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CX-2020ZC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铁
项目联系电话:0951-5927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盈南家园附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铁 0951-5927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鹏 0951-5699246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商务大厦10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1年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备注: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09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2月27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6日(每日9:00-12:00,14:30-17:3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将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并标注所报名的项目名称,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本公司将会给报名通过的投标人邮箱发送报名回执函及电子版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邮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09日 14:00 至 2020年03月09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09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NXCX-2020ZC021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NXCX-2020ZC021
2、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备注 |
一 | 食堂托管服务 | 1年 | 要求受托方提供至少4名服务人员(包括主厨、副厨及其他工作人员) | 2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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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
备注: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6日(每日9:00-12:00,14:30-17:3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将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并标注所报名的项目名称,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本公司将会给报名通过的投标人邮箱发送报名回执函及电子版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售价:0元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3月9日14:3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9日14:30分,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会议室
10、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11、公告期限: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6日
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采购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盈南家园附近
联系人姓名:曹铁
联系电话:0951-5927008
14、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商务大厦1012室
项目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951-5699246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铁
项目联系电话:0951-592700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