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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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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委托,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1-13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3月12日14:00;2、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3月12日14:00。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更正日期:2020-03-04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逯遥 2.联系电话:022-23611619-801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3.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2624940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611619-801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9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bb@mzba.net.cn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001650472052502173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或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和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附件).pdf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20年03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