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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油田分公司综合服务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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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2020年油田服务中心食料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2020年油田服务中心食料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2-25 08:09:23

重要提示:

玉门油田招标中心所有招标项目全流程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U_Key的具体办理事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请潜在投标人从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请点击: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确认电脑操作系统为win7 32位,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本平台)

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所有失信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风险提示: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过程中因系统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开标,我中心会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另行通知处理办法。具体情况见通知为准。

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2020年油田服务中心食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M2020-综合WZ-1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玉门油田分公司综合服务处,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玉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受玉门油田分公司综合服务处委托招标。

二. 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保证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油田服务中心经营工作有效平稳进行,现组织实施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2020年油田服务中心食料采购项目招标。资金来源:玉门油田分公司成本。

招标范围:猪肉类采购、米面粮油类采购、牛羊肉类采购,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供应。

2.2 质量标准:

2.2.1 米面粮油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以外,大米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米》(GB/T1354-2018)标准,面粉、粮食还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5-2016 )标准,大豆油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豆油》(GB/T 1535-2017)标准;米面粮油类必须通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2.2 猪肉类、牛羊肉类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 20799—2016)标准等要求,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提供的清真类肉类必须在清真定点屠宰厂宰杀。

2.3 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2.4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油田服务中心。

2.5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在合同期满前60日可提交合同续签申请,经招标方在供货服务、食品质量、合同条款履行等方面考核合格后,招标方与中标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6 供货要求:

2.6.1 供货商必须严格保证每批次食料产品的质量,按时供货。

2.6.2 供货商发货需发送到指定地点(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油田服务中心)。

2.6.3 货到由招标方检查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书等,随机抽取产品检验,检测结果如不符合,一律拒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2.6.4 质量保证期限:每批次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在规定的质保期内(米面粮油类保质期至少在半年以上),不得是临期食品。

2.7 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暂定金额103万元(含税、配送、货款等一切费用),其中猪肉类暂定金额20万元,米面粮油类暂定金额23万元,牛羊肉类暂定金额60万元。招标控制价确定:本项目以市场零售价(招标方市场询价)为基准价,让利结算,让利报价比例不低于如下标准:猪肉类采购让利报价比例不低于3%;米面粮油类采购让利报价比例不低于4%;牛羊肉类采购让利报价比例不低于1%。

2.8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YM2020-综合WZ-169 的招标文件。

2.9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3.3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稳定可靠的食料供应来源,米面粮油类食料必须通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4 投标人严格执行甘肃省食药监局规定的电子一票通等相关制度,能提供电子一票通及相应的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等相关证件资料。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标的物不合格情况。

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2月26日 09:00:00至截止时间2020年3月2日 1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目前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请潜在投标人直接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缴费成功一小时后刷新界面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请勿重复缴费)

4.3招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4.3.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内容,对在该交易平台上缴纳招标资料费的潜在投标人只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2 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及邮箱,避免无法接收电子发票的情况,推送无法收到发票的后果自负;

4.3.3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将推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至报名投标人手机及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电子发票后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4.4招标过程中遇到有意排斥、限制报名的,或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方式向招标人相关部门反映。受理部门:玉门油田分公司企管法规处。

受理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分公司酒泉生产指挥中心1号楼819房间。

受理人及电话:殷先生0937-3926433、传真0937-392636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本次投标不需要递交现场电子版U盘,本次投标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进入该项目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观看开标结果。)

5.1.1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3月18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日缴纳投标保证金、提前完成投标(开标前随时可以撤销或修改),避免不确定因素造成投标失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 年3月18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现场大屏展示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5号玉门油田2号楼104房间。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玉门油田分公司综合服务处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7-3959302

招标机构:玉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2#楼330房间

邮 编:735019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0937-3931115

电子邮件:ymwanf@petrochina.com.cn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实施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招标人(盖章)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2in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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