页,共 73 页 4.1.2、检测能力(4.0) 1、投标人具有食材原材料检测场所,得2分;(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 件和场所平面图) 2、具备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的,得2分。(提供设备现场图 片和购买发票复印件) 满分得:4.0;无不得 分:0.0 4.1.3、仓储能力(5.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库: 冷藏库容 积≥1000m3,得5分; 500m3≤冷藏库容积<1000m3,得4分; 200m3≤冷藏库容积< 500m3,得3分; 冷藏库容积<200m3,得2分。 无不得分。 备注:自有冷藏库提供 产权证明或冷库建设合同复印件;租赁冷藏库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 显示容积大小,单位不同的由投标人自行换算,否则不予计分。 满分得:5.0;无不得 分:0.0 4.1.4、运输要求符合情 况(4.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 6 辆自有或租赁 车辆(至少 2 辆冷藏车)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为满足采购需求得 4分。每缺少一 辆自有或租赁车辆扣2分,扣完即止。(投标文件无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 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满分得:4.0 4.1.5、安全管理情况 (9.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管理制 度和管理方案,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配送服务制度、人员培训 制度及售后服务制度等。评委会根据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比较和评 价。投标文件无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不得分。 优:9.0;良:6.0;一 般:3.0;无不得分:0.0 4.1.6、机构设置情况 (5.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本项目服务因素的要求”中“服务场所响应服 务的需求”的内容,投标文件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响应 采购人要求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 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 提供相关服务,为满足采购需求得满分,部分满足或不满足的情形不得分,无服务 场所响应服务需求不得分。【投标文件响应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并提供有效 的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和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 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复印件才得分,提 供有效的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及社保记录的原件备查】 满足得:5.0;无服务 场所响应满足服务 需求不得分:0.0 4.1.7、服务应急响应预 案(9.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应急响 应预案”。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突发情况和事件建立的服务应急响应预案,评委会对 所有投标人制定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服务应急响应预案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 文件无提供服务应急响应预案不得分。 优:9.0;良:6.0;一 般:3.0;无不得分:0.0 4.1.8、特殊服务方案 (8.0) 针对采购人单位合计共60个饭堂分布广的实际情况(分布区域遍布全惠州),制定 特殊配送方案。配送方案有针对性、可行性强为优,得8分。配送方案针对性一 般,可行性为良,得5分;配送方案无针对性弱,可行性较弱为一般,得2分;无不 得分 优:8.0;良:5.0;一 般:2.0;无不得分:0.0 5、响应情况(累计4.0分) 5.1、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累计4.0分) 5.1.1、响应程度情况 (4.0)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比所有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文件最优于 招标文件要求的为优,其次之为一般。 优:4.0;一般:2.0 第 45 页,共 73 页 六、合同书格式 采购编号: 惠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 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甲 方:惠州市公安局 乙 方: 签 订 时 间:2020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惠州市公安局 第 46 页,共 73 页 甲方(采购方):惠州市公安局 住 所 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高诚苗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 18号 电 话:0752- 2868384 乙方(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根据惠州市公安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主要标的 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 二、合同金额 最高限价(元):¥60,000,000 元/年,服务年限 2 年,合计总 预算金额为¥120,000,000元。该采购预算作具体年限内的采购最高 第 47 页,共 73 页 限价。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服务概况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为惠州市公安局各饭堂(共 60 个饭堂,分布于全惠州市)食品 原材料进行配送,配送内容包含: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 猪肉、牛肉、家禽类,食用油,大米,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 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二)服务及配套要求 1.服务要求 1.1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机 检测,每年 4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 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 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1.4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 无条件退货。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串 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1.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食品安 全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 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6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 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 (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1.7 乙方需购买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年总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 48 页,共 73 页 2.运输及仓储要求 2.1乙方要有不少于 6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至少 2辆冷藏车)保 障甲方的货物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 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 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 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 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 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2仓储要求。乙方应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冷藏库应符合卫生要 求,无不良气味,定期消毒检疫。 2.3、乙方具有食材原材料检测场所及具备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 仪。 3.配送要求 3.1甲方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 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物品具体需求量 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配送次数和配送量由甲方和乙方在签 订合同时具体协商。如甲方临时放假,甲方应提前 1小时通知乙方停 止送货,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2.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7:00 前(或与甲方约 定的时间)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临时修改 订单内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90 分钟内将货物材料送达, 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 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 证。 3.3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除客观不 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 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 3次上述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 第 49 页,共 73 页 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同时将对乙方 进行罚款。 3.4乙方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负责。 3.5每次送货,乙方须安排不少于 2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辆 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物,货物 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3.6在甲方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 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3.7 乙方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 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 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3.8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 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 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3.9送货车辆在办公区内应主动避让办公区人员,如属乙方车辆 责任造成办公区人员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10 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 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 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11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 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 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12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 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 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 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 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13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 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 在-18℃左右,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 第 50 页,共 73 页 箱干爽,无软化现象。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 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 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3.14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 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 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15 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分钟。 3.16 应急响应的配送要求: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3.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 货品,免费退换。 3.18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乙方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 委托甲方代买,货款先由乙方垫付,事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 3.19 本项目要求乙方派出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配送管理,主要 负责食材配送的联系、下单、配送、仓储、检验、巡查等常规及应急 工作。。 (三)服务期间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供货要求 1 蔬菜类要求 1.1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情况,可与甲 方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1.2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 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 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 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附《蔬菜感官质量 要求》) 《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类别 包含品种 质量要求 第 51 页,共 73 页 叶菜类 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 菜类的各种蔬菜。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 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 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 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 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 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 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青花菜 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 蕾现象。 茄果类 番茄、茄子、甜椒、辣 椒等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 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瓜类 黄瓜、瓠瓜、越瓜、丝 瓜、苦瓜、冬瓜、毛节 瓜、南瓜、佛手瓜等。 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 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 机械伤。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大头菜、 芜菁甘蓝等。 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 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 沙,不带茎叶、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薯蓣、芋、姜、 豆薯等。 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 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 色,无发芽。 葱蒜类 大葱、分葱、四季葱等。 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 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 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豆类 豇豆、菜豆、豌豆、蚕 豆、刀豆、毛豆、扁豆 等。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 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 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类 茭白、藕、荸荠、慈菇、 菱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 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 不黑心。 多年生 类 竹笋、黄花菜、芦笋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 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豌豆 芽、香椿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1.3 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 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 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第 52 页,共 73 页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 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 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 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 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 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 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 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6)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 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 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7)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 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 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次监测。 8)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 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 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 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9)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 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第 53 页,共 73 页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 ≤4 10) 乙方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 量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1.4 农药使用标准: 农药按其毒性来分有高毒、中毒、低毒之别,无公害果品对农药 要求是优先采用低毒农药, 有限度的使用中毒农药,严禁使用高毒、 高残留农药和 "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 1)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有机胂类杀菌剂福美胂(高残留),有 机氯类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高残留)、三氯杀螨醇(含滴滴涕), 有机磷类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 磺、 甲胺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均属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克百威、涕灭威、灭多 威(均属高毒)。二甲基甲脒类杀虫杀螨剂杀 虫脒(慢性中毒、致癌)等。 2)提倡使用的农药品种:微生物源杀虫、杀菌剂如 Bt 、白僵 菌、阿维菌素、中生菌素、多氧霉素、 农抗 120 等;植物源杀虫剂 如烟碱、苦参碱、印楝素、除虫菊、鱼藤、茴蒿素、松脂合剂等; 昆 虫生长调节剂如灭幼脲、除虫脲、卡死克、扑虱灵等;矿物源杀虫、 杀菌剂如机油乳油、柴油 乳油、腐必清以及由硫酸铜和硫黄分别配 制的多种药剂等;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如吡虫啉、马 拉硫磷、辛 硫磷、敌百虫、双甲脒、尼索朗、克螨特、螨死净、菌毒清、代森锰 锌类(喷克、大 生 M-45)、新星、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扑海因、 粉锈宁、甲霜灵、百菌清等。 3)有限制地使用中等毒性农药:主要品种有乐斯本、抗蚜威、 敌敌畏、杀螟硫磷、灭扫利、功夫、歼灭、杀灭菊酯、氰戊菊酯、高 效氯氰菊酯等。 为了减少农药的污染,除了注意选用农药品种以外, 第 54 页,共 73 页 还要严格控制农药的施用量,应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尽量用低浓度进 行防治,喷药次数要根据药剂的残效期和病虫害发生程度来定。不要 随意提高用药剂量、浓度和次数,应从改进施药方法和喷药质量方面 来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 另外,在采果前 20 天应停止喷洒农药, 以保证果品中无残留,或虽有少量残留但不超标。 2 水果类要求 2.1水果的品种(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苹果、橙子、柑、 石榴、杨桃、香蕉、圣女果、哈密瓜、西瓜、木瓜、提子、水晶梨、 香梨、砂糖橘、金桔、沙田柚、奇异果、火龙果等,具体提供的品种 顺应季节变化。 2.2 质量要求: A 水果供应链要求:所有水果的来源必须清晰。 B所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 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 C乙方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质、 洁净,其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 关食品卫生标准。 2.3 水果检验标准(果品感官鉴别要点) A 鲜果品的感官鉴别方法主要是目测、鼻嗅和口尝。其中目测包 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果品的成熟度和是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及 形态特征;二是果型是否端正,个头大小是否基本一致,三是果品表 面是否清洁新鲜,有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鼻嗅则是辨别果品是否 带有本品种所特有的芳香味,果品的变质可以通过其气味的不良改变 直接鉴别出来,像西瓜的馊味等,都是很好的例证。口尝不但能感知 果品的滋味是否正常,还能感觉到果肉的质地是否良好,它也是很重 要的一个感官指标。 B干果品虽然较鲜果的含水量低或是经过了干制,但其感官鉴别 的原则与指标都基本上和前述三项大同小异。 2.4 几种主要水果质量标准: (1)柑橘类(脐橙、蜜橘、西柚、蜜柚等):果实结实、有弹性,于 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变色、受挤压变 第 55 页,共 73 页 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劣质品:果皮有疤痕,失水干缩,腐烂霉变。 (2)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等):结实、多汁、有光泽,表 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 劣质品:腐烂发霉,果皮失水萎缩,有疤痕、有压伤。 (3)梨类(鸭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 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 劣质品:失水干皱,无光泽,果皮变黑,切开心发黑,有冻压伤。 (4)水蜜桃:果皮粉红带绒毛,不过熟略硬,果肉香甜爽滑多汁。 劣质品:有压伤,开裂出水,变软过熟,腐烂。 (5)樱桃:果形圆而小,大小均匀,带鲜绿果柄,有弹性,果肉鲜甜 多汁。 劣质品:疤痕、萎缩、破裂、腐烂、过熟、冻伤。 (6)浆果类(提子、葡萄、奇异果、猕猴桃、草莓):果实结实饱满, 大小均匀,无压伤。 劣质品:果粒脱落、开裂,压伤,破溃出水、腐烂。 (7)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果形完整,结实、无开 裂、压伤。 劣质品:有疤痕、压伤,出现黑斑,瓜身变软、腐烂。 (8)热带水果类 (9)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果肉白、有黑色 种子,口味淡甜。 劣质品:叶片发黄、干皱、颜色黯淡,表皮开裂、变软,果柄腐烂。 (10)枇杷:果实尖圆、色橙红,结实有弹性,果肉甜香。 劣质品:腐烂、变软、疤痕。 (11)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劣质品: 表皮发黑或黑斑,失 水萎缩,果柄处腐烂。 (12)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 每板香蕉不少于 5只,中间 3只长 15厘米以上,单只至 80克以上。 劣质品:表皮发黑,果柄腐烂,压伤、冻伤。 第 56 页,共 73 页 (13)龙眼:果实小而圆,果皮浅咖啡色,果肉甜多汁。单果重 16-25 克。 劣质品:表皮发罴,爆裂、出水。 (14)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味美, 脆嫩多汁。 劣质品:表皮发黑,果实过软,失水干硬,爆裂。 (15)洋桃:果实呈星形,色浅绿,成熟后金黄色,表皮有光泽,果肉 晶莹,口味酸酣。 劣质品:表面有黑斑、疤痕、外伤、边缘变色发黑。 (16)黑红布林:果实圆形或椭圆形,颜色黑或暗红,结实有弹性, 有光泽,果肉黄或红色,昧甜美。 劣质品:疤痕、果顶开裂,发霉,失水娄缩,过熟变软,冻伤。 (17)菠萝:果皮厚、有突出果眼呈鳞状,果形椭圆,果肉黄色,肉质 脆嫩爽酣,纤维少冠顶叶青绿。 劣质品:通体金黄(已过熟),果肉发软,果眼溢汁,表面发霉。 3 水产、冰鲜鱼类要求 3.1 水产类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 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3.2冰鲜鱼类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鳍条完好。 4 猪肉、牛肉、家禽类要求 4.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 的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 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乙方提供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定) 4.2腊肉:符合国家标准,良质腊肉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 肪透明呈乳白色,肉干燥结实,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 4.3 腊肠:符合国家标准,品质好的腊肠是肠衣干燥,不发霉, 无粘液,肠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有弹性,色泽均匀,肥 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4.4 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 第 57 页,共 73 页 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1)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2)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 无异味; (3)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4)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 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5)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6)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 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 败气味; 4.5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 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 冻时间为半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 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5 食用油(不含转基因成分的食用油)要求 5.1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 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 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5.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 5.3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5.4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5.5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5.6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7 执行标准 (1)油类执行标准: 低芥酸菜籽色拉油:NY/T 1273-2007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第 58 页,共 73 页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17 米糠油:GB19112-2003 (2)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 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质 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 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 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 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 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 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 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 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 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 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 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 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 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3)部分食用油质量指标内容: 花生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 味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不溶性杂质/(%) ≤ 0.20 酸值(KOH)/(mg/g) ≤ 4.0 过氧化值/(mmol/kg) ≤ 7.5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第 59 页,共 73 页 一级 二级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黄 15红 1.5 黄 25红 4.0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 和滋味,无异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 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0.15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酸值(KOH)/(mg/g) ≤ 1.0 2.5 过氧化值 /(mmol/g) ≤ 6.0 7.5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 小于 0.4。 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 于 4.0,蓝色值增加小于 0.5。 浸出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极 (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 — 黄 25红 4.0 黄 25红 4.0 (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黄 25 红 1.5 黄 25 红 2.0 — — 气味 无气味、口感好,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 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 明 — — 水分及挥发物/(%)≤ 0.05 0.05 0.10 0.20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0.05 0.05 酸值(KOH)/(mg/g)≤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mmol/g) ≤ 5.0 5.0 7.5 7.5 加热试验(280℃) — — 无析出物,罗 维朋比色:黄 色值不变,红 色值增加小 于 0.4。 微量析出 物,罗维朋 比色:黄色 值不变,红 色值增加小 于 4.0,蓝色 第 60 页,共 73 页 值增加小于 0.5 含皂量/(%) ≤ — — 0.03 — 烟点/℃≥ 215 205 — —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 出 ≤50 ≤50 注:划有“—”者不做检验。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 值小于 10mg/kg 时,视为未检出。 6 大米要求 6.1 大米品种要求:加工精度为国标三号大米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符合二等品要求 2 不完善粒% ≤6.0 3 最大限度 杂质 总量% ≤0.40 4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 粒/kg ≤70 7 稻谷粒 粒/kg ≤16 8 碎米总量% ≤35.0 9 小碎米% ≤2.5 10 黄粒米% ≤2.0 11 水份% ≤14.0 12 六六六 mg/kg ≤0.05 13 滴滴涕 mg/kg ≤0.05 14 色泽、气味、口味 正常 15 标签检验 符合 GB2715-2005 标准第九 款要求 16 镉 ≤0.2mg/kg 6.2 大米质量标准 (1)米类执行标准: GB 1354-2009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2)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3)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 第 61 页,共 73 页 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 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米类执行标准。 (4)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 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5)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a.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 b.《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 一次。 c.《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 验合格报告单。 7 干货、副食品及调料品类要求 7.1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霉 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 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 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副食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 达到国家标准的副食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7.2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 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 质期或保存期。 7.3干货质量要求: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 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 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 浓郁、易存放、 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 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 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甲方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 第 62 页,共 73 页 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7.4 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 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 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 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 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 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 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 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 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 下 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 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 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 质量最差。 A、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 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 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 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 B、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 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C、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 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 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 菇厚,菇差,味淡。 D、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 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 第 63 页,共 73 页 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 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 性差。 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 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 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 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 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 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 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 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 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 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 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 薄者为次品。 (12)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 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 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3)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形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 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形大、肉质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 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有沙粒者较差。 (14)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 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 美的为品质优。 (15)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 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反之则劣。 (16)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 第 64 页,共 73 页 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 则为变质品。 7.5 其他副食品及调料质量要求 (1)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 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 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 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2)味精: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杂质。 (3)食醋: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 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4)酱腌菜: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 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5)酱类食品: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 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6)淀粉制品: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 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7)食盐: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 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8)鸡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 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 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 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9)皮蛋: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 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 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0)咸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 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 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 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 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第 65 页,共 73 页 (11)面粉: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 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 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12)豆腐: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 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 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13)油炸豆卜: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 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 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 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14)腐乳: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 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 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 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15)黄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 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16)花生: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 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 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 无任何异味,无霉变。 (17)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 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 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 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 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8 各乙方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 2.11.1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 产许可证》 第 66 页,共 73 页 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1.2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 肉类、 家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 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 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 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 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 9 其他质量要求 9.1 所供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 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 验证明, 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 标准。 9.2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 物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所供的物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 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合 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诚实、 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 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禁止采购超过保 质期限的食品。 9.3乙方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型 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 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包装:容器(框、箱、 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 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 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 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 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 第 67 页,共 73 页 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9.4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 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的食品不得存 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9.5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 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 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9.6乙方须确保所配送的食材的安全性与供应不间断,即使遇政 府性管控时期,如猪瘟、禽流感等特殊时期,也要在保证所有食材安 全的大前提下,确保相应食材的供应。 五、结算方式 (一)结算价=实际采购量×甲方审核后的基准价格 (二)结算价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 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 的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乙方漏报或不报,甲方将视为该漏报或 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三)基准价审定方式:必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乙方所配送的食 材税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惠城区周边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 格,并每月一次向甲方提供食材报价,经甲方审核后确认在有效期不 得更改,乙方如不按时报价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 (四)甲方有权随时对任意品目食材零售价格进行抽查,如果发 现价格偏高情况(高于同期惠城区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 均零售价格或三家大型超市最低价),甲方当月有权按照调查结果(惠 城区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三家大型超市 最低价)进行结算,乙方必须执行。同时该情况将被列入考核记录, 作为暂停服务甚至取消服务终止合同的依据。 (五)乙方每个月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 结算时,双方对上个月供应货款核对无误后,由甲方依据相关的财政 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 第 68 页,共 73 页 (六)乙方需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乙方按甲方实际采购数量开具 发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 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 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 已经按期支付。 (七)因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相 应价款给乙方,乙方表示谅解,并同意不视为甲方违约,不由此追究 甲方的违约责任。 (八)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六、履约保证金及处罚措施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 2、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 3、方式:银行转账 甲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4、时间、方式和条件: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 合同期满之日起 3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5、乙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 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 第 69 页,共 73 页 的,乙方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6、处罚措施: ①若乙方提供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鉴定原因后,如确实 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需负担全额之医药费。除没收履约保证 金外,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 弃先诉抗辩权。 ②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 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采取零容忍措施,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 部退货,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可终止合同。 ③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 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并没 收履约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可终止合同。 ④若乙方中途违约的,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⑤按照考核要求,乙方出现一次需要整顿的情况,甲方可以没收 乙方 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顿的,甲方可以根 据情节严重性作出进一步处罚。 ⑥通过处罚没收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当确保全部用于支付食材 采购的货款,不得挪作他用。 7、货款扣除处罚。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 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 以该批次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 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以上罚款由甲 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七、乙方特别承诺事项 1、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因机构撤并、内部改革等原因,单方面 终止合同,并不因此视为合同违约。 2、在项目实施期间,若相关部门有统一的政策要求,如签订的 合同内容与最新的政策要求有违背的,则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服从 第 70 页,共 73 页 并积极配合甲方。 3、乙方参与投标时已充分了解甲方饭堂数量多,分布广的客观 事实,同意无条件接受贵单位的配送业务安排,无论配送点远近,单 次要求供货的数量多或少,必定按要求按时配送到位。 八、保密 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 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需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 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需遵纪守 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或乙方认为有 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惠州市 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 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10%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 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四)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端的解决 (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71 页,共 73 页 (二)解决争议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 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守约方为主张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受 理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 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 担。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 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 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 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第 72 页,共 73 页 (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一式六份 ,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第 73 页,共 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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