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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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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0]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22001069901 项目名称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3207222001069901-BD-001; 标段名称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3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3月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

2.工程规模: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总面积22634.06平方厂房消防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2001069901-BD-001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总面积22634.06平方厂房消防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开委备〔2020〕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
2.1.2建设规模: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总面积22634.06平方厂房消防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45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3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5月21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内容: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
连建发(2018)421 号文执行。
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 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
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19年09月至2020年02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 (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
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
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
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3月16日 9 时 00 分。
5.2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本工程选用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中“均值入围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具体如下:
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以上入围方式需要抽取的 G1 值、G2 值,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x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9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注:(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于宝龙
电 话:158051228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联 系 人:刘燕
电 话:15961320166
2020 年03月02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10.2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10.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9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晶都大道1025号 地 址: 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于宝龙 联 系 人: 刘燕
电 话: 15805122838 电 话: 1596132016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

2.工程规模: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总面积22634.06平方厂房消防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2001069901-BD-001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总面积22634.06平方厂房消防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开委备〔2020〕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
2.1.2建设规模: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总面积22634.06平方厂房消防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45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3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5月21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内容: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
连建发(2018)421 号文执行。
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 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
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19年09月至2020年02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 (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
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
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
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3月16日 9 时 00 分。
5.2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本工程选用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中“均值入围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具体如下:
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以上入围方式需要抽取的 G1 值、G2 值,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x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9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注:(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于宝龙
电 话:158051228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联 系 人:刘燕
电 话:15961320166
2020 年03月02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10.2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10.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9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晶都大道1025号 地 址: 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于宝龙 联 系 人: 刘燕
电 话: 15805122838 电 话: 1596132016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幢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不见面招标文件.pdf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幢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不见面招标文件.pdf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 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3207222001069901-BD-001 招 标 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刘燕 2020 年 03 月 02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1. 招标条件........................................................................................................................................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7 5. 投标截止时间................................................................................................................................7 6. 资格审查........................................................................................................................................7 7. 评标方法........................................................................................................................................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9 9. 联系方式........................................................................................................................................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投标人须知................................................................................................................................................18 1 总则................................................................................................................................................18 1.1 项目概况............................................................................................................................18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8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8 1.5 费用承担............................................................................................................................19 1.6 保密....................................................................................................................................19 1.7 语言文字............................................................................................................................19 1.8 计量单位............................................................................................................................19 1.9 踏勘现场............................................................................................................................19 1.10 分包...................................................................................................................................19 1.11 偏离..................................................................................................................................19 1.12 知识产权...........................................................................................................................19 1.13 同义词语...........................................................................................................................20 2 招标文件........................................................................................................................................2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0 2.4 招标控制价........................................................................................................................21 3 投标文件........................................................................................................................................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1 3.2 投标报价............................................................................................................................21 3.3 投标有效期........................................................................................................................21 3.4 投标保证金........................................................................................................................21 3.5 备选投标方案....................................................................................................................22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22 3.7 投标备份文件.....................................................................................................................22 4 投标................................................................................................................................................22 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 5 开标................................................................................................................................................23 3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23 5.3 特殊情况处理....................................................................................................................23 6 评标................................................................................................................................................23 6.1 评标委员会........................................................................................................................23 6.2 评标原则............................................................................................................................23 6.3 评标....................................................................................................................................23 6.4 评标结果公示....................................................................................................................24 7 合同授予........................................................................................................................................24 7.1 定标方式............................................................................................................................24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24 7.3 履约保证金........................................................................................................................24 7.4 签订合同............................................................................................................................24 8 纪律和监督....................................................................................................................................25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5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5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8.5 异议与投诉........................................................................................................................25 9 解释权....................................................................................................................................26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7 评标办法前附表................................................................................................................................28 1. 评标方法.......................................................................................................................................30 2. 评审标准.......................................................................................................................................30 2.1评标入围..............................................................................................................................30 2.2初步评审标准......................................................................................................................30 2.3 详细评审.............................................................................................................................30 3. 评标程序.......................................................................................................................................30 3.1评标准备..............................................................................................................................30 3.2评标入围..............................................................................................................................30 3.3初步评审..............................................................................................................................30 3.4详细评审..............................................................................................................................32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 3.6推荐中标候选人..................................................................................................................33 附件 A.........................................................................................................................................................34 附件 B.........................................................................................................................................................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4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3 第六章 图 纸..........................................................................................................................................6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9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项 目名称)已由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开委备〔2020〕2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开发区富华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 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 2.1.2 建设规模: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总面积 22634.06 平方厂房消防改造。 2.1.3 合同估算价:约 45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03 月 23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05 月 21 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内容: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详 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 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 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2】 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 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 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 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 连建发(2018)421 号文执行。 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 绝不出 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 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 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 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 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 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 核 B类证(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 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 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19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2 月)。本工程执行连 建发 (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 诉)。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 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 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 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 6 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 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 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 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 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 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03 月 02 日至 2020 年 03 月 09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获取; 7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3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5.2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 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 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当进入评标入 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本工程选用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中“均值入围法”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具体如下: 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 为 10%、15%、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 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 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 8 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 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 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以上入围方式需要抽取的 G1 值、G2 值,开标时由招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 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 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 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 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 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 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 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x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 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 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 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 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 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 由招 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 K2 值取 95%。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注:(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 9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 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 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 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于宝龙 电 话:158051228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联 系 人:刘燕 电 话:15961320166 2020 年 03 月 02 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 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 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 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 2013 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10.2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 密工作。 10.5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 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 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 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 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18-85868193 江苏 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5.0 版),请您先联系 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 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 心 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连云港市政务 服务中心 C座一楼大厅 CA 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18-85868193 江苏 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国泰新点 李仕龙 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于宝龙 电 话:158051228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联系人:刘燕 电 话:15961320166 1.1.4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 消防改造项目施工 1.1.5 建设地点 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付至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 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 8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剩 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1.3.1 招标内容 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60 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03 月 23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05 月 21 日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分包金额要求:/ 1.11 偏 离 不允许 2.1.1 (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补充通知、澄清(答疑);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 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 录网上招投标设备采购及安装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 件发布,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招标 人不再另行通知。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 间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2.4 招标控制价 金额:4434958.13 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承诺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银行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 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1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 有); 项目负责人 2019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2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 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 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 “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或“免收投标保证金确 认函”原件;(如有)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中 汇出,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个 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 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 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整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 中心财务室 户 名: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3207220251010000098654 递交情况查看:登录会员系统>>业务查询>>点击“保证金查 看”>>选择标段>>点击查看(提示缴纳情况) 其他要求: 根据连建管〔2015〕360 号文规定:进入连云港市承包商 名录的企业可以选择年度投标保证金。施工企业年度投标 保证金交纳额为 20 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 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额为 3 万元人民币,投标时,不再 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 被评为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江苏 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江苏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 14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企业;被评为连云港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的, 可从入选当年度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免收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其递交情况,以开 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为准。 3.4.3.1 投标保证金退还 1、退还时间:中标公告发出后,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 证金:合同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 5 日内,退还中标候选 人的投标保证金。 2、退还方式:网络系统退还(电子化保证金系统)由东海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审核后,网上退还至投标单位的法人 基本存款账户。 联系电话:0518-87289525 3.4.3.2 不予退还情形 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提供虚假承诺等违法 违规行为。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 制要求 不采用 □采用。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 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 等。 3.6.6 其他编制要求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 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4 份。(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 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3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4.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 要求见本附表 10 条。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 代表 项目负责人 1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2.1 开标程序(详见正文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递交网络投标文件情况; (3)招标人代表抽取相关系数,并公布抽签结果; (4)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招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唱标;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代理机构注意事项: 1、监管机构人员监督开标过程,现场核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组长及成员身份,非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的代理项目组 负责人或成员的,予以记录,依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办 法处置。 2、招标代理系统操作人员于开标前须打开不见面交易系 统视频、音频直播功能,通过语音系统或信息回复方式实时 回复投标人在信息互动中所提出的疑问。 投标人注意事项: 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 通 过 连 云 港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 参 加 开 标 会议 ( http://117.60.146.212:8326/BidOpening/bidopenin ghall/hall/login); 2、根据连建发(2018)95 号文规定 , 投标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远程交互 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同时投标 人参与交互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 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弄虚作假 、 随意更换人员所 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 解密时间 30 分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江苏省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1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3.1 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向发 包人提交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 资格。 □否 8.5.1 异议提出的时间 2020 年 03 月 11 日 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东海县行政审批局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采用网上电子方式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法规要求的异议书、投诉书的原件扫描件发送 到对应的电子邮箱中。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李 工;联系电话:13961323573;联系邮箱:2563035950@qq.com。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姜科长;联系电话:13912188899;联系邮箱:358762909@qq.com。 10.2、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须在合同中明确。 10.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试行)》(建市(2014)118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10.4、本工程进场交易费按照苏价服(2017)177 号文执行,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 列。 10.5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 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 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 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 加开 标会议(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 : http://117.60.146.212:832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 1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标人的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 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 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 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 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 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 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 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 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 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 根据连建发(2018)95 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 诉)。远程交互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同时投标人参与交互的人员将 一直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 导致的一切后果。 6.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 )、扫描仪、 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IE11 及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 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 果。 18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19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1.1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20 1.13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 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 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 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 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 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⑤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提供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 22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6.2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 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3.6.3 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1 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 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 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 息。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 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 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3.6.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投标备份文件 3.7.1 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由中标人提供) 3.7.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4 投标 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无须递交备份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3 4.2.4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 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参与开标工作,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 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 现场使用 CA 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 导入。 5.3 特殊情况处理 5.3.1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3.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如为远程开 标,通过系统平台在开标现场提出)。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4 6.4 评标结果公示 6.4.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 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 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4.3 评标结果公示后,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因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 格的,由招标人决定递补或重新招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 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 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 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 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 可以重新招标。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 25 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4 大中型项目,开工前中标人应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招标人依据合 同约定条款对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组成员加强履约管理。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8.5.1 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2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 8.5.1 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 议。 8.5.3 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 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26 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 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方法一:均值入围法;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 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符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 业基本银行存款账户 信息资料;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银行存款账户信 息资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8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负责人 2019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2 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 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 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或“免收投 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详见第八章投 标文件格式)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 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 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 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 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 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 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29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 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 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 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5%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 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不少于 0.6分),每高 1%扣 0.9 分(负偏离扣 分的 1.5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0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 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评标入围 2.1.1 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 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 初步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 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 依据。 3.2 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2.1 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 初步评审 3.3.1 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1 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 3.3.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2 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3 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进行。 3.3.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 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开标时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 的(根据现场开标记录与投标文件比对); (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 价的; (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 一致的; (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 基础不一致的; 32 (15)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 算和支付办法的; (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 况的; (2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 求的; (2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3.4 详细评审 3.4.1 按本章第 2.3.2 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 B。 3.4.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 投标人得分=A+B。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所报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资质不合格的企业为 中标候选人。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 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4 附件 A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当进入评标入 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本工程选用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中“均值入围法”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具体如下: 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 为 10%、15%、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 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 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 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 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 进行下一步评审。以上入围方式需要抽取的 G1 值、G2 值,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35 附件 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 【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 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 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 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 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 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 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x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 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 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 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 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36 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 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 由招 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 K2 值取 95%。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注:(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 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 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7—0201) 38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 造项目施工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润海工业园一期项目-8#厂房。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东开委备〔2020〕2 号文。 4.资金来源: 自筹 。 5.工程内容:消防改造。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详见招标工 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03 月 23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05 月 2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39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40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4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42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 招标文件 (含澄清、 答疑等补充文件) ; (2)标 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3)发包人、承包人有 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红线范围内。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项目部及生产生活用地等。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以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 规的规定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 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43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 14 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贰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全套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在开工前 5 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4 份其 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对于关键部位和环节工程, 施工前至 少 5 天內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以备审查批准;每月 25 日前应按监理 工程师要求提供本月周报及下月计划各 4 份; 每周例会前一天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 本周周报及下周计划各 4 份;必要时应提供日报和日计划各 4 份。以上资料由监理人报 送发包人 2 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 5 日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肆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书面文件 7 日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监理工程师及有关 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承包人对原设计的修改必须得到发包人、原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 44 师的同意,如擅自修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后果负责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 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 和全部权利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 供施工现场现有状况供承包人使用,如不满足施工场内运输的需要,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 用由承包人负担。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 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 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 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 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 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 45 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偏差在 15%以内的, 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偏差超过 15%时,其 综合单价可以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 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 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3)当工程量偏差超过 15%,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 生变化时:a 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b 单价或总价措施中以项为单位的 不予调整;c 以费率为单位的费率包干,计算的基数按实结算;d 以独立费计算的措施费项目在 结算时不予调整;e 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不予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审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报告、 协调外部关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工作;组织协调施工 现场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工作,发包人指令的下达、相关问题的处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7 天前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水源、电源到施工现场,由承包人自行提供材料、设备接水、接电, 并自备合格计量表计量,供水、供电费用(含接水、接电费用)由承包人支付,通讯工具自备;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见现场实际条件,包含在合同价中;(3)协调处 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 发包人会同承包人负责做好保护工作,承包人如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发包人、设计院及 46 监理,由发包人会同有关部门出具解决方案。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 28 天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40 天内按国家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两套竣工资料原 件,四套复印件及电子文档一套],且符合工程所在地质安站、城建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要求,并 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竣工资料原件,四套复印件及电子文档一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40 天内 提供符合城建档案 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 结算书等其他资料。当报送的资料不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而重新报送或补送资料的,其 资料报送有效时间为承包人最后一次报送时间。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每拖延一 天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 万违约金,造成发包人、监理人管理费用的增加, 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进一步向承包人索赔补偿损失不足部分的权利。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等) ,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 负全责(责任和费用) 。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场人员 及行人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现场和本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 坏,或为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 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非施工人员不得进 入现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②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 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 1 间办公室, 配套办公家具。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电脑等办 公用品由发包人自备;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包 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及城市道路、周边建筑排污、渣土、环保(含施工噪音、 施工粉尘) 、环卫、市容、城建、治安、交管、人口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由承包 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47 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 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现场施工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及 设施清单登记造册报发包人备案。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的损失,由承包人承 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如承包人未及时解决上述问题并引起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直接赔付, 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尤其是需做好管线保护工作,具体要求是:1、有审批手续;2、有施工方 案;3、有标志标识;4、有管线资料和现场交底;5、有探挖工序;6、有应急预案(联络方式)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破坏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⑥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标准化施工现场管理,保持现场清洁,符合环境要求;交工前清理 现场,因施工产生的垃圾外运,费用由承包人自理;⑦承包人有义务对本工程图纸详细审阅,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期间尽量少发生拆除变更等浪费现象。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与周围发 生的纠纷由承包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与公司总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2)项目资 源的组织与调配(包括人力、物资、资金等) ;(3)领导制定项目各项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 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4)是公司法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理,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及协作单位 合同;(5)是本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安卫体系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全过程 和用户负责。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在发包人签发开工令后进驻 施工现场,并要求其本人每月不少于 25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按 时参加工程例会(有事须请假) 。项目经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施工现场 均有足够的劳动力、材料设备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不得因节假日、农忙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 20000 元违约金,同时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 项目经理,否则解除施工合同,所有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48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按 5000 元/次支付违约金,如累计发现五次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所有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 20000 元违约金,同时要求承包 人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否则解除施工合同,所有违约金从承包 人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扣除承包人 20000 元违约金同时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所有违约金从 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3.3 项目管理团队。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注册(执业)证书名称及号码: ; 联系电话: ; 施工员: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施工员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质量员: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质量员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安全员: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安全员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其它 ; 大中型项目,开工前中标人应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招标人依据合同约定 条款对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组成员加强履约管理。 3.5 分包 49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全部工程禁止分包 ,若发现承包人有擅自分包行 为, 承包人除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外, 还应支付合同价款 2%的违约金及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发包人有权决定分包内容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总承包服务配合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 的专业工程发包及自行采购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专业工程提供服务、支持、协调和配 合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本工程需专业资质队伍施工的项目将来若由招标人组织招标发(分)包的, 分包与总包之间的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由分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用)的 2%支付, 分包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得单列。施工中总包单位若不服从招标人的协调安排,未履 行对分包工程提供协调、配合服务的,招标人有权按分包工程价款的 2%扣回配合费(从总承包 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且视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方的经济责任。配合时间为总包单位自身合 同工期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顺延工期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 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止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保函;金额: 中标价的 10 %;期限: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 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在发包人委托权限内,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主持工 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证;以及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 50 造价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证和工程合同、资料的管理。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提供 1 间 办公室,办公设备监理人自备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本工程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及说明、图 纸会审纪要和变更设计联系单组织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由于承包人原因发 生工程质量问题,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必须精心 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承包人无 条件整改至合格为止;4、本工程的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人员验收合格签字认 可方可隐蔽;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土方回填必须确保回填土质量,如今后发生因回填土质量不符 合要求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6、为保证粉刷质量,尽量避免粉刷空鼓开裂的发生,承包 人粉刷黄砂一律用中粗砂,若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粉刷黄砂用细砂的,每 发现一次向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5000 元。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监 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51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当按照按照国家、江苏省、连 云港市等有关规定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 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 接受发包人、 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自行组织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 整齐。在工程交付使用前,承包人应当清理施工现场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 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 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 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 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要求各 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3) 、采购、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 、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 、依据工程总工期及各节点工期要求提供保证工程施工按期完成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施工优化措施、与其他专业协调配合的组织措施等;(6)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7)、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9)、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0)、冬雨季施工、成品保护 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5日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7 天 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52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7 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 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迟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 五/天处罚承包人,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必须按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若因施工组织设计有缺陷,无法施工的,承包人必须修订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总监理 工程师审定后实施,发包人对各节点进度进行控制和检查,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 完成工程,或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程总价的 1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对该工程现场条件等,在投标和合同签订前已 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工程各方面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各种不利因素,采用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 理措施继续施工,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 50mm 的雨日超过 1 天 ; (2)6 级以上台风灾害 ; (3)日气温超过 38℃的高温大于 3 天 。 5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 价中。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负责 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及出 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通知发包人、 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 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求,由承包人提供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求,由承包人提供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求,由承包人提供。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求,由承包人提供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 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 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6) 发包人提出的变更;变更以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签发的签证单为准; 若因承包人的原 54 因发生变更则不予调整,承包人自行承担。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 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 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 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按 照实际发生变化进行调整。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起采用询价的方式确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是发包人认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 额,包括部分项目暂定及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 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施工期间各类人工、机械的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由 55 发包人承担,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5%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时所采用的当期《东海县工程建设经 济》所载指导价。如有缺项,双方另行协商。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人工、机械的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5%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内的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今后不做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本合同第 11.1 条执行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56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现行 计价定额及相关图集。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 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付至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 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 80%,经 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7日 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 资料后 7 日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57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 3000 元/天的违 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2%。违约金从工程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在移交结束后 7 日内完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4)发 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 90 天内 。 58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90 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日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 终结清申请单后 30 日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60 日内完成支付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 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审定总价款的3%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 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无息退还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59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保修通知书或口头通知后 48 小时 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 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 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的或未按规定实施的;(2)若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周边住户和单位投诉或新闻媒体负面曝光;(3)承包人不能按规定上报竣 工结算;(4)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保险事故给发包人造成影响的。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工期延误每延 误一天,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壹万元违约金。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60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其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签订合同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的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中标(承包)资格、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事故保险,执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一 切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建筑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办理,以承包人与发包人名义联名投保,投保 条件与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自行考虑, 该项费 用含在合同价中。 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办理,以承包人与发包人名义联名投保,投保条件与 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自行考虑, 该项费用含在 合同价中。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 30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发票等全套 文件资料,未提供上述文件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合同价款的 0.2%;因为承 包人延迟办理或未办理相关保险,发包人可责令承包人在七日内按要求办理,并有权在工程款支 付时扣除合同价款 2%的违约金。因延迟办理或未办理相关保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相关金额发包人可从未支付工程 款中自行扣除。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 保险合同需经发包人审批;(2)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有责任 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3) 如发生保险事故时,承包人应负责向保险公司索 赔及办理赔付事宜;(4) 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保险,如承包人未办理保险 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工程保险费用,直接选择保险人。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 18.7 通知义务 61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 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 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 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东海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62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 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 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 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 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 即向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 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63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 件,其有效 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 其 9 本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地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 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 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 本章的有关约定。 1.4 本条第 1.1 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 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5 本条与本章第 2条和第 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 本。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及其 9 本计算规范;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均应填写且只允许 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 单价和合价之中。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 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65 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 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5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5.1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综合 单价。 2.5.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3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 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含材料保管费)应计入 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 项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 竞争性考虑。 2.5.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 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 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现场保管等全部费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 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 致。投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价、交 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6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计算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主报价;其他总价措施 项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2.6.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 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6.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 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 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 织设计增补总价措施项目,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 2.6.4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 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7.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 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 2.8.3 项的计日工金额。 2.7.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 66 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 2.5.2 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 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 3.3.3 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7.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 金额。。 2.7.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 格式自主报价。 2.8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9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 低于成本。 2.10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 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 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1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 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2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3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 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4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其他说明 3.1 词语和定义 3.1.1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同义。 3.2 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 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 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 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 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也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 每个工作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 67 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按第二章 2.4 款规定的程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 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 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 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 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 2.7.3 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 单项目增补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 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 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项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 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 理费、利润。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 利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 标价格中。 3.4 其他补充说明 。 68 第六章 图 纸 6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其余详见报价编制依据及合同。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合同的工程内容为根据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该项 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工作。各个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及设计图纸组织工程施 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7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1 封面 (工程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 投标函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工程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 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 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工期 日历天。 2、我方授权委托投标项目负责人 同志(身份证号: )作为我 方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中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 在建工程的相关要求。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 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如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的行为, 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中标(承包)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 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7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74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系 (投 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投标项目负责人 (姓 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 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各项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75 投标人承诺书 致: 我公司参与贵单位 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我单位郑重承诺: 1、所报项目负责人 同志在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 2、我单位(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 (超过 5 年)无行贿 犯罪记录。 3、不出借挂靠资质; 将委托授权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全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环节)工作。开评标如非该 委托授权代理人参与,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后期如发生异议或投诉,也将授权投标 项目负责人本人参与处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 监管部门的质询,否则,异议或投诉不成立; 4、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环节)出示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5、我单位若在行使权力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 定投诉程序的,我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6、我单位投标所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核查不合格,我单位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综上,我单位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预审(合格)资格、投标或中标(候选 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我单 位自行承担,同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7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注册建造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 77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建造师证号 专 业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负责人简历 78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序号 发包人名称 工程名称 及建设地点 建设 规模 项 目 负责人 合同金额 (万元) 开竣工 日 期 79 拟分包计划表 序 号 拟分包项目名称、 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6. 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分包 1.11 偏离 1.12知识产权 1.13同义词语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招标控制价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投标备份文件 4 投标 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2 开标程序 5.3 特殊情况处理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6.4 评标结果公示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7.3 履约保证金 7.4 签订合同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 异议与投诉 9 解释权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2初步评审标准 2.3 详细评审 3. 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2评标入围 3.3初步评审 3.3.2资格评审 3.3.3响应性评审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4详细评审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附件A 附件B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4 标准和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 联络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1.10.3 场内交通 1.11 知识产权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3. 承包人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扣除承包人 20000 元违约金同时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所有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履 3.5 分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3.7 履约担保 4. 监理人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 工期和进度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6 样品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 试验与检验 9.4 现场工艺试验 10. 变更 10.4 变更估价 10.7 暂估价 11. 价格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14. 竣工结算 14.2 竣工结算审核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3 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15.4.1 保修责任 15.4.3 修复通知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 保险 18.3 其他保险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20.4仲裁或诉讼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2.8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 3.其他说明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第六章图 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拟分包计划表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