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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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受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托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对 NZC/C200003、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0283

2、项目编号: NZC/C200003

3、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 150.000000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 150.000000万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1 餐厅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5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500000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02-28 16:08:22 至 2020-03-13 18:00:00
地点: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
方式: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拨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1: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办理地点2:银川市民大厅C座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3室。) 2、办理完成后通过CA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按2号键或0951-6891120进行咨询。 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283038356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下载地址: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5/005004/20170909/502ab118-2ad0-42ef-90af-2302832b8948.html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3-23 09: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2020-03-23 09:00: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ningxia.gov.cn)

13、公告期限: 2020年02月28日 至 2020年03月13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5、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甲1号
联系人姓名: 王启钊
联系电话: 3905109
16、采购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
项目联系人: 刘扬
联系电话: 689107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C200003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2-28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货物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0283

招标文件编号:NZC/C200003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2020228

投标邀请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0283

招标文件编号:NZC/C200003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甲1号)

联系人:王启钊 电话:0951-390510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

联系人:刘扬 电话:0951-6891070 传真:0951-6891031

采购需求:餐厅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150万元/年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3日18:00

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拨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1: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办理地点2:银川市民大厅C座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3室。)

2、办理完成后通过CA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按2号键或0951-6891120进行咨询。 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283038356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下载地址: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5/005004/20170909/502ab118-2ad0-42ef-90af-2302832b8948.html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ningxia.gov.cn

其他:1、本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2、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充文件、变更通知、答疑文件等)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28日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餐厅服务

2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王启钊 电话:0951-3905109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扬 电话:0951-6891070 传真:0951-6891031

3

预算金额:150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2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

5

答疑会时间及地址:(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开标截止日前15日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所有投标供应商请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3月23日8:30至9:00

7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8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9

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第13条。

纸质投标文件:本次投标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注: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0

以投标文件为实际性响应证明,不寻求外部证据来证明。

11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2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未按要求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

13

电子开评标

(一)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编制,电子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流程文件,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生成有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U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

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下载”。

电子标书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

5、开标解密:

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7、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4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宁夏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

2.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 营业执照复印件;

2.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2.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2.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3.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投标邀请;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供应商须知;

4.4采购需求;

4.5投标文件格式;

4.6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3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变更文件,不再另行通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6.1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及要求

7.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7.2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A4页幅,白色页面,文字采用黑色字体,不编制目录页,不编排页码。纸质版投标文件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双面打印、密封即可。

7.3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9.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服务能力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能力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供应商应注意:招标文件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参照的服务内容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于服务内容的服务。

12.投标保证金

12.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的利益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投标文件的编制12.5”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2.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12.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宁夏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将不得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⑴ 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⑵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的编制12”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字样,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电子投标文件(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

1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3电子投标文件:

14.3.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4.3.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4.3.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4.3.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纸质投标文件:

14.4.1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件,以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纸质文件无效。

14.4.2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在封皮右上角标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字样。

15.2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电子版或纸质版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之前启封”字样。

15.3 供应商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16.供应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开标程序

(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名单;

(3)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4)投标供应商派代表一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唱标:由电子开标系统进行电声唱标。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会议结束。

19.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0.评标

20.1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

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20.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0.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0.4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6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分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

响应情况

10分

食堂整体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和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8-10分;方案全面、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7分;方案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0分

食材管理方案完整、安全、操作流程规范、操作性强,完成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8-10分;方案基本完整,食材供应渠道安全措施基本到位得5-7分;方案不全面,不太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0分

食堂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完整、合理、程序规范、可操作性强得8-10分;方案较为合理,有可操作性,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5-7分;方案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0分

食品安全技术方案合理、健全、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得8-10分;食品安全技术方案较为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5-7分;方案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0分

经营管理思路及理念完整、准确、详细,完成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8-10分;管理思路及理念较为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5-7分;管理思路不明确及理念与项目本身不符合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0分

应急预案及措施详细、专业、程序规范,覆盖面全,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8-10分;预案及措施较为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5-7分;应急预案及措施不完整,可行性不强得2-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企业实力

8分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每有一项得4分,满分8分。(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视为无效)。

4

类似业绩

16分

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服务业绩的得2分,满分1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5

服务质量承诺

6分

投标人须做食品安全保障承诺,承诺内容须包括食品卫生、操作规范等安全保障内容,没有承诺不得分。

1.对服务质量有承诺的,对承诺的具体措施、操作性、针对性根据情况得1-3分;

2.对食品卫生及操作规范有承诺的,对承诺的具体措施、操作性、针对性根据情况得1-3分;

注: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合理设置评分点链接,方便评委查阅。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1.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2.2 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上述24.1~24.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的授予

25.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7.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7.2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合同签订及履约

28.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质疑

29.质疑

29.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9.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网上报名成功页面截图。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招标文件质疑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0951-6891070

2

评标结果质疑

0951-6891070


四、采购需求

一、餐饮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

服务类型:餐饮服务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甲1号

服务范围:内部清真餐厅一处(建筑面积1109.02㎡),供工作人员就餐使用,设施设备齐全。

服务内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为中心每日安排的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用餐,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购、饮食加工、用餐服务、饮食卫生安全等。工作用餐主要为早、午、晚三餐,采取自助餐的方式每日供应(节假日不休息),同时根据需要兼顾学习、参观、培训等人员临时就餐(含加班餐)

1.早餐品种

粥 :二种;

面 点:包子(一荤一素)、馒头、花卷、饼子,共八种;

粗 粮:粗粮四种;

热 菜:两种;

小 菜:五种自拌(一荤四素)、三种自制咸菜;

其 它:拉面、煎蛋、咸鸭蛋、白水蛋(茶叶蛋)、豆浆、油条、牛奶、豆腐脑、烩羊杂、馄饨。

2. 中餐品种

热菜:八种(四素四荤);

凉菜:四种(二荤二素);

主食:米饭、面食,臊子二种;

面点:二种;

粗粮:四种;

水果:四种;

汤 :二种;

咖啡、饮料、酸奶。

3. 晚餐品种

热菜:六道(三素三荤);

凉菜:四种(一荤三素);

主食:米饭、面食各二种,臊子二种,包子、水饺各一种,粗粮两种;

水果:四种;

粥 :一种;

汤 :二种。

二、服务说明

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清真餐厅位于西夏区大连西路甲1号,餐厅总面积1109.02 m2。餐厅一层设有集体用餐区可提供60餐位;二层设有集体用餐区,包间2个,公共区域,其中集体用餐区可提供84餐位,可保障200人同时用餐。后厨部分设计有:主炒区、凉菜间、面点间、洗消间、主食品库、副食品库、调味料库。设计符合国家集体用餐的卫生量化标准。

餐厅按日平均130人就餐水平配置服务人员,并能满足极端就餐量 200人的需求。就餐人数达不到130人,按照实际就餐人数收取费用,就餐人数超过130人,承包方临时增加服务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费用宁夏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不再另行支付,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1.承包形式

(1)餐厅经营管理由合法企业进行劳务承包经营。由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承包单位经营行为合法有效。

(2)餐厅所需主要设施设备、就餐用具由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统一购入,所有权为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所有。

(3)餐厅所需原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原材料供应商的确定需征求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同意。

(4)餐厅所用水、电、燃气、卫生、排污费用等均由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统一承担。

(5)餐厅所用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均由承包方聘用配置,并负责日常管理。

2.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两年(预算:150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

3.劳务承包费预算人民币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劳务费、员工社保五险、员工健康体检费、员工服装费、餐厅低耗费用(牙签、餐巾纸等)、洗涤费(餐厅桌布、员工服装等洗涤)、服务企业管理费、税金和服务企业的利润等。

由投标方根据甲方提供数据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按每年报价

4.餐厅服务对象:在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含节假日、周六周日以及突发性事件时期的夜间加餐),学习、参观、培训等人员临时就餐。本餐厅不对外营业。所有用餐均须提供安全、卫生、便利、快捷的服务。

5.供餐方式及膳食品种:餐厅实行每天分早、中、晚供餐。全年无休息日为在中心工作的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工作人员用餐采用自助分餐形式,每餐供应品种详见第一点中的服务内容。由就餐者自愿选择,并免费提供各种调味品、餐具、餐巾纸。桌餐由宁夏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审定标准或菜单后供餐。

6.就餐方式:在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刷卡记次就餐,就餐卡由宁夏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管理,就餐过程中不接受现金支付。学习、参观、培训等人员临时就餐,需由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人员确定用餐人数后,通知承包方提供就餐。物业服务人员实行刷卡收费就餐,费用由承包方收取。

7.餐费结算方式:

餐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餐费标准执行,每月由承包方统计后,上报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人员审核确认,按月结算。同时,承包方每月上报成本核算、各类材料采购明细单。

三、场勘察

开标前五日,投标单位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四、投标单位必备人员配置表

餐厅人员配置表(不少于23人)

注:1、根据实际需要拟配置人员不得少于23人。配置人员中餐厅经理和厨师长需提供2019年连续1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社保花名册),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餐厅服务人员配备,需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3、中标单位配置人员每天定时到岗不低于90%。

序号

岗位

职责

从业资格

1

食堂经理

(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

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后厨管理、安全管理、菜谱制定及菜品指导、采购管理、成本管控、考勤管理、业务培训、内外工作协调。

服务经理要求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且具备3年以上后厨管理经验;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2

厨师长

负责后厨日常工作安排,协助经理厨房管理、安全生产、菜谱制定、出品管理、热菜制作、食材计划申购、成本管控、区域卫生清理。

厨师长要求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且具备2年以上后厨管理经验;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3

热菜厨师

负责热菜制作、蔬菜切配、时蔬冰箱监督清理、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4

热菜厨师

负责热菜制作、肉类切配、冰鲜清洗、肉类冰箱清理、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5

热菜切配

负责蔬菜及配料切配、蔬菜储存管理、蔬菜冰箱清理、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

热菜切配

负责热菜制作、肉类切配、冰鲜清洗、肉类冰箱清理、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

凉菜切配

负责凉菜切配,水果切配、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8

凉菜师

负责凉菜间全天日常工作安排、所有凉菜出品制作及热加工、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9

面点副手

负责早餐馒头、花卷、包子、水饺、粗粮、米饭制作、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0

面点副手

负责早餐饼子、西点、水饺、粗粮、米饭制作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1

面点师

负责面点间全天日常工作安排、所有面点出品制作及出品指导、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12

面食师傅

负责早餐油条、包子、馒头、水饺、中餐面食制作、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13

拉面师

负责早餐稀饭、豆浆、拉面晚餐面食制作、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4

粗捡工

负责蔬菜摘捡工作、蔬菜清洗、区域卫生清理。

具备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5

库管核算员

负责食材申购、食材验收、库房管理、成本核算。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6

前厅经理

负责前厅服务质量管理、内页资料、卡机管理、日常培训。

具备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7

前厅领班

负责前厅日常工作安排、协助经理服务质量管理、餐中服务、内页资料整理。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8

服务员

负责前厅日常工作、区域卫生清理、餐中服务。

具备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9

服务员

负责前厅日常工作、区域卫生清理、餐中服务。

具备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0

服务员

负责前厅日常工作、区域卫生清理、餐中服务。

具备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1

洗碗工

负责三餐餐具清洗、餐具消毒、区域卫生清理。

22

洗碗工

负责三餐餐具清洗、餐具消毒、区域卫生清理。

23

保洁员

负责前厅日常公共区域卫生工作。

五、餐厅基本要求

1.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外,还要落实和执行好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餐厅经营者每天定时检查,核算饭菜成本单价,每周公布不少于两次市场主副食品价格情况,每天监督指导餐厅工作。

3.按照五谷搭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基本原则配餐。

4.水、电、气费由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承担。

5.工作时间要遵守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有关规定,做好安全、节能工作,指定专职安全员,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对员工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每位员工要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逃生方法、懂扑救初期火灾,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人群)。

6.保证节假日餐厅正常服务工作。

食品(采购、加工)生产流程管理制度

(一)采购或订购货物要求

1.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2.餐厅所有的定型包装原料及食品必须有供货方三证(卫生许可证、同批产品的卫生部门检验报告、健康证)复印件,与中标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对于非定型包装的食品(或原料),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或原料)一律不得购买。

4.违反餐厅采购管理制度者,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罚餐厅承包单位1000-5000元罚款,并追究餐厅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责任,如屡次违反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食品验收

1.每天由厨房负责人专门验收,确保蔬菜感观好、新鲜。

2.荤菜无腐败、变质、过期。

3.调料符合规格要求,在保质期内。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三)食品保管要求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进入库房。

2.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3.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入库食品时必须有供货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0.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随时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1.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2.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3.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

(四)食品置放

1.蔬菜、荤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未加工食品和已加工食品分开摆放,并定点、整齐,使用的容器要明确区分标志:鱼类(蓝色),肉类(红色),蔬菜(绿色)。食品存放实行 “三隔离”:A、生熟隔离;B、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C、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肉等易腐食品的保存必须低温冷藏,食品化冰之后严禁二次冷冻。

3.大米、干货等易霉食品的储存注意干燥防潮。

4.油盐酱醋等调味品,加盖加罩。

(五)食品加工

按类进行加工、切配,蔬菜先挑出黄、烂叶子,荤菜按要求加工。采购-入库-上架摆放整齐-摘去腐烂、黄叶和菜根-水槽内浸泡10分(不超出15分钟去沙泥到水清干净(土豆、莴笋要去皮处理)-切配-烹调前期加工(焯水、过油)-烹饪至烧熟煮透-出售。(鱼,肉类:在专间清理、清洗,切配)严格禁止餐厅加工极易造成食物中毒食品:野生新鲜蘑菇、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四季豆。

(六)菜品制作比例

餐厅制作菜肴规定比例:素菜比例不超过35%(配菜中含有烤串、肠、丸类不算荤菜)。荤菜比例不少于25%。

(七)食品烹饪

食品烹调过程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注意煮透。严格遵守食品配备、烧煮及保存时间和温度标准。1.烹饪需注意煮透煮熟;2.尽可能缩短烹饪后的菜肴周转时间,烹饪后的菜肴必须加盖以防污染;3.如有确实需要储存冰箱的食物,必须待彻底冷却后才能放入冰箱;4.上浆腌味的食物如果要隔天使用,不可以加入料酒、蛋,防食物变质;5.同类食品烹饪多样化;

(八)食品留样与剩余食品的处理

对每天销售的食品要坚持抽检,各取不少于1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储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2、已加热加工的剩余食品能继续食用的必须存放在冰箱内,供餐前确保食品无腐败、变质,精制饭菜夏天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九)开餐服务

1、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洁的衣、帽、手套和口罩。

2、放置好熟食,并加盖。

3、开餐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询问选择菜样,热情微笑服务。

4、开餐中派专人负责餐厅及餐桌的卫生工作。

(十)餐具餐厅清洁与环境卫生

1、先把餐具、炊具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定点整齐摆放。

2、餐厅环境卫生清洁,保证桌面、地面干净并做好桌面消毒,每餐清扫,每周2次大清扫。

3、厨房卫生:(1)每天定时清洗炉灶、工作台、烟机油网、盛器、落水池。(2)厨房设施、设备干净、光亮、无杂物、无滑腻。(3)桌面、门窗、货架清洁无尘,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四害”。(4)熟食盛器消毒后,方能使用。(5)各种器具和抹布必须生、熟专用,并有明显标志。(6)各种器具和抹布用后及时洗净,定位安放保洁。(7)废弃物及时入专门盛器内并加盖,泔脚及时清理。(8)保证餐厅周边地方清洁,工具定点摆放,不乱堆杂物。

(十一)卫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培训

1、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消毒程序。经常对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注意正确操作工具(切肉机、炉灶、液化气阀门、蒸饭箱、水、电使用),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餐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餐厅工作;自觉落实每日晨检制度,身体有病时应主动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餐厅工作人员应自觉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切实做到:

(1)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严禁在工作场所内穿拖鞋、短裤以及赤膊;进行分餐工作时须戴口罩。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4)自觉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餐厅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餐厅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以及门口区域卫生,保证餐厅无“四害”。

(5)就餐人员提出异议,餐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就餐人员提争执,如有争议,应向餐厅管理人员反映。

(6)做到各类食品容器清洁,灶台无油污,厨具清洁,各项用具使用后必须归类存放。

(7)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8)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及时清扫工作场所内的垃圾脏物,餐厅门口垃圾桶必须每天清洗。

(9)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餐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电工处理,餐厅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10)餐厅工作人员下班前全面检查电源、火源以及水源、门窗是否关闭,做到防范于未然。

七、特别要求

1、本项目仅限中标单位自主经营,中标单位必须具备在项目所在地从事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条件,不得联合经营、分包、转包、自行招商。

2、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根据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通知,随时做好具备进场正常开展工作的条件。

3、中标单位负责餐厅安全平稳运行,保证食品安全及菜品质量,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和传染性疾病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并随时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

4、中标单位应遵守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制订的关于餐厅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违反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有权纠正、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解除委托经营合同,并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5、协议期内若中标单位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或出现重大事故,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此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6、维修添置设备承包方需提前申请,由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维修配置。

7、投标人必须提供附件(详见附件1至附件3)

附件1: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性别

年龄区间

人员数量

主要职责

1

2

3

备注:

1.岗位设置必须满足投标人经营管理模式要求。

2.年龄:(填写罗马数字即可);

3.人员数量是指该岗位配备的人员数量。流动人员可按照在该项目实际工作比例填写,以分数表示。

4.此表可延长、可复制。

附件2:人员经费明细表

(此表为分项报价表,全年无休无节假日,包含所有费用,费用明细可改变表格样式,但费用均需明确)

序号

岗位名称

人员数量

薪酬合成

备注

基本工资

社保及其它费用

元/人/月

元/人/年

元/人/年

合计

备注:1、此表可延长、可复制。

2、投标报价构成应为工资、社保、管理费、税收、利润、风险费等方面组成,报价合理。

附件3:

投标人还应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结合本项目的要求、硬件设施配置及特点,提出管理服务定位、目标。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质量保障措施等。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根据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设置的岗位名称、数量及各岗位人员配置的具体情况、岗位职责等。

4.根据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管理服务方案:

食材采购、储存、质量保障的方案;

服务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维护方案;

服务区域内卫生、保洁方案;

食品安全及质量保证方案。

应急措施:

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天然气的应急措施;

存储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时的应急措施;

出现食物中毒、火灾、人员意外伤害等事件的应急措施。


五、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盖章)

供 应 商:


目 录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三) 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 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函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贵中心 (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中心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5. 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6. 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单位开户行:

账 号:

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万元/年):

人民币大写:

服务时间

时 间

合同签字日后

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供应商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