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03月02日 13:08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的委托,就“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采购送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FYZ202001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FYZ202001001
项目名称: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采购送餐服务
项目联系人:毛工
联系方式:024-838777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平路七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钱老师、1364406883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采购送餐服务)结果公告
受沈阳市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委托,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采购送餐服务(项目编号:SFYZ202001001)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采购送餐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SFYZ202001001
3、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中标 | 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 2020年3月2日 | 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 无 |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 早餐:每人每餐金额不超过5元标准 午餐:每人每餐金额标准:一二年级9元,三四年级10元,五六年级11元 |
4、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采购送餐服务;每日送餐份数:早餐约250,午餐约4000;早餐:每人每餐金额不超过5元标准、午餐:每人每餐金额标准:一二年级9元,三四年级10元,五六年级11元;严格执行国家餐饮业及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满足采购需求
5、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王玉军、李雅莲、邢军、周艳明、张惠芳
6、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7、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 3000 元
拟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145200 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沈阳市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平路七号
项目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1364406883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902室
项目联系人:毛佳丽
联系电话:024-83877788
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 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9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毛工 、024-838777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1日
中标日期:2020年03月02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4.8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 、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 文件规定标准上浮20%,一年代理费×2(二年)收取。(按 800万元每年预算金额计算一年代理费)
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军、李雅莲、邢军、周艳明、张惠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送餐服务;每日送餐份数:早餐约250,午餐约4000;早餐:每人每餐金额不超过5元标准、午餐:每人每餐金额标准:一二年级9元,三四年级10元,五六年级11元;严格执行国家餐饮业及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满足采购需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单价:早餐:每人每餐金额不超过5元标准、午餐:每人每餐金额标准:一二年级9元,三四年级10元,五六年级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