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码头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码头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码头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1.2项目概况: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码头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十一公里处,此次招标服务地点为通用码头生活区内职工食堂,职工食堂现采用自助选餐形式提供员工餐、接待餐、员工单点及特色食品等餐饮服务,职工食堂就餐人员约计800余人,每日提供早、中、晚、夜四餐,用餐大厅两个约计面积870平米,现有售餐口8个,单独就餐房间6个,餐口外外摆特色餐口6个,厨房面积约计730平米,采用一卡通结算方式。 2.1.3服务地点: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码头生活区内职工食堂。 2.1.3服务期限:1+1年(即首次签订服务期限为1年,期满评定合格后再续一年服务合同)。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食材卫生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3-02至2020-03-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唐山市曹妃甸区幸福花园小区7区南侧底商709-15号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投标人自付。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1)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3-24 09:00 ,地点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路18号金港国际酒店4楼A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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