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19110800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北辰第二幼儿园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佰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北辰第二幼儿园、沙坪实验幼儿园餐饮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191108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51463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0-02-15 —— 2023-02-14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北辰第二幼儿园、沙坪实验幼儿园食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北辰第二幼儿园: 1、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0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4日,合同期为一年一签,服务一年后幼儿园组织对教师、幼儿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85%(含85分)以上则再续签第二年度。乙方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幼儿园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乙方如有在原厨房布局的基础上设计装修,需幼儿园允许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须购置相关的厨房设备与食品快速检测的设备进场,乙方所购设备必须安全可靠,使用的不锈钢材质必须为304钢材。 3、食堂的设施设备采取来装去丢政策,乙方在经营期限或合同终止后,无条件退场。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实验幼儿园: 1、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0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4日,合同期为一年一签,服务一年后幼儿园组织对教师、幼儿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85%(含85分)以上则再续签第二年度。乙方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幼儿园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乙方如有在原厨房布局的基础上设计装修,需幼儿园允许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须购置相关的厨房设备与食品快速检测的设备进场,乙方所购设备必须安全可靠,使用的不锈钢材质必须为304钢材。 3、食堂的设施设备采取来装去丢政策,乙方在经营期限或合同终止后,无条件退场。 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与幼儿园原食堂承包商进行财务账务交接及餐费金额清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长沙佰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10000131344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按实结算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伙食质量管理 为保障师幼身体健康,满足就餐者饮食和营养的需要,并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质量要求 保质保量,色、香、味俱佳,质价相符,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服务时间要求 严格按幼儿园的一日活动流程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北辰第二幼儿园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二餐两点,为长沙市开福区沙坪实验幼儿园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三餐两点。 (二)卫生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搞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预防食品中毒。自觉接受并配合幼儿园、教育局后勤工作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1、食用具卫生: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幼儿餐盘为不锈钢分格餐盘,必须符合国家对餐具的检测达标标准。 2、环境卫生: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1)具有健全的卫生清洁制度,保持厨房、备餐间、饭厅整洁卫生。采取有效消除苍蝇、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措施。 (2)仓库通风良好,防腐、防尘、防鼠。 (3)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保持明渠、暗渠畅通,有专门盛装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地板无积水,卫生无死角。 (5)食堂内禁止吸烟 3、食品卫生: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食堂不得采购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4、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员工应做到仪表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留胡子,上班不佩戴饰物,勤洗手,勤换洗衣服,勤洗澡,定期检查身体,接受预防注射,患有传染病必须停止工作,未经防疫部门允许不得从事食堂的工作,食堂工作人员需佩戴干净口罩。 (三)劳动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必须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劳动保障,建立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 (四)人员管理: 1、配备结构合理的、素质良好的饮食加工服务与管理人员队伍。所有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身份证。 2、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幼儿园的治安检查和管理。 (五)法律责任 1、 乙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最高赔偿额度不低于300万元,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索赔。 3、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六)乙方应爱护建筑物和设施,损坏必须原样修复,幼儿园只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维修。 (七)主要食品采购管理:粮、油、生鲜等主要食品原料须在幼儿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管下实行定点采购,随时提供相关证件备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园长负责制 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幼儿食堂管理负总责。幼儿园建立由主管的园级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幼儿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食堂管理。 2.膳食委员会监督制度 幼儿园成立由幼儿园行政、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幼儿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卫生、经费收支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 3.缴费陪餐制度 幼儿园每餐安排行政人员和教师代表按同样标准缴费陪同幼儿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陪餐记录。 4.信息公开制度 幼儿食堂应每天公示食堂物资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每月公示食堂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6.考核追责制度 幼儿园建立严格的食堂经营和管理考核和追责制度。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学期度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和结论,按照制度规定实施对食堂经营单位的追责。 7.食品采购管理 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采购,经营单位在幼儿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管下实行定点采购,定期对食品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将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8、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发现变质或过期的食品要及时清理和销毁。食品加工要在符合条件的操作间进行,需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煮熟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品种留样不少于200克,留样时间为48小时。 9.食品供应管理 幼儿食堂供餐采用自购制,制定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10.财务管理 幼儿园食堂帐由乙方来做,按月支付,每月月末支付当月款项及幼儿食堂实行专账核算。待非税拨款至学校后根据乙方每月实际结账金额开具发票至学校,经学校审核后按月支付,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 11.餐饮质量管理 幼儿食堂应为幼儿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不得制作供应对幼儿身体有害的食品。供餐质量和价格,由膳食委员会审查制定。 12.检查监督管理 幼儿园将制订和实施是幼儿食堂日常监管办法,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掌握幼儿食堂运营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且在上级部门检查时,一学年内,提出书面通报整改。 (三)其他要求 1.实行零租金经营,投标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经营期间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幼儿伙食费标准的70%,所有菜品的价格应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80%以内,任何产品的定价和调价,需要校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食堂管理工作。2、审定乙方提供的食堂管理年度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乙 方遵守。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质量、餐饮卫生、采购渠道、乙方采购食品的安全性、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得将食堂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2、乙方为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须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乙方承担托管期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民事纠纷,安全事故的损失等全部费用。3、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认真执行餐饮业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与餐饮食品加工场地、员工身体条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不得向师幼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饭菜及其他食品,不准提供隔餐、隔夜的食品和过期产品,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4、乙方应提前办理好食堂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临时居住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应送甲方备案。5、乙方应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防部门、质量检测部门、教育后勤办、教育主管部门和幼儿园的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严格按照托幼机构食品加工的流程规范操作,做好食材的储存、保鲜保温工作,做好食品采购索证工作、索证台账齐全;餐用具的卫生消毒工作到位,记录详实;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食品留样的重量、时间、留样冰箱等符合规定,相关记录详实齐全。6、乙方需充分了解幼儿园经营环境的真实情况,自负盈亏。乙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薪资、保险、住宿等人工成本与食堂水、电、燃气、设备的开户安装及更换维修等相关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发生其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幼儿园正常的保教秩序与良好的社会现象。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食堂各类管理档案。 7.违约责任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委托经营协议,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1.幼儿基本满意度达不到85%的; 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委托经营协议要求的; 3.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 4.发生幼儿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 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7.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按照幼儿园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营养师、兼消防安全员,从业人员配备数与实际就餐人数比不低于1:45~55。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持有健康证、身份证、暂住证,并按规定体检,严格落实“晨检”和“五病调离”制度。 2、 经营服务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自觉接受幼儿园监督管理及处罚,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食品安全。 3、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大宗物质采购严格执行《长沙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管理实施细则》,采购食品原材料应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账。 4、确保食堂伙食正常供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开餐,确保饭菜供应。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做好餐饮的供应保障;放假停业和开学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5、保证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完好,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严格特种设备的管理必须按相关部门规定,配有专人持证上岗,并按规定与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养护合同,并要求每年搞好年检。(合同复印件交管理方备案) 6、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使用柴、煤作燃料,经营服务所产生的垃圾按上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并由乙方负责垃圾处理出幼儿园。餐厨垃圾实行定点回收,交政府部门规定的餐厨垃圾公司并签订合同,做好台账。 7、乙方商号、印章和宣传资料不得使用甲方名称等文字,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民商事务活动。 8、乙方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或乱用消防水作生产用水。自行配备食堂专用灭火器及按时换药并承担换药费用。 9、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各级各类检查和教育考察,保证经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经营行为完全规范。 10、乙方应遵守甲方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准擅自转移、隐藏、变卖、破坏国有资产的,在使用资产的过程中应安全使用、妥善保管。 1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保证合法经营、依约办事。履约过程中,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上述保证金中先行扣除违约金、赔偿款、垫付款、乙方应交未交款以及有关税、费,乙方应在甲方扣款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到伍万元。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财产移交完毕且乙方与其聘用人员的工资结清后30日内无息返还。 12、乙方不准利用甲方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 13、按照《劳动合同法》自主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乙方聘用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其他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前述人员的报酬、社保费用、经济补偿、福利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4、乙方既是餐饮服务者,又是甲方食堂范围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承担上述工作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卫健委行政等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15、 依法享有经营标的物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在餐饮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6、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乙方每月公示大宗物资采购情况,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及餐价,当月公示上月食堂经费收支情况,制订的相关卫生管理条款及服务承诺应在用餐场所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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