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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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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镇机关和拆违办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白鹤镇机关和拆违办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
2020-02-28 17:33:47.0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易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白鹤镇机关和拆违办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25,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鹤镇机关和拆违办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120-119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z9197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青浦区白鹤镇范围内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7、采购预算金额:1125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125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落实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2-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0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2-28 16:00:00至2020-03-0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6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44号进行现场验证和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3-23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44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和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易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44号),不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易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2723弄69号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44弄
邮编:201709 邮编:201799
联系人:宋建峰 联系人:顾利明
电话:59210175 电话:39728068
传真:59210175

传真:3972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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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www.zfcg.sh.gov.cn/topubforward.do?method=forwordTo&url=/bulletin.do?method=bulletinbmindex@@bulletin_id=2020004580

项目招标需求

1、 项目概况:

就餐人员:白鹤镇机关及拆违办食堂工作人员。

中餐就餐总人数午餐 200 人左右。

就餐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及采购人加班日。

、合作方式:

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场所、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用品、仓储与服务相关的办公条件和场所。

采购人承担:每月水、电等经营能耗费用,及与服务相关的,日常营运的餐厨垃圾、虫害防治、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脱排清洗、排污清理等费用。

副食品、调味品等采购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供应商按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购。

供应商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及餐标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养角度针对性设计营养菜式和菜单制定,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

、不尽事宜由双方再商讨。

、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为1125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2、投标单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餐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厨师证、健康证等。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供应商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

3、付款条件: 按季度支付款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