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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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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合同

招标详情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合同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合同 系统发布时间:2020-03-02 17:55:24
合同名称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GG2020-20191947
合同总金额(元) 2,390,000.00
项目预算金额(元 ) 2,39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 2020-02-19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02 17:55:24
采购人名称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
供应商名称 成都盛农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电子文档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合同.pdf
采购项目编号 5101072019000681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周林13882186323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高涛 18180818958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变更前合同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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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 采购项目合同 签订地点:成都市龙江路小学 签订时间:2020 年 2月 19 日 甲方: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 (加盖公章):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中路 8号 乙方: 成都盛农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黄甲大道四段 151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武侯区教 育局直属单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项目政府 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编号:5101072019000681)和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 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编号: 5101072019000682)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项目第一 批、第二批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武侯区教育局 统一存档)、《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成都市 武侯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公 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办中小学(幼 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严防食 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 统一配送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5〕7 号)文件精 神,受我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委托,武侯区教育 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 由成都盛农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统一配送。采购期限为一 年。 二、合同期限 2020 年 2月 19 日——2021 年 2 月 18 日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 起始时间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开学通知之日 起为起始时间,本合同履行终止时间不变。 三、配送内容/技术参数要求 (一)配送内容 1.预包装类:米、面、油、奶; 2.生鲜食品类:肉、蛋、禽; 3.蔬菜、干杂、调味品、其它(如水果、糕点等)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为质量合格产品。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 加工的成品。 2.预包装类食品: (1)均应具有 SC标记。 (2)其中大米为籼米(一级),执行标准:粮食 GB2715-2016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3)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1355-86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4)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执行标准:植物油 GB2716-2018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5)乳制品执行标准:GB 12693-2010 或国家卫生、 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符合GB 12693-2010 或国家卫生、食 品安全最新标准,①纯牛奶以生牛乳为原料,符合 GB25190 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 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 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②调味奶以不低于 80%的生牛 乳为源料生产,符合GB25191 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 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 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 现象。③学生饮用奶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国家奶制品相关标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 管理办法》质量要求及当地学生饮用奶执行标准及要求。学 生饮用奶生产、配送、包装、标识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 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要求,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 6 个月 (以生产日期起计算)。学生奶应是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推 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 (6)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 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 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 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 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 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3.生鲜食品类: (1)猪肉(冷鲜肉一级、热鲜肉)执行标准: GB2707-2016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具备《动 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追溯体系。其它 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 (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 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 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所有肉 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 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2)蛋类执行标准:GB 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 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 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 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 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 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 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4.蔬菜、调味品、干杂、其它(如水果、糕点等): (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 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 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 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 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 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 求。 (2)调味品、干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 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 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 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 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3)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 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区教育局直属单位、中小 学(幼儿园)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 求。 ( 4)糕点:产品符合 GB 20981-2007 、 GB/T 20977-2007 或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 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 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 期二分之一天之内, 5.幼儿园配送品种应符合《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成教办〔2012〕33 号)的要求。 6.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并在 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 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乙方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 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 和安全。 四、配送要求 1.乙方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 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2.乙方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 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 输。 3.乙方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配送专 用车辆不少于 3辆(含 3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 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 辆应有冷冻冷藏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 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 4.乙方应自行负责所供物资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 专用通行证进出甲方。 5.肉、禽、新鲜蔬菜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 品原料可视甲方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 鲜、优质、安全、可靠。 6.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产品批准证书等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有效期 满后应重新索取。 7.乙方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乙方应建立 24 小 时监控体系,在所有的库房安装 24 小时声像监控设备。所 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 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 48 小时,其他产品留样 保存一周。 8.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蔬菜、 水果农药残留相关检测报告,大米和面粉重金属检测报告 (包括汞、镉等相关重金属指标),肉禽类兽药残留检测报 告等。 9.乙方需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 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乙 方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10.乙方需为甲方的配送配备服务保障人员(含专职配送 服务人员、专职驾驶员、食品安全员、农残检测员或分析员、 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所有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 证及在职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行驶证,农残检测员或分析 员、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食品安全员提供相关专业证书证 明材料。 11.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固定经营场所,其中仓储库房不少 于 1500㎡(含 1500㎡)、冷冻冷藏库房不少于 500㎡(含 500㎡),并提相关库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12.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 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13.乙方须提供诚信经营承诺书。 14.乙方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将会同相关 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供应商,对食堂大宗食品原 料配送进行监督考核。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 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 费用;对乙方商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 责任。 15.区市场监管局每年不定期对学校餐具及中标供应商 配送的食品原料开展抽样检测,因餐具抽检不合格产生的罚 款由学校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并通报批评;因食品原料抽检不 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并作为续签或解 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16.服务要求 (1) 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制定配送服务方案: ①食品管理、出入库管理 ②配送时效性、开饭具体时间及配送时间 ③地理因素、配送路线 ④环境因素、食堂环境因素(应当根据甲方所在地的常 年环境情况以及甲方食堂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食材配送 建议以及食材保存建议,食材进入食堂应当透明化,保障食 材安全,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⑤学生年龄因素、学生、教师组成因素(应当根据不同 配送学校中不同学龄学生以及教师人数提供合理的食材配 送建议以及不同的食材配送数量的合理化安排,提供具体的 执行方案)。 (2)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①售后服务人员构成合理(构成合理是指售后服务团队 人员结构合理,具有团队管理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各自分 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 ②有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对于超过保质期、因损坏、 虫蛀等情况无法适合食用的食材应当及时处理或销毁,不得 与其他食材混杂,有专门的人员处理、监督,处理流程记录 可追溯); ③快速的退换货机制(对于学校提出的合理退换货要 求,应当及时响应并及时退换,换出的食材应保障质量及供 应,有专门的人员处理、监督,处理流程记录可追溯)。 (3)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制定配送管理方案: 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应包含针对本次项目设定的 食品的风险评估及管理、食品管理和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教 育和培训); ②食品安全管控指标(应包含符合国家、地方食品相关 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 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要求,对与食 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检验 方法与规程); 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应明确各级岗位及人员,各 自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符合风险岗位可相 互监督且不相容的原则); ④食品来源追溯体系(通过可追溯食品上的可追溯标签 可以查看该食品的各种信息,了解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性;该 食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相关单位可以通过可追溯体系中 的信息追溯和识别问题来源;符合成都市食品溯源要求); ⑤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应提供供应商食 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提供相应 的处理方式,处理流程及方式应符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 (4)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制定: ①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 的配送人员管理应当权责清晰,有专门的管理团队、执行团 队,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 ②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 项目的索证索票制度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 行流程,证、票留底,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可查验可追 溯); ③食材原料出入库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 目出入库管理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 不同品种对应的出库、入库登记管理、监管, 做到可查验 可追溯); ④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 的库房卫生管理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 程,仓库应当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材存放要求,应做到及 时清洁,并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⑤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 的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 行流程,针对配送前的食品应当保障安全,及时处理可能存 在的安全隐患,且应做好所有查验记录,做到可查验可追 溯); ⑥食品安全运送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食 品安全运送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 在食品运送过程中,要保障运送过程安全、运送中食材质量 的保障、运送人员安全以及进入配送校区时的安全措施,做 到不耽误配送行程,运输过程应当做好相应记录); 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库 房安全管理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 库房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存在的污染、感染等情形,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明确的监控管理措施); ⑧生鲜蔬果类农残检验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 目的生鲜蔬果类农残检验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 式,执行流程,配送前按要求进行检验且有相应的检验记录 或检验报告,不得出现不符合要求的食材,一旦发现,需要 及时记录上报并更换,并在次检验,保留检验记录,做到可 查验可追溯); ⑨食品原材料留样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 食品原材料留样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 程,每批次食材均需保存样品供检验,样品留存应有相应的 留存记录、留存方式应符合该品种的存储要求,并可以按要 求提供样品检验,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5)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 ①甲方临时会议接待需求(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 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 式,有明确的应急措施,如紧急采买、仓库调配、应急配送, 如配送食材发生变更,应提供应急监测,提供应急响应速度 承诺及应急路线); ②停水停电、交通管制等特殊时段食堂临时需求(应包 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 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有明确的应急措施,如紧急采买、 仓库调配、应急配送,如配送食材发生变更,应提供应急监 测,提供应急响应速度承诺及应急路线); ③发生影响正常配送的突发情况的应急配送方案(应包 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 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在正常配送情况无法满足的情况 下,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车辆调配、路线变更、紧急采买, 如配送食材发生变更,应提供应急监测,提供应急响应速度 承诺及应急路线); ④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 急处置预案及应急赔付(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其中必 须包含供应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 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包括主要负责人联系方 式,发生事件后,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调 查处理和安抚工作,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同时提供应急处 置方案及应急赔付方案,包括处理流程、处理方式,并做出 所有流程记录)。 注:以上(1)至(5)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 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给甲方存档。 (6)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专职驾驶员 及车辆不得再次兼任武侯区其他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 品配送,一经发现,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 律责任。 17.根据《成都市武侯区财号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采购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成武财采 [2019]23 号)相关要求,乙方在执行本次项目配送过程中, 需按照甲方教师营养餐前期的预留比例,配合各单位完成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商等相关信息录入 工作并面向符合要求的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 18. 乙方要响应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办中小学(幼 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区域管理规定和要求, 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四、乙方的退出机制及责任追究: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 资格: ①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②甲方连续两次(每 学期一次)对供应商质量服务评议考核为“差”的、食材配 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③在配送期间相关资 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④经监管部门 抽检不达标的,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相 关责任。 五、价款、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投标时承诺的结算率将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 1.配送参考市场价格的确定:以配送当周成都市发改委 官方网站公布的《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 表》武侯区三个农贸市场(吉顺农贸市场、双楠综合农贸市 场、绿丰农贸综合市场)中的食品原料最低零售价为参考依 据。如果官网价格表上没有的,由乙方和甲方根据实际需求 随机抽取三个综合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询价,取价格最低数作 为参考依据。 2.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配送结算价格=市场参考价 格 x投标时的结算率。 3.付款方式:月结 六、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及金额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3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预 算金额的 5%人民币 1195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玖 仟伍佰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乙方所供货物无任 何质量问题的,该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的 30 日内由甲 方无息退还给乙方。因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 权扣除当日配送总金额 1000 元/次,扣除后导致履约保证金 低于应交数额的,乙方应在三日内补足。情况严重并造成严 重后果,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关法律责任。 2.交款方式: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收款单位:成都市武侯区财政支付教育分中心。 七、验收要求 甲方指定专人为验收员,采取双人轮换验收方法,对采 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和查验,拒收不符合要求的 食品原料,并做好交接手续。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 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九、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 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 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 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 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 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 况。 4.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事项范围内的项目,应对照企业 在投标文件中给出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2.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货款。 3.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 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 甲方的监督。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 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支付守 约方违约批次货物的总价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 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补足。 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 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 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 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方此时 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 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 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 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在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 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 2 份,乙方 2份,教育局备 案 1份。 十六、附件 1. 项目招标文件 2. 项目投标文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直属单位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 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黄甲大道四段 151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二仙桥分理处 账号: 账号:1000090000581734 电话: 电话:028-64885132 传真: 传真:028-64885132 签约日期:2020 年 2 月 19日 签约日期:2020 年 2月 19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单 位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原料采购的管 理,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直属单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 项目(第一批)(招标编号:5101072019000681)和成都 市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采 购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第 二 批 )( 招 标 编 号 : 5101072019000682)的《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中 标 供 应 商 的 《 投 标 文 件 》 及 《 中 标 通 知 书 》 , 成都盛农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特向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 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 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相关行业的规定。 2.严格执行《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公办中小学 (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武府教〔2020〕号)的规定。 3.严格履行与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 签订的《成都市龙江 路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合同》,严格按照在投标 时承诺的结算率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 4.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和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 的实际需求,保证食材质量优良、新 鲜。 5.配送过程若出现违规行为自觉退出配送资格,并承担 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企业(盖章): 2020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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