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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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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交运集团城西公交分公司关于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温州交运集团城西公交分公司关于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WZDZCG-20191230Z

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委托,就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自主采购,欢迎国内外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招标文件为准)

通过综合评审最终得分,择优选择1家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负责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快餐供应中心冷冻品、肉、禽蛋、蔬菜、水果、水产等食材配送。合同期限1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期满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同意续签一年。(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整(¥8500000.00),具体按年度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 供应商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提供承诺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五);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09:3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递交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七楼1号会议室(牛山北路十里亭中巴大楼)

开标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09:3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七楼1号会议室(牛山北路十里亭中巴大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 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联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6891365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0577-88875907

传 真:0577-85551235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账户汇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账号:766000120198886888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关于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委托,就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自主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3月4日上午11:30前将建议函(附件格式)密封后送至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0577-85551235)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三、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0577-88875907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件.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温州市政府采购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WZDZCG-20191230Z

项目名称: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

原材料采购

招标方式:公 开 招 标

招标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投标邀请函 2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3

一、 说明 3

二、 招标文件 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五、 开标和评标 7

六、 授予合同 10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2

第三部分 附件 15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22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27

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邀请函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委托,就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自主采购,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WZDZCG-20191230Z

2.​ 项目名称: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整(¥8500000.00),具体按年度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3.​ 招标内容:通过综合评审最终得分,择优选择1家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负责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快餐供应中心冷冻品、肉、禽蛋、蔬菜、水果、水产等食材配送。合同期限1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期满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同意续签一年。

4.​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招标文件拟定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账户汇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账号:766000120198886888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7日上午09:30分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七楼1号会议室(牛山北路十里亭中巴大楼)。

7.开标时间: 2020年3月17日上午09: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七楼1号会议室(牛山北路十里亭中巴大楼)。

8.招 标 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6891365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18357715100/0577-85551235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1.​ 本次招标是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国有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2.​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3.​ 合格投标供应商

3.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 供应商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提供承诺文件,详见附件五)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投标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现场勘察及投标费用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供应商进行察勘现场和召开标前会。

5.2 为了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4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招标采购单位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

3.2 投标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投标供应商法律责任

12.1​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构成:

(1)技术资信标

1)投标函 (附件一)

2)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三)

3)资格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四-1)

b. 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五)

5)根据本项目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6)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 (附件六)

7)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2) 商务(报价)标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二)

13.2​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3)​ 技术资信标与商务标分别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

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报价是指在配送月份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所报的折扣率(投标控制折扣率为100%,高于100%的投标折扣率做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折扣率。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

14.2​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4.3​ 所有投标均以投标折扣率报价。

14.4​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每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

14.5​ 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4.6​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账户汇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账号:766000120198886888

15.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并与买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后并合同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供应商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5)​ 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供应商有违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 投标有效期

16.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7.1​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七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17.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7.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8.2​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1.2​ 投标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11.3​ 投标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1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招标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2.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2.3​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3.2​ 未购买招标文件;

13.3​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

13.4​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13.5​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 开标、评标

13.1​ 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投标文件。开标前首先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

13.2​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保证金及合格投标供应商条款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技术资信标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轮的评审。

13.3​ ▲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

(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 投标文件中技术资信标出现投标报价的;

(6)​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3.4 开启商务标

(1)​ 开商务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 宣布对各投标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等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3)​ 检查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标”,宣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宣读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4)​ 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

(5)​ 开商务标时,招标人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3.5 “商务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6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8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3.9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3.10 投标的评定

评标委员会除考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竞争有利性外,同时还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1)​  投标供应商资质。

2)​  应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等。

3)​  投标供应商在从事类似项目的有关业绩。

4)​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偏离情况。

5)​  投标供应商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包括安排参与项目的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经验及人数是否符合标书要求。

6)​  投标供应商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

7)​  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的合理性。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1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4.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15.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候选供应商。

15.2​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和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向招标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第一),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中标供应商。

15.3​ 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以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15.4​ 招标采购单位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6.​ 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

7.​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 授予合同

1.​  最终审查

11.1​ 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

11.2​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中标合同授予该中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审查。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审查仍未通过,此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11.3​ 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市国企采购平台等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各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中标通知书

12.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签订合同

13.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供应商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3.3​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13.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3.5​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原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4.​  履约保证金

14.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买方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1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4.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结束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买方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15.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电汇。

15.3​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帐号:7150 0012 0190 0107 01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参考样本,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修改部分条款,但不得变更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

编号:

招 标 人(买方)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配送单位(卖方):(中标供应商)    

双方经协商,就卖方向买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价格

1、卖方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调查依据价格中标下浮后的价格。(市场调查参照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询价以及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最近之日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中“温州市定点监测点农贸市场价格信息”的农贸市场平均价格。冷鲜白条猪肉价格按温州市区猪肉价格监测报告表价格)。其中冷冻品类以折扣率 %供货;禽蛋类以折扣率 %供货;蔬菜、水果类以折扣率 %供货;水产类以折扣率 %供货。

2、卖方供货价格如高于市场调查依据价格,须在供货前向买方作出书面合理解释。买方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进行调整。

3、买方将不定期对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进行现场询价调查,如卖方供货价格出现三次明显高于市场调查依据价格的情况,而卖方没有在供货前作出书面合理解释的,买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拒绝按市场调查情况调整价格的,买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卖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食品安全法规规定,保质保量提供买方快餐供应中心所开菜单需要食品,并在交货时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

2、卖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生产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卖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规定。

第三条:交货

1、买方在每天中午13点前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卖方送货人员,一般买方以纸质方式直接通知卖方,特殊情况电话通知。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卖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第二天上午5:30时前)按时交货。

2、交货地点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快餐供应中心。

3、交货时必须开具《送货单》。《送货单》写明送货日期、食品名称、当日市场价、当日实际优惠价及实际金额,并由卖方签字(盖章)。

4、运输、搬运及其他费用由卖方自负。

5、卖方对买方提出的临时采购任务须无条件响应,对保证在接到配送指令1小时内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

第四条:验收

1、卖方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买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在《送货单》上签字。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低劣、变质食品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不得影响快餐供应中心正常的经营秩序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买方在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卖方直接损失。

4、卖方提供变质、不符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引发买方食品安全事故的,卖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买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支付

1、卖方凭验收签字后的《送货单》,开具票据,一般情况一周一清,在次月末结账付清货款。

2、特殊情况的,经双方面商同意可延缓结账时间,但要确保日清月结。

3、买方财务应认真审核各类单证及食品价格,规范票据管理和支付手续,及时做好报表。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合同签订前须向买方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以保证卖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的行为均可能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罚。

第七条:质量保证

卖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配送产品须符合配送产品质量基本要求(见招标文件)的验收标准,不满足配送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的,将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处理,并按买方要求补货到位,如影响买方正常工作秩序,视情节严重,买方有权取消卖方的供货资格,并扣罚相应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违约处理

1买方对卖方首次出现下列违约行为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快餐供应中心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并以卖方当天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从结账款中扣除;第二次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买方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并以卖方当天供货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从结账款中扣除;第三次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的,买方将扣罚卖方50%的履约保证金;第四次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的,买方可视情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取消卖方配送供应资格,并罚没卖方100%的履约保证金。

① 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或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标准的;

② 卖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退换货或提供其他服务;

③ 卖方违反招标文件上其他有关要求和承诺(包括开标活动现场澄清或询标内容)。

2、对于卖方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快餐供应中心运行或造成工作事故,买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取消配送供应资格,罚没卖方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买方和卖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2份,代理机构执1份。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采用1+1+1模式,合同期满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同意续签一年。

第十一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

2、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投 标 函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

(一)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二)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不提供此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投标折扣率

备注

1

冷冻品类

%

2

禽蛋类

%

3

蔬菜、水果类

%

4

水产类

%

说明:1、投标折扣率是指在配送月份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所报的折扣率(投标控制折扣率为100%,高于100%的投标折扣率做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折扣率。

2、投标折扣率举例说明:当日市场价格为100元,供货价格为90元,则投标折扣率为90%。

3、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档

条目号

招标文件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说明

注:

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具体内容不得复制粘贴,所投服内容必须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二)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附件五 供应商承诺书

供应商承诺书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

根据 (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要求,我方郑重承诺:

一、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如发现我方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贵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我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二、我方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我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向贵方快餐供应中心提供冷冻品、肉、禽蛋、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材配送服务,且不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我方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

五、我方保证坚决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廉政建设的条款。不向贵方招标人员和用户送钱送礼,不做任何违法行为。

如在招标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字之日起至合同执行结束前有效。

承诺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本承诺书格式不得修改,不提交本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

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

项目名称

金额

使用单位全称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注:

1、2017年至今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相关单位食堂供货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备查)。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4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温州城西公交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心配送定点供应商,现邀请有潜在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欢迎满足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参加。

通过本次严格筛选食材定点供应商的招标活动,可实现快餐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化,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快餐供应中心供餐的广大职工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确保用餐食品安全,全力打造阳光快餐、放心快餐、满意快餐。

二、项目概况

通过综合评审最终得分,择优选择1家快餐供应中心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负责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西公交分公司快餐供应中心冷冻品、肉、禽蛋、蔬菜、水果、水产等食材配送。合同期限1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期满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同意续签一年。

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2020年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1

冷冻品类

约215

2

肉、禽蛋类

约225

3

蔬菜、水果类

约260

4

水产类

约150

注:以上数字为参考金额,具体金额按实际结算。

三、配送相关事项

1配送单位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调查依据价格中标下浮后的价格。(市场调查参照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询价以及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最近之日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中“温州市定点监测点农贸市场价格信息”的农贸市场平均价格。冷鲜白条猪肉价格按温州市区猪肉价格监测报告表价格)。

2、配送单位供货价格如高于市场调查依据价格中标下浮后的价格,须在供货前向招标人作出书面合理解释。招标人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进行调整。

3、招标人将不定期对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进行现场询价调查,如配送单位供货价格出现三次明显高于市场调查依据价格的情况,而配送单位没有在供货前作出书面合解释的,招标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招标人在每天中午13点前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一般招标人以纸质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特殊情况电话通知。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5、配送单位每天早上5:30前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招标人两份,一份快餐供应中心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6、配送单位须安排专人长期负责采购单位的临时采购任务,该人员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遇临时采购任务,配送单位对招标人提出的配送需求须无条件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配送指令1小时内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

7、招标人为保证原材料价格稳定,水产类和冻品类可采用预采购方式先行预订,按统一价格,分批使用分批结算配送单位需无条件配合。

8、每月度配送任务完成后,招标人对配送单位实行考核评分,次月10日之前出具考核成绩,若配送单位出现三次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配送供应资格,罚没配送单位履约保证金。

9、配送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配送产品须符合配送产品质量基本要求的验收标准,不满足配送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的,将按下款违约处理,并按采购方要求补货到位,如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秩序,视情节严重,采购方有权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扣罚相应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0、违约责任

(1)招标人对配送单位首次出现下列违约行为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快餐供应中心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向配送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书,并以配送单位当天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从结账款中扣除;第二次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向配送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书,并以配送单位当天供货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从结账款中扣除;第三次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的,招标人将扣罚配送单位50%的履约保证金;第四次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的,招标人可视情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取消配送供应资格,并罚没配送单位100%的履约保证金。

① 配送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或不符合上款标准的;

② 配送单位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退换货或提供其他服务;

③ 配送单位违反招标文件上其他有关要求和承诺(包括招标活动现场澄清或询标内容)。

(2)对于配送单位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快餐供应中心正常运行或造成工作事故。采购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取消配送供应资格,罚没配送单位履约保证金。

(3)对于配送单位配送食材不符合招标文件对配送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造成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农药残留严重超标、肉类病化病变等),采购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取消配送供应资格,罚没配送单位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配送方责任的权利。

四、配送质量基本要求

1、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2、豆制品、辅料、半成品必须具有“SC”编码;

3、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4、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

5、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6、具体配送产品品质要求详见“五、 对配送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

五、对配送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仅列举主要产品)

名称

验收标准

退货依据

冷冻品( 猪、牛、羊、鸡、鸭、日本豆腐、香肠、肉丸、肉卷、肉饼、海鲜等)

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快,且能完全恢复。冻品来源可靠(能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批次质检报告,明显显示生产日期、质保期。联系电话和代理证明)

与验收标准不符,非正规厂家正产、三无产品,有变质腐败现象,超过保质期的1/2,菌群超标,使用化学品进行防腐处理,非冷链配送,在运输途中化冻。

蛋类

蛋壳完整、清洁、无光泽,有轻微的生石灰味,碰撞声音清脆、摇动无声,无异常颜色,蛋黄完整,呈圆形、凸起,带有韧性,蛋清浓厚、稀稠分明,系带粗白而有韧性,并紧贴蛋黄的两端

蛋壳有裂纹、破碎、发暗,不够清洁、有污物,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碰撞发出哑声,摇动有流动感,呈现血环,蛋黄扩大、扁平,蛋壳内壁有蛋黄粘连痕迹,蛋清与蛋黄相混杂。

猪肉类

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冷鲜白条猪肉需在生产日期后三天内。

与验收标准不符,非正规渠道产品,没有检疫合格证,不新鲜,有异味、发粘现象,有瘀血,使用病死猪源,运输及装货不符合肉类配送要求。

牛肉、羊肉类

正规渠道产品,具有检疫合格证,新鲜,无异味、无发粘现象,无注水及掺水,无瘀血,运输及装货符合肉类配送要求。

非正规渠道产品,没有检疫合格证,不新鲜,有异味、发粘现象,有注水及掺水,有瘀血,使用病死牛、羊源,运输及装货不符合肉类配送要求。

干货类

无变质、腐败及过去现象,不得使用防腐、保鲜类的食品添加剂,产品应干净无异味,包装类产品应做到包装干净整洁、无破损,保质期不得超过1/2。

有变质、腐败及过去现象,使用防腐、保鲜类的食品添加剂,产品不干净有异味,包装类产品包装不干净整洁、有破损,保质期超过1/2。

叶菜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表面损伤、不完整,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不新鲜,表面损伤、不完整,发霉,虫害过多。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菌类

外观新鲜、干爽,菌盖或菌柄光洁无明显可见的白毛(菇体萌发出的菌丝),有食用菌特有的清香,无酸、馊、霉等异味,没有泡水,用手捏菇体不出水,没有使用荧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

不新鲜干爽,有明显可见白毛,有酸、馊、霉等异味,有泡水、用手捏菇体出水,使用荧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

水果类

梨类

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现象,畸形,大小不均匀,有明显磕碰伤痕,有虫害,使用防腐剂、催熟剂等

苹果类

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现象,畸形,大小不均匀,有明显磕碰伤痕,有虫害,使用防腐剂、催熟剂等

香蕉类

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现象,畸形,大小不均匀,有明显磕碰伤痕,有虫害,使用防腐剂、催熟剂等

葡萄类

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无斑痕,果珠饱满,大小均匀;轻提果穗枝梗,微微抖动,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现象,畸形,大小不均匀,有明显磕碰伤痕,有虫害,使用防腐剂、催熟剂等

鱼类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海鲜类

新鲜、整洁,无变质、变味,没有使用任何防腐剂进行后期处理,鲜杀产品为当日宰杀,宰杀时间不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不超过冷冻期限的1/2.

不新鲜、整洁,有变质、变味,使用防腐剂等进行后期处理,鲜杀产品不是当日宰杀,宰杀时间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超过冷冻期限的1/2。水产海鲜需派人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一般为招标人冷库)按招标人要求处理干净,达到入库要求后入库保存。

六、动态考核机制

每月度配送任务完成后,招标人对配送单位实行考核评分,次月10日之前出具考核成绩,若配送单位出现三次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配送供应资格,罚没配送单位履约保证金。由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负责继续履行配送服务。本动态考核细则为暂定内容,采购方有权根据配送具体情况修改及添加考核条款。

动态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标分标准

基本分

考核情况

扣分情况

1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10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5

2

质量保障

包装产品有SC编码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5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5

指定品牌食品采购情况

不属指定品牌的每次扣5分

5

自购食品的质量情况

质量不符要求每次扣3分,如发生质量不符情况未能及时调换影响快餐供应中心正常运作的,每次扣10分

10

按要求数量配送

出现一次缺斤少两情况每次扣5分

5

3

配送服务

按时到位

不按时到位每次扣5分

10

售后跟踪情况

优:不扣分,良:扣1分,一般:扣3分,差:扣5分

5

配送人员及车辆配置情况

优:不扣分,良:扣1分,一般:扣3分,差:扣5分

5

配送车辆及用具需保持清洁,每天清洗,无异味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5

应急配送到位情况

不按要求到位每次扣5分

5

4

价格执行

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情况

优:不扣分,良:扣5分,一般:扣10分,差:扣15分

15

5

财务对账及时

财会人员及时对帐

不及时每次扣0.5分

5

6

业主评价

服务满意度测评

优:不扣分,良:扣2分,一般:扣3分,差:扣5分

5

总分

本考核表初始总分100分,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为合格。以每月考核最终扣分结果为准。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采购质量、供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评标程序

本次开标,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分别开启,评标程序如下:

第一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步: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资信标进行评审打分。

第三步:公布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后,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

第四步:对商务标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和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第一和第二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根据招标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标90分,商务标10分。

五、评分细则

1、技术资信分(9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供应商技术分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1

投标供应商实力

公司实力、规模、网点分布等,横向比较打分

0-6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0-4分

2

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

2017年至今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相关单位食堂供货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备查),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10分。

0-10分

3

供货保证措施

在接到订货通知后能按要求时间送到的承诺(由评委通过相关保证措施综合评定)横向比较打分。

0-8分

4

供货不及时处罚措施

承诺每出现一次供货不及时,给予处罚金力度及措施横向比较打分。

0-8分

5

本地化配送能力

车辆保障情况:自有每辆货车或冷藏车的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固定配送驾驶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无配送冷藏车扣完本项分值。

0-12分

6

配送服务方案

承诺遇退、换货响应时间及详细措施横向比较。

0-8分

针对招标人内部管理的特殊性的了解及服务和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0-8分

从投标供应商对所供商品质量保证、物流是否及时、是否为积压商品、食品类商品剩余保证期超三分之一以上等进行综合评定。

0-10分

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货物质量保证条款的或提出更优更严格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的,得0-8分。

0-8分

7

管理的规范性

根据组织制度健全、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三项内容酌情评分。

0-6分

8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由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制作质量横向比较后打分。

0-2分

2、商务评分(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投标折扣率是指在配送月份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所报的折扣率(投标控制折扣率为100%,高于100%的投标折扣率做无效标处理)。

4商务分总分为10分,其中冷冻品类满分2.5分;肉、禽蛋类满分2.5分;蔬菜、水果类满分2.5分;水产类满分2.5分。

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投标控制折扣率且招标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

3、 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的总和。

4、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和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向招标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第一)。

六、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以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七、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经招标人确认后,中标结果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上公告,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投标供应商义务

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招标机构备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