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新城物业饭堂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派遣饭堂工作人员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新城物业饭堂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派遣饭堂工作人员项目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新城物业饭堂
4、招标内容:2020年新城物业饭堂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派遣饭堂工作人员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50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零捌佰元整)。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
6、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按实结算。
8、人员需求:
(1).大厨1人,岗位要求:男6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专业的工作经验,熟悉厨房的全面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饭堂厨房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优质的伙食服务。
(2).副厨5人,岗位要求:男60周岁以下,协助厨师做好后厨的管理工作,完成厨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3).厨工6人,岗位要求: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负责洗碗、配菜,配合厨师完成餐品,负责后厨、餐厅卫生等。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4).司机2名,岗位要求:男60周岁以下,C1驾照以上,1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或熟悉GPS导航操作,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咨询,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备注:
(1).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才能上岗,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安排派遣人员进行复检,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所有人员月休4天,工作时间约9小时一天;其中大厨、副厨需要试菜合格后(包含自选菜式和指定菜式),招标人同意方可录用。
9、管理要求
1.中标人为被派遣劳动者购买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派遣员工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派遣员工人事信息档案。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及上述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招标人备案。对新招派遣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供招标人备案。
2.根据派遣员工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劳务管理人员,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派遣员工与招标人之间的关系,向招标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3.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及区的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招标人,积极配合招标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4.按招标人要求,派遣员工严格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招标人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5.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经济赔偿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6.中标人负责派遣员工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
7.中标人负责处理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8.中标人负责员工的薪酬管理、福利发放、社会保险投保。
9.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中标人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手续,并由中标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10、其他事项:
(1).中标人应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经招标人确认后上岗。
(2).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如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招标人更换不低于原有标准的合格人员。
(4).派遣人员的工作由招标人进行分配、管理,对派遣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招标人同意认可。
(5).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酬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中标人不得以不正当理由私下克扣、拖欠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若出现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中标人,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招标人为饭堂的工作人员提供住宿,按招标人现行员工宿舍入住管理规定执行。
11、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可随时退回:
(1).合同期内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
(2).严重违反招标人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给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负责的工作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态度等原因引起投诉累计5次以上并经查实的;
(5).派遣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招标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招标人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在发生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或离职的情况下,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协商再派遣事宜,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招标人工作;招标人或中标人在派遣人员提前离职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委托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3月16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谭小姐 0757-29836621。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周小姐 0757-28099329。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1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50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零捌佰元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人员每月薪酬已包含工资、社保费、加班费(包含日常加班费及节假日加班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费、经济补偿金、风险金、培训费、节日费、劳保费(工作服等)、税费、管理成本、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3、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按照中标金额提供并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程及服务,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1)采用投票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企业资质、投标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选,并以投票形式决定,最终以通过票数为评委成员数一半或以上且得票最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票次多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4)中标资格的确定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
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中标人企业利润等。
2、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以派遣人员到岗开始计算支付费用,若工作服务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当月实际服务天数和实际工作人数支付;
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结算时,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所列固定单价、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实际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时间、服务考核情况(附件1及附件2)等进行计算,结算价最终以招标人审定为准。服务考核细则由招标人制定,原则上每个月考核一次,服务考核情况直接与实际支付金额挂钩。服务每满一个月,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请款资料,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且相关手续办理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实际服务费用。最后一期款项,在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结算手续完善后支付结算价余款。
注:每次收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等额正式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九、其他
1、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计算确定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中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十、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
1、投标文件索引表
2、合同范本
3、劳务派遣员工日常工作考核表
4、劳务派遣服务月考核表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附件4
劳务派遣服务月考核表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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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一分以下情况每出现一次扣5分,如情节严重的则每出现一次扣10分。月度评分100分为满分,月度评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 80分以下每少1分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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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原始 分值 |
扣分 |
考核 日期 |
备注 |
一 |
各个岗位派遣人员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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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未按要求派遣足够人员数量到岗,劳务人员缺勤、未能及时补充人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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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未按各个岗位专业要求派遣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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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派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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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本部门投诉被派遣工作人员不听劝导,工作态度差,经查核实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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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业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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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被派遣人员负责的工作因业务不熟悉等原因引起投诉,并经查实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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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派遣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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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
用人部门有投诉被派遣人员工作质量有所下降,欠缺工作积极性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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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规章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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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
被派遣工作人员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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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兼职影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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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
被派遣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拒不改正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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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处理不及时 |
||||
701 |
在发生被派遣人员被退回或离职的情况下,乙方未及时与甲方协商再派遣事宜,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甲方制定地点工作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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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管理不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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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
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派遣人员工作情绪不稳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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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改善落实情况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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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
在近三个月内投诉情况类同、相同工作中存在不良现象的,经查属实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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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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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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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考核单位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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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堂管理人员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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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部门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