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ZX2020FG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663-3322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地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
联系方式:钟小姐0663-82232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小姐0663-3322666
代理机构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13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2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1302号(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130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 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SZX2020FG007
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6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9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2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 标 邀 请 函
各供应商:
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SZX2020FG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80万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6 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1302号(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时间:2020年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八、评标时间:2020年3月20 日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1302号(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
采购人联系人:钟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22322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130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夏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332266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3299090
十一、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3-3599090
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1 |
食品配送服务 |
人民币480万 |
二年 |
2.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食堂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机关及各税务分局食堂的食品原材料等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及各税务分局办公楼,招募1家食品原料配送公司。
(二)配送试点和试用期情况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配送资格单位,采购人择优分别签订框架协议。每年采购预算为240万元,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具体费用按实际配送数量和双方确认的供货价格计算,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本项目对入围的配送单位设置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试用期内,入围单位分别对办公点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食材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服务期限为二年。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食材种类包括:鲜肉(猪肉类、牛肉类)、大米、食用调和油、面、奶及奶制品、其它肉类、蔬菜、水果、调料及干货等。
(三)总体要求
1、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SC标志。食品制造商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SC),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5、中标人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6、中标人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1-投标下浮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8、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9.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至少有一个配送中心,且响应时间为车程30-60分钟内,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或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配送中心)。
10、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6:30前(或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11、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2、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5、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16、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个小时内须做出反应。
17、中标人经营场所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业主提供净菜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营场所的净菜工作间的明确的平面图及现场相片)。
投标人供应的产品(食用油、大米、面粉、饮料、糖果、小食品、奶制品、罐头、水果)应确保质量。
18、中标人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9、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20、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21、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2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3、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4、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5、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6、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27、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映采购监管部门。
28、中标人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29、为能准确核实食品配送距离和一旦中标后做好服务工作,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到采购人配送点实地考察。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人确定考察时间,并取得采购人签章确认。
现场考察:揭阳市区建阳路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3-8227845
(四)具体要求
(1)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②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③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2)鲜肉(猪肉、牛肉)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中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质量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质量描述 |
1 |
去皮五花肉 |
1×10kg 鲜肉 |
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
2 |
去皮上肉 |
1×10kg 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3 |
牛肉 |
1×10kg 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
(3)大米、食用调和油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②米、油:要提供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蔬菜类:
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6、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8、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2次监测。
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0、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1、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5)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10~17cm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肉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②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③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2cm以下,味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12)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3)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14)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反之则劣。
(15)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
(五)产品配送
1、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六)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对食品检查如下:
①采购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②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认证等。
③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七)定价方式
本次项目报价/计价方式为下浮率。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下浮率10%”,则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90%
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15日或18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所有物品的价格均以定价当日揭阳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价格乘以中标人的(1-中标下浮率)。若揭阳市菜篮子报价中心没有公布产品价格信息,则可以参考周边城市菜篮子报价中心价格和所在周边(5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零售价以不高于当日市场零售价,通过协商确认价格。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2、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3、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4、供货价格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八)检验及费用负担
1、如中标人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部门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中标人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质量与检验:
①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②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③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④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⑤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须提供有关检验合格证明。
(九)、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2年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按下浮率报价。报价应包括运输保险、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2.交货期、交货地点:
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物料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采购人主管人员加盖“收货验讫单”、相关负责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中标人不负担采购人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食材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问题。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
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
3.服务期:共2年。
4.验收要求: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
(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5)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5.售后服务:(1)中标供应商须明确货物质量保证,严格按照合同送货,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私自更换。(2)中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3)中标供应商须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该货物的售后保障。(4)中标供应商售后服务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3小时到达现场。
6.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2.3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4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
服务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例如:某服务中标总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中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合计收费=1.5+3.2=4.7万元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中标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报价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在投标截止前三天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经营许可证。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1)通过电汇、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人: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1902720910000683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663-3599090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ZSZX2020FG007]
2)投标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20年3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4.1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1.4.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23.1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3.1 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服务与商务(即标注★号条款)产生负偏离的;
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23.3.2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侯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侯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质疑
28.质疑提出
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9.质疑答复
2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0.接收质疑函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1302号(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3-3322666 传真:0663-3299090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签订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 合同的履行
32.1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1.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3.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5.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投标人数必须达到3家,否则作废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有效投标人达不到3家,将视招标失败。
3、无效投标的认定按本招标文件23.4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经营业绩、信誉、履约能力等因素进行打分;
2.服务评价 ;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总体方案、 服务团队、管理规章制度等因素进行打分;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招标项目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
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按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对属于优先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将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1-投标价格)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价格))×价格权值×100.
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5投标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4.综合比较与评价。
服务、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服务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 重 |
60% |
25% |
15% |
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根据上述服务、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 :1)(1-投标价格)低者;2)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第一、二中标候选人。
37.评标标准
1、服务评分(6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参考及范围 |
分值 |
|
1 |
服务响应 |
完全满足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得满分,每项负偏离扣1分 。扣完为止。 |
20 |
|
2 |
可靠性 |
生产企业及产品检验报告及获得荣誉、资质、体系认证等横向比较。 综合评审为优得20分;综合评审为良得15分;综合评审为中得10分;综合评审为差得5分。 |
20 |
|
3 |
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质量保证、供货措施、服务承诺、配送、验收方案完整性等综合评价。 1、方案详细科学合理、透彻、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20分; 2、方案较详细,较完整,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 3、方案基本完整,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 4、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得5分; |
20 |
|
合计 |
60 |
2、商务评分(2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参考及范围 |
分值 |
1 |
商务响应 |
完全满足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得满分,每项负偏离扣1分 。扣完为止。 |
10 |
2 |
售后服务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便利性,包括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等综合评价。 1、方案详细科学合理、透彻、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5分; 2、方案较详细,较完整,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 3、方案基本完整,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 4、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得2分; |
15 |
合计 |
25 |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下浮率: _________________% 。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保密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涉及的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盖章):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服务类)
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服务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开标一览表
2.2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表
者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
||||||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检查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其他要求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人民币 元整(¥ 元)(转帐、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投标担保函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服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标注★号)服务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标注★号)商务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服务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6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项目完工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供应商:
地址: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