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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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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3-06 10:1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338202000000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
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160号孵化园9号园F座8楼10-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滕先生,028-85062416
采 购 人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 甘孜州得荣县河东下街教育发展大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365921868
项目联系人 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092675 转8119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06 10:14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20-03-04 10:00
中标日期 2020-03-05 14: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0-01-16 15:30
总中标金额(元) 36900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369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源林鸿森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龙潭总部经济城成宏路68号2栋1单元22层3号;中标金额:3690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总报价,但不单独立项。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5672.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海(组长)、徐卿、吴江萍、李晓燕、曾光(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单位的中标折扣率:蔬菜折扣率90%、鲜猪肉折扣率90%、高原牦牛肉折扣率90%、鲜鸡肉折扣率90%、副食品折扣率90%、冷冻肉制品折扣率90%。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ea6f9b811d016f9ca8ef2d00ae.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F5224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1.财政监督电话:得荣县财政局,0836-5921080。2.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PPP项目标识
招标文件 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 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 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5133382020000005 采购人: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月 共同编制 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致各潜在投标人: 非常感谢贵单位前来参加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 活动,我司对投标文件的关键环节及注意事项作出以下提示,请认真 阅读: ◆请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尤其要对实质性条款及否决投标的 条件引起高度重视。 ◆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检查资格性和符合性相关证明资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完整。 ◆请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 法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3月 04 日上午 10:00,请提前到成 都市锦悦西路 160 号孵化园 9号园 F座 8层 10 号(中国远东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如有)并到签到处登记。 在此仅是友情提示,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按照文件的要 求做好投标文件编制及相关投标事宜。 感谢贵单位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6)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6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0) 第七章 评标办法.............................................................................................(76)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90) 招标文件 1 / 9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采 购人)委托,拟对本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 策,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5133382020000005。 二、项目名称: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 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五、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同时提供产品所涉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A 类生猪定点屠宰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招标文件 2 / 97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本项目发售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 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公告及获取: (一)公告时间: 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 (二)获取时间: 2020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报名登记的时间为准(下同)。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届满 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要求可以顺 延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并在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三)获取方式: 1.在成都市锦悦西路 160 号孵化园 9 号园 F座 8 层 11 号【中国远东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元/份(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当登记。 八、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 3 / 97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 年 3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2.本次招标采购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3.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自行运至开标地点。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悦西路 160号孵化园 9号园 F座 8 层 10 号【中 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 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 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甘孜州得荣县河东下街教 育发展大楼 地 址: 成都市锦悦西路 160 号孵化园 9 号园 F 座 8 层 10-11 号【中 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 分公司】 邮 编: 627950 邮 编: 610042 联 系 人: 土老师 联 系 人: 滕先生 电 话: 08365921868 电 话: 028-85092675 转 8119 传 真: / 传 真: 028-8513525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feitc.sc@foxmail.com 网 址: / 网 址: www.cfet.com.cn 日期:2020 年 01月 16日 招标文件 4 / 97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410万元; 最高限价:因采购数量无法确认,本次采用折扣率报价,蔬 菜最高折扣率 100%,鲜猪肉最高折扣率 100%,高原牦牛肉 最高折扣率 100%,鲜鸡肉最高折扣率 100%,副食品最高折扣 率 100%,冷冻肉制品最高折扣率 100%。即当月单项货物总价 =当月基准价×当月配送数量×折扣率。(例:①鲜猪肉当月 基准价:20 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扣率:95%,当 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95% (折扣率)=19 元;②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元/斤,当月配 送数量:1斤,折扣率:5%,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 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5%(折扣率)=1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 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投标文件按 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 品参与竞争。 3 ★投标人应 当提供的资 格、资质及 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投标人应按第四、五章要求,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在投标 文件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5 现场踏勘 无 招标文件 5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6 标前答疑会 无 7 ★合同分包 不允许 8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其中业主代表 1 人。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总投标价为准,不保证报价最低 的投标人中标。 11 定标原则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3个,再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 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12 ★低于成本 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 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 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 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 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政府采购 政策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本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招标文件 6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 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只要联合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给予其 10%的价格扣除。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小微(监狱)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监狱)企 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其填 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未 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招标文件 7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相关要求,依 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 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 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并提供该产品所 在品目清单页截图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产品认证机构所在页面截图。 本项目强制性节能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 号令)规定,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 策。 4.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 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 的规则进行加分。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 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 117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规定,生产和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 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强制认证的,需要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供应商未提供,自行承担后果。 14 ★失信投标 人管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 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 招标文件 8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本项目发 售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 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打印随本 项目所有政府采购档案资料一并保存。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 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 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 (1)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 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 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 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 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2)投标人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 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处理。 15 评标情况 的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 合评分法的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将在 招标文件 9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16 ★投标保证 金 1.保证金交纳 金额:¥ 80000.00 元(大写:捌万元整);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 行转账形式。(4)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 的保函。不接受以现金、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通 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 行的相关凭证)。 开户单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营业室。 帐 号:4402,9020,1910,0146,415。 交纳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 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 投标文件的同时将保函原件一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注:(1)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投标人账户。 (2)备注栏应当尽可能注明:“(采购编号、包号)投标 保证金”。 (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须把交纳凭证(包括保函) 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每个包均须单独交纳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 保证金。 (5)以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的,保函出具机构若有固 定格式则用保函出具固定格式,但投标保函等必须为无条件 支付(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以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的, 其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交投标保 招标文件 10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等),将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等),在合同签订生效并 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后按相关的法律、规定退还。 17 ★履约保证 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 5 %。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 账形式。4.保函。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 证金。 交纳要求:转款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其它方式 交纳;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交纳至 采购人指定账户。 退款时间: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退 还。 18 供货地点及 供货期限 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提供的配送清单的要求配送至县城内指定 地点,由采购人配送至各学校。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如在配送途中,出现物资损 坏、腐烂变质,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直至达到验收条件,所 产生的费用和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9 投标人资格 审查方式 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注: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0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招标文件 11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五章。 21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 将不予接受。 2.开标一览表中记录的报价合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总投标 价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三者应完全一致 (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22 ★充分、公平 竞争保障措 施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仅限于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 随机抽取方式直接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 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 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上述第 1条规定 处理。 3.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二家(含)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 招标文件 12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 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 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否则,其投标无效。 23 采购人澄清 的时间和方 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不足十五日则顺延投标 截止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 时间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招标(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进行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3.投标人对采购结果进行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25 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26 采购活动询 问、质疑、 投诉及咨询 投标人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受 理;其答复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约 招标文件 13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定由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人答复)进行答复。询问、质疑 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 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 的质疑或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拒绝接受,不符合要 求的质疑函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质疑不成 立。 本项目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028-85092675 转 8119 投诉咨询:得荣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5921080 27 中标通知 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 身份证明到成都市锦悦西路160号孵化园9号园F座8层10 号【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 书。 联 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92675 转 8119 28 投标文件数 量要求 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技术商务报价部分正本各 1份,副 本各 2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 电子文档一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内含投标文件 PDF 格 式文件一份,WORD格式文件一份。PDF 格式文件应当与投 标文件正本一致)。 29 投标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 1.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正副本密封在一 个密封袋内; 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报价部分”正副本密封 在另一个密封袋内; 每一个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 招标文件 14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报价部分”等字样。 2.电子文档单独密封。 3.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单 独密封。 4.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30 ★投标有效 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日历天 31 本采购项目 实质性指 标、主要指 标、一般指 标 1.实质性指标是指招标文件中打“★”符号的指标; 2.主要指标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打“▲”符号的指标; 3.一般指标是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没有标注任何符号的 指标。 本招标文件中有★标识的条款、明确为投标无效(无效投 标、无效处理)和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条款,以及关于低于 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小微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分 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资格条件等相关 规定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 投标处理。 32 政府采购 合同公告与 备案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代理 合同的约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交同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招标文件 15 / 9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33 开展行贿 犯罪档案查 询 1.供应商单位应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查实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 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 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 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投标人应当就以上行贿犯罪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 文件第四、五章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 处理。 34 采购代理机 构补充的 其他内容 / 35 招标文件的 解释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36 招标代理 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 号)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总报价, 但不单独立项。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标 准下浮 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 机构一次性支付。 37 其他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 16 / 97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或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合格的投标人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了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3.2 合格的投标产品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 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 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否则为 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则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也可以参与 采购竞争。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招标文件 17 / 97 按本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项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 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 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采购单位 不承担责任。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包括传真和邮件,下同)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招标文件 18 / 97 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 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 被视为无效材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12.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招标文件 19 / 9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 1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 单位。 12.4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 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6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2.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2.8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 效处理。 12.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3.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招标文件 20 / 97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通常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资格性部分: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其他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响应。 14.2 技术商务报价部分。 14.2.1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 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 答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技术与服务方案: ①投标产品的产地、质量、规格; ②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 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③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④产品彩页资料; ⑤产品保存环境条件; ⑥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⑦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产品的品名、数量、价格、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⑧评分标准的内容。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本项目技术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招标文件 21 / 97 ★14.2.2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 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服务或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 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 1月 1日至 12 月 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 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之间的差价比 不得超过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 标资格。 (4)投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包中的项目全部投标,否则 为无效投标。投标须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每包投 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 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4.2.3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技术参数应答表 (3)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7)中小(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招标文件 22 / 97 (8)诚信情况承诺函 (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商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六章和第七章要求响应。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当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 递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 规定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相关的法律、规定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后 按相关的法律、规定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迟退还或者投标 人和招标人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 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 计入退还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招标文件 23 / 97 (8)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 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 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 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技术商务报价部分正本各 1份, 副本各 2份、电子文档 1份(PDF 版本 1份、word 版本 1份)。用于开标唱 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应当制作装订成一册,如装订成一册有困难 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 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 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 定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在规定处签字、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 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盖章。 18.6 投标文件原则上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8.7 电子文档(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招标文件 24 / 97 19.1 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报价部分”正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内;每 一个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投 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报价部分”等字样。 19.2 电子文档单独密封。 19.3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单独密封。 19.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5 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要求投标人修改完善后接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在 递交投标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投标须知附件一“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然后将 签收表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但投标文 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予以澄清,以有效的 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采购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招标文件 25 / 97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 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 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 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 的正常进行。 22.4 唱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误,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招标文件 26 / 97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 标的投标人名单。 23.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 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 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 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 录中予以记录,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 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 畅通,以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和说明。 评标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24.其他约定 24.1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异,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2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5.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5.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6.开评标过程存档 招标文件 27 / 97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7.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情况、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28.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领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通过传真或 邮寄方式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8.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8.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 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 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 领取,领取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含邮寄和传真<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的,以邮寄或传 真当日起计算时间>)后 30 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 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 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招标文件规定另一个 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 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 招标文件 28 / 97 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7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中国远东国际招 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进行登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合同分包 30.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 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 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30.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1.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招标文件 29 / 97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 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履约保证金 33.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3.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4.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 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5.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6.履行合同 3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国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验收 37.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7.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 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报本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招标文件 30 / 97 3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相关行为约定 39.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有效期为 1年: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 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 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 (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 招标文件 31 / 97 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40.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可 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 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41.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 年 2 月 6日发布)、《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 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 无效;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 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 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 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42.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 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 件公告发布之日未被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与 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八、相关政策 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只要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 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招标文件 32 / 97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 项目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小微(监狱)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监狱)企业声明函》为判定 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其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 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相关要求,依据品 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 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书,并提供该产品所在品目清单页截图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产品认证机构所在页面截图。 4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规定,生产和销售 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强制认证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4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落实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九、投标纪律要求 招标文件 33 / 97 4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 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4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 招标文件 34 / 97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其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一、其他 5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 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 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招标文件 35 / 97 附件一: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 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如有) 递交地址 递交时间 递交人 联系电话 密封情况 接收人确认 备注:本递交表一式两份,接收人签字后生效,由递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 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如有) 递交地址 递交时间 递交人 联系电话 密封情况 接收人确认 备注:本递交表一式两份,接收人签字后生效,由递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 招标文件 36 / 9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 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招标文件 37 / 97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资格性部分) 采购编号: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招标文件 38 / 97 目 录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承诺函............................................................................................() 五、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注:为方便评审,请按以上目录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招标文件 39 / 97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 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 40 / 97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采 购编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有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 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军官证 或护照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招标文件 41 / 97 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军官证或护照等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招标文件 42 / 97 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 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项目第五章提出的明确以承诺的形式响应的特殊条件: 1. 我单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 2.我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 项目起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行为。 3.我单位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资质或资格。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 件有异议,已在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4条规定 的时间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 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招标文件 43 / 97 四、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我方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 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八、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的情形。 九、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 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一、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 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 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 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 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 招标文件 44 / 97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同意贵单位不予退 还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单位按本项目招标文 件相关条款规定对我方作出的其他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45 / 97 格式1: 承诺函(如涉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一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 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 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 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 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 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招标文件 46 / 97 五、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内容提供) 招标文件 47 / 97 格式2: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 (担保 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修改或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 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交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 标保证金金额。 三、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至投标有效期满。 四、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索赔通知后 工作日内按你方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 金。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索赔应在投标本保函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并写明要求索 赔的金额、索赔原因和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五、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不得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函条款约定的内容。 招标文件 48 / 97 说明:1、本表仅适用于以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2、提供保函复印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3、担保机构或其他保函出具机构可以采用自有格式,但必须为无条件支付,否 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招标文件 49 / 97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报价部分) 采购编号: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招标文件 50 / 97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技术参数应答表............................................................................() 五、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九、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一、技术与服务方案........................................................................()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 51 / 97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包号: )招 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 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 务,蔬菜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鲜猪肉折扣率为 % (大写:百分之 ),高原牦牛肉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 鲜鸡肉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副食品折扣率为 %(大 写:百分之 ),冷冻肉制品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 (本次采用折扣率报价,即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当月基准价×当月配送数量×折 扣率。(例:①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扣率: 95%,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95%(折 扣率)=19元;②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扣率: 5%,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5%(折扣 率)=1元)) (二)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日历天。 (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同意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七)我方承诺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低 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 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联合体投标、知识产权、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 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 52 / 9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3 / 97 二、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报价 蔬菜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 鲜猪肉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 高原牦牛肉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 鲜鸡肉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 副食品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 冷冻肉制品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 供货期限 备注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材料费、制造费、 包装费、运输费、配送费、调换费、检测费、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 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一致。 4.本次采用折扣率报价,即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当月基准价×当月配送数量× 折扣率。(例:①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扣率: 95%,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95%(折 扣率)=19元;②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扣率: 5%,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5%(折扣 率)=1元))。 招标文件 54 / 97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5 / 97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实质性要求) 采购编号: 包号:第 包 序 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制造商 家 产地 商品 属性 计量 单位 数量 折扣 率 (% ) 是否 进口 产品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 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一 致。 3. 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4.本次采用折扣率报价,即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当月基准价×当月配送数 量×折扣率。(例:①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 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 扣率:95%,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95% (折扣率)=19 元;②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 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 扣率:5%,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5% (折扣率)=1元))。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6 / 97 四、技术参数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采购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招标要求参数 投标应答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页码 1 2 3 … …… …… …… … (可自行添加) 填写说明: 1.投标人必须把所投产品的全部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列入此表,并按照招 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产品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项、 详细、真实的填写投标产品实际参数等。 3.页码是指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附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7 / 97 五、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采购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页码 注:1.投标人必须逐条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 2.页码是指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附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8 / 97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采购编号: 包号:第 包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人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9 / 97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0 / 97 八、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包号:第 包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附复 印件)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服务 人员 其他 人员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1 / 97 九、中小(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我方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定: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我方为______(请具体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二、我方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具体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如不提供中小(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影响其投标文件有效性。 招标文件 62 / 9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若非残疾人福利单位,则无需提供本声明函。 招标文件 63 / 97 十、诚信情况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包号: )招 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我方郑重承 诺: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要求, 我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 信行为的有 次。 我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无”请填写“0次”或“零次” 或“/”。 招标文件 64 / 97 十一、技术与服务方案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与服务方案,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 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与服务方案应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产地、质量、规格;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 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产品彩页资料; (5)产品保存环境条件; (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7)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产品的品名、数量、价格、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8)评分标准的内容。 招标文件 65 / 97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采购编号: ,包号: )公开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即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标准一次性支付全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单位公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6 / 97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 67 / 9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提供产品所涉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A 类生猪定点屠宰证》、《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 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 人民政府令 第 317号)的规定,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 罚款的金额标准为:省内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 产 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万元以上。 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 招标文件 68 / 9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 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 必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承诺函原件(即第三章资格性部分的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原件(即第三章资格性部分的承诺函)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第三 章资格性部分的承诺函); (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附注和会计师事 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提供 2018 年度供应商内 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 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 体的,提供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等证明。 (八)纳税证明:2019 年 1月起任意 3个月的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 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即第三章资格性 部分的承诺函);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注: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招标文件 69 / 97 (九)社保缴纳证明:2019 年 1月起任意 3个月的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 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即第三章资格 性部分的承诺函);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注: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十)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 录的承诺函(即第三章资格性部分的承诺函)。 (十一)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 (十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同时提供产品所涉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A 类生猪定点屠宰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别提醒请注意 (一)本章所有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按 本第四章、第五章和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性部分编制投标文件。 (二)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 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资格性部分格式 1) 招标文件 70 / 9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2.1 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数量 1 蔬菜 以采购人实际采购 需求为准 2 鲜猪肉 3 高原牦牛肉 4 鲜鸡肉 5 副食品 6 冷冻肉制品 2.2 产品要求 ★2.2.1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17 规定(如有最新标准 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成交人提供的食品无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 工的成品(提供承诺函)。 2.2.2 蔬菜 (1)新鲜度 ①水量:充足、无过份萎蔫、无皱皮。 ②色泽:正常、无变色、有光泽、自然鲜艳。 ③硬度:叶菜挺立、瓜菜紧实、果类结实、豆类饱满、根菜硬实。 (2)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裂伤等 (3)无病虫害:蔬果无因病害、虫害影响,引发的征状如:色斑、腐烂、虫 孔。虫洞、缺刻等。 (4)形状:茎叶坚挺,叶簇丰茂、大小粗细均匀、规则谐调。 (5)成熟度:适中、无未成熟蔬果、无老化现象。 (6)污染:无农残污染、无加工污染、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招标文件 71 / 97 (7)蔬菜包装:外观完整、清洁干净,材料安全。 (8)叶菜类:质地鲜嫩、无明显黄叶、腐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 (9)瓜类:成熟新鲜、无软化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色素等。 (10)根茎类:无软化、无带泥过多、色泽正常、无侧芽生现象。 (11)果菜类:色泽鲜艳光亮、形状正常。无软化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 色素等。 (12)豆类:生鲜豆类,色泽鲜艳光亮。 (13)干货豆类:质地硬实,干燥无杂质,无未成熟粒,霉变等现象。 ★(14)投标人提供的蔬菜须符合GB18406.1-2001 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 照最新标准执行)(提供承诺函)。 2.2.3 鲜猪肉: (1)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弹 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血污,无泥污,肉边整齐, 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2)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猪肉源于非疫区,无异常猪肉,供货时向采 购人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用以验货,肉皮上 盖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猪肉须经取 得合法经营的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屠宰场屠宰。(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提供的鲜猪肉须符合 GB18406.3-2001 标准(如有最新标准 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提供承诺函)。 2.2.4 高原牦牛肉 ★(1)质量标准:高原牦牛肉符合GB/T17238-2008 标准(如有最新标准 按照最新标准执行)、GB2707-2016 卫生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 行);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GB14881-2013 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 执行)。高原牦牛肉必须是去头蹄、内脏的新鲜无异味,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不得有病牛肉、死牛肉(提供 承诺函)。 招标文件 72 / 97 2.2.5 鲜鸡肉 (1)鸡肉外皮有光泽,淡黄色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 不沾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正常气味,无长毛,无毛根,口腔 无宰杀刀口,无血污,无杂质,无紫斑,无淤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 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约为 0.85KG,所提供的鲜鸡肉应为当天宰杀。 ★(2)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鲜鸡肉源于非疫区,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用以验货。(提供承诺函)。 2.2.6 副食品 (1)副食品外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有该产品的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保质 期,食用方法。 (2)具有该产品应具有的颜色,均匀一致,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酸味、 霉味及其他异味;口感纯正。具备该产品应有的味道。 ★(3)中标后所提供的每批货均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或检验报告(提供承诺函)。 2.2.7 冷冻肉制品 (1)外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单件包装完整,无破损,封口严密。产品 色泽均匀,形态完整,冻结坚实,无明显粗糙冰晶,无气孔,不变形,不软塌, 不收缩。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寄生虫,无可见杂质。 (2)解冻后肌肉组织紧密,略有弹性,其余指标如肥瘦比,规格等指标应 符合相关要求。 (3)外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有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 保质期,食用方法。 ★(4)中标后所提供的每批货均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或检验报告(提供承诺函)。 2.2.8 其他质量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 招标文件 73 / 97 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食品,由中标 人负责调换,并承担换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预包装应具有 SC标记。(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签 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保单原件)。 2.3 配送要求 ★2.3.1 各校情况基本情况,配送时间表 序号 需配送的学校 寄宿学生人数 配送次数 1 县中学 957 每天一次 2 白松二完小 455 每天一次 3 县城关小学 256 每天一次 4 其他乡镇中心校 705 每 10天配送一次 注:以上不包含副食品,副食品配送次数每月一次; 按采购人提供的配送清单中的数量进行配送; 如因采购方要求,需要增加配送次数的,双方应协商解决,配送时间严格按 采购人配送中心提供的发货单据执行。每次配送计划、时间提前 5天通知中标人, 如果因为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配送不及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3.2 投标人需配置 4名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 配送车辆需专车专用,使用前消毒,使用后及时清洁,防止污染食品。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3.1 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提供的配送清单的要求配送至县城内指定地点, 由采购人配送至各学校。 ★3.2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1年。如在配送途中,出现物资损坏、腐 烂变质,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直至达到验收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和一切责任损 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 74 / 97 ★3.3 付款方式及报价要求: 3.3.1 配送物资数量由中标人依据采购人配送中心货物验收清单按月统计上 报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学期结算并支付供货配送所有款项(具体结算时间和方式, 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约定)。中标人凭采购人配送中心验收清单和正规税务发 票进行结算,采购人以转帐方式支付供货物资费用款项。 3.3.2 报价要求: (1)因采购数量无法确认,本次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以当月得荣县物 价局出具的货物价格为当月基准价,当月物价局公布内容上没有的,由供应商会 同采购人对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进行考察,共同确定市场价格,以确定的市场 价格为当月基准价。即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当月基准价×当月配送数量×折扣率。 (例:①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 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扣率:95%, 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95%(折扣率) =19元;②鲜猪肉当月基准价:20元/斤,当月配送数量:1斤,折扣率:5%, 当月单项货物总价及=20(当月基准价)*1(当月配送数量)*5%(折扣率)=1 元)。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中若有货物出现涨幅或降幅达 10%的波动,且持续 时间达 1个月以上时,采购方和供应商做好过程资料的收集,以县物价局价格或 市场调研价为参考,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执行价格。若物资价格的涨 幅和降幅的正负差异系数在 5%的可控范围内,不再进行费用的调整结算; (3)投标人所报价格包含物资的材料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配送费、 调换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结算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4 中标人服务质量评价:由采购人及学校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采购 人汇总学校综合评价结果。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 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具体细则中标后采购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拟 定。 3.5 合同的解除: 3.5.1 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综合评议结果不合格的、中 招标文件 75 / 97 标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 证金。 3.5.2 经查实因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交货前因运输不当造成食物中毒等 安全事故需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 食物中毒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以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责任。并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6 保质期: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保质期符合国家规定,中标人保证食品 送达指定地点后距保质期期满时间应不低于整个保质期的一半时间(提供承诺 函)。 3.7 履约验收: 3.7.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 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人如对质量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 互抵触或有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比较优者胜的 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7.2 验收程序:按《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执行。 3.7.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食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规定的, 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 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短装、更换次品等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 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7.4 采购人不定时抽取样品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所需数量由中标人提供。 3.7.5 配送生活物资到采购人的配送中心,经采购人的配送中心管理人员验 收合格后确认收货。 注意: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 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招标文件 76 / 97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号令)、《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 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1.5.1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1.5.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 1.5.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1.5.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 评标工作的行为; 1.5.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 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3.1 资格性审查。 3.1.1 按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相 招标文件 77 / 97 关规定进行审查。 3.1.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 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均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 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序号 审查项目 通过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承诺函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7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8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9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10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招标文件 78 / 97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13 联合体投标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 章要求 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 3.1.3.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3.1.3.2 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 3.1.3.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3.1.3.4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3.1.3.5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 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审查项目 通过条件 1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制作、签署、密封、装 订、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 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 有效期等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 79 / 97 5 投标文件报价 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且投标人报价不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 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提 供有效书面说明且能够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 6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 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1)以上符合性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如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2.1 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 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投标人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 产品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符合性检查 过程中,评判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招标文件的明确 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 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 (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 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 统装的; (3)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招标文件 80 / 97 (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6)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7)有以上情形的作扣分处理。 3.3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 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 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 涉及投标人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3.3.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 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3.3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 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 方案等实质内容;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 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招标文件 81 / 97 3.3.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并按照以下原则处 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 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3.5 比较与评价。 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 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 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2.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招标文件 82 / 97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3.6 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7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 地区的投标人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的投标人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 区的投标人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 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3.8 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 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8.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8.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8.3评标方法和标准; 3.8.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3.8.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3.8.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只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 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 3.9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 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 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 招标文件 83 / 97 果或者重新评审。 3.9.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9.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9.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9.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 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 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上述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0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 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 评审细则及标准 4.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 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评的因素包括报价因素、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三个方面,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 评分。 4.2 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 并保留小数点后 2位。 4.3中标候选资格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 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如下 招标文件 84 / 97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价格 30 分 蔬菜(满分 5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有效折扣率 为基准折扣率,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 5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 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5。 鲜猪肉(满分 5 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有效折扣 率为基准折扣率,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 5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5。 高原牦牛肉(满分 5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有效 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 5分。其他投标人的 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 ×5。 鲜鸡肉(满分 5 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有效折扣 率为基准折扣率,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 5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5。 副食品(满分 5 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有效折扣 率为基准折扣率,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 5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5。 冷冻肉制品(满分 5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有效 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 5分。其他投标人的 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 ×5。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的报价作为该 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 格加成进行惩戒。 共同 评分 因素 招标文件 85 / 97 2 技术 与商务 及其他 要求 15 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15 分;带“★”的条款 为实质性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凡有一项不满足的作无效投标处 理。 2.未标识符号的参数为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 0.5 分, 扣完为止。 共同 评分 因素 3 综合 实力 22 分 1.仓储能力(6 分):投标人的仓库在 500 平方米(含 500 平 方米)以上得 6 分,200 平方米(含)-500 平方米(不含)得 4 分,低于200 平方米得2分。(自有仓库提供购买仓库合同和 产权证复印件,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2.运输保障(12分): ①投标人具有专业冷藏车,每有一辆得2分,最多得6分。 ②投标人具货运车辆,每有一辆得2分,最多得6分。 (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 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3.2017年以来投标人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共同 评分 因素 4 服务 实施 方案 28 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有:1.食品配送方案,2.食品配送企 业管理制度,3.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4.食品留样管理 制度,5.不合格食品召回、销毁制度,6.食品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7.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7个方面,每有提供其中一项得 0.5 分,每有一个方面表述简单粗略,方案基本可行且具有针对性加 1.5 分;每有一个方面表述详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具有针对 性加 3.5 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招标文件 86 / 97 5 节能、 环境标 志、无 线局域 网产品 2 分 1.供应商拟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每有一个 得 1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并提供该产品所在品目清单页截 图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中产品认证机构所在页面截图。 2.供应商拟提供的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每有一个得 1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清单页截图。 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 2分。 注: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按照最新财库〔2019〕9 号文、财库 〔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要求执行。 共同 评分 因素 6 投标 文件规 范性 3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3分;有一项细微偏 差扣 0.3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 评分 因素 5.串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 无效: 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 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招标文件 87 / 97 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评审委员会应出具《废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论证意见》,采购代理 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7.定标 7.1 定标原则: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和本章相关规定确定 中标人。 7.1.1招标文件明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结 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 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 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位的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排序第二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 7.1.2招标文件明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 个 的,直接确定评审报告中排序第一位的投标人为拟中标人,排序第二位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 7.2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 果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7.3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8.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8.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8.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8.4 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 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 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8.5 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招标文件 88 / 97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8.6 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8.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9.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9.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 害关系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 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投标人有其他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 正进行的关系。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 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9.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执行机构统一保 管。 9.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9.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 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 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 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 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9.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9.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招标文件 89 / 97 9.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 招标文件 90 / 97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共交 易中心(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 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 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 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招标文件 91 / 97 (二)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三)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 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五)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一)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 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交付使用(如因采购人的原因 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则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 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 用期;试用期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 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 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且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招标文件 92 / 97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三)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 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四)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 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五)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违 约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等有 关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 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二)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 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递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大写元整)。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应在接到乙方 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 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 支付价款¥元,大写:元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四)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 算。 六、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招标文件 93 / 97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 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 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 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且尚未进行弥 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 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并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 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 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天,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 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 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 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 招标文件 94 / 97 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还应另按合同 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 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提请仲裁或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二)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财政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份。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目 录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项目第五章提出的明确以承诺的形式响应的特殊条件: 1. 我单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 2.我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起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行为。 3.我单位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资质或资格。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在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 四、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 1. 总则 2. 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 评审细则及标准 5.串标 6. 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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