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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舟山市知识产权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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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NBGODOZSFGS320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

不限2600000详见采购需求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
4.标书售价(元): 0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27 09:00:00

八、 投标地址: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九、 开标时间: 2020-03-27 09:00:00

十、 开标地址: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开标3室

十一、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流英

联系电话: 0580-2610309

传真: /

地址: 舟山市临城科创园区A11幢404室

2、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刘伟

联系电话: 0580-8111835

传真: /

地址: 新城千岛路25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孙太武

监督投诉电话: 2282519

传真: 0580-2282519

地址: 舟山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 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0306.docx

    1.5M





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BGODOZSFGS320001

项目名称: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

采购人: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二〇年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总 则

二、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开标

五、评

六、定标

七、合同授予

八、招标代理费

九、政府采购政策

十、解释权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1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NBGODOZSFGS320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

1项

260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含招标代理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本项目不予许转包、不予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只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6.2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6.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6.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7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7.1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7.3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9.1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2709:0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9.2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寄于采购代理公司,未按时寄到的自行承担风险。

9.3开标地址: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开标3室。

邮寄地址详见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开标室,并携带投标文件纸质版本,笔记本电脑,CA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流英

联系电话、传真:0580-2610309

地点:舟山市临城科创园区A11幢404室

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0580-8111835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孙太武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19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力争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级测评中“得高分,少扣分”,在创建区域小餐饮后厨安装监控探头和广播终端,实现主要街区和重点区域小餐饮“阳光厨房”基本覆盖,并通过试点智能识别和后台分析统计,让辖区局对小餐饮的食品安全水平有个较为直观的认知,为日常监管工作安排做参考,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采取公开招标。成交方式为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符合项目要求內容、报价及综合评价后成交。

二、采购内容

本期项目计划在定海、普陀、新城、朱家尖选择有条件的2000家左右小餐饮企业安装2路摄像头和1路广播终端,同时将所有视频互联网化汇聚,统一管控,分权管理。并试点智能识别、后台分析统计及物联网设备。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实现小餐饮的智慧监管。

采购清单及配置要求:

序号

建设内容

配置要求

单位

数量

1

高清云台相机

分辨率不低于200万像素,视频帧率不低于1080P;

调整角度:水平不低于0°~355°,垂直不低于0°~90°;

支持云存储;

支持红外补光;

要求保障监控前端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实时浏览网络需求;

支持有线和无线网络连接方式,视频信号有线连接并保障安装工艺要求。

4000

2

独立广播系统

接口:标准RJ45网络接口

音频传输延迟:≤1S

音频传输码率40-320kbps自适应

音频频率响应:≤±1dB (20Hz—18KHz)

音频总谐波失真:≤0.5%

信噪比:≥75dB

支持本地及远程开关机,支持本地及远程点播,支持本地及远程音量调节;

支持本地独立点对点、点对面分组控制能力广播网络系统

2000

3

智能插座

通过探测电流电量的变化,可以判断消毒灯(柜)是开启还是关闭(含物联网卡及流量费)

100

4

AI智能分析试点

通过对各路视频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对视频监控中出现没有戴厨师帽、戴口罩、穿工作服的后厨人员,第一时间发出告警。

点位

2

5

市级服务平台服务

摄像机场景变化诊断、虚焦告警、入侵告警、(离线)无信号告警等功能;

支持视频流的转发、存储、回放及下载,支持以RTSP、HLS协议、FLV协议、国际协议获取实时码流;

支持录像倒放、同步播放及单帧播放,支持秒级录像锁定、剪切及下载;

支持电视墙清屏、融合、开窗、漫游等,支持即时上墙、任务上墙

包含与“众食安”平台相关的对接、服务费用

1

6

存储及VPN(或数据专线)服务

支持4000路视频监控存储7天及以上;

支持同时进行1600Mbps视(音)频码流存储,1600Mbps视(音)频码流转发、384Mbps视(音)频码流回放;

1

7

咨询费

30000元

1

8

代理费

20000元

1

市级服务平台详细功能要求:

实时预览

支持监控窗口按1、3、4、9、16、32等不同形式的画面分割布局;

支持设备树位置名称和通道名称的模糊搜索;

支持选择摄像头收藏方便预览;

支持所有监控摄像头预览进行记录,并按每天自动归档历史记录;

支持画面5种显示模式(满屏、原始、4:3、16:9、21:9);

支持画面多分屏图像码流智能自适应/全主码流/全子码流3种模式,支持手动切换主、子码流选择;

支持对当前正在预览的窗口画面,拖动到其它任意分屏窗口中;

支持监控画面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参数调整;

监控窗口内置功能按钮,支持不同窗口切换时按钮自动隐藏;

支持实时画面电子放大显示;

支持客户端本机录像;

支持客户端抓图及自动抓拍;

支持音频监听音量大小调整;

支持从设备树上拖动摄像头到视频窗口打开一个画面;

支持双击设备树上视频通道显示画面;

支持停止当前窗口画面预览/关闭所有窗口的画面操作;

支持对监视摄像头所属的前端设备开启、关闭语音对讲;

支持单窗口的放大及恢复显示;

支持窗口的全屏显示;

支持指定当前预览画面上墙显示;

支持设备树上视频点位在线/离线状态显示、个数统计;

支持设备树上可选择视频设备在线/离线状态显示;

预览(示例)

布局管理

支持13种布局模板(1×1,2×2,3×3,4×4,5×5,6×6,1+2,2+1等);

支持公有预案组、私有预案组;

支持预案组轮巡,可以进行预案组轮巡控制(暂停、上翻、下翻操作,及恢复正常轮巡);

支持预案组轮巡手动执行、按时间计划模板自动执行轮巡;

支持100路视频并发;

支持设备离线、设备故障报警、并生成日志报告。

录像回放

1)支持录像检索/回放/下载

支持前端设备录像/平台集中存储录像/本机录像查询,按时间轴方式显示;

支持单路回放;

支持多路回放;

支持时间轴上双击回放;

支持时间轴缩放调整时间刻度显示;

支持按时间下载录像;

支持下载列表显示;

支持多任务下载;

支持打开录像下载路径;

支持录像切片引擎检索;

2)支持事件录像查询/回放

支持指定报警源、事件类型和事件等级,查询事件录像;

支持报警日志联动录像回放;

3)支持播放控制

支持回放窗口中调用播放按钮进行播放控制;

支持2/4/8/16倍速录像倒播;

支持暂停操作;

支持停止操作;

支持2/4/8/16倍速快放;

支持1/2,1/4,1/8,1/16倍速慢放;

支持快退回放;

支持本地录像播放;

支持播放过程中抓图;

支持播放过程中录像剪辑;

支持逐帧播放;

支持播放多种比例(满屏、原始比例、21:9、16:9、4:3);

支持录像锁定、解锁;

4)支持设备树的点位模糊搜索

5)支持前端图片、本机图片搜索,图片预览

像机场变化诊断(应用于非法移动摄像机)

场景 场景变化后(示例图片)

厨房或餐厅区域非法人员为了逃避监控移动摄像机角度,移动的摄像机由于场景发生变化因此产生告警信息

频亮度变(应用于光源不能关闭的环境)

度度暗 (示例图片)

厨房部分位置设置长明灯,突然间灯具故障造成环境变暗时,像机够智能产生告警信息。

频亮度变亮

常亮度 度变亮(示例图片)

因素或像机故障造成曝,使视频画面无法正常预览,摄像机能够智能产生告警信息。

频画面虚焦(应用于摄像机故障检测)

焦正常 (示例图片)

当摄像机跑焦或虚焦时,摄像机生告警信息。

像机人为干扰

非法人员员工为了不让监管人员看到在厨房制造违规事件,故意遮挡摄像头,使其违规行为不受监控,事后取证难。当摄像机遮挡时生告警信息

三、采购清单说明

1、本期项目招标,以上清单包括了所有的设备、链路费、视频存储及所涉及的服务等,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投标人需为招标人提供一年租赁服务,服务期间,投标人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免费设备更换、免费服务响应、免费软件升级维护等内容。

2、通信链路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每条线路的物理安全,即为餐饮企业的所有视频提供专网传输通道;每条线路应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达到对应带宽;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参照信息产业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施行。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数据中心级或运营商级托管机房,用于采购清单中后台主要硬件设备的托管环境,并能提供安装上述后台硬件设备的标准服务器机柜,提供7*24运维服务。

2)餐饮企业的所有视频均能经传输链路集中存储在投标人自有网络及存储空间中,并保存7天及以上,投标人需负责视频存储的安全性。

3)上述采购清单中所列的设备在一年租赁服务到期后设备产权归属于招标人所有。如后期续订服务合同,则相关设备产权仍属于中标方所有,直至合同终止后,相关设备产权移交招标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

购编号

NBGODOZSFGS320001

2

采购内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3

项目预算

260

4

踏勘现场

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如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的,须跟采购人进行协商。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

工期

在签署合同后120天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6

维护及质保期

验收通过后1年

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起)。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

10

资金结算

合同签订完成,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6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额的80%;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实际付款以财政到账情况为准。

11

投标报价

与费用

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2

履约保证金

/

13

投标文件

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一份)

14

投标文件

的递交

在开标截至时间前须在政采云系统里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纸质投标文件抵达开标室,投标人解密异常或未按时解密时应急使用。

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损坏的;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

4、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当发生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备份纸质投标文件的,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投标文件

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

投标人邮寄备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封口处加盖公章。

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电子文档四部分密封在包封袋中,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见第六章)单独密封在另一个包封袋中。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投标文件提交/开标截止时间

202032709:00

17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0317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18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文)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以免影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及成交后的款项支付。

投标人在申请注册前,请认真阅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19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1、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个渠道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查询网站时间须在开标截止前二个星期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0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3、以上1、2不重复扣除。(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采购文件适用于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中标人”是指经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

7“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9.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系指重要参数技术要求条款,作为评分标准。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

(四)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以预算价260万元作为上限价。

(%1) 投标授权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另外携带一份,开标现场递交标书前检查,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 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

(九)特别说明:

1.对投标人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疑一栏中规定时间内提出要求;

(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4)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1.4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2、投诉

2.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2.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2.6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三

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责任自负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须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2、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为准。

5.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签署

1.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2备份投标文件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DVD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 资格响应部份

1.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以下A~E项是第二十二条要求及对应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以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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