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检测工程
招标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二○年三月
一、 招标条件: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年度检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二、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2、工程内容及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与年度检测,系统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通讯和广播系统、移动灭火器材等设施,详见附表。
3、服务期限:1年,在此期间中标单位能够按照招标及合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7万,超过则投标文件无效。
附表:消防设施清单:下列表中内容根据招标方现场情况酌情增减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消防水泵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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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喷淋水泵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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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火栓稳压泵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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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喷淋稳压泵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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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水箱 | 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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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湿式报警阀 | 套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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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喷淋头 | 只 | 1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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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流指示器 | 只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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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消防主机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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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点型感烟探测器 | 只 | 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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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点型感温探测器 | 只 | 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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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手动报警按钮 | 只 | 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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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疏散指示灯 |
| 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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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消防应急照明灯 |
| 1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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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消防广播 | 只 | 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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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楼层显示器 | 只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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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声光报警器 | 只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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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排烟风机 | 个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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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正压送风机 | 台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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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排烟风口 | 个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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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正压送风口 | 个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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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消火栓按钮 | 个 | 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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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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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总体要求 根据《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之有关内容。维修公司必须按要求定期组织维修和保养,每次维修保养必须出具书面材料,且记录应符合国家消防管理部门等相关规定。
1、每月对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监视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优先报警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报警主机、消防设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报警及控制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的指示灯、启动按钮、声光报警装置;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方案》中所列有关内容等进行检测。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修复,使灭火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按照《江苏省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医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积极配合医院迎接各级消防安全检查。
2、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用专用检测设备对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检测数量不得少于总量的30%。按安装总量的50%进行手动报警按钮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对警铃及声光报警器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的响应试验;对手动或自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对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各项联动能入联动系统的动作和回答功能等相关设备进行检测,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的工作状态。
3、如发现有关系统出现故障或损坏,维保人员接到电话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维保公司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因维保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应负责全部赔偿。
4、合同期内,应确保我单位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并且确保通过消防检测机构(或消防主管部门)对所有消防设施的年检并达到优良标准,如因未按合同正常维护造成年检不符合标准,复检费用应由维保方全部承担(在本年度合同款项中扣除)。
5、在合同期内正常维护保养,对损坏的部件应及时修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损坏部件由院方相关部门负责购买。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实施细则
在院方工作人员参与下,维保方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要求,每月至少对维保范围内的所有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维护检测和常规保养,对故障进行原因排查与解决处理。24小时响应院方报修电话,并向院方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提供操作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
为了使维保单位全面掌握维保工作量,现对维保检测和常规保养主要工作内容作如下要求:维保项目 维保内容 最低维保次数
1、消防控制主机:
a)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正常。
b)检测警报装置警报功能、联动广播。
c)检测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层显等,报警、显示、打印等功能。
d)检测消防联动控制器及控制模块的手动、自动联动控制功能,显示功能,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备用电源充、放电功能。
e)检测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原设备有此功能的。)
2、消防供配电设施 :
a)消防电源配电箱处主、备电源切换功能。
b)应急电源充、放电试验。
c)消防电源主、备电源供电能力测试。
d)非消防电源的联动切断试验 (风机、消防泵等)。每月1次
3、点型感烟探测器 : 放烟状态,检验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进行地址记录,每月抽测,全年覆盖。
4、点型感温探测器 : 加热状态下,检测探测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信号显示。每月抽测,全年覆盖。
5、手动报警按钮 :
外罩玻璃保持完好;触发按钮,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信号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是否准确。 每月1次
6、消防广播 :
检测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功能正常。 每月1次
7、防火卷帘 :
a)组件齐全完好,紧固件无松动现象。
b)现场手动、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和机械操作应正常、关闭时严密。 每月1次
8、自动喷淋头及管道 :
a)检查喷头外观无有损坏、锈蚀、漏水现象。
b)检查管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内有无堵塞。
c)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放水,进行水流指示器工作测试。 每月1次
9、电控柜:
a)检查控制柜有无变形、损伤、腐蚀。
b)检查线路图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c)检查电压、电流表指标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d)开关是否有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控制盘的指示灯是否正常。
e)检查电控柜内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应处于自动状态。各导线链接是否松脱,绝缘是否损伤。
g)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 每月1次 10、气体灭火系统 a)在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外观及压力表进行检查,外观应无锈蚀、碰撞变形,保护涂层完好,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每月1次 b)选择阀,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每月1次
11、消防管路系统
a)检测稳压泵的启动频率,确保启动频率正常。
b)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
c)对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进行放水,确保管道内的水质良好。
d)对水流指示器的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每季度1次
12、稳压泵及水罐
a)检查是否能够自动加压。
b)打开试验排水阀,检查减水时能否自动供水,加压装置及供水装置压力表是否显示正常。每月1次
13、消防水泵
a)阀杆加注润滑油。
b)泵房控制柜处启动水泵、消防主机控制室启动水泵,运行及反馈信号。
c)检查消防水泵动力运行是否可靠,水泵能否正常运转,流量和压力能否保证;电力上有无保证不间断供电设施,其性能是否良好。
d)检查主、备泵能否自动切换。
e)检查压力表是否变形、水泵启动后动作是否正常。
f)启动水泵后,打开试验阀,观察压力保持情况。
g)对消防水泵检修、保养一次,添加润滑油。 每月1次
14、水泵接合器
a)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
b)检查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每月1次
15、室内消防栓
a)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b)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c)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d)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e)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每月1次
16、室外消防栓
a)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闭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b)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
c)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d)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
e)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非重点部位消火栓按其总数的10%—20%,进行实际出水试验。
f)随时清除消火栓井周围及井内可能积存的杂物。
g)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标志的完整有效。 每年1次
五、突发故障抢修
当维保单位接到故障抢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对该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维保方应增加技术力量在24小时内修复,外送修理项目7日内完成修复,期间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同时报保卫科备案。
六、其它要求
1、因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需要,配合院方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消防检查、消防培训,以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好消防维保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台帐资料。
2、完成《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规定需年度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3、每月月末之前,将月度维护、保养记录报保卫科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应由维保人员签字和维保单位盖章。维保人员和维保单位对出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负责。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能独立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单位;如投标人为外市区企业,投标前须在本市区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处的设立须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文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房屋产权两证或租房协议原件备查);
2、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同时具备有消防维保及消防检测资质,并在泰州市消防支队备案;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企业近三年(2016年以来)具有建筑规模不低于 5万 ㎡医疗服务行业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服务的业绩(开标时须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6、保养人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经验,熟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具有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消防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开标时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d)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技术人员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投标当日以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封好,封口盖章),中标后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中标的当场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函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江苏省消防局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拟派服务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往期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密封 1、投标文件共编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必须使用A4纸打印,并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后按序装订成册,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订完成后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在密封袋表面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地址等信息,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2020 年3月12 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行政楼 八楼805 室,联系人: 褚进 ,联系电话: 0523-80185051 。
十、开标、评标 1、招标方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开标会议由招标方代表主持,所有投标人参加; 3、招标方相关人员组成开标小组,按标书要求公平公正进行评标; 4、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方委托的公正机构进行检查公正,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内的其他主要内容; 5、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招标人(盖章):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