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云南省政府采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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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遗变更文件
致各投标人:
参加楚雄彝族自治州幼儿园儿童食堂设备采购的各投标人,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以下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且供应商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
现变更为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与此内容有关的做相应变更。
本补遗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按照最新要求进行投标,由此所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幼儿园
联系人:李 梅
联系电话:1890878296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宗建
联系电话:18187805633
2020年2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