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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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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教育局2019-2021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岷县教育局2019-2021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2日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岷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岷县教育局2019-2021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2月27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GSZFCG2019-001

2.预算金额:2248.88万元(第一包:705.12万元;第二包:1067.96万元;第三包:475.80万元)

3.最高限价:2248.88万元(第一包:705.12万元;第二包:1067.96万元;第三包:475.80万元)

4.中标结果内容:

4.1 项目名称:岷县教育局2019-2021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

4.2 用 途: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供餐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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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中标内容:

第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产品成本

夏进牌

200ml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61520盒

1.5元

3992280元

牛奶

2

异地仓储

夏进牌

200ml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61520盒

0.03元

79845.6元

牛奶

3

检验费

夏进牌

200ml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61520盒

0.03元

79845.6元

牛奶

4

税费

夏进牌

200ml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61520盒

0.17元

452458.4元

牛奶

5

运输费(含保险)

夏进牌

200ml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61520盒

0.05元

133076元

牛奶

6

安装调试、培训费

夏进牌

200m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61520盒

0.05元

133076元

牛奶

7

其他

夏进牌

200ml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61520盒

0.1元

266152元

牛奶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 伍佰壹拾叁万陆仟柒佰叁拾叁元陆角整 (小写)5136733.6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产品成本

心特软

6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30640个

0.68元

224835.2元

面包

2

异地仓储

心特软

6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30640个

0.01元

3306.4元

面包

3

检验费

心特软

6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30640个

0.01元

3306.4元

面包

4

税费

心特软

6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30640个

0.12元

39676.8元

面包

5

运输费(含保险)

心特软

6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30640个

0.05元

16532元

面包

6

安装调试、培训费

心特软

6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30640个

0.03元

9919.2元

面包

7

其他

心特软

6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30640个

0.1元

33064元

面包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叁拾叁万零陆佰肆拾元整(小写)33064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产品成本

心特软

5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78元

515798.4元

蛋糕

2

异地仓储

心特软

5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01元

6612.8元

蛋糕

3

检验费

心特软

5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01元

6612.8元

蛋糕

4

税费

心特软

5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13元

85966.4元

蛋糕

5

运输费(含保险)

心特软

5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04元

26451.2元

蛋糕

6

安装调试、培训费

心特软

5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02元

13225.6元

蛋糕

7

其他

心特软

5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11元

72740.8元

蛋糕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 :柒拾贰万柒仟肆佰零捌元整(小写)727408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产品成本

心特软

8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97元

641441.6元

蔬菜饼干

2

异地仓储

心特软

8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01元

6612.8元

蔬菜饼干

3

检验费

心特软

8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01元

6612.8元

蔬菜饼干

4

税费

心特软

8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12元

79353.6元

蔬菜饼干

5

运输费(含保险)

心特软

8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05元

33064元

蔬菜饼干

6

安装调试、培训费

心特软

8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02元

13225.6元

蔬菜饼干

7

其他

心特软

80g

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61280个

0.11元

72740.8

蔬菜饼干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 :捌拾伍万叁仟零伍拾壹元贰角整(小写)853051.2元

第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学生饮用奶

庄园牧场

200ml/盒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5533440盒

1.93元

10679600元

2

税费

已包含在货物报价中

已包含在货物报价中

3

运输费(含保险)

已包含在货物报价中

已包含在货物报价中

4

其他

已包含在货物报价中

已包含在货物报价中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壹仟零陆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 (?10679600元)

第三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面包

民生

60g/包

兰州民生早餐食品有限公司

821760包

1.1692116元

960811.324416元

自产

2

蛋糕

民生

50g/包

兰州民生早餐食品有限公司

1643520包

1.4051元

2309309.952元

自产

3

蔬菜饼干

民生

80g/包

兰州民生早餐食品有限公司

1643520包

0.9053元

1487878.656元

自产

4

税费

已包含在货物单价中

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5

运输费(含保险)

已包含在货物单价中

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6

安装调试、培训费

已包含在货物单价中

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7

其他

已包含在货物单价中

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肆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 (小写:4758000.00元)

4.4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2021年

5.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2日

6.定标日期:2020年2月27日

7.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第一包:

7.1 中标供应商名称:漳县昌和贸易有限公司

7.2 供应商详细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漳县贵清润苑14号楼4单元

7.3企业规模:小型

7.4 组织机构代码:91621125591216478D

7.5 联系人: 张金凤 联系电话:13519022792

7.6 中标金额: 柒佰零肆万柒仟捌佰叁拾贰元捌角整(小写:7047832.80元)

第二包:

7.1 中标供应商名称: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7.2 供应商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三角城乡三角城村

7.3企业规模:中型

7.4 组织机构代码:916201007127751385

7.5 联系人:王永锋 联系电话:18919105599

7.6 中标金额: 壹仟零陆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10679600.00元)

第三包:

7.1 中标供应商名称:兰州民生早餐食品有限公司

7.2 供应商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东环路主食厨房工业园区C2-2

7.3企业规模:小型

7.4 组织机构代码:916201006600224755

7.5 联系人: 杨斌 联系电话:0931-8310339

7.6 中标金额: 肆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4758000.00元)

8.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世琦、李胜忠、牛学文、崔云霞、朱汪涛 、

王存学、王振邦

9.公示期:1个工作日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地址、姓名和电话:

10.1 单位名称:岷县教育局

10.2 详细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教育局

10.3 联 系 人:王存学

10.4 联系电话:0932-5934603

10.5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6 详细地址:甘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南大街欧康C区5号楼3402

10.7 联 系 人:何雄飞

10.8 联系电话:13139389453

附件下载
岷县教育局2019-2021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终稿).pdf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 件 1 岷县教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 奶、面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GSZFCG2019-001 采 购 人:岷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 件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9 一、 说 明................................................................................................10 二、 招标文件......................................................................................... 12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3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五、 开标、评标..................................................................................... 21 六、 授予合同......................................................................................... 22 七、询问、质疑.......................................................................................24 八、政府采购政策...................................................................................27 九、投标资料表.......................................................................................31 第三章 技术要求......................................................................................39 第四章 合同文本......................................................................................40 第五章 附件..............................................................................................69 第六章 评标办法........................................................................................87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 件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 岷县教育局2019-2021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 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岷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岷县教 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 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GSZFCG2019-001 2、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岷县教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 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 2.2 用途: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供餐 品种。 2.3 本项目共 1个包 2.4 采购需求: 第一包:学生饮用奶 :2661520 盒;面包:330640 包/块;蛋糕: 661280 包/块;蔬菜饼干:661280 包/块。(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学生饮用奶 :5533440 盒。(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面包:821760 包/块;蛋糕:1643520 包/块;蔬菜饼干: 1643520 包/块。(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3.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 预算金额:2248.88 万元(第一包:705.12 万元;第二包: 1067.96 万元;第三包:475.80 万元) 3.3 最高限价: 2248.88 万元(第一包:705.12 万元;第二包: 1067.96 万元;第三包:475.80 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见采购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5.2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 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相关结果记录截图; 5.3 投 标 人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期 间 ;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 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 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每日 0:00-24:00。 6.2 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 6.3 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 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 负。(注: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DXTF) 6.4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 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 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5 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 操作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该 项目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如有项目委托人时务必携 带委托人个人数字证书(CA锁子)参加投标。电子招投标试运行期间(试 用期到 2020 年 1 月 1日截止)请同步提交密封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电 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出现差异以电子投 标文件内容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系统出现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为 不影响项目正常交易启用备份纸质文件开评标。 注: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 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6.6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 岷县街建设大厦 A2座)第二开标厅 7.3 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4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 设大厦 A2座)第二开标厅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 8、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第一包账号:101932000287070038069 第二包账号:101932000287070038071 第三包账号:101932000287070038070 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8.2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在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 义递交。 8.3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 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登陆系统, 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 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8.4 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 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在开标时,由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 布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情况为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8.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信 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9、联系方式 9.1 采购单位:岷县教育局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 9.2 详细地址:定西市岷县教育局 9.3 联 系 人:王存学 9.4 联系电话:0932-5934603 9.5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6 详细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南大街欧康 C区 5号楼 3402 9.7 联 系 人:何雄飞 9.8 联系电话:13139389453 9.9 监督单位: 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9.10 详细地址:定西市岷县岷州西路 9.11 监督电话:0932-7869202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 一、 说 明 1 资金来源 1.1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投标资料表”中所述资金,计划用 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1 a.采购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b.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 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2 合格的供应商 a.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供应 商的合格来源国”),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均可投标。 b.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或下载)了招标文件。 c.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和 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 关联。 d.只有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e.符合本章第九节“投标资料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 的供应商。 f. “投标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 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1 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 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 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投标资料表”规 定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 “货物”是指生产、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 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就本招标文件而言,供应商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集成、包括与信息处理 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供应商提 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 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 3.4“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 “环保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 品; 3.5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3.6 通过签署投标函,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 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实,将 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拒绝有关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 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这些费用。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2 4.2 供应商应承担本章第九节 “投标资料表”所要求的其他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 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 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投标资料表”。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 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 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不涉及商业秘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投标截止时间 15(十五)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 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7.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 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原则 8.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 成。下载地址: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工具软件”→“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定西版)”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数字证书(CA 锁)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法人、委托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 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人、委托人)电子印章。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该使用投标人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对投标文 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8.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 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8.3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 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 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 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8.4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5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 8.6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4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 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 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 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不管是供应商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每个供应商 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作为分包 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10.2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 应、技术方案、样本资料等)组成,须按如下顺序编制,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 成册: 10.2.1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须知第九节“投标资料表”。 10.2.2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本须知第九节“投标资料表”。 10.2.3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本须知第九节“投标资料表”。 10.3 除非第九节“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 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 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投标资料表”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标文件 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输、安装、 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 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详见本章第九 节“投标资料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11.2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 价表”。如果“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以“开标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5 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 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1.3 供应商根据上述供应商须知第 11.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其目的是 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4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5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 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 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应 是来自供应商须知第 2条定义的合格来源国。 13.3 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对于进口产品,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 供应商应得到货物生产厂家同意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该货物的 直接正式授权,第九节“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 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提供货物、服务 的能力; c.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在项 目现场提供保修、维修、供应备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d. 除非第九节“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6 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e. 供应商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资格要求。 14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 的说明。 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 数据、证书、用户证明,包括: a.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要 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 “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和/或附加详细说明) b. 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至少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指标的响应;(根据需要填写“投标货物说明表”、提供系统建设方案, 附加产品详细说明及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c. 提供项目实施计划,说明供应商将在被授标后,如何利用人力及其他资 源来承担其合同项下整体的管理和协调责任。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 以 进度表表示的合同执行计划,标明完成合同所有关键活动的预计时间、 顺序和内在联系。项目实施计划还应说明在合同执行期间,需要买方和 其它有关方所做的工作,以及建议采购人如何对有关各方活动进行协调。 (此项目实施计划将在中标后,加上买方的确认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一 部分) d. 供应商书面承诺:将承担起如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合同组成部分进行集 成和协调的责任,并提供包括培训计划、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14.4 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 14.3b 时应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 指出的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商标、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 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7 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提交符合“投标资料表”规定金额、形式及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 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供应商须知 第 15.6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5.3 凡没有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5.1 和 15.2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应按第六章《评标办法》第 2.5 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b. 供应商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更正的; 或 c. 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 d.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或 e.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3 条规定签订合同; (2)按供应商须知第 4.2 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应在本供应商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 “投标资料表”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8 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不予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 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5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 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各一份。系统 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一份。 17.2 纸质投标文件需胶装成册,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 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不得使用签字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授权代表须 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被规 定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供应商 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 字才有效。 17.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及加密 18.1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供应商应将纸质版资格证明 文件单独胶装成册,商务和技术文件合并胶装成册。 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 所有纸质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内,所有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一个 封套内,然后再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信封封装在同一个 外层封套中并在外层封面注明“投标文件”字样。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 应提供开标信封(包含投标函原件、开标一览表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密封单独递交,并在开标信封上标明“开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9 标一览表”字样。电子版密封,单独递交,并在密封信封上标明“电子版” 字样。 18.3 投标文件的标记 投标文件封皮及内层封套应: a.注明“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及 “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招标标题、招标编号及包号, “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递交地址,“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 间。 b.注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编 c.注明“在—年—月—日—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d.封口处须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 以便如果供应商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予以退回。 所有外层封套(信封)封面应: a.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b. 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的标题、项 目编号、包号,并注明“在—年—月—日—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并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2 条的规定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 和时间。 c. 封口处须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带有“密封”字样的章。 d. 不得出现带有供应商名称的字样。 18.4 如果投标文件外层信封未按前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 接收,内层信封未按照要求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误投或对其文件的 过早开启概不负责。 18.5 加密的投标文件应该按照本章第 8.1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加密后的投标文 件后缀为.DXTF。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0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19.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 字证书(CA 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 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 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的,视为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纸质版文件。 19.2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 截止日期和时间。 19.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供应商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 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 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 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9 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 21.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 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 传。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21.2 供应商的修改应按第 18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可以用 传真/电子邮件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 投标截止时间。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1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5.6 条 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评标 22 开标和资格审查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可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见第五章附件 4)或授权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4)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2 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 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第 20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 标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开标时未宣 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21.2 条递交的 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 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22.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22.2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 的全部内容。与会的供应商或其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没通 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投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2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要求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6 评标货币 26.1 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27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8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28.1 评标原则及方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9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9.1 除供应商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 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联系。 29.2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 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 授予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及合同授予标准 30.1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 中标人,具体见“投标资料表”。 30.2 除第 31 条的规定之外,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供应商。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 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3 32 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发布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中标 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或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交易中心将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3 在中标人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33 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第 34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 保证金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交易中心将按照供应 商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 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中 标,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 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3 投标资料表中载明不允许分包的,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分包;投标资 料表中载明允许分包的,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 34 履约保证金 34.1 投标资料表中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同时,中标人 须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不按要求 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宣布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无效,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 34.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4.1 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4 中标决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 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 腐败和欺诈行为 35.1 定义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 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 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 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 得的权益。 35.2 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 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询问、质疑 36 综合说明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质疑及投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6.2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 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 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6.3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 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5 商共同提出。 3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5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6 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 讯地址见第九节“投标资料表”2.1b 条款。 37、询问 3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日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8、质疑与答复 3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除应说明需 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书应内容 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书时,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质疑书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6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 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收到 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 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9、补充 39.1 第 38.1 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39.2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申请回避。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36.3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 提起投诉。 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购 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 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 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具体程序和要求见《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 40、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4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 疑人自行承担: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7 (一)不符合 36.2 条款规定的质疑供应商条件的; (二)质疑函的发出时间不在法定质疑期内的; (三)以非书面形式提出的; (四)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八、政府采购政策 41、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41.1 招标文件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 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 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41.2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办库【2008】248 号) 4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42.1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具体比例见评标办法),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42.2 根据财库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具体 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8 42.3 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优惠政策: 42.3.1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 商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产品所在清单的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评审时 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 (www.gszfcg.gansu.gov.cn/)查询。 42.3.2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 行价格扣除。 42.3.3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 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条第 42.3.1 款、42.3.2 款、42.3.3 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3.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 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a)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 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b)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 符 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42.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9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 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价格扣除比例详见评标办法。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 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3、相同品牌投标产品有效供应商的认定: 4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 标;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43.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0 品牌相同的, 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44、变更事项 44.1 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能够及时获取项目 变更事项。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1 九、投标资料表 本资料表中的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2248.88 万元(第一包:705.12 万元;第二包:1067.96 万元;第 三包:475.80 万元) 最高限价:2248.88 万元(第一包:705.12 万元;第二包:1067.96 万元;第 三包:475.80 万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项目名称:岷县教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菜 饼干配送项目 1.1 第一包合同名称:岷县教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 蔬菜饼干配送项目(HT1) 第二包合同名称:岷县教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 蔬菜饼干配送项目(HT2) 第三包合同名称:岷县教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 蔬菜饼干配送项目(HT3) 2.1a 采购单位:岷县教育局 详细地址:定西市岷县教育局 联 系 人:王存学 联系电话:0932-5934603 2.1b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南大街欧康 C区 5号楼 3402 联 系 人:何雄飞 联系电话:13139389453 2.2a 供应商合格来源国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2e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自行查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2 条款号 内 容 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记录;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 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 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 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货物和服务合格来源国限制: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与中华人民共和 国有正常贸易往来国家/地区(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 7日内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 的计费标准向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果中 标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每延误一日按服务费的千分之一(0.1%)计收违约金。 支付方式:转账、现金 户 名: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安定支行 账 号:102302000518982 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投标资料表”2.1.b 8.5 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 电子版投标文件 1、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定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3 条款号 内 容 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 子标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该项目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 证书(CA 锁)参加投标。 2.电子招投标试运行期间(试用期到 2020 年 1 月 1 日截止)请同步提交密封 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如出现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系统出现短时间内 无法恢复时,为不影响项目正常交易启用备份纸质文件开评标。 3. 用数字证书(CA 锁)制作投标文件前,请确保数字证书(CA 锁)开标前在有 效期内。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 (后缀为 DXTF),投标文件上传完成后方可参加投标。 5、非加密版投标文件(后缀为 NDXTF)须刻录光盘或 U 盘保存,投标时一并 密封提交。 6.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该项目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 锁) 参加投标,如有项目委托人时务必携带委托人个人数字证书(CA 锁)参加投 标。 注: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9.1 投标语言:中文汉语(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10.2.1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 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事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4 条款号 内 容 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自然 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字。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 或其他相关证明) 5、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记录; 6、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最新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 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最新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 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里面) 10 、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之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间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 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2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5 条款号 内 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无需提供第(4)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第(6)项“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并签字)。 上述(3)-(6)除要求编入投标文件外,授权代理人在开标现场须将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 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单独递交一份,否则其投 标将被拒绝。 (7)投标分项报价表 (8)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等 (按要求填写《供应商一般情况表》,并附所要求附件) (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下述资料)但不限于: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不提供者不享受中小微企 业优惠政策) 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不提供不享受监狱企 业优惠政策) ③环保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第 42.3.4 条,未提 供者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供,不提供 者不享受残疾人福利单位优惠政策) ⑤供应商业绩(填写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并附中标通知书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6 条款号 内 容 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没有业绩的填写 “无”,表格加盖公章) 10.2.3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 (2)投标货物说明表 (3)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承诺书 (4)实施方案(内容及格式自拟) (5)其他技术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 10.3 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 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11.1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a.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 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且执行国家营 养餐改善计划每生每天 4 元的补助标准。因此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列为评审 因素。投标时,供货商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并保证在每个合同标 的内列明的单价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相乘后合计必须与标的预算吻合。 b.货物价:以货到项目现场完税价为标准,包括生产或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 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保险费和货 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 技术文件费等。 c.服务及其他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费 等。 12.1 投标货币:人民币报价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包: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7 条款号 内 容 第二包: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第三包:壹万元整(¥1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第一包账号:101932000287070038069 第二包账号:101932000287070038071 第三包账号:10193200028707003807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供应商(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供应商(供应商)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 递交。 3.供应商(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 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供应商(供应商)可自行登陆系统, 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退情况。 4.供应商(供应商)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 的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供 应商(供货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情况为投标保证金的缴 纳依据。 6.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信息一览表(加 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6.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天内有效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8 条款号 内 容 17.1 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一份;带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和法人 章的 PDF 格式一份;Word 格式一份。 开标信封:(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 请书)密封提交。 如没有按照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及电子版,其投标将被拒绝。 18.3 招标标题:【岷县教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 菜饼干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GSZFCG2019-00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纸质版:【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 街建设大厦 A2 座)第二开标厅】 加密电子版:【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 19.1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前(北京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2.1 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 A2 座) 第二开标厅】 30.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理 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3 是否允许分包:【否】 34.1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履约保证金形式:【无】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9 第三章 技术参数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0 第一包参数 包 号 序 号 产品 名称 技术指标(标准) 数量 单位 第 一 包 1 学生 饮用 奶 要求为《中国学生饮用奶计划网》网站 (http://www.schoolmilk.gov.cn/)上 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的牛奶,以最新的企 业名单为准;无菌利乐砖包装学生饮用奶 纯牛奶,带吸管;符合 GB25190、GB28050、 GB7718、GB2761、GB2762、T/DAC004-2017; 外包装符合均“外包装及标识符合中国学 生饮用奶标志印制规范”并标有“清真食 品”字样。 类型:超高温灭菌乳。 配料:生牛乳。 包装:盒装。 净含量:200ml/每盒。 保质期:≥45 天。 2661520 盒 2 面包 属国家正规批复的生产企业生产,生产企 业证件齐全,产品在质保期内,符合国家 标准 GB/T20981-2007。外包装标印品名、 生产地、生产日期、重量、保质期及“清 真食品”字样。 主要配料:面粉、鸡蛋、白糖、酵母粉、 面包改良剂。 克重不低于60g/个(块) 保质期:≥4天 330640 个/块 3 蛋糕 属国家正规批复的生产企业生产,生产企 业证件齐全,产品在质保期内,符合国家 661280 个/块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1 标准 GB/T20977-2007。外包装标印品名、 生产地、生产日期、重量、保质期及“清 真食品”字样。 主要配料:面粉、鸡蛋、白糖、蛋糕油 克重不低于 50g/个(块) 保质期:≥3天 4 蔬菜 饼干 属国家正规批复的生产企业生产,生产企 业证件齐全,产品在质保期内,符合国家 标准 GB/T2090-2007。外包装标印品名、 生产地、生产日期、重量、保质期及“清 真食品”字样。 主要配料:低筋面粉、植物油、胡萝卜泥、 洋葱泥、酵母粉、白砂糖、胡椒粉。 克重不低于 80g/个(块) 保质期:≥6天 661280 个/块 投标报价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 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且执行国家营养餐改善 计划每生每天 4元的补助标准。因此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投标时, 供货商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并保证在每个合同标的内列明的单价与招 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相乘后合计必须与标的预算吻合。 2、货物价:以货到项目现场完税价为标准,包括生产或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 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保险费和货物运 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 等。 3、服务及其他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费 等。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2 验收要求: 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内容之间相互有冲突的,以有利于采购 人的原则进行。 采购人将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 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本项目包含学生营养餐采购及中标后供应商的全程配送; 2、配送方式: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学校名单,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量配送, 每次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起24小时,并与学校做好 配送货物的签字验收。 3、供应商配送的产品须为无质量问题的合格产品,否则由此造成食物中毒等问 题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一经确认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上报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4、中标企业必须做好相关产品的规范贮存、安全饮(食)用、发放回收等培训 工作。 5、中标企业无条件向所有项目学校及时配送食品,不得借口交通、天气、学生 人数少等原因,将食品转包他人或者由他人带送,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由企业 负责。 6、不得配送保质期外或者临近保质期的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所有食品因变质或 其他质量问题,学校提出退货或者更换的,企业无条件更换。因企业无视法律法规, 向学校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按中标产品总价的 10%处罚并取消供货资格,采购单 位有权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单位依法处理。 5.企业供货时应主动向项目学校提供(出示)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等材料。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3 第二包参数 包 号 序 号 产品 名称 技术指标(标准) 数量 单位 第 二 包 1 学生 饮用 奶 要求为《中国学生饮用奶计划网》网站 (http://www.schoolmilk.gov.cn/)上公 布的定点企业生产的牛奶,以最新的企业名 单为准;无菌利乐砖包装学生饮用奶纯牛 奶,带吸管;符合 GB25190、GB28050、 GB7718、GB2761、GB2762、T/DAC004-2017; 外包装符合均“外包装及标识符合中国学生 饮用奶标志印制规范”并标有“清真食品” 字样。 类型:超高温灭菌乳。 配料:生牛乳。 包装:盒装。 净含量:200ml/每盒。 保质期:≥45 天。 5533440 盒 投标报价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 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且执行国家营养餐改善 计划每生每天 4元的补助标准。因此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投标时, 供货商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并保证在每个合同标的内列明的单价与招 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相乘后合计必须与标的预算吻合。 2、货物价:以货到项目现场完税价为标准,包括生产或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 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保险费和货物运 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 等。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4 3、服务及其他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费 等。 验收要求: 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内容之间相互有冲突的,以有利于采购 人的原则进行。 采购人将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 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本项目包含学生营养餐采购及中标后供应商的全程配送; 2、配送方式: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学校名单,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量配送, 每次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起24小时,并与学校做好 配送货物的签字验收。 3、供应商配送的产品须为无质量问题的合格产品,否则由此造成食物中毒等问 题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一经确认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上报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4、中标企业必须做好相关产品的规范贮存、安全饮(食)用、发放回收等培训 工作。 5、中标企业无条件向所有项目学校及时配送食品,不得借口交通、天气、学生 人数少等原因,将食品转包他人或者由他人带送,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由企业 负责。 6、不得配送保质期外或者临近保质期的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所有食品因变质或 其他质量问题,学校提出退货或者更换的,企业无条件更换。因企业无视法律法规, 向学校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按中标产品总价的 10%处罚并取消供货资格,采购单 位有权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单位依法处理。 7.企业供货时应主动向项目学校提供(出示)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等材料。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5 第三包技术参数 包 号 序 号 产品 名称 技术指标(标准) 数量 单位 第 三 包 1 面包 属国家正规批复的生产企业生产,生产企 业证件齐全,产品在质保期内,符合国家 标准 GB/T20981-2007。外包装标印品名、 生产地、生产日期、重量、保质期及“清 真食品”字样。 主要配料:面粉、鸡蛋、白糖、酵母粉、 面包改良剂。 克重不低于60g/个(块) 保质期:≥4天 821760 个/块 2 蛋糕 属国家正规批复的生产企业生产,生产企 业证件齐全,产品在质保期内,符合国家 标准 GB/T20977-2007。外包装标印品名、 生产地、生产日期、重量、保质期及“清 真食品”字样。 主要配料:面粉、鸡蛋、白糖、蛋糕油 克重不低于 50g/个(块) 保质期:≥3天 1643520 个/块 3 蔬菜 饼干 属国家正规批复的生产企业生产,生产企 业证件齐全,产品在质保期内,符合国家 标准 GB/T2090-2007。外包装标印品名、 生产地、生产日期、重量、保质期及“清 真食品”字样。 主要配料:低筋面粉、植物油、胡萝卜泥、 洋葱泥、酵母粉、白砂糖、胡椒粉。 克重不低于 80g/个(块) 保质期:≥6天 1643520 个/块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6 投标报价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 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且执行国家营养餐改善 计划每生每天 4元的补助标准。因此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投标时, 供货商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并保证在每个合同标的内列明的单价与招 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相乘后合计必须与标的预算吻合。 2、货物价:以货到项目现场完税价为标准,包括生产或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 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保险费和货物运 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 等。 3、服务及其他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费 等。 验收要求: 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内容之间相互有冲突的,以有利于采购 人的原则进行。 采购人将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 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本项目包含学生营养餐采购及中标后供应商的全程配送; 2、配送方式: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学校名单,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量配送, 每次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起24小时,并与学校做好 配送货物的签字验收。 3、供应商配送的产品须为无质量问题的合格产品,否则由此造成食物中毒等问 题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一经确认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上报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4、中标企业必须做好相关产品的规范贮存、安全饮(食)用、发放回收等培训 工作。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7 5、中标企业无条件向所有项目学校及时配送食品,不得借口交通、天气、学生 人数少等原因,将食品转包他人或者由他人带送,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由企业 负责。 6、不得配送保质期外或者临近保质期的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所有食品因变质或 其他质量问题,学校提出退货或者更换的,企业无条件更换。因企业无视法律法规, 向学校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按中标产品总价的 10%处罚并取消供货资格,采购单 位有权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单位依法处理。 5.企业供货时应主动向项目学校提供(出示)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等材料。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8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9 岷县教育局2019-2021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 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 供 货 合 同 合同编号:项目编号(HT ) 买 方: 卖 方: 日期: 年 月 日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0 合同格式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买方名称) 以下简称“买 方”) 为一方和 (卖方国家和城市) 的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 为 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见合 同附件), 即(货物名称)而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 (用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合同价) (以下简称“合同价”) 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 – 合同条款资料表 附件 2 – 供货范围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 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 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5.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买方 贰 份,卖方 贰 份,监督方 壹 份,鉴证 方 壹 份。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1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买方:岷县教育局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卖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经办人: 日 期: 经办人: 日 期: 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鉴 证 方: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 章: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南大街欧康C区5号楼3402 鉴证方代表签字: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2 合同条款 目 录 1.定 义 2.适用性 3.原产地 4.标 准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知识产权 7.履约保证金 8.检验和测试 9.包 装 10.装运标记 11.装运/交付条件 12.装运通知 13.交货和单据 14.保 险 15.运 输 16.伴随服务 17.备 件 18.保 证 19.索 赔 20.付 款 21.价 格 22.变更指令 23.合同修改 24.转 让 25.卖方履约延误 26.误期赔偿费 27.违约终止合同 28.不可抗力 29.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争端的解决 32.合同语言 33.适用法律 34.通 知 35.税费 36.合同生效及其他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3 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要素 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 给卖方的价格。 1.1.3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1.1.4 “技术要求”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技术要求。 1.2 实体 1.2.1 “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2.2 “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 或实体。 1.2.3 “最终用户” 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授权买方采购合同项下货物 和服务的委托单位。 1.2.4 “项目现场代表”由买方任命的代表,负责执行买方在项目现场的合同义务。 1.3 事项 1.3.1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 件、工具、软件和/或其它材料。 1.3.2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 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 1.3.3 “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 指令。 1.3.4 “资料”指卖方在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 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买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4 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 1.3.5 “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 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1.4 活动 1.4.1 “交货”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 1.4.2 “安装”是指有关设备、 备件、 材料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图纸将 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 1.4.3 “调试” 指卖方在完成了安装之后,为准备验收而进行的货物运转测试。 1.4.4 “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 指标后,买方予以接受。 1.5 地点和时间 1.5.1 “项目现场”指的是合同资料表中标明的货物交付和安装的场所。 1.5.2 “天”指日历天数。 1.5.3 “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的连续七天。 1.5.4 “年”指连续的 12 个月。 1.5.5 “保证期“是指自合同验收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的适当和 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原产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 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经过生产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 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 区别的产品。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5 3.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 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 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服务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 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 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 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 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5.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a)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5.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 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b) 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应承担保密义 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 c)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5.1 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5.2 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 另一方获得的信息; 5.5.3 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6. 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 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6 6.2 如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 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负责处理这一 指控并应以卖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将尽可能地对卖方抗辩给予协助,由 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3 如果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 权,买方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14 日内采取适当 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授权买方根据中国 法律规定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买方尽可能的协助。买方应负担诉讼中 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获得判决给付的全部赔偿。 7. 履约保证金 7.1 如招标文件合同资料表中规定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的同时,卖方须按合同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 证金。 7.2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上述第 7.1 条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合同无效,采购人将有 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 8. 检验和测试 8.1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生产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 而全面的检验。卖方/厂家应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 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 能、数量的最终检验。生产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根据情况向买方提供。 8.2 货物抵达现场后,买方应尽快与卖方约定时间和地点开箱,对货物的规格和 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货物证明。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规格或数量与合同 不符,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8.3 卖方对在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在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了安装、调试后,由买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7 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有关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见招 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8.4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 11.5 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前,买方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货物或 其组成部分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 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8.5 卖方应保证全部设备都是原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的原装产品,设备的性能指 标和功能与卖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全一致,并提供网络设备软件的合法的许 可证。 8.6 卖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设备(包括软/硬件)配置如存在任何遗漏,影响到 项目的实施,必须免费提供所缺部分,买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7 合同条款第 8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8.8 如属于国家计量设备有卖方负责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最终验收结 果以技术部门出具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为准,检测费由卖方承担。 9. 包装 9.1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 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 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 责任或费用。 9.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10. 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做出以下标 记: A收货人 B合同号 C 目的地 D货物名称和箱号 E毛重/净重(用 kg 表示)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8 F 尺寸(长×宽×高用 cm 表示)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 吨或 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通 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 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 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11. 装运/交付条件 11.1 卖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工具、运输货物和支付运费,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 期交货。 11.2 买方签发的收到货物证明的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 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1.4 买方签发的已完成培训义务的证明的日期应视为实际完成培训的日期。 11.5 买方签发的合同验收证明的日期应视为货物最终验收、保证期起算的日期。 12. 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货到项目现场一周前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 13. 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 /或其他单据在合同其它条款中有具体规定。 13.2 卖方应在货物交付和服务完成后,为合同支付的需要,根据本合同条款第 20 条(支付条款)的规定,向买方寄交该支付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 14. 保险 l4.1 卖方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 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 还应对其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 必要的保险。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9 15. 运输 卖方应将货物运至买方项目现场,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 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清关、 提货、 支 付进口税和内陆运输、保险等)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6. 伴随服务 16.1 卖方被要求按照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 (1) 实施所供货物的集成; (2) 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 提供货物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 (4) 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5)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设备保修期限内对所供货物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但 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卖方应提供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应包 括在合同价中。 17. 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 资料: (l)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 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2)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i)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 备件;和 (ii)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 和规格。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所需的备件。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0 18. 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集成没有设计、工程、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没有 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8.2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 的全部最新改进。 18.3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和其任何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其使用寿 命期内,均能够满足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 18.4 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同时向卖方 提供合理的机会来检查缺陷。 18.5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述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 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 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卖方承担。 18.6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 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 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8.7 本保证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述时间内保持有效。 19. 索赔 19.1 根据买方检验结果,如果卖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 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在合 同条款第 18 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 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 索赔事宜: (a)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 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1 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 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 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8 条规定, 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d) 赔偿买方的损失(无赔偿办法)。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 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 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9.3 如果卖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卖方将自负费用,对其进行改进、 修正、更换、增补,以使其满足合同的要求。如果这种改进、修正、更换、 增补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买方将根据合同条款扣除卖方的履约保证金。 20. 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 21. 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格式中给出。 22. 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 35 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 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生产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 交货地点; (4) 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2 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 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十四(14)天内提出。 23. 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 22 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 书面的修改书。 24. 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 卖方履约延误 25.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5.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 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 供服务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5.3 除了合同条款第 28 条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25.2 条的规定 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和提供服务,将按合同条 款第 26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6. 误期赔偿费 26.1 除合同条款第 28 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 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 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 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 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以合同价格的百 分比给出。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3 27. 违约终止合同 27.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 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l)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 26 条的规定同 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 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 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 损害买方的利益。 27.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7.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 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服务或类似的货物/服务,卖方应对 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 未终止的部分。 28. 不可抗力 28.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 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 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以及双 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8.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 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 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买方也可考虑解除合同。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4 29.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9.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 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0.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0.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 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 终止的生效日期。 30.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 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或 (2)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 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1. 争端的解决 31.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 开始后 60 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2 诉讼结果应为最终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1.3 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31.4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2. 合同语言 32.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 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3. 适用法律 33.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5 34. 通知 34.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 料表” 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5. 税费 3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 担。 35.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合同中已规定由卖方支付的税费除外)。 3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6. 合同生效及其他 36.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36.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进口时需要进口许可证的话,卖方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 费用自理。 36.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买方 贰份,卖方 贰 份,监督方 壹 份,鉴证方 壹 份。 36.4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 – 合同条款资料表 附件 2 – 供货范围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6 合同条款资料表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以本合同条款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2.1 买方名称:岷县教育局 1.2.2 卖方名称:(是指在合同的卖方项下签字的中标的供应商) 1.2.3 最终用户: 7.1 履约保证金:无 13 供 货 期:2019 年-2021 年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卖方按照买方指定地点现场交货,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及风险。 16.1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1)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监督、检查,但前提条件是该 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 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拆卸、搬运、摆放、核验并对买方人员的培训。 18.5 质量保证期:符合国家及货物生产标准 售后服务的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 小时 内响应,12 小时以内到达现场,确保在甲方合理要求期限内完成售后服务 工作。保证 24 小时接收买方的电话咨询。 20.1 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依据送货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供货,经采购人 组织,各学校验收审核后,依据实际送货数量,出具结算清单,凭结算清 单分批次进行付款,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完税价)。 26.1 索赔及赔偿要求: 如果卖方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 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 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 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 据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7 34.1 通知: 买方地址: 卖方地址: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8 供货范围 1 项目名称 岷县教育局 2019-2021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牛奶、面包、蛋糕、蔬菜饼干配送项目 1.1 合同编号 GSZFCG2019-001 1.2 合同总价(人民币) 2 货物说明 2.1 交货时间 2.2 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制造厂家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其他 / / / / / 无 投标总价(人民币) 大写: 小写: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9 第五章 附件 注:本章提供的附件只是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内容,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除 包含以下附件内容外,应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0.2 条款要求的内容及顺序编制投 标文件。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0 1. 投标函 致: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全 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 份、 及电子文档 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后附“开标一览表”中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响应的全部范 围。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在开标时根据“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唱 标,并完全同意如果“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上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的价 格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上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完全理解并 同意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 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插入编号) (如果有的话)。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供应商有违 法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 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或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 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 投标。 8. 供应商是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 了适当的授权。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1 9. 如我方中标,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2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投标保证金 备注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投标函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日 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3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税费 运输费(含保险) 安装调试、培训费 其他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小写)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4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除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一份至开 标现场备查。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签字。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的在 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公司授权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 (职务、姓名)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 目名称) 的 (合同名称)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被授权人无转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 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授权委托人还应携带一 份至开标现场。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6 5.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7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 偏离说明 注:本表应包括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8 7.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年份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总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常驻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公司资质等级 证书 需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如有) 质量保证体系 认证 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如有) 类似项目工作 经历年数 基本帐户开户 银行 主营范围 近三年 营业额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财务状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9 8.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类似项目) 合同金额 (万元) 已结算金额 (万元) 完成日期 业主名称、联系人 及电话 1 2 3 4 5 … 注:1. 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 无效投标。 2. 对于已完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发 的最终验收证书。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0 9.诉讼或仲裁情况 近五年供应商所涉及的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涉诉时 间、诉讼原因、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结果。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1 1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2 11.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的内容与数值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 内容与数值 偏差说明 注: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品和 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3 12. 投标货物说明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技术参数 生产 厂家 国别 数量 注:1、供应商须根据自己的投标产品情况,对其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给予详细描述。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4 13.供应商推荐的选件清单(如有) 格式: 1、货物名称; 2、商标、规格型号; 3、推荐的选件内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国和厂商 单价 数量 4、推荐理由: 注:如有样本和介绍资料,请在“推荐理由”中说明。 在此清单下面授权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5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6 15.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编号: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 于 年 月 日在贵中心参加 工程交易,标的编号为 。向贵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附转账凭证),已(未)中标,现申请退还投标保证 金。 特此申请! 投 标 人 (盖 章): 开 户 行 : 账 号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科室负责人(签章): 中心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7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8 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 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包含 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 查结束后由资格审查人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将审查结果现场书面告知所有 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资格 将按不合格处理: A. 供应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B.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C.供应商未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 载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D.出现联合体投标的; E.按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供信用查询截图或经信用信息查询后信用不合格的; F.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G.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2 算术修正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9 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 法第 4.2 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确认,其投标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机构 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评标办法第 2.5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 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 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 保留或反对,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 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 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 生不公正的影响。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的偏离将被认为 是实质上的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 部的证据。 2.5 符合性审查 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 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 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但未 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报价实质性不完整和/或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0 (5)供应商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进行修正的; (6)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而供应商提供了选择 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7)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 废标条件: 2.6.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6.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6.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评标货币 3.1 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办法第 2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2 计算评标总价的基础是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规定的投标价。 5.3 在评标时,除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的规定考虑供应商的报价之外,还要 评估“投标资料表”和/或“技术要求”中所列的因素。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1 5.4 供应商如果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报价或没有对其 中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分项 报价表”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如果供应商对其中的货物 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将按 照其他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和评比。 5.5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 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5.6 根据财库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5.7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 商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产品所在清单的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其投标 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 变)。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 行价格扣除。 5.8 供应商提供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清单文号、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 相应数据。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2 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 符 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5.9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 内容的材料。 5.10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 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先关规定的,应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5.11 根据本评标办法第 2.2 条、第 3 条、第 5条所计算出的投标价为该供应商的 最终评标价。 5.12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6.1 评标原则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3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6.2 详细评审: 第一包: 价格部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 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且执行国家营养餐改善计划每 生每天 4元的补助标准。因此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 商务评审(30 分):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清真食品证书、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MP 良好生产规范认证、有机食品证书、HACCP 危害分析与 关键点控制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得 12 份。(满分 12 分) 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复印件)(满分 10 分)。 3、供应商提供其实施本项目所需库房租赁合同及库房照片资料,库房消防验收 合格证明(以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 4分)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保证能够提供实时响应的服务(提 供投标人办公场所及售后服务网点门头图片资料),提供的得 4分,没有或提供不 全的不得分。(满分 4分) 技术评审(70 分): 1、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4 分,每负偏离 1 项扣 2分,扣完为止。(偏离指标以产品包装彩页/检验报告等证明资料为准)(满 分 14 分) 2、供应商提供学生饮用奶生产厂家自有牧场奶源基地证书,提供一项得 3分, 最高得 15 分。(满分 15 分) 3、所投产品具有完整的原材料供应基地及先进的现代化生产加工工序,提供所 投产品生产加工场地及工艺流程等图片资料得 8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8分)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机动车突发事故、食物中毒、配送车辆故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4 障、仓库盗抢、断供应等应急预案,全部提供得 12 分,每缺少 1项或内容与本项目 不符扣 2分,扣完为止。(满分 12 分)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包含服务范围、实施原则、项目管 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配送方案、配送人员健康证及驾驶证、自有配送运输车辆 购置发票)得 21 分,每少一项或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扣 3分,扣完为止。(满分 21 分) 第二包: 价格部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 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且执行国家营养餐改善计划每 生每天 4元的补助标准。因此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 商务部分(30 分): 1. 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清真食品认证 书、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的 2分,最高得 6分。(满 分 6分); 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得 10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复印件)(满分 10 分)。 3.供应商对所投产品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 购买有效的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 2分)。 4.服务承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尽的产品安全承诺、产品质量承诺、售 后服务承诺得 9 分,每缺少一项或承诺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扣 3 分,扣完为止。(满 分 9分)。 5.供应商提供自有经营场地产权证明及消防符合标准的证明文件(以公安消防 部门出具的确认书或验收证明等为准)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分) 技术部分(70 分): 1.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6 分,每负偏离一项 扣 4分,扣完为止(偏离指标以产品包装彩页/检验报告等证明资料为准)。(满分 16 分)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5 2.供应商提供学生饮用奶生产厂家自有牧场奶源基地证书,提供一项得 3 分, 最高得 15 分。(满分 15 分) 3.配送体系: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其详细的配送计划、配送流程、投入本项 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配送人员情况表、技术人员资格证/职称证、配送人员健康 证及驾驶证、自有配送运输车辆购置发票得 21 分,每少一项扣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扣 3分,扣完为止。(满分 21 分) 4.应急预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学生饮用奶安全、机动车突发事故、食物 中毒、配送车辆故障、仓库盗抢、断供应等应急预案得 18 分,缺少一项或内容与本 项目无关扣 3分,扣完为止。(满分 18 分) 第三包: 价格部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 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且执行国家营养餐改善计划每 生每天 4元的补助标准。因此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 商务部分(25 分): 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得 10 分。(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复印件)(满分 10 分)。 2、供应商提供购买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和产品责任险的,每一项得 3分,共得 6分。(满分 6分) 3、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有效 期内),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 2分,满分 4分。(满分 4分) 4、供应商提供其生产场地及仓储能力证明文件(以场地、仓储场所租赁合同及 照片资料为准)得 5分。(满分 5分) 技术部分(75 分): 1、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负偏离一项 扣 3分,扣完为止(偏离指标以产品包装彩页/检验报告等资料证明为准)。(满分 15 分) 2、供应商提供主要原材料(鸡蛋、小麦粉、油)检验报告及采购合同证明材料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6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一项得 5分,最高得 15 分。(满分 15 分) 3、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加工工序流程、加工车间实景照片、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得 9分。每缺少一项扣 3分,扣完为止。(满分 9分)。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包含服务范围、实施原则、项目管 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配送方案、配送人员健康证及驾驶证、自有配送运输车辆 购置发票)得 21 分,方案内容每少一项或与本项目无关扣 3分,扣完为止。(满分 21 分) 5、服务承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保证、食 品中毒应急预案、运输车辆安全事故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每提供一项得 3分,最高得 15 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不得分。(满分 15 分)。 6.3 评标结论 6.3.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同时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 标供应商。 6.3.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低价优先的原则推荐排序候选人资格, 价格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 核心产品是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的,已在招 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与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7.1 除本评标办法第 4.1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 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联系。 7.2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 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8、解释权 8.1 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归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7 9、附件 附件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 附件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附件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8 附件 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 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 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 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9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 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 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 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 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 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 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 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 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 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 转包给大型企业。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0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 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 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 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 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 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 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 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1 附件 2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 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3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4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5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6 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7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 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 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 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8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 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 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 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 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甘肃鑫常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 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 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 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 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 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资金来源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投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原则 9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报价 12投标货币 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及加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 五、 开标、评标 22开标和资格审查 23评标委员会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6评标货币 27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28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29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六、 授予合同 30确定中标人及合同授予标准 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中标通知书 33签订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5腐败和欺诈行为 七、询问、质疑 36综合说明 37、询问 38、质疑与答复 39、补充 40、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八、政府采购政策 41、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44、变更事项 九、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技术参数 第三包技术参数 第四章 合同文本 1. 定义 2. 适用性 3. 原产地 4. 标准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 知识产权 7. 履约保证金 8. 检验和测试 9. 包装 10. 装运标记 11. 装运/交付条件 12. 装运通知 13. 交货和单据 14. 保险 15. 运输 16. 伴随服务 17. 备件 18. 保证 19. 索赔 20. 付款 21. 价格 22. 变更指令 23. 合同修改 24. 转让 25. 卖方履约延误 26. 误期赔偿费 27. 违约终止合同 28. 不可抗力 29.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 争端的解决 32. 合同语言 33. 适用法律 34. 通知 35. 税费 36.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章 附件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8.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9.诉讼或仲裁情况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 12. 投标货物说明表 13.供应商推荐的选件清单(如有) 15.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第六章 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初审 3、评标货币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6、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