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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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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武侯区一办公区食堂食材)需求论证公示

招标详情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武侯区一办公区食堂食材) 需求论证公示

2020-03-02 16:18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拟开展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武侯区一办公区食堂食材)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采购人已组织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审核论证。 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拟公开招标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武侯区一办公区食堂食材) 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605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0年3月3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以书面邮件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64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85559693
附件:需求论证事项

附件:

  • 附件

武侯区第一办公区食堂食材(农副食品,

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需求


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其中一个即可)。

需求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述

武侯区第一办公区位于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64号,为加强对武侯区一办公区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管理,进而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共一个包服务1个点位食堂,服务期为1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预算经费605万元/年。

二、采购服务事项

为武侯区第一办公区食堂约720人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具体是:米类、面(粉)类、油类、肉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蔬菜类、干货类和奶制品等)。(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用量进行配送,并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1、 采购产品质量及要求:

(一)肉禽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以及蛋类。

1、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码放整齐;蛋类须保证3日内产品并符合GB 2749-2015现行国家标准和GB2763-2016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 猪肉类:当天屠宰且不能是冻肉(特殊情况下取得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送冻肉),应符合GB/T 9959现行国家标准和GB2763-2016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二)蔬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应符合GB2763-2016标准。蔬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使用剧毒农药的蔬菜,必须保证其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此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供货商负全责。

(三)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

(四)干货类:含调味品、小食品、预包装食品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五)奶制品:符合GB 12693-2010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新鲜、口感好。(1)纯牛奶以生牛乳为原料。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2)调味奶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

(六)米类:米类须符合国家GB/T1354-2018现行国家一级标准和GB2762-2017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七)面(粉)类:须符合国家GB 1355-1986现行国家标准和GB2761-2017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八)油类:须符合国家GB 2716-2018现行国家标准,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当年四级压榨并定型包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2017规定。其他粮油类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由产品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供应商负全责。

(九)水果类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采购人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农药残留符合GB 2763-2016要求。

1、为确保食品安全,严禁配送使用剧毒农药的水果,不得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水果。水果必须保证其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水果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供应商负全责。

2、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当季水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用量进行配送服务,并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以上数据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供应商报价依据)。

(十)其他需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1、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2、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

3、预包装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4、不能配送转基因食材;

5、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武侯区第一办公区附近区域内(直线距离2km以内)设置自有应急配送门店(具备食品、肉类、粮油、蔬菜等应急配送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6、采购人实际需求及用量进行配送服务,并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7、中标人所供产品应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四、配送方法及要求:

(一)配送时间要求:

每天早餐食材可提前一天送到,午餐食材应在当天上午7:00以前送到(送达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并送到。

(二)配送要求:

1、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1辆厢式密封配送车,至少1辆冷链配送车,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持有有效健康证的配送人员至少4人。

2、投标供应商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3、为保证提供产品新鲜,易变质产品(如:肉类、蔬菜类等)均需有冷链配送车进行配送。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电话、短信、QQ信息),并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

5、投标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购入产品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6、投标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三)验收标准:

1、蔬菜类:保证原料新鲜、优质、无毒、无腐败变质,未生虫,无老叶、无烂叶。

2、鲜肉类: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排骨类无龙骨。

3、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规格要求,达到使用标准。 

4、水产类:仔细检查新鲜程度,要求身体表面光洁有正常粘液,无异常色泽肉质,有弹性(有鳞鱼类还须鳞片完整或极少量脱落),眼球微凸,有光泽,不凹陷,无灰白色,鱼鳃鲜红,不乌,肉质结构紧密,肉刺不分离,无异味。

5、干货原料:应体干,无霉变,正常色泽,质优,规格合符标准,正常发制后达到要求,干果仁类原辅料要严格进行筛选,清洗,去掉杂质,泥沙。

6、烹饪油脂,植物油应具有正常植物油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动物油脂在常温下呈固态或液态,具有正常色泽,固有香味,无不良气味或哈喇味以及其他酸败的现象,并保证使用前不被污染,保证使用标准和优质,卫生。

7、糖类原料的选择,调味(制馅)糖应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不含带色糖粒或糖块,质地绵松细腻,有固有的甜味,无异味,无杂质,不结块,冰糖应为均匀洁白色或稍带黄色,呈半透明,有晶体光泽,甜味纯正,无异味,无明显杂质,水溶后糖液清晰明亮,无沉淀,无昆虫,无异物。

8、主食类,应具有正常的色,香味,无发霉变质或结块现象,无味,无虫害,未被污染,符合加工使用标准。

9、外购即食原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商标内容:厂址,生产期,保质期,经过卫生部门检查合格的生产标准代号。保储方法以及色泽,气味,质感等内在质量标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10、所有货品应开袋逐一检查。对不合格货品要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进行退货、换货。

五、投标供应商需执行如下各项制度

《食品配送管理制度》

1、配送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要求的时间提前赶到各个点位,不得迟到。应按要求提前清点货物和检查货品的质量。送来的食材绝对不能出现有腐烂变质的生鲜货物。如果出现一次,在月度食材配送综合测评表中扣除该测评项目相应分数;

2、配送人员应该保证已到达单位货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能让货物受到损失和丢失,如有损失照价赔偿。在月度食材配送综合测评表中扣除相应分数;

3、配送人员应文明配送,不得作出破坏食材的行为;

4、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配送的食品全部都要有相应的防尘、防污染措施,避免外露;

5、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严格配送时的卫生要求,车上食品不混装、不挤压;

6、配送时严格清查配送物品的品种、数量等应与订餐明细相符。

7、该项目配送负责人要对其所负责点位全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蔬果农药检测制度》

1、为确保进入配送的蔬菜安全卫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蔬菜农药残留农药检测制度

2、检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检测前清洗双手,着装整洁;检测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检测的准确性

3、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制度,每天随机抽取进入配送的蔬菜样品(具体抽取数量依据实际自行确定),对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并对每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存档记录原则上应保存1个月以上

4、样品检测时如发现农残超标,应立即重新复检二次。如全部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样品速检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应该退给分装者的退给分装者,应该销毁处理的及时销毁处理,如果情节严重的,应该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场地、车辆、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主副食品分库存放,非食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不得进入食品库房,严禁在食品库内存放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2、做好库房和车辆的防霉、防蝇、防虫、防鼠工作。库房和车辆内不得有霉斑、鼠迹、苍蝇、蟑螂、蜘蛛网等,仓库和车辆内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设备通风,保持干燥,对配送车辆进行定期清洗,并做好相关记录;

3、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性质将食品分类分架存放,有明显标志、有一定间距,隔墙离地10厘米以上,离地平台或层架。

4、肉类、水产类、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定期消毒、并贴有明显标识,配有温度显示装置。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5、严格执行冷藏冷冻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温度显示装置良好。

6、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及食品卫生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入库前,首先对所购食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者,不签收。

(2)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考。按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保存食品。

7、做好库房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食材质量控制管理制度》、《食材采购制度》、《食材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1、 其他要求

(一)货款结算

1.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支付上月货款。

2. 米、面、油、奶制品、干货和调料配送结算首先以成都市发改委每月发布的市场综合零售价乘以90%作为结算基础价,成都市发改委未发布的品种以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市场调价乘以90%作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乘以投标结算率再乘以数量进行结算。即结算公式为:(市场综合零售价、市场调价)×90%×投标结算率×数量=实际结算价。

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等配送结算首先以成都市发改委每月发布的市场综合零售价乘以88%作为结算基础价,成都市发改委未发布的品种以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市场调价乘以88%作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乘以投标结算率再乘以数量进行结算。即结算公式为:(市场综合零售价、市场调价)×88%×投标结算率×数量=实际结算价。

水果、蔬菜等配送结算首先以成都市发改委每月发布的市场综合零售价乘以80%作为结算基础价,成都市发改委未发布的品种以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市场调价乘以80%作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乘以投标结算率再乘以数量进行结算。即结算公式为:(市场综合零售价、市场调价)×80%×投标结算率×数量=实际结算价。

3.按采购人需求购买的熟食按购入价格据实结算。

4.按采购人需求购买政策性扶贫产品(食材),按购入价格据实结算。

(二)考核时间及处罚

根据日常抽查和月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标准。

1.日常考评:

(1)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采购人将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

(2)由采购人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备在每月食材费用支付时扣除。

2.月考评:

月考核作为支付当月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根据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当月食材费。

(1)单项方面工作被点名或通报批评,本月考核结果扣五分;

(2)根据各单项服务的考核打分结果计算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月考核评分。汇总计算出综合月考核评分。当月综合平均得分95分(含)以上的,当月的服务费据实向乙方支付;当月综合平均得分95分(不含)—90分(含)的,支付当月服务费时在服务费金额中按当月每扣0.5分扣除当月服务费1000元,每扣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000元后支付;若检查结果为90分(不含)以下,则扣发当月服务费的50%;如果评定低于90分,则投标供应商须就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方面问题向采购人提供问题整改报告;

(3)每年度月考核中有三个月月得分低于90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3.责任追究制度。

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签订《廉洁共建承诺书》,《廉洁共建承诺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中标供应商违反《廉洁共建承诺书》的承诺事项,采购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中标供应商(乙方)承担。《廉洁共建承诺书》附后。

(四)履行合同时间、方式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按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1、 需求中标★的部分为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注:核心产品为米、油、猪肉。




武侯区 食堂食材配送考核测评表(满分100分)

中心分管领导: 服务公司名称: 考核负责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测评项目

分值

扣分情况

测评得分

备注

扣分

被扣分事项简要说明

1

人员配备 (10分)

配送人数及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5

 

 

 

 

2

有无从业人员资质

5

 

 

 

 

3

质量保障 (20分)

合格证明、检测报告

20

 

 

 

 

 

 

 

 

4

食材配送 (40分)

准时准点情况

5

 

 

 

 

5

食材质量

30

 

 

 

 

6

配送规范

5

 

 

 

 

7

环境卫生 (10分)

配送车辆车况

5

 

 

 

 

8

配送用具

5

 

 

 

 

9

服务态度 (10分)

配送人员态度

10

 

 

 

 

10

应急处置 (10分)

应急处置情况

10

 

 

 

 

综合得分合计




综合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备注

1

报价30分

(经济类评委)

5分

米、面、油、奶制品、干货和调料配送以有效最低投标结算率为基准结算率,投标报价得分=(基准结算率/投标结算率)×5。

注:本项目投标价机投标结算率。

本项目以投标结算率作为投标报价,有效最低投标结算率作为基准结算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与评审的投标报价=其投标结算率-(其投标结算率×10%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投标结算率。

根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享受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要求,本项目以投标结算率作为投标报价,有效最低投标结算率作为基准结算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与评审的投标报价=其投标结算率-(其投标结算率×10%)。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分

肉禽蛋类、水产类等配送以有效最低投标结算率为基准结算率,投标报价得分=(基准结算率/投标结算率)×7。

注:本项目投标价机投标结算率。

本项目以投标结算率作为投标报价,有效最低投标结算率作为基准结算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与评审的投标报价=其投标结算率-(其投标结算率×10%

18分

水果、蔬菜等配送以有效最低投标结算率为基准结算率,投标报价得分=(基准结算率/投标结算率)×18。

注:本项目投标价机投标结算率。

本项目以投标结算率作为投标报价,有效最低投标结算率作为基准结算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与评审的投标报价=其投标结算率-(其投标结算率×10%

2

履约能力35分

(技术类评委)

管理制度

6分

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溯源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详细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及溯源措施清晰完善可溯源性强的得6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溯源措施清晰完善的得3分,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管理制度,不符合“管理制度”上述得分项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条不累计得分,最多得6分。

运输方案 5分

(1)为本项目提供配送车辆,在满足1辆厢式密封配送车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0.5分,最多得2分;

(2)为本项目提供配送车辆,在满足1辆冷链配送车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1分,最多得3分;

第(1)条须提供所有车辆照片(须能够清晰辨明该车辆车牌号码)、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第(2)条须提供所有车辆照片(须能够体现具有温控设备并且须能够清晰辨明该车辆车牌号码)、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若配送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供应商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全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6分;

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分;

仅提供了方案,不符合上述得分项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条不累计得分,最多得6分。


应急配送方案

6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

建立了非常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配送应急、需求应急等),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得6分;
建立了基本的应急预案体系,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3分;

仅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不符合上述得分项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条不累计得分,最多得6分。

 

种植基地 3分

针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自有或有固定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 3家(含)以上得3分,2家得2分,1家得1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固定合作须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仓储基地

2分

为本项目提供3000平方米(含)以上仓储基地得2分;1000(含)-3000平方米(不含)得1分,1000平方米(不含)以下得0.5分。

无仓储基地不得分。

1、提供仓储基地平面图、照片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仓储场地租赁合同或自主拥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冷藏加工及冻库

2分

为本项目提供100平方米(含)以上冷藏加工及冻库得2分;50(含)-100(不含)平方米得1分;50平方米(不含)以下得0.5分。

无冷藏加工及冻库不得分。

1、提供冷藏加工及冻库

平面图、照片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冷藏加工及冷冻场地租赁合同或自主拥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管理经验 4分

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食材配送、餐饮食材管理方面的管理经验在1年(含)以下的得0.5分;1年(不含)-3年(含)的得1分;3年(不含)-5年(含)的,得2分;5年(不含)以上的得3分。本条不累计得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营养师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本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负责人是本公司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提供配备有营养师的承诺函及人员名单,及营养师是本公司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加工能力

1分

为本项目配备蔬菜、食品等食材加工设备。

提供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

商务部分30分

(评审委员会)

标准化体系认证

6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5分(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为食品类);

(2)投标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5分(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为食品类);

(3)投标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5分(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为食品类);

(4)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5分(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为食品类)。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业绩 20分

1、投标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个食材项目配送业绩中用户单位人员单日单餐就餐人数(非累计)在800(不含)人以下的得1分;800人(含)-1000人(含)的得5分;1000(不含)人以上的得10分;提供多个项目的仅以最大单日单餐就餐人数的项目为评分依据。

2、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的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得10分。

以上相同业绩不重复计分。

第1条提供用户单位出具单日单餐就餐人数(非累计)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合同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次电子结算凭证或者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第2条提供合同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次电子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用户满意度3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用户单位对投标供应商的配送服务评价为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1.提供2017年至今,投标供应商正在服务或曾经服务的客户加盖客户鲜章的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

2.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快速检测仪1分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得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盖公章)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

4

技术部分3分

(评审委员会)

供应商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针对本项目拟配送的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类等食材的委托检测报告,每有一个委托检测报告得0.5分,最多得3分。

5

食品安全责任险1

(评审委员会)

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在五千万元(含)以上的得1分;保额在五千万元(不含)以下的得0.5分。

本条最多得1分。

提供已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

6

文件规范性1

(评审委员会)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目录和页码严格对应,装订完好,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不得偏离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XXXX

采购人(甲方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

供应商(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

武侯区一办公区食堂位于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64号,为加强对武侯区一办公区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的管理,进而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符合要求的中标人,为食堂提供有保障的食品原材料。本项目共一个包,服务期为1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

第2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为武侯区一办公区食堂约720人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具体是: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奶制品、水果、蔬菜、副食、调料等)。

产品质量及需求: ......。


第3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支付上月货款。

2.综合结算价格按季度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报价为基础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优惠率作为结算依据。

第4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5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6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7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8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10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11条 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12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3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话: 话:

真: 真:

签约日期:XXXXXX             签约日期:XXXXXX日









廉洁从政告知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单位的廉政建设,树立单位干部职工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我单位特制定廉洁从政行为告知书,诚邀您的监督。

一、我单位将依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机关事务中心的职责。

二、我单位工作人员严禁接受、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购物卡、消费券等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有关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占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等交通工具。

三、在招标、比选、采买及其它社会化外包项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四、发现我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行为,或对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向我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28-85556265或028-85557402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洁共建承诺书

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

贵单位《廉洁从政告知书》已收悉。为做好廉洁共建工作,规范我公司及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共享共赢的业务往来氛围,我公司郑重承诺:

1、 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2、 不向你单位及工作人员个人赠送现金、实物、购物卡、消费券等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给予你单位及工作人员个人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不向你单位及工作人员个人提供宴请以及有关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向你单位及工作人员个人提供车辆等交通工具。

三、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假公济私、不化公为私。在《合同》服务期内,不违反你单位的财经纪律。

四、积极监督,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氛围。反腐倡廉,人人有责,对你单位工作中出现的薄弱环节或工作人员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敢于监督举报,形成监督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